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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中俄深化农产品贸易合作路径探析

2021-11-21周泓宇

对外经贸 2021年3期
关键词:中俄贸易农产品

周泓宇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在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和国际贸易遭受严重打击背景下,中国在全力阻击疫情蔓延的同时加紧复工复产,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既摆脱疫情影响又恢复经济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中国利用规模经济优势以及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构筑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随着新冠疫情蔓延,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2019年,中俄将两国关系升级为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力图发展双边关系的同时深化两国经贸往来。2020年中俄双边贸易额1077.7亿美元,同比微降2.9%,尽管新冠疫情大流行对中俄双边贸易造成影响,仍保持超过1000亿美元水平。以大豆、小麦、菜籽油、葵花籽油、鸡肉、牛肉、融化干酪为代表的农产品在两国农产品贸易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体现出两国贸易合作中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地位。

一、现阶段中俄农产品贸易态势分析

(一)中国自俄农产品进口态势

俄对华农产品贸易已经连续5年呈两位数增长,农产品已经成为仅次于能源类产品的俄对华出口第二大类商品,中国同时也跃升为俄肉类产品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国[1]。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中俄双边贸易大幅收窄,但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稳定有所恢复;2020年1—9月,中国对俄农产品进口28亿美元,中国自俄进口同比增幅最快的非能源非原料产品为农产品。①中国已经成为俄农产品对外出口的最大市场,在农产品序列中的冷冻鱼、葵花籽油、豆油、禽肉、虾蟹、大豆以及菜籽油,分别占俄农产品对华出口量的37.0%、16.4%、7.8%、7.5%、6.5%、6.2%和5.0%[2]。从总体上看中俄农产品贸易呈现积极增长态势,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好转,中俄农产品贸易额会在中俄贸易总额占比上存在持续增长空间。

(二)中国对俄农产品出口态势分析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7月,中国对俄出口农产品共计59.68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6%。从季度数据来看,中国对俄出口贸易总体呈现复苏迹象,满洲里市前三季度对俄出口13.7亿元,同比增长20.1%;②黑龙江省前三季度对俄出口74亿元,同比增长2.7%;③对俄出口主要包括蔬菜、坚果、杂类食品、纺织原料、水产品及水产品制品。当前,以美国为首的单边主义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中俄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保持广泛贸易合作的趋势不会改变。

二、中俄农产品贸易发展存在的制约性因素

(一)双边农贸体系有待健全

贸易政策的变动是影响中俄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因素之一。自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俄两国经过多年的互利合作,农产品贸易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在中俄农产品贸易发展的过程中,适用于两国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及法律规范有所欠缺,相应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也有待健全[3]。其中关税的大幅调整也必然影响双边下一阶段的贸易规模。2020年12月,俄拟将葵花籽和油菜籽出口关税由6.5%上调至30%,但不低于每吨165欧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上述两类产品进口需求较大的中国市场来说造成较大程度影响。并且俄在进一步减少进口许可证管制产品范围的同时,也在增强对大米、小麦、玉米等农产品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控。受疫情影响,俄罗斯增设临时配额措施限制粮食出口以优先保障国内供应,中国也在保障自身粮食安全的同时适度开展对外贸易。因而通过加强双边贸易磋商,建立完善的双边农产品贸易体系对增强中俄农产品贸易发展韧性有着深远意义。

(二)中俄边贸设施有待完善

中俄两国开展贸易活动离不开货物运输通道和海关边贸口岸等一系列涉及实现产品出入境基本功能的基础设施,其中边贸口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备是更好发展双边贸易的必要客观条件与物质基础。从两国的双边贸易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上看存在明显差距,俄罗斯远东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远不及俄罗斯西部地区,中俄共建的同江大桥、黑河黑龙江大桥均已建成,两桥中方一侧均已具备通车条件,俄方一侧贸易配套设施仍在按工程计划稳步推进,两桥真正通车时间仍有待确定,两桥真正实现通车将对中俄农产品贸易乃至中俄贸易产生正向作用。在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不断加快边境口岸建设,并于2019年专门设立以对俄贸易为主的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序推进中国境内“三桥一岛”按期保质完成、积极谋划参与俄货运通道及贸易自由港建设合作。中俄在边贸基础设施方面若能保持相同的建设进度,则中俄深化农产品合作甚至推动中俄更广泛的非能源类贸易合作将相得益彰。

