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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传:类型人物传记的文体流变与互渗

2021-11-11

传记文学 2021年4期

林 莉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东西方文学中普遍存在着类型化的人物形象,这两种不同文化土壤下的类型人物写作有着相似的内涵,即用提炼单一的共性特征的手法来塑造某类人物,往往导致其形象扁平、缺乏个性与变化。一般来说,西方文学的人物类型论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关于如何刻画人物“性格(ēthos)”的论述;接着,古罗马的贺拉斯在《诗艺》中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类型说,强调的仍然是一种“按人的自然属性分类”的原则;直到17 世纪法国的布瓦洛等古典主义理论家才发展了类型论,其“对类群的认识,从早期的自然属性转到了社会属性方面”。此后,浪漫主义的个性特征理论、黑格尔的典型理论、马克思主义典型论等人物理论逐渐兴起并取而代之。总之,西方文学的人物理论经历了类型论、个性论、典型论的发展历程。这种文学批评范式影响颇深,许多古代文学的研究者在分析戏曲、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时自觉地接受了类型论与典型论的批评方法,甚至尝试归纳中国古典文学的人物理论。

同时,东西方文学中类型人物的写作及其理论也有着不容忽视的差异。西方文学的人物理论源自戏剧与诗歌实践,包含着对特殊与普遍、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的思考以及对形而上学问题的回应。中国古典文学的类型理论同样在戏剧实践、文化观念与文学传统的影响之下,有着自身的发展路径与思维方式。目前古代文学研究中运用类型理论的文章大多数集中在戏剧和小说作品,从文本逆推人物所属的性格与道德类型,这些并非本文要探讨的“类型人物”。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中国古代传记文学中的“类型人物”,涉及的是史部类传、集部传体散文与子部小说等文体。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本文以“孝子传”为案例,探讨类型人物传记的发生与流变,考察史部基因对孝子传文体的影响,并分析明清之际的时代背景下孝子传如何在文体互渗中传递特殊的易代情感。

孝子传的文体流变

自司马迁《史记》作《循吏》《儒林》《酷吏》《游侠》《佞幸》《滑稽》诸传之后,正史与杂传皆延续了为某类人物作传的传统,这部分作品统称为“类传”。然而,《史记》虽然创立了类传的传记写作模式,却并不是孝子传的直接源头。

从古籍文献的书名来看,“孝子”作为类型人物可以溯源到史部的杂传类著作之中,这类作品通常命名为“孝子传”“孝友传”或“孝德传”。汉代刘向的《孝子传》是最早以“孝子传”命名的作品,据佚文知为杂传类作品。晋代以“孝子传”为名的杂传数量大增,有徐广的《孝子传》、虞盘佑的《孝子传》、萧广济的《孝子传》、王韶之的《孝子传》等;这一风气延续到南朝,则有师觉授的《孝子传》、郑辑之的《孝子传》、宋躬的《孝子传》等。隋朝之后,史志目录的史部杂传类就鲜有孝子传了,仅《明史·艺文志》著录“耿定向《二孝子传》一卷”,但该文原本收录于《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十五“传”类,显然并非唐前杂传之体。

正史中的类传也是“孝子”形象成为类型人物的重要来源,所谓“晋唐作史,始立孝友,劝励后世,靡然向风”。据王玉楼考证,正史类传中最早以“孝子传”命名的是西晋华峤的《汉后书》。从此,历代正史几乎都撰写了孝子类传,例如《晋书》有《孝友传》,《宋书》《南齐书》有《孝义传》,《梁书》《陈书》有《孝行传》,《魏书》有《孝感传》,等等。正史中的孝子传一般较杂传中的孝子传篇幅更长、叙事更全,二者共同奠定了“孝子”作为一种类型人物的传记写作传统与史部基因。

