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全大会的两封建议书及其分歧
2021-11-04邵彦涛麻潇
邵彦涛 麻潇
【摘 要】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昌召开,中共中央支持并积極参与了这次大会。中共方面向该会提交两封建议书,一封为长江局负责人王明代中共中央起草的建议书,一封为中共中央在不认可王明建议书的情况下,另行起草的一封建议书。两封建议书在措辞、议题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实质是关于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是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争议。王明并未将中共中央建议书提交国民党临全大会,并非王明所言之时间来不及等问题,而是缘于王明刻意抗拒中共中央意见的主观意图。这是王明右倾错误较早的一次暴露,并对实际工作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
【关键词】中共中央;王明;国民党临全大会;建议书
【中图分类号】K26;D2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1)05-0071-10
1937年8月,中共洛川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制定了全面抗战路线。1937年11月底,王明从苏联回国贯彻共产国际对中国的“新政策”:中国抗战主要依靠国民党,中共应促成国民党政府基础上的全国团结统一;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问题上,坚持“一切服从统一战线”和“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方针。12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在武汉设立长江局并组织中共代表团继续同国民党联系与谈判。后来两个组织合并,对内称中共中央长江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王明为负责人。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国民党临全大会)召开在即,王明将自己代中共中央起草的建议书送交国民党,中共中央对此建议书并不认可,遂重新起草一封并转长江局。但是,王明未将中共中央建议书提交国民党临全大会。传统观点认为这是王明刻意违背中共中央指示,有不尊重中共中央、闹独立性之嫌。事实上,两封建议书在措辞和议题设置上存在重大分歧,这一分歧才是王明拒绝撤换前一封中共中央建议书的真正原因。
一、两封建议书出炉的背景
1938年2月初,国民党决定于1938年3月29日召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制定抗日政策。中共中央对此非常重视,决定由王明代表中共中央起草致国民党临全大会政治建议书。3月8日,长江局会议要求王明于11—12日拟就这个建议书。3月21日,王明将《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简称“王明书”)报送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对“王明书”并不认可,认为“王明书”没有明确如下重要问题:“(1)克服困难坚持抗战到底和坚持反对妥协、悲观失望的倾向问题;(2)武装群众的问题;(3)改善民生的问题。”为此,3月25日,中共中央另行起草《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电》(简称“中共中央书”),提出八项意见并电告长江局。王明在未收到中共中央答复时,就于3月24日将前书送交国民党。
国民党临全大会召开前,长江局机关报《新华日报》对“王明书”进行第一次披露。3月28日,该报发表社论《我全国同胞热烈的希望》指出:“牢固和扩大国共两党及其他一切抗日党派的合作,加强政府与民众间的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已成为国共两党和全体爱国同胞一致的热望。怎样来达到坚强的全国的团结,增进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以争取抗战胜利和完成救国建国大计,我们提供下列几点意见:(略)。”这个社论除去行文方式和一些用词口吻的变化外,基本反映了“王明书”的内容,即将“王明书”公之于众。这个社论发表时,王明已收到中共中央回复,但此时仍发表自己代中共中央起草的建议书内容,说明了其内心之抗拒。出于保密需要,人们读到这篇社论时全然不知这其实就是中共中央给国民党临全大会的建议书。以至在4月26日,共产党员子健同志给陈绍禹、周恩来、秦邦宪等人写信时仍以为:“至于对这次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的宣言和抗战建国纲领的态度,我说,我曾听说,中共中央在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开会前,便曾经有一个建议书给大会,不过到现在我还未见到这个建议书罢了。”
国民党临全大会闭幕近月,《新华日报》再次公布“王明书”。4月29日,该报发表题为《陈绍禹周恩来秦博古三先生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一文并附上子健同志的来信。公开信称:“首先要说明的,即中共中央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以前,的确曾给大会一个建议书。不过当时因某种关系,国民党在大会开幕前不便宣布召集大会及大会开幕日期和地点问题,所以中共中央也不便将其致大会建议书发表,现在因许多同志和朋友亟欲知道这一建议书的内容,兹特将全文披露于左:(略)。”此外,公开信还称:“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开幕的前一天(三月廿八日)新华日报的社论,实际上即为这一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国民党临全大会开幕前,王明所起草的建议书内容通过文体包装见诸报端,闭幕近月,又将其原模原样公之于众,对“中共中央书”竟无任何呼应,十分耐人寻味。
