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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闻事件报道中的媒体伦理责任

2021-11-13林利都

新闻前哨 2021年11期
关键词:袁隆平新闻报道工作者

林利都

2021 年5 月22 日,袁隆平院士重病抢救中,一些媒体为抢新闻首发全然不顾事件的真实性,报道了袁隆平逝世的消息,但是因未最终核实消息的准确性而导致了“乌龙报道”。“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是新闻传播活动内在的重要规律,也是新闻受众对新闻的基本要求”。真实性作为新闻的第一特征,也是新闻事业蓬勃发展的坚实根基,如果失去,大众就会对新闻发布者产生质疑乃至失去信任。这样不仅有损新闻发布者的社会公信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人民感情。

一、还原真相:聚焦报道背后的主体

报道新闻事件不仅应是对新闻不偏不倚的正确描述,而且不应夹杂新闻工作者的主观意见和私人感情,否则不仅会使新闻真相变质,还会造成一定的恶劣社会影响。想要抓住新闻的真实性,就要紧紧抓住新闻报道背后的制造者,即新闻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是新闻报道的命脉所在。人既是社会的人,也是伦理的人。新闻工作者不仅要将自己的职业看作是至高无上的,而且应当将社会“善”当作自己的目的,朝着这个目的不断前进。

不仅如此,报道事实的真相不仅是新闻工作者的义务,更是责任。责任是出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一种行为的必要性。如果新闻工作者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违背了这种规律,必然会受到源于“责任”的谴责,良心上的不安。唯有将责任二字牢记于心,成为新闻工作者内心的自觉,才有可能真正将新闻事件原原本本的报道出来,才不会为了一时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事实的真相,这才算是合乎道德的行为。

之所以要突出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的地位,强调重视人的作用,正是因为人不仅在新闻中处于主导的、核心的位置,更是由人的理性选择所决定的。透过理性,新闻工作者可以将新闻真相一五一十的通过媒介呈现在大众的眼前,把事实的真相摆出来,而不是消息没有经过证实或者是经过加工呈现出来,这不但没有通过理性让了解知道事件的真相,而更是迷失了理性。迷失了理性,大众就会被纷繁复杂的各种信息所湮没,不具备信息辨别能力的人就会掉入有心之人设下的圈套与陷阱。迷失了理性,人就失去了进行道德判断与选择的能力,就会失去甄别隐藏在信息背后的深层内涵,理性之所以重要,更是源于此。迷失了理性,人就会陷入由感性支配的世界当中,更加缺乏理性的指导而陷入无序的状态。

由此观之,新闻工作者不仅要肩负起自身的伦理责任与义务,作为其外部表现形式的媒体更要将此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面旗帜。媒体是新闻工作者发声的表现形式,新闻工作者是媒体的真实撰稿人,二者是相辅相成,合二为一的。因为不仅被报道的是人,更重要的是,报道新闻的也是人,只有牢牢抓住“人”,才算是真正抓住了报道的关键所在。

二、剖析现实:媒体应承担的伦理责任

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每个人都可以“手持麦克风”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但是作为媒体而言,报道新闻事实始终是自己的首要任务。如何承担自己的伦理责任,如何在新闻事件报道中进行善恶甄别和道德判断,成为媒体伦理责任的关键。

第一,媒体应负有坚持以社会利益为根基,追求社会公正价值取向的责任。作为为社会发声的喉舌,媒体应该自觉以社会利益为自身的根本基础,做到维护社会利益,而不能一味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而抛弃社会利益。作为以公共道义为价值取向的传媒,只有将道义摆在先而后考虑利益,才能处理好个人私利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这样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针对此次袁隆平逝世报道事件来说,为了追求事件报道的第一性而忽略了消息的准确度,造成了此次乌龙报道事件,这既是对袁隆平不公正地对待,也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除此之外,公正的品质应该落实在每一次新闻事件报道当中,对社会中发生的善事进行赞扬报道,对恶事进行批判,在扬善抑恶的伦理环境中共同构建社会的良好公正氛围。

