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环境下网民媒介素养的缺失及培育路径——基于谣言传播与网络暴力的思考
2021-11-12王文静
□ 王文静
技术的更迭带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加速度,5G、AI等技术驱使下的万物互联,使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时空距离不断被压缩,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加速前进的持续性状态。在信息传播领域,这种时距的压缩造成的是信息传播中间环节的缺失,真假信息杂糅并进同一个庞大的信息储存平台——互联网。互联网信息传播及储存的包容性极大,但同时也造成了信息分层和受众集群,由此带来意见的极化和冲突,其直接体现为谣言传播的肆无忌惮、网络暴力的轻而易举。我们处在一个被媒介包裹的社会,新传播景观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媒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媒介素养缺失下的网络传播生态
数字时代带来了开放获取,为信息的传播、接收和储存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信息冗余、新闻反转、虚假信息肆虐、网络暴力等也频频发生。这些传播现象的背后,是网民媒介素养缺失的体现。数字传播时代,媒介素养是每一位社会成员不可或缺的基本信息素养,但上述一系列的传播现象却为当下数字化的传播环境中注入了不健康因子,其中谣言传播和网络暴力已经成为其中屡见不鲜、影响较大、伤害颇深的负面传播现象。媒介素养缺失之下,谣言传播和网络暴力成为传播者和受众的信息共谋。传播者出于利益或参与感抑或其他传播动机,故意或不自觉地成为一场谣言传播或网络暴力的发起者、传播者和参与者,受众则主动或被动的受到影响而卷入其中成为一员,二者共同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信息伤害事件。
谣言传播:网络环境下信息共享的负面呈现。谣言没有一个确定的定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文化和政治制度下,谣言都会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特征。当下互联网信息活动频繁,谣言传播也变得数字化和迅速化,给当前的新闻报道、民众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网络上造谣的成本低廉,互联网赋权为每个人都提供了成名的机会,通过散布谣言来博取眼球,营造个人热度,已成为一些网民希望成名的手段。但对于受害人的来说,身心安全、社会声誉、个人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例如,“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造谣者所谓的“玩笑”,对于被造谣者吴女士来说更像是一场飞来横祸。2020年7月7日,吴女士下楼取快递递时,被郎某偷拍了视频。随后郎某与朋友何某开始编造聊天内容并配图,发送至微信群,散布有关吴女士出轨快递小哥的谣言,通过不断转发事件在互联网发酵。消息传到了吴女士所在的公司之后,吴女士被公司劝退了,同时她也收到大量询问及谩骂的信息,吴女士也因此患上了抑郁症。这种别有用心的造谣,不论是为了获取浏览量,还是为了满足个人传播欲,都对被造谣者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虽然事后吴女士提起刑事诉讼来维护个人权利,但对于她在谣言传播期间所遭受的谩骂和侮辱却是难以弥补的。
网络暴力:匿名传播与群体归属下的信息强权。网络暴力是互联网信息共享下的另一个负面表现,是以网络平台为媒介的一种非理性的虚拟攻击形式,其伤害性多为心理层面的。互联网时代,去中心化的匿名传播和群体传播的机制,网络暴力多以群起而攻之的形式出现,是群体认同下对弱势方和围观者的信息强权。
网络暴力的巨大威力使得个人在网络暴力面前常常是弱小无力的,这种强大的威力来源于互联网虚拟的群体归属和认同,来源于扭曲的信息生产和道德评判。网络暴力的产生总是披着道德审判的外衣,对碎片化的信息进行片面的解读,来满足个人及群体所谓的正义感。在这个过程中,网民的道德评判被错误的激发和煽动,并发生扭曲和变异,网民被情绪主导,逐渐丧失理性、迷失自我,一步步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而大多数网络暴力的旁观者,在这种强势的信息攻势之下,选择保持沉默来保证自我安全。因此,网络暴力的本质是不平衡的信息对抗,是匿名传播下虚拟群体对处于弱势话语地位者施加的信息强权。
网络暴力的伤害是直接而明显的,其后果有时也是惨痛的。2019年3月10日,埃塞俄比亚一架客机坠毁,其中一名遇难的女大学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2019年3月11日,“埃航遇难浙江女大学生”的话题登上热搜榜,其微博账号也被曝光。因女孩长得漂亮,不少人对这位女大学生展开攻击,质疑她的品行和爱情,对她去非洲看长颈鹿的行为冷嘲热讽。在已故生命的面前,网络暴力丝毫没有任何的同情心,这种冷漠的攻击不仅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也使其家人的遭遇雪上加霜。
