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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媒体信息无障碍传播供给研究

2021-11-07白瑞霞

中州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译员手语字幕

白瑞霞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一、问题的提出

“无障碍”理念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意为发展中没有阻碍,活动顺利进行,旨在倡导残障者拥有平等、便捷的生活权益。信息无障碍的含义是“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无论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能够从信息技术中获益,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地、方便地获取信息、使用信息”[1]。自2012年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信息无障碍建设已经成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评估指标。伴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听障者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中,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已经成为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途径。

电视作为当今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载体,集声、光、电、图、文于一体,易受依赖视觉获取信息的听障者的青睐。我国现有残疾人总数8502万,其中听力残疾人数2054万[2],是世界上听障人数最多的国家。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听力下降人数在逐年递增,因此,关注听障群体获取电视信息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电视字幕和手语新闻为切入点,探究听障者获取电视媒体信息传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二、电视信息无障碍传播日渐丰富

(一)荧屏字幕信息日渐丰富

电视传播的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其中,文字信息主要以字幕形式体现。字幕作为电视屏幕的表现符号之一,迄今已走过60年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电视事业蓬勃发展,电视语言日渐丰富,字幕不仅成为电视画面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已经成为电视节目中不可或缺的信息源之一。电视字幕具有使受众获得完整信息和理解电视节目内容的作用。从中央电视台,到省市县各级电视台,所播栏目均呈现出多种字幕形式,如标题字幕、片头片尾字幕、角标字幕、解说字幕、滚动字幕、介绍性字幕等,这些已被电视受众了解和熟悉。而且,电视字幕的位置越来越规范,有些字幕已经成为电视屏幕中固定的组成部分。这些不同类型的可视字幕有利于听障者获取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听障者喜欢收看的电视新闻节目中,字幕呈现的形式也是形式多样,主要有新闻主题、概述要点以及新闻背景介绍等等,有时还会在屏幕下方滚动播出最新发生的事件、节目预告等字幕信息。可以说,电视字幕在形式多元化的同时,信息量也在日渐丰富,较好地满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听障群体的信息需要。

(二)手语栏目如雨后春笋

手语是大多数听障者的第一语言,是听障者平等参与社会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架起听障者获取主流社会信息的语言桥梁。1984 年,广东电视台在国内率先开办了手语节目[3]。2010年,省级、地市级电视手语栏目分别为29个、161个;至2020年,省级、地市级电视台手语栏目分别增加了5个、106个[2],也就是说十年间,省级、地市级电视手语栏目共增加了36.9%,算是迈出了一大步。

在这些电视手语栏目中,有的是日播,每天固定时间播出,如中央电视台于2011年在CCTV13开办的《共同关注》栏目,每天播出手语新闻1小时;北京卫视播出《新闻手语》,每天10分钟;河南电视台《手语新闻》分上午版和下午版,时长各15分钟;青海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1时间生活》,是中国第一档生活服务类手语电视节目,每天30分钟。多数电视台是周播,如南京市栖霞区残疾人联合会与栖霞电视台联合打造的手语新闻节目《小芮说新闻》,每周六30分钟;佛山电视台纪实类栏目《经历》(手语版)每周六播出,时长25分钟;郑州电视台手语新闻栏目《新闻360》,每周二播出,时长20分钟。除了为听障群体设置专门的手语栏目外,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开幕式以及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20年全国两会开幕式均配有手语译员。2020年2 月 4 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率先配备手语译员,2月8日,天津市新闻发布会直播,2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均首次配备手语译员。可以说,电视屏幕中出现手语译员,为听障群体及时了解各种资讯提供了便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听障群体的关怀。

三、电视无障碍信息传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字幕信息缺少完整性

长期以来,字幕工程一直是信息无障碍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电视字幕信息仍然是信息无障碍建设的短板与不足。以公信力强和受众面广的CCTV1综合频道2021年7月13日全天节目为例,笔者统计当天各个时段节目的实时字幕(实时字幕即节目中的所有语音转换为文字信息),统计方法以“分钟” 为单位,时长30 秒~60秒计 1 分钟,不足30 秒则忽略不计,广告除外。统计结果显示,这一天实时字幕占比最高的是电视剧和纪录片(如航拍中国第三季、美术经典中的党史),实时字幕接近100%;《今日说法》和《经典咏流传第四季》实时字幕占比分别是96.6%和92.3%;新闻类节目(如新闻联播、晚间新闻、朝闻天下、新闻30分)实时字幕为12.3%,动画片《猪猪侠之恐龙日记第二季》《人与自然》《天气预报》等节目基本无实时字幕。这一天所有语音实时字幕占比为64.1%。

