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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经济特征的科学原理
——与周为民、李欣广两位教授商榷

2021-11-15侯为民

社会观察 2021年11期
关键词:计划经济公有制共产主义

文/侯为民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摘自《政治经济学研究》2021年第3期)

坚持共产主义信念,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加强对共产主义社会基本内涵与特征的全面和准确理解。由于现实社会主义运动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计划经济、按比例发展和按需分配等内容从理论和现实层面逐步淡出,简化对未来社会科学设想的定义似乎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据此李欣广教授提出,当前应弱化或删除共产主义社会主要特征中关于计划经济、按需分配、消除三大差别等内容,只需在强调公有制基本经济特征上取得共识,其他特征可以作为从属性特征暂时搁置,从而避免纠结于这些细节问题。而周为民教授则断言:“计划经济不可行早已证明,大数据也弥补不了。”这些议论充满了对共产主义发展远景的质疑和疑虑,不利于人们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的科学论述,有必要作出理论上的澄清。

历史的回顾:计划经济体制的退出并不意味着计划经济思想和计划手段的放弃

自马克思提出计划经济的科学设想后,所受到的攻击和质疑就一直不断。最初的挑战由米塞斯挑起,他认为社会主义不可能在没有价格和货币的条件下进行有效而合理的经济核算。由于没有市场,经济计划将是盲目的。其跟随者之一新奥地利学派的哈耶克则提出,计划经济的难点在于无法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中央经济计划机构不能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在他们之后,形形色色的学者对计划经济的责难大致遵循了相同的路径。作为回应,兰格认为解决的方法是中央计划局模拟市场机制来确定物价、工资和利率,以便平衡需求和供给,即通过“试错法”来取代市场信息信号,达到核算和配置资源的目的。在兰格之后,一批社会主义学者围绕经济核算、经济信息、资源和劳动配置等,从不同侧面探讨了计划经济的可行性和可能性。

中国国内的讨论主要是围绕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计划手段与市场手段等关系展开。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一些学者全面否定计划经济思想,认为计划经济是导致人们积极性不高、技术进步缓慢和经济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引入市场经济,并不是完全放弃计划手段;还有一些学者则从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客观要求出发,将放弃计划经济体制与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对立起来,认为坚持计划经济就不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角度出发,提出计划和市场均是手段,肯定了计划经济的历史作用和现实功能,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讨论,暂时平息了这方面的争论。

要正确评估和区分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设想,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差异。计划经济体制所取得的历史成就,证明了计划经济思想的先进性和历史合理性。没有计划经济体制,中国不可能在很短历史时期内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一个具有完整现代经济体系的工业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退出与计划经济思想过时论也不能相等同。刘国光、卫兴华、程恩富等一批学者均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有计划按比例规律仍然通过国家调控发挥作用,这是其在资源配置上的独特优势。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是对关于未来社会计划经济设想的一个最初步的探索,这种探索具有很多可能性。我国改革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方面是因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功成身退,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我国探索新历史条件下计划经济思想和方法的开始,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协调发展理念是这一过程的体现。

公有制不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唯一特征

共产主义社会不可能仅仅是依托于单纯地推进公有制而实现。与公有制相关的社会生产运行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等是共产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公有制不可能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唯一特征。

(一)完整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主要设想

概括起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经济特征的概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传统社会分工重要性逐步降低乃至趋向消失;在“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对生产、分配和消费的计划管理,即实行计划经济;消灭商品货币,实行产品经济;对全社会成员实行按需分配;阶级差别将不再存在,国家逐步消亡,将产生新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形式。上述几点是一个有机整体。

(二)公有制作为共产主义社会主要特征的理论依据

公有制经济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不能静态地看待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而是要将公有制经济与社会生产目的、生产手段及生产成果的分享等结合起来。废除私有制是共产主义革命的主要使命,但它并不能取代共产主义建设的任务。当代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成为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完成形态。李欣广教授说,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完成了公有制改造。这显然是荒谬的。当前,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对贫困问题虽然刚刚得到全面解决,但反贫困任务仍然艰巨。相比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我国劳动生产率水平仍较低。从占有劳动成果看,我国人均GDP目前仅有西方发达国家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差距仍然较大。如果仅因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就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不仅与马克思的生产力标准相悖,而且对人们关于共产主义社会远景的憧憬也是一种嘲弄。