二、是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两封建议书的核心冲突
“王明书”从“一切服从统一战线”和“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方针出发,其实质就是将抗战的一切交给国民党包办,把中共的活动限制在国民党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中共中央书”则通过设置中共议题,实际上是要强调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间接提出了抗日战争的领导权问题。
(一)“均无不可”的“王明书”
“王明书”首先对抗战以来全国团结共御外侮给予肯定,指出当前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要加强党派的合作,首先是“巩固和扩大国共及其他一切抗日党派的合作”和“加强政府与民众间的互助”。该书指出关于国民党如何改进自身工作、加强国内团结、发扬民意、争取“抗战胜利和完成救国建国大计”等问题,中共愿意“提供所见,以资参考”。该书提出巩固和扩大各党派的团结、健全民意机关、动员和组织民众三大主要问题。虽然在内容上提供了一些合理的意见,但过于强调国民党方面的作用,对于中共的抗战策略主张鲜有反馈。由此可见,“王明书”以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出发点,重点谈党派的合作,也仅仅是在党派合作的立场上为国民党临全大会提供参考性的意见,因此提出的意见也就有其局限性。该建议书在统一战线问题上连用六个“或”字、一次“均无不可”、一次“均愿”来表述其主张;在民意机关问题上连用三个“或”字、一次“均无不可”;在动员组织民众问题上突出“均应向政府机关登记,并接受政府及党部的领导”。所谓“均无不可”,事实上是既不愿也不敢提出中共的主张,放弃了独立自主原则,加之接受国民党政府及其党部的领导,更妄论领导权问题了。
比如在关于巩固和扩大各党派的团结问题上,“王明书”反对取消党派,同时认为要“遵照中山先生的精神”建立“某种形式的民族革命联盟,即由各党派各团体拟定一统一战线纲领”,参加此联盟的各党派保持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统一战线纲领的发表方式“或由各党派各团体共同签名发表,或由贵党,或由蒋先生名义发表,然后由各党派各团体宣言拥护和遵守,均无不可”。至于统一战线组织形成的方式,“或采取各党派各团体选派代表组织各级组织的方式”,“或恢复”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方式,“或拟定其他的办法和方式,只要与团结抗战有利”,那么中共“均愿与诸同志共同计议和执行”。在健全民意机关的问题上,王明提出民意机关的形式是不拘一格的,“或为更扩大的国防参议会,或为国民大会,或为其他形式,均无不可”。关于动员和组织民众,尽管该建议书强调组织群众的重要性并提出组织各种职业团体和群众团体,但认为所有的群众团体及其领导机关“均应向政府机关登记,并接受政府及党部的领导”,以造成统一的群众运动和群众组织。
(二)“中共中央书”及其议题的设置
“中共中央书”首先指出中国9个月以来的抵抗给予日寇的打击还不够,日寇正全力进攻,中国处于危急之中。该建议书指出“在全国人民面前,当前最中心的任务,就是如何加强全国团结”,以达到坚持抗战至最后胜利。为了达此目的,中共中央向国民党临全大会提供意见并“尚希讨论采纳”。由此可见,“中共中央书”是站在全国人民的立场上,以如何加强全国团结的抗战为议题设置出发点提供所见,并希望国民党临全大会“讨论采纳”。该建议书为国民党临全大会所提出的八项意见,基于中共对于全国抗战的主张,不仅对国民党大有裨益,而且通过议题的设置强调了中共的独立自主原则。
该建议书主要就八个方面提出意见:用一切宣传鼓动方法号召全国人民以中华民族必胜的信心;继续动员全国武力人力财力物力为保卫西北和保卫武汉而战;继续扩大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继续扩大与巩固国民革命军;继续改善政治机构;继续对全国人民的动员;采取具体的办法实施改善民生的法令;组织抗战的经济基础。内容上不仅在党派的团结、民意机关的设置、动员组织民众等问题上比“王明书”更进一步,还涉及巩固与扩大抗战军队问题、改善政治机构问题、组织抗战的经济基础问题等,并且通过设置相关议题,强调中共的政治、军事主张以及间接地提出领导权问题。
议题一:坚持独立自主的政治原则。
卢沟桥事变前,毛泽东就指出了抗战时期共产党争取领导权的重要性,强调无产阶级要适时提出正确的政治口号和动员口号作为全国人民一致行动的具体目标,共产党应该成为实现这些具体目标的模范。“没有这种具体目标,是无所谓政治领导的。”提出争取民主的具体目标,不仅对于争取抗战领导权具有重要意义,更是中共坚持独立自主的政治原则的重要体现。為此,“中共中央书”在继续改善政治机构的议题上提出“召集真能代表全国民意的全权的国民大会”,在动员全国人民的问题上提出颁布相应的民主法令。
毛泽东强调民主自由的重要意义,指出抗战必须要保证全国的和平和团结,需要动员全国的人民。没有民主自由,不利于巩固全国的和平与增强全国的团结,更无从动员全国人民。“民主是抗日的保证,抗日能给予民主运动发展以有利条件。”因而中国必须进行民主改革,改反动独裁政体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改革国民大会,实行民主选举和自由开会,直至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民主的国会、选举真正民主的政府和执行真正民主的政策为止。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条件,就是要在政治制度上实行民主改革,保证人民的自由权利。毛泽东多次强调国民大会对于争取民主的重要性,指出国民大会是合法的,可能牵涉到全部生活,它带着国防性,“是从反动独裁到民主的桥梁”,“中心的东西是国民大会和人民自由”。此后,《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提出的奋斗目标包含有“实现民权政治,召开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与规定救国方针”。《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在改革政治机构问题上指出“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国民大会,通过真正的民主宪法,决定抗日救国方针,选举国防政府”。1937年11月初,中共中央提议立刻召集临时国民大会以实现三大紧急任务:一是决定具体的国防纲领(希望采取中共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以及保证其实施的具体办法;二是通过民主的宪法大纲以及保证其实施的具体办法;三是选举政府机关。中共中央指出国民代表大会必须是“真正代表民意的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议题二:坚持独立自主的军事路线。