数字化传播时代,垂直结构的传播环境变为多元结构的传播环境,每个人都分享了传播的快感,同时也是信息传播中的受众,网民角色变得多元化,但网民的媒介素养与传播环境的变化并不同步。媒介素养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传播环境的变化与信息技术发展同步,这为媒介素养的培育带来了巨大压力,也加大了网民媒介素养培育的风险。
数字环境下网民媒介素养的培育路径
深入开展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网民媒介素养的缺失从根源上解决就是要做好公民媒介素养教育。公民接受媒介素养教育的方式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在校期间接受专业的或者公共的新闻传播素养教育,另一种是步入社会以后接受新闻传播社会教育。
第一种媒介素养教育是通过学校进行的。我国“00后”自诞生就与互联网相伴成长,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都深受互联网的影响。因此,公民媒介素养教育应从在各级学校展开,小学到高中,普及互联网知识,倡导合理使用媒介,理性对待网络信息。在高等教育阶段,除新闻传播专业以外,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可以作为公共课开设,培养大学生新闻传播者的责任意识和行为规范,以便在信息社会更好地发展自我。
第二种媒介素养教育是在社会中进行的。新闻传播社会教育是个人步入社会之后可以继续深入学习新闻传播相关知识,比如业务培训、岗位学习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形式,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新闻传播基础知识,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等。媒介素养关系到传播者、信息、媒介、受众等多方面的内容,它与整个新闻传播的过程密不可分。开展公民媒介素养教育就要使他们理解新闻传播的本质和特征,了解信息传播的目的和环节,学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公民对信息的鉴别力、信息传播的技术能力和对事件的判断力,提升自身媒介素养,更好地来利用媒介开展信息传播和接收活动。
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网络传播环境就像生态系统一样需要平衡,各个组成部分都应保持一个合理的尺度参与信息的传播、承载、记忆和接受。积极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需要媒体平台、传播者、受众、管理者和法律等的共同参与。
近年来,互联网乱象丛生,其治理工作也逐渐提上日程。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其中对网络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纲要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治理是依法治国的一部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媒体平台的管制和监督审查,对一些非常规的信息传播活动加以重视和监管。媒体平台应完善信息审核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准入门槛,优化网络空间信息质量。公民也要提高自身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合理合法用网。为维持网络生态的平衡,需要各方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
重塑主流媒体的传播权威。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一味追求快捷,传统主流媒体在转型中压力剧增,为追求新闻价值和流量,新闻生产的多重环节被消解,导致出现了今天的“不反转不新闻”的现实困境,主流媒体的权威逐渐被削弱。当下谣言传播和网络暴力的频频出现,正是缺乏强有力的舆论引导和治理之策。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主流媒体需要重塑其权威性,发挥其舆论引导的责任和力量,对于网络乱象及时批评引导,做好互联网空间的监督者和信息传播的引导者。但主流媒体权威性的重塑需要自身不断努力,在创新转型的过程中做好新闻传播的真实、客观、全面、公正和快捷的规范性要求,积极寻找和抓牢重塑自身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新契机。
结语
数字时代,互联网用户量巨大,网络空间对社会经济、政治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网民媒介素养的培育刻不容缓。谣言传播和网络暴力是数字时代网民媒介素养缺失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其媒介素养培育的风险所在,我们不仅要认识到这一问题,还需要从这一问题中探究网民媒介素养培育的路径和方法。为此,需要审视数字时代媒介素养对于社会传播生态的直接关系,通过网民媒介素养教育、良好传播空间的构建和重塑主流媒体传播权威的途径来应对网民媒介素养的培育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