(三)全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体现共产主义社会性质的唯一要素

所有制本身是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一系列历史的规定性。共产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是“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共产主义不仅要实行公有制,而且对公有制也存在着一个如何管理的问题。李欣广教授认为公有制的实现程度可以决定共产主义的实现,是将这一问题做简化处理了。现实的公有制实现程度并不单纯取决于公有制的存在形式、规模和范围,还要取决于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同样需要不断完善其内部管理,处理好经济核算和效益、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劳动管理制度。未来社会中自由联合劳动采取何种具体形式,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设计方案,需要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实践的深化,不断地进行探索。公有制固然以消灭剥削、消灭阶级为标志,并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然而其并不能自发保证共同富裕的实现。将公有制的实现程度与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直接画上等号,也是不适当的。

从公有制内涵出发看待共产主义的一些其他特征

共产主义具有不同于以往一切社会的新内涵。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商品经济的全面消亡。随着商品经济的消亡,决定和判断生产者劳动效率的尺度依据将是社会劳动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集约化使用。其二,迫使人们处于被奴役地位的旧式劳动分工将会消失,不再作为固定化的职业而存在。劳动将成为一种自主性的活动,可以随着社会需要、年龄和兴趣等改变而不断变更,成为人们自愿的选择和主动的付出。李欣广教授说,未来社会生产将具有更严密的比例,从而工作分工也必须具有严密的比例,使得统一的相对稳定的职业分工即所谓“劳动者分工”也不能消失。李教授在这里混淆了“劳动分工”和“劳动者分工”。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形下,不会消失的只能是劳动分工,而非“劳动者分工”即“旧的社会分工”。未来社会中“职业”概念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所存在的只是“劳动”和“活动”。由于生产效率的极度提高,人们在一种职业中短时间的劳动即可以满足基本和合理需要,也就没必要在整个社会中保持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岗位分工。其三,劳动者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体现在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层面,主要就是劳动者的平等、自由以及人的能力的全方位提高和内在创造潜力的充分发掘,这些都从属于公有制这一经济特征。李欣广教授断言,如果每个人自由的全面发展从属于公有制,发展的“自由”和“全面”会受到严重制约。那么,这种被束缚的“自由”和“全面”也只能是局限于私有制观念下的产物,而非共产主义社会所带来。

计划经济是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组织和运行的必然方式

在全社会实行计划经济,是马克思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组织和经济运行方面的科学设想和重要论断。这一设想和论断,既与公有制相关,也具有自身的独特规定性。

(一)计划经济和公有制之间不能直接画上等号

李欣广教授认为,公有制必然就是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本质上也就是公有制。这混淆了共产主义社会中两种不同事物的界定。计划经济是关于共产主义经济运行模式的科学方案和设想,而公有制是共产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计划经济不涉及利益关系本身,而是涉及对社会生产的配置、组织和调节方式。计划本身并不能决定所有制本身的性质,不能决定劳动要素和其他非劳动要素的结合形式问题。公有制可以为有效掌握真实经济信息奠定基础,但不能取代计划经济对待经济信息的方式。公有制可以保证经济信息的真实,而计划经济才能保证信息处理的准确、科学和高效。

(二)共产主义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依据及其必要性

计划经济包含着多重规定性,具有不同的内涵。首先,“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和消费,其特点是体现出集体的理性,使生产服从于他们共同的控制。其次,有计划按比例规律的本质是社会总劳动时间的分配,要求人们从一个总的、共同的意志出发,对社会生产进行调节。再次,只有对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按比例投入和配置,才能避免浪费,避免生产的盲目性。最后,共产主义社会仍需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过程进行科学调节,这一规律不会因为公有制的存在而改变。

