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食品里添加罂粟壳,应处以“行业禁入”
2021-11-20曲征
曲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第二批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件。其中,揭阳市惠城镇老三饮食店经营者,自2020年7月28日至8月4日在其经营的卤狗肉中添加罂粟壳以吸引顾客,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行业禁入的行政处罚。
罂粟壳中的罂粟碱、那可丁成分具有成瘾性,加了罂粟壳的食材会非常好吃,顾客食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上瘾,不吃不舒服甚至浑身难受。也因此,一些不良商家依靠食材里添加罂粟壳的方式招徕顾客、留住回头客,而将顾客身体健康安全置之脑后。于是,餐饮店往食品、饮品中添加罂粟的事件时有发生。
实际上,2000年,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就将罂粟壳、罂粟粉归类为“毒品”之一。2008年颁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列有罂粟壳。而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就将罂粟壳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对罂粟壳的种植、加工、使用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说明。该规定还提出,指定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为罂粟壳的定点生产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罂粟壳的生产活动;各种植、生产加工以及供应罂粟壳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擅自销售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中药材市场销售罂粟壳。就是说,罂粟壳的种植、加工、经营、销售、使用等行为都受到约束。换言之,依照法律规定,不良商家是弄不到罂粟壳的。但是现实情况却是,一些不良商家能够想方设法买到罂粟壳或者罌粟粉。
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吃起来香喷喷的,但是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长期食用这种食品,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会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也因此,监管部门必须顺藤摸瓜,调查一下添加的罂粟壳究竟来自哪里,并采取抽查、暗访、设置举报平台等方式,加强监管,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力争从源头上阻止罂粟的种植与流通,避免罂粟壳进入市场。同时,对于违规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的不良商家,就要依法处以“行业禁入”,使其远离餐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