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维目标的小学书法发展性学生评价探微
2021-11-18蔡春华
蔡春华
关键词:三维目标;小学书法;发展性评价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教育评价要“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在小学生学习书法的过程中,他们的进步和成长是多方面的[1]。然而传统的评价在内容上忽视了这一点,更多地关注学生在知识掌握和技能方面的进步,简单地评价学生的字写得好还是不好,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以及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等缺乏有效的评价。反映学生书法学习进步和成长的不完全是分数、等级,或者说作品的分数只能反映学生在知识和技能方面取得的成就。
一个书法水平高的学生整体而言在其他各个方面也是优秀的,而一个书写水平一般的学生很可能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事实上,书法教学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传递立场、观点,以及人类生活的价值与目标。也就是说,通过书法教学,使学生对世界、对社会形成一定的立场,并对人生的真谛、人类的幸福形成某种观点与态度。因此,作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也应该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反映一个学生的进步与成长。通过评价,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主动性、独立性和探究性,引导学生逐渐掌握解决问题和获取书法知识的能力。这样他们就会逐渐养成独立地、创造性地、友善地实现目标的态度与性格,促进持久的毅力和個性的形成。现代教育评价理论认为,学生评价的内容包括学业成就评价、能力倾向评价和情感倾向评价等多方面因素。学生评价的内容直接影响教学内容的取舍。尽管发展性评价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界普遍倡导的理念,但如何在小学书法课堂中实施发展性评价鲜有操作层面的研究。
一、关注书法知识与技能的评价策略
(一)关注书法基础知识的评价
基础知识一直是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也是一个较易评价的领域。基础知识是一门学科中相对稳定的部分,是组成一门学科的基本材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基础知识并非一成不变,它会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发生变化。过去被看成是基础的知识在今天看来可能已经不再作为基础知识的要求。基础知识的范围和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相应地拓展和更新。每一门学科都涉及一些基础知识,小学书法学科的知识包括术语、名词、执笔常识、书法故事、书法文化等。对学生拥有的基础知识的评价涉及不同层次的要求,这些层次包括记忆、了解、掌握、应用、欣赏等。换言之,对于具体的知识,既可以在记忆的层面上考查,也可以在理解的层面上考查,或者在应用、欣赏层面上考查。这取决于设计的评价任务的性质和特征。
在评价学生的基础知识时,准确地描述知识的评价目标是很重要的。对知识评价目标描述得越准确,越有利于设计合理的评价任务,评价的有效性越高。描述知识评价目标的步骤有二:首先,将教学目标表述为期望的学习结果;其次,在每一个目标下面,列出具体的表现样本。如果期望的学习结果与理解有关,那么总的目标就由“理解”一词开头,这样有助于将注意力集中于所期望的结果。例如,湘美版《书法练习指导》三年级上册第一课,若描述了解“文房四宝”,其目标样本可以这样设置:1.识记主要书写用具即“文房四宝”是哪四项。2.如何挑选毛笔:(1)了解好的毛笔具备哪四个优点;(2)如何“开笔”;(3)如何识别不同种类的毛笔。在描述基础知识的层次要求时,所使用的动词是具体的并且代表着明确的、可以观察到的反应或行为,即那些可被评价者看到并评价的反应,如识记、识别、了解等。这些动词都代表了可观察的学生表现,可用于表达具体的学习结果。对书法常识的理解可以有许多具体的表现方式,上述案例只是从许多表现方式中抽取出来的一个样本。一个已实现学习目标的学生可能有许多其他的具体表现,但我们不可能一一列出,这里只列举了代表性样本的形式。
在陈述基础知识的评价要求时可以不涉及具体的课程内容,即不必列出需要理解的常识,而是要说明可作为理解证据的学生的表现类型。在陈述中去除具体的学习内容,这样在不同的基础知识评价中就可以使用相同的描述。当然某些知识点可能是技术基本知识,也是基本技能。
(二)关注基本书写技能的评价
与基础知识一样,基本技能也一直扮演着学生评价内容的主要角色。技能,是指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的一定的动作方式或智力活动方式。它包括初级技能和技巧性技能。书法学科的基本技能:一是经过一定量练习和模仿而获得的“会写”或“写像”的能力;二是经过反复练习,而获得的熟练书写的能力。基本技能的掌握对学生进一步的学习是不可或缺的。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基本技能,书法学科的基本技能有观察技能、分析技能、书写技能、欣赏技能、评价技能、表达技能等。不同的技能应选择不同的方式、任务来评价。对于一般的学习技能评价,如观察、书写、评价等技能,可以编制观察评价量表,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观察,按评价表中所列项目的技能分析目标来评价。技能评价通常被认为是比较容易观察和考查的,大多数书法课堂测验所包含的大多是技能方面的试题。一般认为如果学生掌握了其中的书写技能,相关的结构规律也就掌握了。殊不知,这是一种误解,有的技能具有一定的重复性,可以通过大量的训练获得。在评价技能时我们往往忽略的是:很少关注学生是否理解了技能中所包含的各种结构规律之间的联系,以及在思考过程中看不见的策略的使用。例如,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学生能够通过观察把“范字”笔画、结构书写得基本到位,却不明白其中的书写要领、结构规律的真正含义,或者不太会评价。学生只能够记忆概念或术语,或者把它们与相应的结构特征匹配起来,却不能在解决某个问题时有效地使用这一规律。因此,在评价技能时,仍需要给予概念、规律等知识以足够的关注。