(三)对计划经济合理性和可行性的质疑并不成立

李欣广教授认为,计划经济能否成为共产主义的主要经济特征实际上存疑,只有在竞争的基础上才能解决资源的配置,产生效率。这一观点值得商榷。首先,物质生产比例性所要求的资源配置本质上是社会劳动的配置,而不是自然界资源的天然结构所决定的资源配置。用竞争性劳动来提高效率本身就与公有制相悖,它恰恰是共产主义运动所要消解的因素。其次,资源约束未必需要通过竞争机制来配置资源。再次,计划经济更注重社会整体效率和长期效率,而非私有制下的个体、局部效率和短期效率。最后,提高效率的方法并不仅仅只有竞争机制,协作和合作同样是提高效率的手段,协作产生的生产力是一种“自然生产力”。周为民教授提出,“计划经济”的困难在于没有市场评价,难以做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市场经济的衡量标准是单一的和可量化的,且没有人为因素的干扰。上述观点是囿于商品经济的狭隘眼界了。从根本上说,信息成为私有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工具,原因在于存在着大量的无效投入和劳动浪费。所谓衡量标准的量化和单一化,实质上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者的标准,并不包括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需要的标准。市场经济并非没有人为因素干扰,资源垄断、技术垄断和信息垄断均为竞争所必需,价格信号扭曲也时有存在。相比之下,计划经济的人为因素恰恰可以消除上述弊端。

计划手段可能形成对科技创新的阻碍,这是质疑和反对计划经济的一个理由。创新是以出人意料为特点,但为创新提供条件并不需要出人意料,而是可以遵循科技本身的试错规律。可以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科技创新所借用的方式将不再是市场经济下的专家评审,科研将是社会需要和个人专长兴趣相结合的事,社会评价、民主管理、群众自发参与等,都可以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手段。计划和审批的只是科研条件和科技资源根据社会需要在各领域的分配,计划指令、审批和管理不会束缚创新的手脚。

(四)大数据将为未来社会的计划管理创造必要条件

计划经济的理论分歧涉及对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不同认识。周为民教授说,大数据本身就是市场的产物,不可能成为计划经济的根据,不能弥补计划经济的根本缺陷。在周教授的眼中,大数据和计划经济关系其实是颠倒的。实际上,没有人将大数据作为计划经济的依据,作为计划依据的只是现实的经济关系变量及其信息。大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不能仅仅被理解为管理手段,也应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待。大数据还成为计划经济赖以运转的基础因素之一,它在技术层面完全可以替代市场价格信号。大数据的存在将使得日常经验的形成和提炼变得更加容易、迅捷和高效。大数据技术建立在日常经济生活经验基础上,这将赋予其超强的计划能力,使其能更好地辅助社会管理机关进行资源配置,而不是回到传统的计划经济中去。

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只能是按需分配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将使得按需分配成为可能。对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需要作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李欣广教授认为,按需分配之所以不可行,是由于共产主义社会中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并非不喻自明,而是一件仍然存疑的事。这是对“极大丰富”概念的一种误解。实际上,“财富”是相对于人的创造能力和消费能力而言的。物质成果从欠缺转变为相对多余体现为富足;物质成果能够充分地满足需求,使物质财富的数量超出一定的限度则体现为“极大”。按需分配不是按欲望分配,共产主义社会中产品的极大丰富,是相对于人们的合理需求而言极大丰富,不存在着一部分超出合理需求而另一部分需求难以满足的情况。另一方面,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需求既然是合理需求,就必然意味着它建立在人们与传统的私有制观念决裂的基础上,人们不再用私有的观念来看待对物质财富的占有。

李欣广教授断言说,人的需求没有止限,人的高层次需要并不能替代低层次需要。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周期不可能无限,人的需求必然也不可能达到无限。所谓需要的高层次和低层次不过是经济发展的历史性产物,高层次需求对低层次需求的替代也一直在发生。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当然可以满足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要,但这种分配不是无限的。此外,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仍然需要按劳分配的话,那么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中,最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按需分配。由于劳动不再成为人们谋生的手段,继续实行按劳分配将失去其意义,也丧失其应有的经济基础条件。仅仅因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按需分配着墨不多且没有进一步详细论证,就认为马克思放弃了按需分配思想,在理由上显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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