唐宋时期,“孝子”作为类型人物开始从史部扩散开来,进入集部的传体文中。现存的唐宋传奇小说中没有以“孝子传”命名的作品,唐宋散文中倒是有着一些以“×孝子传”形式命名的传体文。唐代部分,《全唐文》仅收录了欧阳詹的《南阳孝子传(并论)》与黄璞的《林孝子传》。其中《林孝子传》能看出模仿史传的明显痕迹,尤其是“及踰葬期,独庐墓侧。飞走助哀,神祇荐祉。故白乌再集,甘露联降”的描写,完全挪自史部杂传中孝子守丧的情节模式。到了宋代,文人为孝子作传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侵史官之职”者多矣。《全宋文》收录了以“某孝子传”命名的文章6 篇,分别是白颜晖的《孝子苟与龄传》、孙处的《赵孝子传》、苏舜钦的《杜谊孝子传》、胡瑗的《许孝子俞传》、范浚的《蔡孝子传》、文天祥的《蒋孝子传》。可见,这种命名方法已经固定下来。不论是文体形式还是精神内核,宋人的孝子传都呈现出自觉的仿史写作,并流露出强烈的补史意识,作传“以俟史氏之求”、“冀他日万一获私于良史氏”。元明时期,集部孝子传的创作数量更为可观,作者纷纷自命为“铁史”、“太史氏”、“史氏”发布议论。清代孝子传散文的数量达到巅峰,清人也感到“国朝名人集中,多纪述孝子遗迹”。伴随着孝子传的散文写作,宋代至清代还出现了许多赠孝子诗。至此,“孝子”这一形象已经完全成为一个跨越史部文体与集部文体的类型人物。

除了正史、杂传、传体散文之外,小说中也有一些以“孝子传”命名的作品,主要集中在清代的文言小说集中,呈现出散文与小说互渗的文体面貌。明代的笔记小说《戒庵老人漫笔》卷四中的《二孝子传》是一篇较早以“孝子传”为小说名的作品,其叙事生动,人物语言详尽,已经是一篇典型的书写类型人物的传奇小说。直到清初的文言小说集《虞初新志》才开始大量收录此类以类型人物命名的传奇小说,其中涉及孝子的有《鬼孝子传》《吴孝子传》《孝贼传》《哑孝子传》《孝丐传》《闵孝子传》等。这些传奇小说多采录自文集,严格上来说是小说化的传体散文,后续的虞初体小说集中多仿此书将一些传体文收录进小说集。同时代的陈鼎在《留溪外传》中撰写的13 篇孝子传也呈现出文体模糊的状态,如今研究者一般将这些叙事铺张、虚构成分极大的作品划入小说文体。清代文言小说中的孝子传最能体现传记文学内部的文体互渗,勾勒出“孝子”作为类型人物从史部、集部最终进入子部的扩张路线。

孝子传的史部基因与文体互渗

从史部正史和杂传中的类传、集部传体文到子部小说,孝子传的文体流变史中存在着文体互渗的现象。例如,传体散文中的孝子传的情节模式、人物内涵、结文方式有着正史和杂传的影子,有时又与传奇小说中的孝子传写作相类。这些文体互渗的现象不仅模糊了文体的边界,还带来了人物形象趋同的问题,使得各类孝子传中具体的传主形象最终为“孝子”这一类型人物的形象所取代。这一点或许与孝子传的史部基因有关。

第一,史部类传奠定了孝子传的基本情节模式,导致其他各类孝子传在情节的取舍与组织上趋同。

作为跨越文体的类型人物,“孝子”携带了一些基本情节,构成各类孝子传的通行写作模式。这些基本情节在唐前的史部杂传中已经大致形成,例如:侍奉双亲时,佣力供养、尽色养之道、不违后母、兄友弟恭;饮食上满足父母口腹之欲、不敢独食;暑天能以身当蚊;老年仍有孺子之慕;疾病时为父母求药延寿;处理丧事时亲自营坟、哭泣哀号;使动物、神明受到孝感;生则万里寻亲,死则忍辱复仇;孝行获得荐举或表旌,而孝子征辟不就或避名,等等。李剑国曾将杂传中的“孝感”故事概括为“感天得食,感天愈疾,感天得金,丧葬感物,感天偿债,感天明冤”6 个类型,就是精要地把握住了孝感类故事的规律。元代之后,孝子割股、遇盗、寻亲等情节逐渐成为新兴的重要情节。从情节角度来看,不论是正史、传记散文还是传奇小说中的孝子几乎都参照着上述情节模式来行动,这样才能获得“孝子”所对应的道德称誉。所以,许多孝子传都可以视作这些基本情节模式的组合。例如,戴名世的《程孝子传》是孝子侍病、哭孝、驱蚊行为的组合。再如唐绍祖的《俞孝子传》是孝子侍病、哭孝、引发鸟类孝感、营葬、推辞表彰行为的组合。由此可见,传文的作者通过取舍传主的生平事迹来贴近史部孝子传的写作模式,于是传主的个性特征也就愈加被类型人物的共性特征所替代。