例如,对学习掌握五年级下册“羊字头”这一偏旁规律的评价,意味着对学生较高的思维技能的评价,可以按以下建议进行考查:(1) 设计一个学习情境。观察“羊”和羊字头,你发现了哪些不同?(2)可用区别、对比、分析、发现、概括等词语来提问:对比“羊”和羊字头,为什么羊字头要这样变化呢?(3)观察羊字头的运笔示意图,你能根据提示总结羊字头有哪些书写要领吗?老师提示:两点方向朝中心,左低右高粗细明;三横俯仰有参差,横细竖粗要分明。(图1—图3)
二、关注过程与方法的评价策略
把学习过程与方法作为评价的内容,表明对学生的评价从重结果向结果与过程并重转变。
(一)关注学习过程的评价
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风格,以及遇到的困难和付出的努力,了解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引导学生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发展。对学生学习和发展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
1.学生参与学习的程度,对待学习的兴趣;
2.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克服困难的信念;
3.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和方式;
4.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生的思维过程、思维发展水平和思维的品质。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可以通过建立书法成长档案袋,评价和反思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历程。在成长档案袋中可以呈现以下内容:
1.期初书写的作业;
2.印象最糟糕的一次学习体验;
3.感到最满意的作业;
4.创意性、探究性学习的记录;
5.书写要领、书写规律小结;
6.自己喜欢的书法家;
7.有关书法的历史资料;
8.期终书写测试作业;
9.获奖入展证书;
10.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
通过建立书法成长档案袋,学生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的学习过程,尤其是感受到自己的不断进步和成长,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也为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改进教学策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关注学习方法的评价
学习方法是一个与学习过程紧密联系的方面。学习方法是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的学习方法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在学习过程中,不同的学生个体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采用与其相适应的方法。学生学习方法的形成与其认知方式有关。不同个体在知觉、记忆、思维和解决问题等认知活动中会逐渐形成一种比较持久和一致性的认知方式,并以此方式去认识事物。学生之间存在认知方式差异,这种认知差异进而影响学生形成不同的学习方法。
例如,简单的知识与技能偏向于自主探究学习,而对于较难掌握发现的规律则侧重于合作交流学习。合作交流是当前特别需要掌握的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呈几何级增加。特别是近现代西方美学思想被引入书法教学中,书法学习不单是古代经验式的靠时间来积累感悟,发现一个书写规律,常常需要依靠团队成员的协作努力才能完成。这既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又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价学生合作交流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2.是否能够阐明自己与他人的不同观点;
3.是否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
4.是否愿意接受他人与自己不同的观点;
5.是否愿意帮助他人;
6.是否能够恰当地评价他人的观点;
7.是否具有合作交流学习的意识和态度。学生的学习方法还与学习科目有关,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特征。对书法学习方法的评价还应该充分考虑书法学科的特性, 书法学科重在理解领会基础上的实践,对学生学习方法评价的目的最终在于促进学生形成具有个性、独立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能力。