(三)口岸运行效率仍需提高

中俄农产品在进出口岸的过程中存在通关程序的复杂性,使得农产品通关时间延长,在增加运输成本的同时也会增加农产品腐败变质的风险,进而导致外贸企业运营成本与贸易成本的增加,势必影响其对外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综合来看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由于中俄口岸在进行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未规定统一的标准,出入关的审批手续繁琐且俄进口关税税率较高,使“灰色清关”现象时有发生,迫使口岸加强对此类问题管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货物通关的速度。另一方面可归因于对边贸口岸的人才投入不足[4]。口岸运行需要涉及检疫、监管、物流等多方面人才不断从运作模式、监测质量、管理理念上进行创新,边贸口岸与外贸企业不同的待遇水平也使人才问题有所显现。受新冠疫情影响,俄方口岸一度出现拥堵的现象,这也提醒着国内需要专业化人才队伍从口岸管理及通关制度设计上进行重组以增强口岸在特殊条件下保持运行的能力。

(四)市场信息不够通畅

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极易受到市场信息的影响,市场信息的及时性与全面性关乎整个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未来趋势。发布中俄农贸信息的官网呈现出多样化与多层次的特征,但中俄双方未就农产品贸易市场构建起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仅依靠宏观指标性数据无法判断中俄两国国内农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与农贸发展前沿方向。俄罗斯农业经济发达地区与中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基本情况各有不同,所产生的农产品贸易信息的不畅与混乱使国内农贸企业在掌握俄罗斯农产品贸易市场情况上存在困难。因此,准确掌握并快速熟悉俄罗斯农贸市场动态,需要通过高效手段以提升获取和整理俄农贸市场信息的能力,这样既可以提高双边贸易合作潜力又可以提升双边贸易质量与水平。

(五)金融支持有待加强

农贸企业投融资困难是制约对俄农贸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自2014年以来,俄罗斯受美国长期经济制裁使其投融资环境总体表现不佳,并且在农产品贸易上开展相关金融合作还需要成体系的金融制度保障、高水平的金融服务队伍与较雄厚的金融基金支撑。此外,在中俄边境地区农产品贸易本币结算有持续扩容增量的趋势,但跨境本币结算的体系仍有待健全。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贸易结算业务仍主要以美元或欧元作为媒介货币,增加农贸企业的时间成本和汇兑成本;结算方式仍以账户间汇款为主,对于信用证及托收承付等其他结算工具的使用仍有待开拓[5]。据此,适时调整金融服务支持政策以促进中俄农产品贸易升级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关注的重点。

三、中俄农产品贸易合作路径

(一)加速完善中俄农产品贸易障碍磋商体制机制

中俄双方应在已经提升至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推动范围更广、水平更高、质量更好、效率更高的农产品贸易合作。中俄两国贸易部门、司法部门、农业部门、海关部门间的持续沟通是完善双边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体制机制的关键;并以此逐步完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的贸易合作机制和以相互协商为原则的争端解决机制。在明确农产品贸易合作范围、提供农产品贸易合作法制保障、增加中俄双方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协商通关流程与检疫标准等多方面加强高层协商。充分发挥中俄农产品贸易障碍磋商机制作用,以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中俄贸易合作障碍消除计划,在制定双边原则性农产品贸易合作框架的同时也需要预留出灵活性合作的空间,在宏观层面阻断贸易困难升级至贸易争端,稳步提升中俄双方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不断推进中俄边境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新时代中俄农产品特色贸易通道。构建以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为原则的现代化双边农贸物流体系;依托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的地理区位优势,利用好双边平等协商机制将两国沿边的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并轨,在边境地区建设符合农产品运输的高质量、全天候、抗风险、可持续的基础设施[6];深化“滨海1号”、“滨海2号”国际交通运输走廊的跨境运输合作,尤其是“滨海2号”的无人驾驶通道的合作;共同建设农贸丝绸之路,建设和完善有韧性的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此外,可根据地质勘察情况、施工难易程度、建设技术需求、运输安全考察、项目建设成本等多方面信息,提出在阿勒泰地区建设对俄液体农产品(液体肥料、乳产品等)的管道运输线与铁路运输线的合理构想,将中国西北部农牧发达地区与俄罗斯中西部农业经济发达地区相互沟通,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贸易合作渠道、缩短农产品运输距离、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三)逐步提高中俄大宗农产品出入口岸运行效率