当前,电视节目字幕信息的不完整性,导致听障者看电视困难重重。电视制作方偏爱处于强势地位的健听受众,忽视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听障受众。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应全方位地满足所有社会大众的信息需求,而实际情况是“表面的自由选择掩盖了隐含的不自由,造成公共信息平台的倾斜”[4]。在20世纪70年代,英国就出现了专为听障者打造的电视听障者字幕,不仅将口头语言转录为字幕,还包括将电话铃声、睡觉鼾声、高跟鞋声音等特殊声音信息转录为文字符号的描述[5]。我国电视业发展提升的空间还很大。

(二)手语节目形式和内容有待完善

1.手语译员画面偏小

关于信息无障碍建设,早在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章“文化生活”部分就专门提出“开办电视手语节目”。2012年颁布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一步指出“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当前,手语栏目已覆盖到中央、省、地市、县四级电视台。电视台在制作手语节目时,习惯于从健听人的视角主导手语节目制作的话语权,由于健听人大多不了解聋人文化,在制作节目时,单方面认为听障者听不到声音信息,只要在电视节目中加上手语即可,但是却忽视了听障受众的收视体验和心理满足。实际情况是播音员占了大半个屏幕,手语译员仅占了屏幕的十二分之一,屈居在电视屏幕的一隅。囿于新闻节目播音员过快的语速,手语译员打手势的频率加快以及遗漏部分信息,让听障者看得费时、费眼、费力[6]。致使手语栏目收视率较低,似有“形象工程”之嫌。这一现象也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关注,建议“多增加手语翻译类节目和提高手语视频画面的占比,便于有听障的人准确收看新闻,掌握信息”[7]。

2.手语准确率不高

大多数听障者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就是手语。手语包括手形、位置、朝向、动作和非手控特征(面部表情、姿态)等要素。中央电视台和省、市、区、县级电视台设置的手语栏目主要以手语新闻为主。冉美华早在1998年的一项调查中显示,被调查的听障者中,78.89%只能理解手语新闻中不足60%的手语,并且很多听障者反映对手语新闻中的手语一知半解,甚至什么都看懂,主要存在语速过快、译员使用手势汉语、译员屏幕偏小以及上衣颜色浅等问题[8]。时隔20年,肖晓燕等对电视手语的收视调查数据显示,有84.8%的听障者表示仅能看懂一半甚至更少的节目内容。问题表现在:译员缺少表情、屏幕太小、译员采用手语与汉语词一一对应的手势汉语、速度太快、内容太难等。[9]

笔者任选CCTV1《共同关注》栏目的20个新闻短视频,让84位听障大学生现场观看手语新闻(观看时遮挡所有字幕信息,保留新闻画面和手语画面),依据视频内容回答问题,以百分制计算。从现场测试发现,很多听障生的答案与原新闻内容大相径庭,有的甚至无言以对。得分最低5分,最高62分,平均26.98分。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漏译,播音员的语速过快(250字/分钟左右),手语译员为了与播音员的语速同步,使用了省略策略,但省略了不应该省略的内容。二是误译,译员打出的手语不准确。如“一辆满载着货物的大卡车撞破了防护栏”这句话,遗漏了“一辆满载着货物”,另把“大卡车”翻译成了“汽车”的手势(图1),结果导致80%的听障学生看不懂译员的手语,这就意味着译员传递的信息受众无法理解,无法满足听障个体对媒介的需要。三是使用了较多的手势汉语(即源语言汉语与目的语手语一一对应),没有遵循视觉语言手语的表达规律。

