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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探讨

2021-11-21叶新娇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民政局

财会学习 2021年34期
关键词:预算法行政财务

叶新娇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民政局

引言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重要工作,良好的预算管理工作能够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和压力,提高其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明确财务工作方向。而且需要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方面进行优化完善,并对财务责任进行深化分派,理清具体工作的责任制度,此外还需在财务人员知识与素质方面强化培养,真正实现国家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概述

(一)新预算法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财务管理的制度与方法也在不断革新发展。财务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的优化一直以来深受中央的重视。2015年,新预算法正式实施,更具有规范性和公正性。财务管理实践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相应的变革:首先,新预算法要求单位对内部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严格的预算管理,通过对原有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分析,得出取消预算外资金对于单位财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具有较大提升价值的结论;其次,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不可因循守旧,要在单位实际经营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影响,进行更加科学的跨年调整,通过刚性管理与收支细化分类等方式,严厉打击不合规的财政支出行为,肃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工作风气,清理腐败行为的生存土壤;再次,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当前社会经济环境下的财政风险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单位积极管控自身的债务问题,对财务支出的必要性进行深入评估,明确每项支出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行为,从而达到降低财政风险的目标;最后,单位须在新预算法的支持下进行预算管理程序的优化,将预算管理工作的口径进一步拓展,对预算的动态效果进行追踪,以及通过法律方式明确相关责任的范围。

(二)新预算法下的问题

1.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性不足

财务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存在一定的要求,财务人员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的操作技术。新预算法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要求更高,工作量也必然加大。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作水平。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与新预算法的实施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部分单位的财务管理者空有资历,或空有学历,实际工作经验相对匮乏,工作能力有所不足,从而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需求,其专业素养仅相当于报账员的水平,难以真正达到财务管理的全局化、系统化视野;另有部分财务管理者思想传统,观念保守,未能与时俱进,适应新预算法的变化,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工作中无法适应变化动荡的外部环境和新预算法的革新需求,工作效率无法实现大幅提升;此外,还有许多财务工作者秉持“铁饭碗”的工作观念,在工作中不求上进,仅维持不功不过的状态,不愿进行进一步学习与提升,对本职工作以及所在单位缺乏热爱,对个人社会责任的履行缺少认知。

2.对新预算法认识不足

在旧预算法模式下,出现了一些与时代不适应的问题,新预算法对此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和修正,其目的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质量,以此为基础目标,其创新与优化之处对于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以及实践性,使预算编制具备更高的操作价值有明显作用。但新预算法的实施同时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即单位由于对新预算法的认知未能及时强化,导致新预算法的实际执行效果有所缺憾,单位的预算管理方式相对粗陋,并且预算管理的审查以及管理效果的核算等方面缺乏有效的规范方法,不利于预算法革新的目标实现。

3.预算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新预算法的执行能够顺利实施,有赖于行政事业单位良好的制度和管理机制。只有健全这一管理机制,才能真正落实新预算法的优势,达成提高预算管理的精度与有效性的目标。预算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的表现综合如下:其一,预算管理职能的权责划分不够明晰,从而致使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工作不能高效执行;其二,现行预算管理机制本身不够先进,未能匹配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对进入改革开放深水区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反应不够灵敏;其三,财务管理机制未能真正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影响财务工作的优化发展;其四,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效果考核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无法实现从预算到实践,再到效果考核以及针对性优化的综合管理方案,不利于预算管理的质量提升。

4.内部控制管理能力差

新预算法的全面推进也未能完全解决传统的预算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其对于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效果提升未能实现优化效果。内部控制管理能力的不足体现在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方面,实际环境与需求环境的落差以及管理制度的老化不利于内部控制管理能力的升级。此外,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风险也未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与控制,使得单位的财政运行效率难以出现真正的突破性进展。

二、新预算法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变化

(一)全面预算管理加强

新预算法的实施有助于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其功能与地位的特殊性对其财务管理的先进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例如,旧的预算法环境下,单位可通过相对宽泛的管理办法对预算外的资金使用进行调整,这一规定实际造成了单位财务管理有效性的漏洞,不利于预算管理的执行,新预算法环境下,这有可能造成管理问题的办法普遍被废弃,将单位的财务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的范畴,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大大提升了财务管理的效能。此外,新预算法调整了预算管理的时效性,将旧预算法环境下一年一度的工作频率进一步细化,从而达到将预算管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降低预算管理中的形式主义成分与虚假数据比例,减少因不合理的目标导致的预算管理失衡问题。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是当前预算管理的主流方向,只有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单位才能真正实现财务领域的长足进步。

(二)财务管理目标更明确

新预算法的制定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机制为重要目标,力图对财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进行更加详细地表达,将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拆解为环节性的小目标,从而避免因整体工作目标设置过于远大而造成的难以指导实际工作的困扰。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预算管理与资金使用的明晰化,减轻财务管理数据不明确的压力。新旧预算法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特征。行政事业单位只有严抓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与公平,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工作目标,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新预算法下,行政事业单位更具有具体和明晰的财务管理目标,在目标指引下才能保证财务绩效达到要求。

