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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论》:一部文学史互动视野下的传记考证与研究著作

2021-11-11

传记文学 2021年8期

房 伟

苏州大学文学院

近些年来,常听到青年学者感叹,中国现当代文学学术研究领域人满为患,作家作品早被搞得滚瓜烂熟,史料考证到了研究作家每天吃喝拉撒、行走坐卧的吓人程度。于是,只能“跨界融合”,奇兵致胜,有的与文化研究联合,从牛仔裤到麦当劳,一通折腾;有的投拜在思想史、社会学、传媒学门下,引文和文学关系不大。论文越写越深奥玄妙,越写越远离文学本身。从积极意义上说,这是开拓研究视野,打通学科壁垒,丰富学术思维;从消极意义上讲,则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失去了文学研究的主体地位。现当代文学研究,真的没有可研究的东西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相比古代文学较为成熟的学科建构和研究格局,现当代文学研究还存在大量空白点和可疑点,研究潜力巨大。只不过,要看学者能否突破研究现状,是否具备实现有效学术创新的能力与勇气。作家作品论本是文学研究的基础,反而成了当下容易被忽视的研究领域。现当代文学专业,每年有大量硕士与博士毕业,如果选一个“作家论”当选题,十有八九会被质疑学术能力不足。那么,作家作品论是否失去了研究价值?以此而言,青岛大学王金胜的这本《陈忠实论》(作家出版社2021年3月版),是一部别开生面的学术著作,也是一部新颖的作家论。王金胜在传统学术研究领域,通过扎实的史料、缜密的论证,在整体观思维下的文学史视野中,富于洞见地更新了陈忠实研究的话语结构,提高了“当代作家论研究”的水平。

首先,传统作家论需要先从年谱入手,扎扎实实地做好史料,特别是第一手史料建设工作。傅斯年说过“史学即是史料学”,搞史料要有“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孜孜以求的精神。就文学史研究而言,现当代文学离当下比较近,史料丰富可得,但也容易陷入家属官司、人事纠纷、话语禁忌等重重阻碍,特别是当代文学,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这也使得作家年谱,甚至是作家传记、评传,要不就是歌功颂德的励志故事,要不就是平铺直叙、毫无新意的材料堆砌。舍得花大功夫,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去采访,寻找直接与间接的材料,不隐恶,不溢美,不唯上,坚持追求真相和真理的品格,就显得格外可贵。放眼望去,很多史料问题就摆在那里,但如果没有课题项目的支持,就是没人愿意真正去“毫无功利”地研究。郁达夫在南洋是否死于日本宪兵之手?日本学者铃木正夫对此的研究是否可信?路遥在“文革”期间的历史,到底是何面貌?张贤亮如何从劳改农场的“劳改犯”变成“改革之子”等问题,都有待于有志气、有勇气的学者去挖掘整理。细致扎实、真实可信的年谱,有利于我们的文学史建设,澄清史实;也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作家和作品。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史料,哪怕是态度完全相反的史料的呈现,也有助于我们重返历史,回到历史现场,理解文学与时代隐秘而深刻的内在联系。比如,商昌宝的《茅盾先生晚年》,就是一部善于使用“互见法”,“让史料自己说话”的作家传记研究专著。要做到这一切,必须对层层叠叠的、看似定论的文学史成见进行有效辨析,搞清他们塑造话语光晕的建构秘密,清理那些或美化或诬陷的虚假材料。

