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门槛效应
2021-12-14于建忠陈燕红
文/于建忠 陈燕红
引言
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企业创新活动具有知识外溢性,其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导致企业私有研发投入不足,这将严重阻碍我国经济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弥补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失灵,政府通过给予企业补贴、鼓励企业创新已经成为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来自Eurostat(2019)的数据资料显示,2013年美国研发经费中政府资金占比为27.7%,2018年欧盟28个国家的这一比例为29.2%,韩国为23%,均已高于中国对应年份的比例。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一方面,近年来中国研发经费中政府资金保持稳定增长,从2004年的523.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4537.3亿元;另一方面,中国情景下政府补贴没有对企业研发支出产生显著效应,政府补贴资金替代和挤出企业自有研发资金。因此,在目前政府补贴总体规模不断扩张的背景下,哪些因素影响政府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以及如何提升和发挥政府补贴政策的有效性,这是直接关系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理论上讲,除正外部性市场失灵导致企业创新动机缺乏外,融资约束也是掣肘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目前中国金融体系尚待完善、金融抑制现象依然发生的现实背景下,信贷资金价格及配置效率的双重扭曲导致企业普遍面临融资约束的难题。目前关于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作用效果的研究并没有形成一致性结论,一部分学者发现了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的促进效应,也有学者发现政府补贴存在挤出效应。针对这种研究分歧,有研究从政府补贴的非线性作用角度进行解释,认为政府补贴规模的差异带来了不同的作用效果;还有研究讨论了政府补贴在不同企业之间作用差异,关注了企业规模、产权性质、研发阶段以及政企关系等特征对政府补贴作用的影响,但以上研究忽略了企业融资约束的重要作用。实际上,企业规模、产权性质、政企关系等都是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的外在表现,一般而言,规模大、成立时间长、国有和存在政治关联的企业,更容易获取银行的贷款,因此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较小。因此,企业融资约束可能是导致政府补贴对不同企业研发投入作用存在差异的本质因素。那么,政府补贴是否对不同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产生了不同的作用效果?
本文在探讨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中,引入企业融资约束的视角,提出研究假设,并利用1040家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对上述问题进行实证检验,以期为政府调整补贴分配倾向和改进资助对象评估体系提供依据,从而提升中国创新补贴政策的有效性。
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不同于已有研究关注规模、年龄、产权性质等外在特征的差异,本文从企业融资特征的视角探究影响政府补贴创新效应的内在因素,拓展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作用的相关研究;第二,本文研究发现,在不同融资约束的企业中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的门槛效应存在差异,这为已有文献中政府补贴作用效果的争论提供了一个合理解释;第三,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与政府补贴规模结合起来,分析了政府对不同融资约束企业的补贴规模,揭示了政府补贴规模与激励效应大小之间的错配,为改进政府政策效果提供了经验依据。
研究假设
企业在创新投资决策时面临两种情况:一是由于正外部性导致企业缺乏研发投资的动力和激励。针对研发动力不足的情况,一般认为,政府给予企业研发补贴,以及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弥补和缓解研发投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有效解决企业研发动力和激励不足的问题。二是当企业研发投资动力充足时,融资约束和内部资金不足是掣肘企业研发的另一因素。
政府对企业的补贴规模决定了对研发活动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差距的弥补程度。当政府补贴资金规模较小时,不足以弥补企业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企业研发活动依然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因而政府补贴可能不会产生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作用。当政府科技补贴资金规模较大时,将对研发活动知识外溢的社会补偿过度,这不利于企业持续进行研发投资。一方面,在企业研发项目有限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政府补贴可能会替代企业自有研发资金,不利于企业增加私人研发投资;另一方面,政府直接补贴这种简单且大规模的外部收益,将激发企业套取补贴的寻租动机,减少企业对创新性活动的资金投入和精力,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逆向影响机制。因而,随着补贴额度的增加,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是变化的,呈现出门槛效应。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随着政府补贴的增加,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具有门槛效应。
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门槛效应在不同融资约束企业中存在差异。对面临较低融资约束的企业而言,最需要解决的是因知识溢出的外部性而导致的私人收益低于社会收益的问题。一般来讲,严格且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缩小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激发企业创新投资的动力。因而,政府补贴规模较少时,对低融资约束的企业创新投入具有促进效应。
不同于低融资约束的企业,面临较高融资约束的企业不仅需要弥补其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而且还需要克服自身内部资金缺乏的限制,并将剩余的补贴资金分配给尚未启动的研发项目。因此,当政府补贴资金规模较小时,将难以对高融资约束企业创新投资产生激励效应。
假设2a:当政府补贴较少时,政府补贴对低融资约束的企业研发投入具有促进作用,但是其对高融资约束的企业没有促进作用。
随着政府补贴规模的提高,越过一定的门槛水平,尽管政府补贴的创新激励作用逐渐减小,但是其对高融资约束企业和低融资约束企业的作用也存在差异。
一方面,在面临较高融资约束的企业中,一批具有潜在市场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因风险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融资而不得不暂时停滞,这些企业研发投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此时,政府通过给予直接补贴的方式降低企业研发项目成本,不仅有助于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而且随着政府补贴的额度的提高,将使一部分因资金不足而搁置的研发项目重新启动,增加了面临融资约束企业的研发投入。