第二,媒体应负有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社会伦理氛围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在新闻报道中坚持以人为导向。坚持严谨而公正的态度,做到不偏不倚。将人视为解决事件的基础,从人出发,最后归于人。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在新闻报道中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将人民的利益作为传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这样新闻报道才能真正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如果失去了人民,也就失去了新闻报道的坚实根基。再次,坚持以人为本,要在新闻报道中坚持以人文关怀为推手。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在新闻报道中坚持社会道义与人民利益相结合为原则。二者相互融合,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在坚持社会道义的同时,不忘人民利益的取得;在争取人民利益的同时,不忘弘扬社会道义,在二者的融合中营造良好社会伦理环境。

第三,媒体应负有坚持以道德教育为导向,净化媒体环境的责任。道德教育,就是对大众有目的地进行道德影响的活动,以此来影响大众的道德情操,锻炼道德意志以及培养道德品质。媒体对社会发生的事情好坏都有报道,但是不管是对善的宣扬还是对恶的鞭挞,可能会带有某种道德偏向性,以此来引起大众对于善恶的道德判断并对人的道德行为产生影响以及在此过程中对大众进行隐性的道德教育。媒体应将隐性的道德教育贯穿在新闻事件报道的始终,引导大众对善恶的价值判断有清晰的认知,以便达到“道德善”,履行作为传媒的责任与义务。

袁隆平逝世的消息被报道出来之后,网络中有位17 岁网民被曝发表不当言论辱骂袁隆平,引起众多网友的愤慨。媒体作为一个媒介在这当中起到了突出作用,不仅能够追查到辱骂者并公之于众,而且也能对众多网民起到警示作用。正是通过这样的道德教育,提醒大众要尊重伟人,将隐性的道德教育外化为通过媒体表现出来,这样不仅更加直观,也更加能够教育大众。由此可见,媒体作为道德教育的载体,不仅会对善事进行赞扬和褒奖,更会对恶事严惩不贷。大众通过道德教育形成自己的善恶是非观,对事物做出自己的评价。

三、展望未来:加强媒体伦理责任的有效现实路径

如何有效制止与防范袁隆平事件重蹈覆辙?媒体在承担自身伦理责任的同时,如何为其提供切实有效的现实路径成为摆在眼前的一道难题。

首先,媒体从业者要遵守职业规范,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媒体行业也不例外。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坚守新闻舆论高地一直是广大媒体工作者的基本准则,这不仅是衡量新闻工作的尺度,也是对媒体工作者所提出的要求。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也有对职业道德有新的内涵,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这也从普遍层面对从业者提出了要求。对于媒体工作者而言,应把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真切落实在日常的每一项工作中。切实加强媒体工作者的职业规范,就需要对媒体工作者进行职业教育,将外在的道德他律转化为内在的道德自律,增强职业道德信念感。

其次,社会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如果仅仅只靠从业者自律来遵守职业规范的话,不免会有个体自制力较差的情况的存在,这就需要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进行规范,通过个体的法律素养提升和社会加强法制建设两个方面来共同协调发展,为像袁隆平新闻报道此类事件的平稳解决提供合理路径。对于媒体工作者来说,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要牢牢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将法律视为最重要的“高压线”,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不被允许,真正做到依法办事,用法律的手段保障媒体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只有全民的法律素养提高了,才不会明知道袁隆平作为我国“杂交水稻之父”而仍然在网络中对其进行谩骂。只有法律监管到位,法制建设健全才能对个别人进行惩治,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网络中创造和谐的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必须同时健全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做到有法可依的同时也要做到违法必究、违法必惩。将违法行为暴露在阳光下,利用大众的自主参与性,接受大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大众的监督管理作用。

最后,媒体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内心道德底线。坚持道德底线,才能守得住初心,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站稳脚跟。底线思维切不可丢,丢了底线思维也就丢失了作为媒体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正是因为人拥有道德底线,才能不在迷失中失去自我,这也是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基本的要求,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媒体要本着对大众负责的态度进行报道,尤其是对名人的报道。坚守道德底线,就是坚持对人民负责,就是坚持为人民服务,就是坚持同人民站在同一战线。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摆在第一位,是媒体行业永不衰退的不二法则。坚守道德底线,不能被眼前利益所左右,应从长远利益考虑,正确处理好道德底线和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处理好这对关系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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