第二,史部类传的分类方式是类型人物创作的原始逻辑,赋予了“孝子”形象特定而稳固的人物内涵,也限制了“孝子”形象的复杂程度。

史部类传大致都依据人物身份属性进行划分,并在写作中凸显身份所对应的道德特质,体现在类传的命名上则是多采取“道德特质+身份属性”的形式,例如“孝子传”“忠臣传”“高士传”“高僧传”“高逸传”“高隐传”等。也有单用身份属性或道德特质命名的形式,例如“耆旧传”“先贤传”“孝友传”“忠烈传”等,此命名方式仍然指向的是人物的主要社会身份。在这种用人物身份建构道德秩序的逻辑下,“孝子”作为类型人物无疑是一个象征着“孝”的价值符号,其首要任务即是宣扬孝道、教化风俗。因此,许多孝子传散文和小说都延续了史部类传的写作模式,集中刻画传主的孝行,忽略人物的其他道德属性。“孝子”形象还具有“忠”的隐含含义,是忠臣身份的委婉表达。在儒家道德体系中,“忠孝”本为一体两面,晋朝萧广济《孝子传》中就有“萧芝忠孝”的记载。所以,孝子传的撰写者常常将“孝子—忠臣”的认知模式运用至写作中去,例如:

舒頔:《邢孝子传》:“夫忠臣出孝子之门。”

贝琼:《马孝子传》:“臣必忠其所事,子必孝其所出。”

朱右:《孙孝子传》:“人有言:‘国有忠臣,国之至不幸也。’第观孙孝子,亦家之至不幸欤?”

同修撰史部类传的目的一样,历朝还采取提拔、表旌的政策强化“孝子”身份的道德价值。据《明史·孝义传》记载:“自圣贤之道明,谊辟英君莫不汲汲以厚人伦、敦行义为正风俗之首务。旌劝之典,贲于闾阎,下逮委巷。布衣之甿、匹夫匹妇、儿童稚弱之微贱,行修于闺闼之中,而名显于朝廷之上。……明太祖诏举孝弟力田之士,又令府州县正官以礼遣孝廉士至京师。百官闻父母丧,不待报,得去官。割股卧冰,伤生有禁。其后遇国家覃恩海内,辄以诏书从事。有司上礼部请旌者,岁不乏人,多者十数。激劝之道,綦云备矣。”可见,明太祖下诏举荐孝子,受荐者可礼遇遣至京师;明代官员离职守丧可以免去上报流程;礼部每年都表旌孝子。体现在写作上,许多孝子传都选择将孝子受到表彰作为高潮结局与议论切口。不得不说,正是类型化的划分方式建立了孝子传的基本写作模式,最终也使“孝子”形象陷入扁平化的危机。