王金胜的《陈忠实论》,其让人称道的地方,首先就在于扎实的年谱建设。长达一百多页的《陈忠实年谱》细致地梳理了陈忠实的生平和创作情况,很多资料是第一次面世,非常有价值。该年谱的第一个特点,是注重时代、文学体制与作家之间的关系。比如,1982年,陈忠实在《小说界》发表小说《康家小院》,王金胜结合编辑魏心宏和陈忠实本人的说法,探讨该作品的起源、特色,特别是陈忠实对传统如何进行回顾和反思的;该年谱的第二个特点,即详细梳理了陈忠实的整体创作,特别是“十七年”时期和“文革”时期的创作。比如,《接班以后》《高家兄弟》《公社书记》《无畏》等“文革”时期小说,王金胜仔细地梳理了这些创作的来龙去脉与具体的创作环境。比如,《接班以后》是陈忠实由民办教师借调到立新公社,任公社卫生院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后,1973年春到西安郊区党校学习期间构思并于国庆节期间写成。《高家兄弟》是陈忠实任毛西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后,到西安市南泥湾“五七”干校学习锻炼期间写成。1975年,陈忠实参与撰写的村史《灞河怒潮》,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村史、部队史、公社史的撰写,是“十七年”乃至“文革”时期的重要文学现象,是早期当代文学史的重要内容(如1965年华中师范大学编撰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带有强烈的时代印记。这也是新时期后,伴随文学史重写思潮,被很多研究者刻意遗忘的东西。这些史料也是从前的陈忠实研究所忽视的,王金胜对此进行了细致考证与整理,这对于认清陈忠实的整体创作大有裨益,也有助于还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学发展的真实图景。

其次,将作家从“断裂性”分期中解放出来,进而将之放置在一个长历史阶段中,注重考察“历史中的作家”和“作家的历史”之间的互动关系,还原作家的真实全貌和内在复杂性,也以此加深我们对时代和当代文学史的理解。当代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有着强烈的、带有意识形态意味的批评化痕迹,缺乏客观科学呈现的、严谨的史学意识与文学史建构。这也就导致当代文学研究总处于现场批评化的、去历史化的形态(程光炜语)。这种批评化的一大表现特点,也在于当代文学史呈现出频繁断代的暴动冲动,不同时期的当代文学史书写面貌差别很大,缺乏联系性的、整体性的学科知识建构与史学意识。当然,这种情况不是当代文学史研究所独有,应该说是承袭自现代文学研究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娘胎里带来的问题”。比如,从今天的视角,回望赵家璧主编的《新文学大系》文学史建构,其十年断代法,小说、戏剧、散文、诗歌的“四分天下”法,以现代名义驱逐古体诗词的“现代命名”,都存在着现代意识强行植入文学研究导致的“偏执病”,因而在重构的新文学历史图景之中,强化意识形态立场,也就失去了历史意识,将自己描述为“自然”过程。这也影响了当代文学的作家传记、作家作品论研究。很多当代作家呈现出“文学思潮作家”的刻板形象与意识形态化倾向,比如,80年代创作改革小说《陈奂生上城》的高晓声、90年代新历史主义化的陈忠实等。作家的整体性,特别是作家在不同时代创作的内在联系,作家与时代环境的关系,往往被简单化处理了。

王金胜的《陈忠实论》,通过扎实的分析论证和资料准备,摆脱了将陈忠实定义为90年代保守主义思潮或新历史主义思潮作家的印象。作者试图在社会主义文艺体制,特别是新人培养体制的变异、作家主体与时代的关系上考察陈忠实的创作。他将陈忠实在“十七年”、“文革”与新时期、新世纪的创作,作为整体来观察,注重研究其内在的联系性和突变性的关系:“陈忠实的写作贯穿‘十七年’‘文革’‘新时期’直至新世纪,是一个与共和国文学同步成长和发展的作家,是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普遍意义的作家,如果仅从政治层面批评或从艺术层面有限地肯定其‘十七年’和‘文革’时期的写作,或将《白鹿原》之前的写作都看作为这部长篇所做的‘前期’准备的话,那么,对于作为当代代表性作家之一的陈忠实来说,难以说得到了公正、公平的学术待遇,对于陈忠实研究和当代文学史研究来说,则或可是一个重大缺失。有意识地将陈忠实及其创作纳入社会主义文艺制度、作协体制和机制的场域中进行研讨,有着充分的学理和学术层面的必要性。”这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启发的。再比如,1976年3月,陈忠实参加《人民文学》“学习班”,将柳青的发言通过小说人物之口加以 “转述”,写成“反潮流”小说《无畏》并刊于《人民文学》1976年第3 期。陈忠实这篇以“反走资派”为主题的小说在“四人帮”垮台后被审查,并撤销其公社党委副书记职务。《无畏》类似蒋子龙的《铁锨传》,都是所谓“文革”小说,常被当成“作家污点”,在作家研究中被模糊处理。而王金胜认为,这个节点恰是陈忠实“弃政从文”,从“业余工农兵作家”转变为“现代作家”的开始,其文本形态和价值转换,在其后的创作中依然发生着影响。由此,我们看到,陈忠实并非90年代全球化多元化体制询唤出来的,一个反体制的将欲望书写与保守自由主义结合的“儒学中国”或“传统中国”的作家,而恰恰相反,他是社会主义文艺体制内部变法,从“人民文艺”概念过渡到“中国文艺”的产物。陈忠实的几个时期的创作,除了断裂性和变革性,也有着不为人知但真实存在的联系性。

