APP下载

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实务探索

2021-11-22杨飏编辑韩英彤

中国外汇 2021年16期
关键词:信用证金融机构跨境

文/杨飏 编辑/韩英彤

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跨境人民币业务释放出巨大的业务发展空间,业务范围也从贸易结算逐步拓展至贸易融资、跨境融资、资金池、支付机构、跨境资金交易、债券通、熊猫债、个人业务等。在此背景下,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这一新型跨境金融交易也得到快速发展,丰富了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体系。其设计理念主要是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理念和产品引入国内贸易融资,如将国际信用证业务理念引入应用到国内信用证,以及2020年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跨境转让的蓬勃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理念。就后者而言,其属于跨境资产转让中的金融机构资产转让,而按照债权人和转让基础资产的不同划分,目前国内资产转让除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外,还有非金融机构资产转让。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转让标的为贸易融资、信贷项目;以工商企业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的资产、存货和应收账款的转让,主要转让标的是债权。鉴于我国商业银行转贷业务有一定发展前景,且种类丰富,发展相对成熟,故本文将聚焦商业银行的转贷业务进行研究。

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业务,是指境内银行与境外金融机构(目前仅限于境外银行)根据双方约定,互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将经营范围内持有但尚未到期的信贷资产相互跨境转让的业务。跨境转让的境内资产必须是合法的、确定的、可转让的,且尚未到期的正常类资产。目前大湾区内跨境转让的资产包括不良贷款、贸易融资、国内和国际信用证福费廷、保理等不同类型的资产,主流是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资产转让。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跨境转让指卖出行(即转出方)将持有的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资产(指银行作为福费廷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入国内信用证项下因货物、服务贸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并得到债务人确认付款承诺而形成的资产)转卖给买入机构(即转入方)。

一般来说,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的业务流程按先后顺序分别为:询价及委托、业务审核及报价、确认交易和到期收款等。转出方在双方签订的协议框架下按约定向转入方提交相关背景文件并询价;转入方依据当地监管要求审核上述资料并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融资金额、期限等因素,在确认对债务人有足额授信额度后确定报价;转入方向转出方发送确认书确认交易;到期收款;信息申报。

试点情况

根据基础资产债权转让是否设置追索或回购条件,资产转让可分为买断型资产转让和回购型资产转让。买断型资产转让是指债权人作为信贷资产的转让方真实出售其债权,将债权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债务人也随之向受让方承担偿付义务;回购型资产转让是指债权人作为信贷资产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或特定条件下,回购已转让的资产,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承担偿付义务。我国主要是买断型资产转让,对基础资产转让的返还或回购条件则有一定规定,主要以银行间资产转让交易为主。

我国对信用转让的立法也在不断完善。2009年,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13号)明确规定,资产转让时,应严格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转出方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完全转移给转入方;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2010年,原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真实性原则,禁止资产的非真实转移。转出方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商业银行资产转让的主要目的是衡量经济资本禀赋比例、拨备比例等监管指标。这不仅符合监管要求,而且有助于改善资产结构、发展新型企业。鉴此,部分自贸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对该业务积极进行了探索。

2020年2月,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公布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琼汇发〔2020〕1号),提出了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业务的操作指引。其中包括有“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辖内机构可以开展包括银行不良贷款和银行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内容。

2020年4月1日,四川自贸试验区首单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成功落地,打通了境内外特定资产的流通渠道,有效降低了客户的融资成本。

2020年以来,多份文件均提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在满足风险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2020年7月21日,粤港澳大湾区首笔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广州,通过充分利用境内与境外两个市场,满足了境外金融机构配置境内优质资产的需求。

2020年11月3日,为推动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出台,同时,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转让服务平台在上海上线。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转让服务平台是由人民银行指导上海票据交易所联合相关机构建设开发的、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相关服务的综合性数字化平台,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的相关服务,首批参与机构64家。其中境内机构24家、境外机构40家,覆盖全球4大洲15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转让业务全流程线上化,提升了信息集中度,提高了交易效率。截至2021年7月31日,境内外参与机构已达200余家。