第三,史部类传的虚构传统在文化意义上塑造了读者对虚构与实录的心理感受,成为孝子传散文小说化的契机。

史部类传中的“孝子”形象允许一定程度的虚构。《孝经·感应章》有言:“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在这种鬼神观的影响下,即使是正史中的孝子传也有虚构的成分。以《晋书·孝友传》为例,其中夏方、许孜守墓时引发动物孝感,颜含死而复生、获得青鸟送药,刘殷感天得粟等事,都是体现孝性通于神明的虚构写法。而杂传原本就是“史官之末事”,神异现象更加泛滥。对此,熊明指出魏晋南北朝诸《孝子传》所载虚诞之事“符合儒家哲学的‘天人感应’观念,以科学之理推之,则是心理与事理的‘真实’”,但如此也“无疑淡化或者模糊了其史传身份,而表现出了鲜明的小说品格”。尽管魏晋南北朝杂传中的孝子传充满了虚构情节,古人还是认为这些孝子传应该归入史部,而非流于子部小说。宋代欧阳修撰《新唐志》时,曾将《隋志》史类中杂传类的部分作品移入《新唐志》子部小说家类,例如张华的《列异传》、祖冲之的《述异记》、干宝的《搜神记》、刘义庆的《幽冥录》等书。可见一部分魏晋杂传在小说观演变的过程中被后世归于志怪小说之类。然而同为杂传的诸部《孝子传》并没有随着这些虚构作品归入小说之属,从《隋书·经籍志》史类杂传类、《旧唐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新唐书·艺文志》史录杂传类到《清史稿·艺文志》史部传记类,这些《孝子传》一直稳居目录书的史部。可见,古人认为孝子传中的虚构情节在文化意义上是可以作为历史真实来呈现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历代集部作品中的孝子传都出现过散文小说化的现象——作者在模仿史传的写作传统为孝子创作神异情节时,不知不觉偏离了传记文的实录追求,语体上又不如史传庄重简练,便沾染了小说气味。

明清之际孝子传的写作特色

在明清之际的孝子传中,“孝子”形象具有特殊的意味,其情节模式也更为丰富,是类型人物作品发生文体互渗的典型案例。

康熙年间,正在编纂《虞初新志》的张潮收到友人甘表的一封来信。信中,甘表先是赞美了张潮的这部新书,又谈及《山海经》中皆真实之事,最后自荐文章《赵希乾传》。他说道:“赵孝子事,弟同乡共井目击之人,今死未二十年,自开辟至再混沌,恐未必更有此人此事。……弟常谓此人此事,不得有道德而能文章之史笔记载之,则后之人必有不信之而不传者矣。”若是光看这段诚恳的言辞,定要以为赵孝子割心救母、矢从胸出事必不为虚妄。但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无疑仅是一则夸张的传闻,因为传记中的赵希乾找不到心脏,便将肠子割为药方来为母治病,从此肠道挂在体外而不死。除了甘表目击此事,张潮在陈鼎的《赵孝子传》后还补充道:“吾友王不庵云:‘曾亲见希乾大便时,以竹筩置胸前穴口,粪从竹筩中出。’”说明时人王炜也亲历此事。另外还有邱维屏的《述赵希乾事》,故事情节大同小异,则有关赵孝子事的亲历者、三篇文章的作者与编者之间达成了共谋——将一个具有虚构成分的情节写进真人传记,以“史笔记载之”,使后人信之。最后,《赵希乾传》被张潮慷慨地收录到《虞初新志》中。这部书打着“事奇而核”的幌子,多收录此类“理之所无、竟为事之所有者”的文章。

可以发现,甘表的《赵希乾传》、陈鼎的《赵孝子传》与那些纯粹模仿史传的传体散文写法不同。以陈鼎的《赵孝子传》为例,首先要说明的是,收录该文的《留溪外传》是一部稗史、外传,又被《四库全书总目》收录于史部传记类存目,所以该文至少从作者的角度看属于史传散文的范畴。《赵孝子传》先是介绍孝子名字、籍贯、家世信息,与寻常传记无异;次叙孝子割心救母事;末二三句叙赵孝子明亡后弃举业、奉母入深山事,附外史氏评价。其中,割心救母事为文章主体部分,叙事详尽,涉及了孝子割心的事前准备、一波三折的过程、家人的反应、肠肉的疗效、身体的变化、受旌的过程。仅就割心一事费如此笔墨,顺手点染出叔嫂等人物,还顾及到“大风陡作”“残烛于庭”“血流地下”等细节描写,无疑正是运用了小说笔法。而正史中的孝子传未必只写传主的孝行,更不必就一事敷衍大段情节。由此看来,《赵孝子传》意不在于传写赵希乾其人,而在于传写具有虚构成分的孝子之事,即通过将赵希乾的生命活动纳入“孝子”情节模式中,向读者呈现真实人物与类型人物在文学世界中的叠像。如此一来,这篇史传散文何尝不是一篇小说呢?