图1

四、电视信息无障碍建设供给路径

(一)顶层设计应精准施策

制度保障是推进电视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源动力。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多项法律法规均提到了信息无障碍建设,但细推敲却不难发现,均是宏观指导。如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提出“鼓励省(区、市)、市(地)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逐步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2018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提出“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很多重要的文件中提到的多是“鼓励”“逐步”“推进”等字眼。这些用语较为宽泛,没有目标和责任,没有完成的时间期限,没有监管部门。这种模糊用语,直接导致电视制作方执行效率降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和美国等国家做法可资借鉴。1996年美国《电讯法》 明确规定成立字幕管理局,并要求必须在该法案通过18个月后,美国所有电视节目都要打上或补上闭路字幕。2003年,英国颁布的《通讯法》中明文规定,到2010年,BBC所有频道播出的节目字幕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同时还规定BBC播出的手语节目必须达到所有节目总量的5%,如果电视台没有达到要求,将受到严厉处罚[10]。电视无障碍信息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除了政府的主导、监督和组织之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下,还应负担起资金投入的责任。在确保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在政策条文中应明确电视信息无障碍方面的各项指标,如手语节目的制作频率、范围、时长和字幕的覆盖率以及字幕的量、出现位置、色彩和停留的时间等,便于有关部门在执行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的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应该‘符合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的最大利益’”[11]。

(二)运营商应研发新技术

当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为电视媒体技术研发带来机遇与挑战。美国于1990年颁布的《电视译码电路法》要求3年内所有凡是美国出售的13英寸以上的电视机必须安装有内置闭路字幕译码器[10]。这一设置方便听障者收看电视节目。近几年,工信部在《移动通信无障碍技术要求》中,率先优化手机产品的无障碍设置,为听障者接受移动信息提供了便利。如一些电信运营商已把语音实时转换字幕功能运用到移动互联网,深受听障群体的欢迎。伴随着听障群体对电视信息无障碍的迫切需要,电视机的内置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增加,如电视屏幕的手语译员框可根据受众偏好任意移动位置、译员形象可拉大与缩小,这些功能设置依靠电视制作方研发技术支持。内置新技术的电视机,使他们愿意买,买得起和用得好才是最终目的。在信息无障碍方面遵循信息转化、信息强化、操作便利的基本原则,逐步实现无障碍设施与无障碍信息服务的融合,缩小听障人与健听人的信息鸿沟,为他们获取电视信息方面赋能。

(三)严格选用合格手语译员

从当前电视台配备的手语译员来看,多数是聋校教师兼做电视手语译员,另有少数听障手语译员或专职听人手语译员。整体来看,多数听人手语译员的职业素养还没有达到“信、达、雅”的翻译能力,导致听障者不愿意看,不喜欢看。我国手语翻译职业起步较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加强对手语译员的培养、选拔和考核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电视台在选用手语译员时,应着重考核翻译员对手语的使用以及对手语翻译的认知等,而不仅仅认为会手语,面容姣好,就能完全胜任电视手语翻译工作。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手语翻译的遴选,优秀的听障者也应参与其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任用的手语译员需要进行及时的监督与考核,切实使选用的电视手语译员让听障群体满意。

(四)打造听障者专属栏目

心理学上有一个“自己人效应”的概念,这一概念是指对“自己人”所说的话更信赖、更容易接受。聋人群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口号“没有我们的决定不要做关于我们的事情”。有研究表明,聋人偏好于由聋人承担的手语翻译电视节目以及由聋人参与节目制作或聋人主导完成的电视节目[5]。如台湾公共电视台于2002年专门为听障者精心打造了一档“公视手语新闻”节目。每周一至五播出半个小时,由三位听障者担任主持,主持人屏幕比例、视频字幕、手语使用均顾及听障者的心理需求,使听障人群产生亲切感和归属感[12]。南京栖霞电视台的《小芮说新闻》,大胆使用听障者做手语译员,并且手语译员占据屏幕约四分之一。电视是众多听障者喜欢的信息传播媒介,为了使更多的听障者能够收看到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内容,建议电视制作方积极创造条件,开发针对听障群体的公益性栏目,选用优秀的听障者和健听者共同组成制作团队。听障者参与到节目制作、编剧和主持当中,让他们发自内心地“讲好自己的故事”,让更多的听障者愿意收看“自己人”制作的节目。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收看电视节目,是听障者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缩小和消除听障者获取信息的鸿沟,强化信息平权,营造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媒体人、听障人士和研究者的协同配合,戮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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