再次,以文本研究与具象化时代考察结合,以微观作家心态史与时代宏观背景结合,在文学史视野下,进行更广阔的作家论研究,这是王金胜的《陈忠实论》为现当代文学作家论提供的新研究范式。比如,王金胜以“生活体验、生命体验与感性体验”三结合,切入陈忠实的具体作品文本分析,就是从创作主体审美体验出发的文本研究,有一定新意,也能让我们摆脱单纯从儒家文化、保守主义等视角谈论陈忠实的窠臼。比如,《陈忠实论》中,“1973年”被王金胜赋予了特殊意义。第五章《陈忠实1973:中国文学的写作、编辑和出版》,通过何启治向陈忠实约稿长篇小说说起,结合时代语境,深入人民文艺“组稿”机制,谈文艺调整与陈忠实创作的关系,将1973年当作陈忠实创作重要起点。这种研究思路非常有意思。又比如,第四章《文类重构与文学的当代形态》,王金胜将陈忠实的报告文学、散文与小说创作进行整体观照,看到这三类文体的结合,其实是共和国“人民文艺”文类秩序的重建。三类文体的杂糅,也深深影响并制约了陈忠实《白鹿原》的书写形态,以及他在现实主义、历史主义与社会主义文艺之间的挣扎与彷徨。这些研究观点非常新颖,论证也比较有说服力。再比如,柳青传统与陈忠实创作关系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似乎坚不可摧的“文学史定论”,然而,通过细致的文本解读、扎实的史料再现,王金胜指出,陈忠实对柳青的模仿与学习,存在着哪些差异性和误读。这些研究别开生面,也富于独立思考精神与启发意义。由此,通过陈忠实研究,王金胜比较好地实现了对当代文学史的整体化思考。以文学史考察作家,以作家反观文学史,这样的作家论颇有创见。

当然,《陈忠实论》也存在不尽如意的地方。如“十七年”文学体制与“文革”体制下的陈忠实,论述得比较精彩。而新时期后的陈忠实、时代与作家的关系的研究,则略显不足。文学史研究有新意,但具体作品论解读比重略低,还有待深入开掘。《白鹿原》后的陈忠实,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陈忠实的创作的解读,可以继续深入。陈忠实的创作困境,到底表现了体制内作家创作的哪些制囿?哪些内在冲突?而这些制囿与冲突,又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想象,有着哪些联系?这些“隐秘的角落”,也值得论者继续深入。

总而言之,《陈忠实论》给我们的启发很多。特别是在如何处理学术研究方法与学术研究主体定位的问题上,出版发表制度研究、文艺体制研究、文学史研究与作家创作主体研究、具体的文本细读研究,进行了有效的结合。《陈忠实论》的探索,值得我们肯定,同时也应该积极运用在当下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作家论研究之中。

注释:

[1]傅斯年著:《史料论略及其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2]商昌宝著:《茅盾先生晚年》,河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页。

[3]王金胜:《陈忠实年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19年第6 期。

[4]罗岗:《解释历史的力量—现代“文学”的确立与〈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的出版》,《开放时代》,2001年第5 期。

[5]王金胜著:《陈忠实论》,作家出版社2021年版,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