无独有偶,明清之际以孝子传为代表的一些类型人物传记都发生了文体互渗现象,具有介乎散文与小说之间的文体风貌,甚至更近于小说文体。此类传记文的代表作家有侯方域、王猷定、毛奇龄等,他们的古文写作招致了黄宗羲、汪琬、吴德旋、李祖陶、李慈铭诸家的批判。当然,并非所有明末清初的孝子传都属于性质模糊的文体,例如龙膺的《程孝子传》、钱谦益的《雷孝子传》、孙奇逢的《仇孝子雪庐传》等文就可以避免“小说气”的批评。

如何分辨散文是否具有小说气?一个较为简易的判断方法是是否属于“虞初体”。康熙年间张潮选编的《虞初新志》可谓集中反映了明末清初散文小说化的写作现象,并从接受角度将这些文章作为小说流传了下来。此集中涉及“孝子”这一类型人物的作品有宋曹的《鬼孝子传》、魏禧的《吴孝子传》、王猷定的《孝贼传》、甘表的《赵希乾传》、吴晋的《闵孝子传》、王晫的《孝丐传》、王洁的《哑孝子传》等8 篇。另外,由于《虞初新志》收录了陈鼎《留溪外传》中的大量作品,所以不妨择取《留溪外传》卷三孝友部的15 篇作品作为补充。

采用以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可以发现这些孝子传通过因循、突破“孝子”这一类型人物形象的情节模式与形象内涵,自然流露出一股“小说气”,使散文文体向小说文体转化,并折射出易代之际的特殊心理。

在情节模式上,一方面,明清之际的孝子传仍在沿用古孝子传流传下来的“孝子”的情节模式,但是引入了更为复杂的“生死”问题。例如,同样是“求药治病”情节,古孝子传中的孝子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即可获得赐药,例如夏侯甿、焦华仅仅靠孝诚感动神灵,便能在梦中获得赐药。然而,魏禧的《吴孝子传》中的孝子则经历了“自投舍身崖下代父死”,才获得神人赠赐的药方“仙篆九十二画”。更为极端的是吴晋《闵孝子传》中的割心疗父、甘表《赵希乾传》中的割心疗母、陈鼎《孙孝子列传》中的割股疗母等毁伤身体的情节。除此之外,作家还创造出“移寿”的疗母之法,使孝子代母身亡。虽然前代也有不少孝子毁身或替死的记录,但在明清之际的孝子传中,孝子的牺牲是一种更为普遍的现象。同样是“脱虎险”的情节,宋躬的《孝子传》中的韦俊只是向虎下跪恳求,则“虎逡巡而退,屋人皆安全”;而陈鼎的《王孝子传》中的王基嘉、吴汝贞则需要奋力地与虎搏斗才能保全父亲,最终“基嘉逾三日毙”,“汝贞创甚,逾七日而卒”。更重要的是,作者在写作中有意突出孝子主动“代身”的冲动,以期通过自我牺牲换取孝义的实现,例如刘云凤“夜必祷天,叩头流血,求以身代”。如此一来,作者便把行孝问题转化为生死抉择的问题——只有死亡才能证明“真孝”“纯孝”。当然这只是小说笔法,最后大多数孝子在神助之下并未付出生命。在“死亡冲动”背后,“孝子”意象悄悄替代了忠臣意象,对易代之际集体潜意识中未能实现的殉国情结做出心理补偿。

另一方面,明清之际孝子传中一些特定情节的增加也反映出易代特色,例如寻亲、复仇、避乱、隐逸等。《江孝子传》就发生在左良玉兵乱的背景下,其中孝子江宰慌张奔走“挟弓矢负母逃难山中……还负兄至母所,复负母行数十武,又还负兄”的情节,无疑也是对战争创伤的一次记录。《路孝子传》中孝子“数岁遭国变,失其母”的情节也是社会环境变动下独有的现象,路孝子明知错认假母也不愿意放走假母,只为满足自己不能侍奉母亲的愿望,少解“终天之恨”。作者在写作时敏感地把握住这些容易引发时人共情的情节,作为孝子传的叙事重点,于是易代史中的真人被简化为一个个相似的哭泣、奔走、牺牲的“孝子”面孔,却传达出更深刻的情感力量。

