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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早期文学作品中的弃妇形象比较——以《卫风·氓》和《苦命的丽莎》为例

2021-11-14鹿译佼

戏剧之家 2021年22期
关键词:卫风弃妇丽莎

鹿译佼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俄语系,山东 青岛 266580)

受生产力制约,男权主义在东西方文明中长期占据主要地位。这种不平等的两性关系不仅反映在生产领域,也体现在文学作品中。其中典型的女性形象即为“弃妇”形象。这一形象在中国文学中尤为经典,从先秦《诗经》到清代的《聊斋志异》,“弃妇”的形象接连不断,在封建礼教的桎梏下,她们沦为男性的附属品,丈夫或恋人肆意挥霍她们的青春,最终背叛抛弃她们。而在俄罗斯文学乃至西方文学中,“弃妇”形象虽存在但数量不多。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俄罗斯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愈加鲜活,她们勇于追求幸福,敢于对抗不公的命运。在俄罗斯文学女性群像中,丽莎形象的文学意义并不突出。但作为感伤主义的杰出代表,卡拉姆津作出了大胆的尝试,赋予人物生命,开俄罗斯小说之先河。而在《卫风·氓》中,弃妇敢爱敢恨、果断离开丈夫的形象也与其同时代及其后的弃妇形象有所不同。两个文学形象都可谓两国文学中经典的“弃妇”形象,但形象特点各有异同。

一、相同点:勤劳、单纯、热爱生活的女性形象

《卫风·氓》中,女主人公“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可见其为勤俭持家的贤妻。而在《苦命的丽莎》中,因丽莎的父亲早逝,丽莎与老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困苦,丽莎早早地独自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编织、采集,为维持生活日夜操劳。

两位女主人公面对男主人公“花言巧语”追求时的反应,也足见其单纯。《卫风·氓》中,面对氓“抱布贸丝”商量婚期的行为,女主人公先告知氓“子无良媒”,又希望氓不要因此发怒,安慰他将婚期定在秋后。此后女主人公每日登上城墙,期待氓的到来。“泣涕涟涟”,“载笑载言”体现了女主人公思念恋人时丰富的情感变化,一个单纯的痴情女形象跃然纸上。《苦命的丽莎》中,男主人公埃拉斯特初见丽莎便被其吸引,欲多付钱买下丽莎的花,却被丽莎拒绝。以正常价格买下花后,他遗憾道:“……我真愿意永远买你的花,真希望你只采给我。”在年轻英俊的埃拉斯特的甜言蜜语下,丽莎坠入爱河。她每天都采下一束花,等着埃拉斯特的到来,可见少女初恋时的单纯。

两位善良、单纯、勤劳的女主人公,最终都因丈夫或恋人的变心而被抛弃的悲剧命运,从本质上折射出了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封建社会时期,男性依靠先天的生理机能和经济地位占据了两性关系的主要地位,女性沦为男权社会的附属品。

二、不同点:果断决绝与脆弱多情

《卫风·氓》中,面对丈夫“士贰其行”“二三其德”的变心,女主人公毅然选择离开丈夫,虽忆及年少时“言笑宴宴”、山盟海誓的情景不禁幽怨,但女主人公果断决绝地直面现实,放弃已经破裂的婚姻。《苦命的丽莎》中,丽莎在城里偶遇谎称自己参军的埃拉斯特,埃拉斯特将要迎娶富孀,用一百卢布打发走了丽莎。丽莎难以忍受恋人的背叛,投湖自尽。

同样面对爱人的变心,氓妇选择不再苦苦维持婚姻,果断离开丈夫,此“弃妇”的行为实为“弃夫”,放弃丈夫与婚姻,勇于反抗,追求个人幸福。而丽莎作为坠入爱河的初恋少女,无法接受恋人变心的事实,甚至不及考虑家中老母,放弃自己的生命。

两位主人公同为弃妇的不同结局可以一窥作者的倾向:《卫风·氓》虽为民歌,但通过对女主人公勇于放弃、直面现实的描写,可以看出先秦时期的妇女地位尚未到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对妇女高度禁锢的程度。作者乃至当时的民风,对于氓妇的经历还是持同情、肯定的态度。而《苦命的丽莎》作为俄国感伤主义作品,通过丽莎的悲惨命运,引发读者对普通人物的同情,折射出丽莎所代表的农家女地位的卑微,不仅体现了男女间地位的差距,更反映出俄国君主专制体制下贵族与平民地位的差距。

