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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00多万买学位房,却被卖家占用了学位?

2021-11-17清浅

女友 2021年11期
关键词:小玲名誉权赔偿金

清浅

指导专家

宋斌:资深律师,陕西致易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妇联妇女维权志愿者。

天价买了学位房,却发现学位已被占?曝光出轨男却被告侵犯名誉权?员工因骚扰同事被开除,却索要赔偿金?……生活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本期《法律帮幫忙》,就给您分析一下生活中的棘手问题。

关键词:生活常识

花500多万买学位房,被卖家占用户口学位怎么办?

@猪拉拉:为了方便孩子上学,我姐花了500多万元买了一套学位房,不料刚签完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来得及过户,卖方却将户口迁入并占用了学位,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我姐可以全额退款么?

可以提起诉讼,不一定支持全额退款。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类似的案件,并按照“房住不炒”作出了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签约时卖主及其子女的户口未迁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根据双方的合同和交易习惯,应认定双方约定的交易标的是户口和学位未占用的房屋,购房总价是户口和学位未占用时的价格。合同履行中,卖主迁入户口并占用学位,根据当地的招生政策,房子6年内不再享有学位权益,客观上产生了市场价值贬损,卖主履行合同存在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审慎认定学位价值并依法认定违约责任,充分保护守约方,有效惩戒违约方,向社会传递反对炒作学区房的明确信号,最终法院审定酌情支持退回房屋款总价的4%。所以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但是全额退款法院不一定支持。

朋友让我帮他网上贷款却玩消失,我要不要自己还贷?

@今天也要好好吃饭:大学时的舍友向我借钱,我正好手头也紧,他便让我帮他在网上贷了2万。原本说下个月就还,下月不仅不还钱,还干脆玩起了消失。替他还吧,我不甘心,不替他还的话,我个人的征信会不会受影响?

您的个人征信会受影响。网贷逾期不还,最终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还要为此支付一大笔利息。虽然您是帮朋友贷款,但最终影响的却是您个人的征信。如果条件允许,您可以先将贷款还上,再向朋友要钱;如果暂时还不上,可以与贷款机构主动协商,申请延长还款时间,或者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如何处理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平台方会允许延期,起码征信不会受到影响。需要提醒您的是,帮别人贷款,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要审慎哦。

去出轨男单位闹事,算是侵犯名誉权吗?

@小风车:我哥发现嫂子劈腿了,对方是嫂子的上司王某。我哥去嫂子单位大闹了一通,散发“总经理王某乱搞男女关系、道德败坏伦理丧失”等字样的传单,还在微博上艾特嫂子公司的董事长及合作商,后来王某被开除。但王某却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我哥告上了法庭,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作为受害者,我哥真的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吗?

你哥的确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享有名誉权等基本权利。你哥将王某的个人隐私散布出去,公然在社交平台发布王某男女关系混乱等信息,导致对方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故应当承担法律后果。但王某的行为也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所以你哥多半不需要经济赔偿,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即使作为受害方,维权或者宣泄情绪也要合乎法律准则哦。

关键词:职场风云

职员因骚扰女同事被解雇,要不要支付其赔偿金?

@小李子:我公司职员小刘通过工作接触,对另一职员小玲心生爱慕,几次表白,小玲明确表示拒绝。小刘没有知难而退,反而在工作场所偷拍小玲的照片,并配上“老婆”“女神”“我的女人”等文字发送在微信朋友圈,还多次以短信的方式对小玲进行骚扰。小玲向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小刘,最终我们开除了小刘。小刘觉得我们主动解雇他,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民法典》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防止和制止职场性骚扰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贵公司据此解除和小刘的劳动合同,是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履行防止和制止女职工遭遇性骚扰的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所以无需向小刘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上班路上为了避让一只狗摔伤,算不算工伤?

@林DC:我骑着电摩上班时,为了避让从侧面冲过来的一条狗,不小心摔倒,膝盖骨摔碎了。我在医院躺了半个多月,出院后又因为行动不便,长达两个月没上班,请问我这能算工伤吗?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吗?

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以下条件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您这不能算工伤,以后骑电摩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哦。

同事表妹在员工宿舍自杀,公司需不需要担责?

@各管各的:同事的表妹因为和男朋友发生争吵,一时想不开,在员工宿舍服用了安眠药,永远地离开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需不需要担负赔偿责任?

公司不需要担负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员工自残或者自杀的,是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所以也就不用担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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