在形象内涵上,一些传文中的“孝子”同时叠加了“遗民”这一政治身份。有的传记明确点出传主是遗民后代,如陈鼎的《平孝子传》。更多的传记用放弃举业、隐逸等情节暗示了传主的遗民倾向:《赵孝子传》的传主“明亡,即弃举子业,奉母入深山,闭户不出”;《孙孝子耀生传》的传主亦拒绝进学,被幽贼巢三年,老人死后,“遂薙发为僧,乃以缁衣归故里”;《孝丐传》的传主是“故明显宦”、“忠义而隐于丐者”,“与人言,多开元天宝遗事,亦无俚词”,母死之后,同样“不知所之”。在“孝子”形象与遗民形象发生混合的背后,反映的是明清易代之际人物传记写作的兴盛与无奈。在这种写作背景下,诸如豪侠义士、道人、伶人、节妇、妓女、疯子等类型人物形象大量涌现,作者们明智地采取替换重组类型人物的方法,创作了许多富有变化的人物形象,如孝贼、孝丐、哑孝子、鬼孝子等,甚至是孝犬。这些传记散文突破了前代孝子传中的扁平形象,无怪今人目之为小说。

总之,明清之际这些孝子传是散文小说化潮流中的一支,以散文框架结合小说笔法,传达出易代之际的复杂心态。从类型人物写作的角度分析古代的各体传记作品,可以看到中国古代传记文学中的“类型人物”有着自身的生成逻辑与形象内涵:这种滥觞自《史记》的类型人物传的写作模式,在人物类型的划分上遵循着史部类传的分类传统,强调的是人物身份及其道德秩序的联结,而非任意的类型特质。因此,即使传记写作的文体不断变化,史部基因所带来的形象内涵与写作技法仍烙印在传记作品之中,最终形成了传记文学中文体互渗的风貌。

注释:

[1]邱紫华著:《论人物形象理论的发展从类型说到典型说》,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35、41 页。

[2]刘向的《孝子传》不见史志目录,《法苑珠林》卷四十九、《太平御览》卷四〇一等处引此书为“孝子传”。而许南容、李令琛策文另有“刘向修孝子之图”的记载,见[宋]李昉撰:《文苑英华》卷五〇二,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2579 页。“孝子图”与“孝子传”当为一书,命名上类似《汉书·艺文志》所载刘向《列女传图》。

[3]清人茆泮林辑有《古孝子传》,王仁俊《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的史编总类也辑录《孝子传》四种,可补茆辑本。今人熊明辑校的《汉魏六朝杂传集》对这些古孝子传进行了充分的考证,可资参考。

[4][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九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403 页。

[5][元]袁桷撰:《孙孝子传》,见杨亮校注:《袁桷集校注》卷第三十四,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561 页。

[6]王玉楼:《汉魏六朝孝子传研究》,暨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 页。

[7][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八百十七,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602、8603 页。

[8]顾炎武认为“自宋以后,乃有为人立传者,侵史官之职矣”,见《日知录集释》卷十九“古人不为人立传”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436 页。

[9][宋]苏舜钦撰:《杜谊孝子传》(《苏学士文集》卷一三),见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四二八一,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92 页。

[10][宋]范浚撰:《蔡孝子传》(《范香溪文集》卷二一),见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四二八一,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0 页。

[11]指杨维桢,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一三二四《姚孝子传》,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97-198 页。

[12]指王祎,见《全元文》卷一六九一《熊孝子传》,第572 页。

[13]指焦竑,见[明]焦竑撰、李剑雄点校:《澹园集》续集卷十《邵孝子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923 页。

[14][清]陈康祺撰,晋石点校:《郎潜纪闻二笔》卷四《吕孝子》,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94 页。

[15][明]李诩撰,魏连科点校:《戒庵老人漫笔》,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9—161 页。

[16]李剑国:《略论孝子故事中的“孝感”母题》,《文史哲》2014年第5 期。

[17][清]戴名世撰,王树民编:《戴名世集》卷八,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40—241 页。