另一方面,政府直接补贴会对金融机构发出认证信号,更利于原先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获得融资,增加研发投入。企业在向政府申请研发补贴时,政府会组织专家就其技术前沿性、可行性和未来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因而政府部门可以掌握金融机构难以获取的研发项目信息。当政府部门做出给予企业补贴的决策时,相当于向金融机构传递出该研发项目风险较低且具有较高收益率的有利信号,补贴规模越大说明企业研发项目质量越高,缓解了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关于研发项目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扩展了企业R&D投资的外部融资渠道,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因此,在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越大时,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创新投入的促进效应更大。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b:当补贴规模跨越一定门槛后,政府补贴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具有促进作用,而且大于对低融资约束企业的促进作用。
研究设计
本文使用来自沪深两市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金融资讯数据库,样本区间为2014—2019年。本文对数据做了如下处理:(1)删除了*ST类和研发经费、政府补贴等主要变量缺失的观测企业;(2)删除了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企业,实际上这些企业已经资不抵债;(3)对研发强度、补贴强度和总资产收益率等变量在1%水平进行缩尾处理;(4)处理成平衡面板数据。最终我们获得一个包含1040个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资料。各变量的符号、定义和构造方法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的符号、名称与构造方法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平均值为3.74%,对应的政府补贴强度平均值为1.09%,计算两者的相关系数发现,全样本中研发投入强度与政府补贴的相关系数为0.379,在1%水平呈现显著性,表明政府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正相关关系。以“利息支出/固定资产净值”作为融资约束指标,该值越小表明难以获取外部资金,面临融资约束越大。将所有样本企业按照“利息支出/固定资产净值”的中位数分为两组,值较大的一组企业为低融资约束组,值较小的企业为高融资约束组。我们计算两组企业中研发投入与政府补贴的相关系数,在高融资约束企业中相关系数为0.431,大于低融资约束企业中相关系数(0.281),且均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初步说明政府补贴与研发投入的相关性在不同融资约束企业间存在差异。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政府补贴的分配差异
本文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在不同融资约束的企业中存在差异:当政府补贴较少时,政府补贴对低融资约束企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高融资约束企业不具有显著促进影响;当政府补贴跨越一定门槛之后,政府补贴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大于低融资约束企业。那么,政府补贴是否更多地流向了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这是准确判断和评价当前政府补贴政策绩效的关键。基于此,本文对高融资约束企业和低融资约束企业两组样本中政府补贴的均值差异性进行了统计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面临较高融资约束企业的政府补贴为2372.99万元,而较低融资约束企业的政府补贴为3453.16万元,对两个样本均值的差异检验发现,t值为-4.7,拒绝了两组样本中政府补贴不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假设,即高融资约束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规模显著低于低融资约束企业,表明政府补贴更多地流入资金充裕的低融资约束企业。考虑到政府补贴只有在跨越一定门槛后,才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产生显著促进作用,而且政府补贴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更大,这说明政府补贴的分配与政府补贴的作用效果之间存在一定的错配,调整政府补贴对低融资约束企业的分配倾向性,将有利于提高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效果。
结论与启示
如何提升政府补贴的创新效应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为了探讨影响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作用的因素,采用中国1040家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微观数据,分析了政府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机理,并提出了研究假设,运用面板门槛模型实证检验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并讨论了政府补贴对不同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差异。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
(1)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具有门槛效应,即随着政府补贴的增加,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逐步减小。全样本回归结果显示,随着政府补贴增加并跨越两个门槛,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系数由0.955减小为0.606,再减小为0.368。
(2)当补贴规模较小时,政府补贴对低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但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不存在促进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当补贴强度低于0.004时,政府补贴对低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资的作用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3)当补贴规模跨越一定门槛之后,政府补贴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大于对低融资约束企业的促进作用。门槛效应回归结果显示,当政府补贴强度超过0.004时,政府补贴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系数为1.397和0.674,均高于政府补贴对低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系数。
(4)低融资约束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显著多于高融资约束企业,表明政府补贴的流向与作用效果之间存在偏差。均值差异检验发现,面临较高融资约束企业的政府补贴平均为2372.99万元,而较低融资约束企业的政府补贴平均为3453.16万元,并且两者具有显著差异。
企业融资约束不仅是阻碍研发投入的重要因素,而且还影响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大小。本文结论蕴含的政策含义是:一是应完善政府补贴分配的评估体系。当前政府补贴分配的评估体系倾向于“挑选胜者”,给予资金充裕的企业更多补贴,而融资约束企业因缺乏资金中断了一批研发项目。通过完善政府补贴分配的评估体系,改变当前“挑选胜者”的补贴分配倾向,实现政府补贴倾向由低融资约束企业向高融资约束企业转变,可以提高政府补贴的创新激励效果。二是应大幅提高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的补贴额度。由于自身融资约束的限制,政府补贴强度需要跨越门槛值后才呈现出挤入效应,因此在完善分配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应通过实行差异化补贴额度的分配方式,大幅提高对高融资约束企业的补贴资金,促进融资约束企业获取更多的政府资金,增加自身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