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次污普数据看江西省工业固废治理变化情况及建议
2021-11-13陈武权
杨 斌 陈武权
(1.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昌 3300291;2.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南昌 330029)
前言
固废即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其来源一般分为四大类: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以及危险固废[1],其中工业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危险废物两种。一般工业固废是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的鉴别标准和防范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废[2]。而我们此次分析的对象是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赤泥、磷石膏、钢渣,尾矿等。
当前受资源禀赋、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3][4],其中,赤泥、磷石膏、钢渣等固废利用率仍较低,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存在较大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而固体废物是当前环境污染中的主要问题,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可以引发土壤污染、水污染,甚至是大气污染。
未来十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任务更加迫切。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5][6],预计到2025年,我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7]。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1 研究对象与目的
污染源普查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令第508号)每10年开展一次的国情调查,开展了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节点分别是2007年和2017年。两次普查的数据是迄今为止最全面的反映我国污染现状和治理水平的数据,本文根据现有的江西省两次普查调查情况,通过整理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数据比对,以期发现10年间江西省工业固废物的变化规律,为下一个十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监管建议。
2 研究过程
2.1 样本数量比对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简称二污普,下同)是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简称一污普,下同)的基础上优化设计,工业源的普查对象口径由一污普中的39个行业(GB/T 4754-2002)增加到二污普中的42个行业(GB/T 4754-2017)[7],但工业固体废物方面的调查的内容基本不变。
本次研究中一污普即2007年江西省纳入普查的工业源样本数量为28628个,二污普江西省工业源普查样本数51720个,较一污普增长80.66%。总的样本数量分设区市比对情况见图1。
2.2 样本数量归类分析
固体废物排放和行业息息相关,通过样本中的企业按重点行业分类进行对比,其结果如图2。江西省炼铁炼钢行业、造纸纸浆业行业、水泥制造行业普查对象数量在减少。火力发电行业、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玻璃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医药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普查对象数量在增加。
2.3 固体废物总体情况
根据江西省的二污普数据,2017年江西省有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43189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406.43万吨、往年贮存量236.0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类处理方式为:综合利用量5676.11万吨、处置量1274.57万吨、本年贮存量5688.26万吨,各类处理方式处理量占处理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4.90%、10.08%、44.99%、0.03%。(相关情况见图3)
图1 两次普查中工业源普查数据比对情况表
图2 江西省重点行业企业数量与一污普比对情况表
2.3.1 种类分布情况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406.43万吨,其中:尾矿产生量最大,为6840.02万吨,占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55.13%;其次为其他废物2620.95万吨,占21.13%;冶炼废渣923.33万吨,占7.44%;粉煤灰690.67万吨,占5.57%。
2.3.2 综合利用情况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676.11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23.37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5.67%。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大到小依次为:磷石膏100%、冶炼废渣97.38%、炉渣97.05%、煤矸石96.86%、粉煤灰93.78%、其他废物89.14%、脱硫石膏87.03%、赤泥83.86%、污泥62.76%、尾矿8.76%。
2.3.3 处置情况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274.57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212.68万吨,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10%。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占比由大到小依次为:尾矿61.74%、其他废物24.92%、污泥7.11%、粉煤灰3.31%、炉渣1.45%。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大到小依次为:污泥33.11%、尾矿11.47%、其他废物11.28%、粉煤灰6.12%、脱硫石膏5.96%。
2.3.4 贮存情况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年贮存量5688.26万吨。固体废物贮存量中,尾矿贮存量最大,为5472.04万吨,占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的96.20%;其次为其他废物159.35万吨,占2.80%;冶炼废渣22.76万吨,占0.40%;脱硫石膏18.70万吨,占0.33%。
图3 江西省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贮存、丢弃量
2.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比对情况
相对一污普数据,2017年的二污普数据中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减少5402.40万吨,减少30.34%;综合利用量增加231.38万吨,增长4.25%;处置量增加746.21万吨,增长141.23%;贮存量减少6341.50万吨,减少52.72%;倾倒丢弃量减少216.67万吨,减少98.40%。
从各类一般固废情况来看,脱硫石膏和污泥产生量较一污普增长较大,分别增长221.74万吨和167.24万吨,增长率分别为495.29%和156.83%,从侧面反映近十年环保意识增强,企业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在增多;煤矸石产生量减少226.89万吨,减少74.30%,与我省近几年禁止开采石煤和限制开采原煤有关。(相关情况见图4)
图4 两次普查工业源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增减情况比对图 (单位:万吨)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及综合利用企业情况
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情况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406.43万吨,其中:尾矿产生量占55.13%,冶炼废渣占7.44%,粉煤灰占5.57%,其他废物占21.13%。
江西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共1309座。设计容量13682.19万吨/年,设计容量179143.80万m3,已填容量117667.42万m3。截至到调查年份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已填比例为65.68%。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情况详见表1。
表1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情况
3.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数量共8536个。设计综合利用能力3371.89万吨,实际综合利用量1285.44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676.11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23.37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5.67%。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大到小依次为:磷石膏100%、冶炼废渣97.38%、炉渣97.05%、煤矸石96.86%、粉煤灰93.78%、其他废物89.14%、脱硫石膏87.03%、赤泥83.86%、污泥62.76%、尾矿8.7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类型主要有金属材料回收、非金属材料回收、能量回收和其他方式回收四种。其他方式回收企业4509个,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总数的52.82%,其次是非金属材料回收企业2850个、金属材料回收企业760个、能量回收企业417个,占比分别为33.39%、8.90%和4.89%。
表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类型情况一览表
4 固体废险污染治理对策
总体情况来看,生态环境形势与环境保护意识在持续向好。相对一污普数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在减少,综合利用量在增加,处置量在大幅增加,贮存量在减少,倾倒丢弃量在大幅下降。但是江西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其中尾矿产生量最大,占产生总量的55.13%,贮存量很大,处置、贮存压力凸显,资源化、减量化需求迫切。从现有的国家政策和方向看,江西省固体废弃物鼓励以综合利用为主,利用潜力大的矿山废弃物为重点,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努力做到边产生、边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综合利用产业,利用城市为中心[9-11],积极消纳遗存废弃物。同时鼓励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和冶炼废渣等综合利用工艺技术,保持巩固磷石膏[12]、炉渣这类原有的高利用率,结合产业特点和行业规律,利用科技创新,努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相关产业和开展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在长三角区域地区协调对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处置进行综合利用[13],建设静脉产业园,成为其他企业的产品原料[14]。大力推进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提升尾矿资源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