[18]文出《改堂文钞》,见[清]焦循著、陈居渊主编、陈岘点校:《扬州足徵录》卷九,凤凰出版社2014年版,第273—275 页。

[19][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第九百一十七,嘉庆仿宋刻本。

[20]《全元文》卷一六〇三,第281 页。

[21]《全元文》卷一三八五,第488 页。

[22]《全元文》卷一五五二,第646 页。

[23][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百九十六《孝义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575—7576 页。

[24][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卷第八,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 清嘉庆刊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566 页。

[25][唐]房玄龄撰:《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3—2296 页。

[26]《隋书》卷三十三《经籍二》的杂传类小序,见[唐]魏徵、令狐德棻撰:《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82 页。

[27]熊明:《魏晋南北朝诸〈孝子传〉考论》,《古籍研究》2013年第2 期。

[28]据郝敬统计:“《隋书·经籍志》有载的22 种杂传类作品,在《新唐书·艺文志》中被归属于小说类;《旧唐书·经籍志》有载的25 种杂传类作品,在《新唐书·艺文志》中被归属于小说类。”见郝敬:《宋前小说观念流变研究》,南京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71 页。

[29][清]张潮撰:《尺牍友声》丁集甘表札,国家图书馆藏本。

[30][清]陈鼎撰:《赵孝子传》,见《留溪外传》卷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22 册,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456 页。

[31]见《邱邦士文集》卷十五,郑澍若将其收录于《虞初续志》卷一。郑澎若编,王月点校:《虞初续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4—6 页。

[32][清]张潮撰:《虞初新志》自叙,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33]甘表的《赵希乾传》虽然不以“孝子传”作篇名,但本质上采取的仍是类型人物传记的写作方式。同理,《虞初新志》收录的一些传记文虽不以类型命名,但已然将写作依托的人物类型隐含于文本之中,如以人名命名篇名的《顾玉川传》《宋连璧传》就属于豪侠义士的类型人物传记。

[34]陈鼎在书前凡例明示了该书“一是传稗史也,比正史不同”,“一是传史家言也,非道学家言也”,见《留溪外传》第408 页。张潮的序言也标榜这是一部“处衡泌之间以传记表章天下之人”的私史、外传:“江阴陈君定九足迹遍天下,交游亦遍天下,就其闻见所及作外传如干卷,皆忠臣孝子节妇畸人为世所未及知,或知而不得其详者,悉搜讨而备载之。”见《留溪外传》第405 页。

[35]详见王庆华:《论清人对古文传记“小说气”之批评》,《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 期,第19—20 页。

[36][明]龙膺撰:《程孝子传》,梁颂成、刘梦初校点:《龙膺集》卷八,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208、209 页。

[37][清]钱谦益撰:《牧斋初学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585、1586 页。

[38][清]孙奇逢撰:《仇孝子雪庐传》,朱茂汉点校:《夏峰先生集》卷五,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73—175 页。

[39]“虞初体”不是在写作实践中产生的文体,而是从编选、接受角度来命名定义的,所以关于“虞初体”的内涵可以有多种解读。就散文史来看,《中国散文通史》在“清初传状之文”章下专设“虞初体”一节,认为“《虞初新志》是一个风云际会的标本,它把明代以来传统传状之文由史的畛域向文的迁徒彰显了出来”。详见陈惠琴、莎日娜、李小龙著:《中国散文通史 清代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176 页。

[40]夏侯訢事见《太平御览》卷四百十一宋躬《孝子传》,焦华事见《事类赋瓜注》,此二则转引于[清]茆泮林辑:《古孝子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34 页。

[41][清]魏禧撰:《魏叔子文集》,见《虞初新志》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95、96 页。

[42][清]陈鼎撰:《平孝子传》,见《留溪外传》卷三,第455 页。

[43]《太平御览》卷四百十一,见[ 清 ]茆泮林辑:《古孝子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 页。

[44][清]陈鼎撰:《王孝子传》,见《留溪外传》卷三,第462 页。

[45][清]陈鼎撰:《刘孝子传》,见《留溪外传》卷三,第454 页。

[46][清]陈鼎撰:《江孝子传》,见《留溪外传》卷三,第458 页。

[47][清]陈鼎撰:《路孝子传》,见《留溪外传》卷三,第466 页。

[48]见《留溪外传》卷三,第456、460、461、46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