提高农产品通关效率是推进中俄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关键。中俄两国已分别于2001年、201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方均应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协定框架内开展透明化贸易合作。据此,以世界贸易组织的农产品贸易公约为着力点和落脚点,明确中俄两国海关及自由贸易区对进出口管理的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国际公认的检疫标准和农产品卫生检疫施行技术标准作为农产品的执行标准,在强化双边海关共同协作的前提条件下予以贯彻实施。逐步开放海关检疫信息交换工作,提高中俄海关检疫制度的标准化、中俄海关检疫结果的互认化、中俄农产品贸易清单的具体化、中俄农产品贸易关税征收的合理化、中俄农产品贸易审批的简洁化、中俄农产品进出境的便利化[7]。对于较低附加值的大宗农产品,可建立适用于中俄大型农贸企业的双边贸易征信制度,按月评估其出口大宗农产品的出口量与检疫合格率,在保证大宗农产品出入关无安全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开放大宗农产品贸易企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其通关程序,激发大宗农产品贸易合作潜力。

(四)积极推动中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化、数字化

建设为中俄农贸企业服务的市场信息平台对促进中俄农产品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就当前来看,中俄双方仍未形成一个权威的双边市场信息平台[8]。因此,为突出数字经济在深化中俄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中的作用,双方应共同努力建设该平台,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两国农贸企业的资质信息、按年度或按季度的运营情况、所生产的主要农产品信息、所遵循的生产质量标准与卫生标准、农产品买卖价格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收集与电子化存储,并配合两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与农产品贸易指数、农产品供给量、双边贸易环境等宏观信息,按季度进行市场信息发布以引导农产品贸易的合理进行。农产品跨境电商建设上可以依托国内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洋葱OMALL、苏宁全球购等比较成熟的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俄罗斯农产品专营店;在俄罗斯的Yandex、Joom、ozon、AliExpress等具有较高客户访问量的电商平台内推广中国农产品及农业外延商品,在提高边境地区贸易的同时努力挖掘跨境电商在农产品方面的潜力,为深化双边农产品贸易提供可靠支持。

(五)逐步增强中俄双方对农产品贸易的金融支持

找准农产品金融支持的发力点可有效促进地方农业经济发展与对俄农产品贸易发展。俄罗斯专家认为俄罗斯国内的投资环境较好,鼓励中国企业能够在俄设厂,因而我国可利用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开展与农业相关的对外直接投资,金融机构可对农产品外贸型项目提供金融支撑。另外,应在稳定地方基本金融支持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农产品自身特性与农贸企业的信贷能力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将对俄农产品经济活动频繁、融资信誉较好、年均收益增长率较高的企业列入优先融资清单之中,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在本外币兑换、现钞交易、信贷审批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9]。对于农产品贸易额较小的中俄企业,则可在开设国外账户电子化、跨境电子交易网络化、本外币结算业务便利化、小额信用贷款审批简约化上下大气力,以快捷的金融服务、适度的信贷支持、利好的金融政策不断助力中俄农产品贸易发展。

[注释]]

①数据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russia_china_relations/202011141032525976/)

②数据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economics/202011021032416526/)

③数据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http://sputniknews.cn/economics/2020110210324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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