三、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策略
东汉蔡邕《笔论》云:“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2]古人反复强调的“散也”“舒也”“意也”“如也”,无非指书写者当时的情感状态。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属于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非认知因素。相关研究表明,情感倾向具有动力性质,直接影响人的活动方向。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创造力与他们的认识、态度和情感有着密切的关系。学生的认知、态度和情感不是脱离他们的认知而发展,而是共同发展,相互影响和促进。因此,了解学生的情绪、态度和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了解学生的学习行为,诊断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难易程度,以便有针对性地制订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在美国著名教育家和心理学家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中,情感目标就是指興趣、态度、价值观、欣赏和适应等方面的目标[3]。情感表达行为是一个从低级层次到高级层次的连续内化过程,包括观察某现象,对该现象做出反应,然后把行为和感受加以观念化并形成一种结构,最后形成一种人生观,就达到了最高境界。布卢姆在分析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时,将情感目标从低到高划分为五级:注意、反应、价值倾向、价值体系化、个性化。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评价就是以情感倾向为评价对象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是在特定情况下以特定方式做出反应的内在倾向。在态度评价时,评价语言表现的态度,可以用文字语言为媒体,问卷法、检查笔记、学习感想等是不错的选择;评价行为表现的态度,可采取观察和记录的形式。对于难以直接观察的态度,可以利用推断法评价。
书法学科常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评价内容如下:
1.能够掌握结构规律并能学以致用,拓展到同类字中;
2.具有用笔的灵活性,能够尝试使用不同的用笔方法解决实际书写问题;
3.对书法学习具有好奇心、探索欲,并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4.具有自我反思的意识,对于不懂的地方或不同的观点敢于进行质疑;
5.具有慧眼,发现书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6.具有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善于思考的习惯;
7.面对富有挑战性的任务具有持之以恒的态度;
8.能够清晰流畅表达观点,对自己的见解充满信心。
显然,对学生这些方面的表现很难通过测验进行评价,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当把学生置于一个问题解决的情境中时,他们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所具有的自信心和创造性等是可以通过外显行为表现出来的。然而许多学生的心理活动,不一定通过行为外显表现出来,因此,通过观察法也是有局限的。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评价更有效的方法是引导学生写书法学习心得,从学生的学习心得中更容易获得这方面的信息。教师可以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发现并记录学生在书法学习过程和作品中所表达的精神内涵、独特的美学视角和富有创造性的个性展示,以及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并及时给出描述性的评价意见。
对学生学习态度的评价可以通过编制态度量表进行,绘制量表的质量决定了是否能测量出学生真实的态度。如果量表的质量较高,并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就能较好地测出学生在某一方面的态度变化情况。(见表1)
该量表主要测试学生对学习书法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在学生学习一段时间书法后,运用上述量表可以较好地测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之后的态度变化,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策略。
四、结论
基于三维目标的书法学科发展性评价,重在“关注过程、以人为本”,努力使评价者更加关注真实任务的完成,以知识的建构为评价标准,以鼓励学习者积极参与知识的建构,更重视对知识过程而不是知识结果的评价,基于情景驱动的评价,评价重心由只关注结果的评价向重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学习态度的综合考查转变,向形成性评价、促进性评价兼容的方向转变,进而发挥学生评价的激励功能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