(三)预算管理和核算更细致

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往往有不同的对策,一是向上级部门申报,提交预算编制的数据,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预算,通过各个业务科室的计划制定,明确预算编制。旧预算编制的流程不规范,编制方式科学性不足,导致数据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预算执行的刚性不足。新预算法采用职能与经济分类双向管理,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如果内部预算和外部预算不一致,就很难执行预算和支付资金。因此,在新预算法的严格管控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必须做好预算的审查工作,然后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的预算编制,进而确保内外预算的一致性。新预算法规定:“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照预算数、调整后的预算数和决算数分别列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按职能分类,按经济性质分类。”这一规定需要根据经济和职能对会计工作的双重要求进行分类。因此,在日常核算中,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根据用户的需求全面真实地反映整个单位的财务状况,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核算的精细度。

三、新预算法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更新财务理念

新预算法的制定与落实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优化提供更加先进的理论依据以及方法论指导,其制定的基础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长达数十年的财政管理实践经验。新预算法的实施目标不仅在于革除旧有经验下的财务预算管理弊病,避免预算制定过程中出现较大的疏漏,以及预算执行环节力度不足的问题,更在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社会现实接轨,确保其财务管理的时代先进性。要保障新预算法的效用得以正确发挥,需要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理念的更新换代。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以及财务工作者需要对预算支出的概念有更加清晰的认知,明确分别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不同要求。对于基本支出中关乎工作效益与工作质量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要正视其必要性,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落实,但同时也要警惕巧借各类名目提出的非必要性支出内容,尽力避免财政腐败。此外,对于项目支出而言,其预算规划同样需要严格把控,通过预算制定程序的规范执行避免预算申报的虚报、谎报问题。

(二)加强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力的提升,首先需要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意识,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意识地进行相关人才的培养,同时借助实践经验完成单位内部的内控管理意识培训。财务内部控制意识的提升具体表现为会计报告质量的提升以及会计监督、评价、激励机制的完善。只有维持单位内部各部门间的动态平衡性,保障不同部门工作的顺畅衔接,才能将财务问题理清理顺,分化出明确的智能分工,从而形成真实有效的会计报告内容,达到提升内控能力的目标。而有效的监督、评价、激励机制的建立则对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意义重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是保证工作高效廉洁的重要手段,反馈迅速地评价体系则有助于实现预算管理的动态调整目标,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与外部审计同时开展,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需求,行之有效的激励体制则为预算管理的执行提供源源不绝的动力支持。此外,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内部控制能力的升级可以充分借助信息手段的优势,例如可在单位内部以及各单位系统间建立相应的信息工作平台,将不同范畴的数据进行集约化处理,避免因信息交流不畅造成的内部控制能力低下问题。

(三)强化财务责任

财务责任的明确与强化是落实新预算法,提高财务管理质量的必备条件。政务办公信息化的趋势下,当下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对过去而言在工具的便利性方面更具优势,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降低了单纯线下办公造成的人力、物力资源浪费,大大提升了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但信息化的工作方式同时也造成了新的挑战。一方面,财务工作者需要掌握更多的技能,要能熟练操作各项必要的工作软件、工作系统;另一方面,网络环境下滋生的腐败、犯罪行为操作更加多样化,也更具便捷性。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特殊性要求财务工作者具备更强烈的责任意识、更优秀的职业素养,以及更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单位可以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方向的培训学习,对于财务相关的各项政府新规要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对职责划分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各项工作都能稳定高效地执行。同时针对财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可以通过举办岗位思想标兵评选等方式,树立标杆榜样,打造更加纯洁的工作氛围。

(四)提高财务素质

新预算法的有效执行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财务素质得到综合、有效的提升,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得到优化,否则新预算法的优势只能作为空中楼阁而存在。提高财务素质首先要求财务工作者具备自我提升的学习意识,能够在工作中认识到自身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不足,并积极主动进行学习提升;其次则要求财务工作者学法懂法,具备正确的法制观念,财务管理工作往往面临更严峻的金钱诱惑,若不能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则很容易行差踏错,为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危害;最后,财务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竞争意识,转变“铁饭碗”的陈旧观念,以更加昂扬饱满的工作态度对待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避免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受到工作效率的限制。

结语

良好的预算管理工作能够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和压力,提高其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新预算法的实施在全面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目标明确化等方面有所建树,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方面进行优化完善,并对财务责任进行深化分派,理清具体工作的责任制度。此外还需在财务人员知识与素质方面强化培养,真正实现国家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的必然要求。只有转变思想观念,更新工作方向,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方面进行优化完善,并对财务责任进行深化分派,理清具体工作的责任制度,提升财务人员知识素养,才能真正优化财务管理,做到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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