现存问题

商业银行如果因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善或对国际结算体系的不适应,导致其在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基本设施等方面存在不足,就有可能使其在办理有关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时产生障碍。具体到我国跨境资产转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少拥有规模的资产转让市场。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在我国刚刚开始,国内外信息方面不对称,由此可能导致转让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在目前的试点业务中,受让方不是转让方的海外兄弟行,就是转让方的海外母行,交易渠道较为单一。

二是与境外机构的合作沟通存在问题。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跨境资产转让的认识程度不同,在现实推动资产转让业务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和各个银行就详细项目分别进行沟通,导致沟通的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另外,境外合作银行对回购型资产转让业务的接受程度较高,而对国内流行的买断型资产转让形式则难以接受,使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陷于难以推动的处境。

三是存在价格方面的问题。资产转让和受让是跨境资产转让的两个主要部分。我国刚开始推动人民币利率的市场化变革,有关的制度还处于建设当中。具体到资产转让业务,基本集中在办理境内资产向境外转让,境外资产向境内转让尚未破局。

四是存在贷后管理的问题。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要落实贷后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客户开证和融资项下货物的仓储、提取、销售和款项回笼情况,以保证销售回笼及时归还银行融资,防止客户挪用。应注意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一个月后,对发票进行复查,以防止被注销或重复融资。

发展建议

一是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对传统的线下询价、一对一交易模式、价格不够透明状态,进行改善和提升。通过运用金融科技力量,将分散在市场上的交易需求集中,通过线上平台提供标准化的需求和对话报价格式、标准化协议,提升市场主体,特别是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传递效率和交易效率。

二是对合作中的适用法律和会计准则进行有效沟通。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业务的核心是债权人权利的转让。国际上普遍适用的法律是关于债权债务的一般法系或民法,因而,债权人权利转让对适用法律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利益。有效转让债权和优先权的法律制度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差别甚大。同时,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实际出售”是评估资产转让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指标,包括债权“干净转让”或“有条件担保”、受让人是否保留提取权、资产的公允价值、转让人是否保留退市权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对改善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及提升交易的活跃度,将起到促进作用。

三是完善税收协定,降低融资成本。对于以外国投资者为购买者的资产跨境转让交易必须纳税,适用税率及根据两国税收协定是否免税,都需进行协商;而对以境内银行境外分支机构为购买者的资产跨境转让交易,经信贷税改征后,其境外分支机构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报价和竞价直接影响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业务交易。下一步,应在特殊经济区域试点基础上,打通境内外两个市场,推动境内外更多的机构参与,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融资成本下降,以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外贸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降低金融风险,保障业务发展。对于贷后检查,需关注业务是否遵循真实性、整体性、洁净转让原则。具体包括:是否存在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和回购协议;是否实现了资产完全真实转让及风险的完全转移;是否对资产流向进行了跟踪监测等。同时,应加强洗钱风险防范,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审核义务,做好业务档案的管理,确保业务单据完备可查,业务流程可追溯,形成业务良性循环发展的格局。

综上所述,鉴于目前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的发展情况,在没有明确规定或指示的情况下,需要根据业务发展等需要,及时制订相关政策方针,并确保资产跨境转让符合对方监管要求。这样可以使在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业务以及在商业银行人民币信贷转让业务的基础上,较好地依据金融创新政策,开创新型跨境金融交易。

猜你喜欢

信用证金融机构跨境
No.4 天猫国际推出三大跨境进口新服务
浙江:出台5个新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
信用证交易的风险防范
事先预防是防范国际贸易中信用欺诈最有效的手段
一季度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17.79亿美元
2013年跨境电子商务那些事儿
信用证正本遗失若干问题探讨
论信用证的独立抽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