三、不同结局背后的中俄文化差异

《卫风·氓》与《苦命的丽莎》除了两位女主人公的结局不同外,两位男主人公的反应也各有不同。前者作品中对男主人公的正面刻画本就着墨不多,氓对于妻子的离去也没有作出正面的反应。但是通过女主人公路过淇水时忆及过往的愤懑,大致可以推断出男主人公并没有对自己的变心、性格的暴躁无常表现出歉意,也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过错。而在《苦命的丽莎》中,男主人公埃拉斯特得知丽莎自杀后,至死未能原谅自己,心中始终怀有对丽莎的愧疚。

同时,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的地位差异在两部作品中也各自不同,甚至可认为是恰好相反。在《卫风·氓》中,男主人公氓的阶级地位属于社会最底层的“野人”,多为外来户以及一些获免的奴隶和逃亡的平民,其地位是仅高于奴隶的自由民。奴隶主一方面对他们进行力役剥削,另一方面还要根据氓个人的具体农业收入进行实物剥削。由于“力役”与“实物”的双重剥削,野人的生活往往极端贫困,有时不得不靠经商来维持生活。诗篇开头的“抱布贸丝”也印证了男主人公氓正是这样的一位穷困潦倒者。而女主人公的家附近有商业市场,居地有高墙环绕,到女主人公家还需经过郊关,可视为一个“城市小姐”,也就是“国人”阶级。“国人”和“野人”虽同为自由民,但却隶属于两个不同的阶级。“野人”是受压迫阶级,“国人”则属于统治阶级,他们的经济地位、政治权力有显著不同。由此可以看出,氓妇的阶级地位是高于氓的。氓妇嫁给氓实际上是一种“下嫁”,是氓妇勇于追求爱情自由的行为。而在《苦命的丽莎》中,埃拉斯特是一位年轻英俊的贵族青年,丽莎是一位目不识丁的农村少女,埃拉斯特追求丽莎时,丽莎就对埃拉斯特说:“……可是,你不能做我的丈夫……因为我是个乡下姑娘。”谈到埃拉斯特时,丽莎的母亲难以掩饰对埃拉斯特的喜爱:“……他多么漂亮,多么和气!要是你的未婚夫也是这样就好了!”丽莎的反应则很强烈:“整个心都颤动起来”,她不假思索地向母亲反驳:“……这怎么成?他是一个少爷”。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男女主人公间有难以逾越的阶级鸿沟,而显然男主人公埃拉斯特并不具有像氓妇那般追求自由爱情从而跨越阶级差距的勇气。他不仅没有越过阶级差距娶农村少女丽莎为妻,反倒为了钱财迎娶了一位富孀,可见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追求自身利益时难以背叛阶级属性的虚伪性。

结合两部作品中男女主人公间的阶级差异,反观两位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结局的态度,可以发现有趣的现象:本是低阶级的氓对于自己的变心行为无动于衷,反倒是处于贵族阶级的埃拉斯特对自己的变心行为心存愧疚。这一反差折射出了中俄两国文化的差异性:在封建社会,中国女性在婚后沦为了丈夫的附属品,需要服从于夫权。在“夫权”思想的影响下,婚后男性对女性具有了绝对的话语权和掌控权。

此外,两位弃妇的不同结局在各自文化中引发的社会评论截然不同。朱熹对氓妇的评价为:“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淫妇”这一词不言而喻,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尤其是程朱理学盛行之后,儒家思想对妇女的压迫较于先秦时期大大加强。而《苦命的丽莎》从其题目“苦命的”可看出作者对丽莎的同情态度,而其作为感伤主义作品激发了社会读者对小人物、地位卑微的农家女的同情。

因此可以看出,虽然总体而言,无论是在中国还是俄国,在早期文学所处的社会背景下,男性地位是高于女性地位的,但是中国的女性地位更低。这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卫风·氓》及其后众多弃妇形象作品所处的社会背景,都是奴隶制或封建专制下的农耕社会,农耕社会“男耕女织,精耕细作”的生产条件下,男性是主要的劳动力,社会整体的生产对男性的依赖度更高,男性在社会生产的高经济地位决定了其在社会方方面面中的主要地位。而《苦命的丽莎》所处的18 世纪末,正值工业革命极大解放生产力的时期,又恰逢俄国彼得大帝改革后欧洲的先进思想、生活习惯传入并日渐深入俄国社会。不可否认,先进的生产力带来了更先进的思想,也推动了个性解放,女性地位有所提高。而在这短暂的感伤主义过后,俄国“黄金时代”的文学作品及其后涌现的更多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则更加独立鲜活,从《驿站长》中的冬妮娅到《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以及其他诸多形象,她们更勇于追求自己的个人幸福,勇于追求爱情。而在《卫风·氓》之后的文学作品中,鲜有氓妇这样勇于追求爱情、果断放弃丈夫和已经破裂的婚姻的弃妇形象,更多的是被丈夫抛弃后自怨自艾的弃妇形象。中俄两国不同的社会发展路径在中俄的文学作品中就这样悄然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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