“中共中央书”指出只有持久战才能“制日寇的死命”,并明确主张具有红军特色的“游击战”和“政治工作”。卢沟桥事变前,中共就对日作战持久性问题进行过讨论,认为持久战是胜利的必经之路。卢沟桥事变后,洛川会议进一步指出:“应该看到这一抗战是艰苦的持久战。”“中共中央书”强调反对任何形式的投降与妥协,既是对国民党内部投降派和妥协派的尖锐批评,也是进行持久抗战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共中央书”提出:在前线实行“阵地战,运动战,游击战三者适当配合的新战略”;在日寇后方“坚决援助与发展广泛的人民的自卫战”,“创立许多抗日根据地与支点”,“在我们后方,努力改善我们各方面的工作,以满足抗战的一切需要”,“这样来准备以后胜利的反攻”。这亦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武装人民,发展抗日的游击战争,配合主力军作战”的主张。
众所周知,游击战是红军的一大优势,中共主张将游击战这种灵活战法应用于全民族抗战中。卢沟桥事变后,中共中央对负责与国民党谈判的周恩来电示:“在整个战略方针下执行独立自主的分散作战的游击战争。只有如此才能发挥红军特长,给日寇以相当打击。”因此,在中共同国民党谈判的十项条件中清楚地表明:“红军充任战略的游击支队;在总的战略方针下,执行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发挥红军之特长。”其后,毛泽东在给彭德怀的电报中再次强调红军的拿手好戏“就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不是运动战)”。而“中共中央书”提出的“创立许多抗日根据地与支点”,正是发展游击战争的必然要求,即建立抗日根据地作为游击战争的后方。
狠抓军队政治工作是中共军队的一大特色,也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北伐军队的优势。大革命失败后,中共继承发扬这一优势并逐步确立起政治建军原则。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国民革命军方面,“中共中央书”强调加强军队的政治建设,指出“切实加强军队中的政治工作”“建立有权力有威信的政治机关”“认真改善征兵制度”。对此,《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曾明确主张:“改革军队的政治工作,使指挥员与战斗员团结一致,军队与人民团结一致,发扬军队的积极性。”毛泽东指出,“国民党军队的制度不适宜于执行彻底战胜日寇的任务,不适宜于顺利地执行三民主义和革命纲领,必須加以改变”,“改变的原则就是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中心任务是改变军队的政治精神和政治工作”。而红军在“一些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的优点是足供全国友军采择的”,“肃清了军队内部的封建主义,实行了官兵一致和军民一致的原则这个经验,可以供全国友军的借鉴”。由此可见,政治建设是中共领导的红军的最大特色,也是其与国民党军队的最大不同之一。强调军队的政治建设,既是强调红军自身与国民党军队的区别,同时也是对国民党军队委婉地提出
批评。
议题三:间接提出领导权问题。
“中共中央书”重视争取中共对于抗战的领导权。比如在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上,指出要建立某种形式的“民族解放同盟”,在动员民众时颁布“民族统一战线总方针下”的民主法令以建立抗战的革命秩序。“中共中央书”意在通过“民族解放”等话语间接提出争取中共在抗战中的领导权。
“王明书”所主张的“民族革命联盟”强调的“民族革命”话语,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条件下有着不一样的含义。毛泽东在瓦窑堡会议后谈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问题时强调,共产党领导的政府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政府的基本任务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吞并中国,它的成分将扩大到广泛的范围,“那些只对民族革命有兴趣而对土地革命没有兴趣的人”可以参加到这个政府中来。毛泽东指出让这些人参加民主共和国的政府是不危险的,因为“工农基本群众的代表在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占了大多数,共产党在这个政府中的领导和活动,都保证了他们进来不危险”。可见,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同意参加“民族革命”是一个重要的基础,也是共产党政策转变的依据。但只强调民族革命实际上是强调国民党的作用,很容易令人联想起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共放弃革命领导权的历史教训。“中共中央书”通过“民族解放”话语,显然是要强调在中共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抗战的前途是实现民族解放,逻辑是“只有民族得到解放,才有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得到解放的可能”,达到中共所追求的“民主共和国在中国的实现”和“实现全部的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1937年7月15日,中共中央交付给国民党的《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亦主张要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与解放,并且表明中共中央“有披沥自己对于民族解放事业的赤忱之必要”。
“王明书”强调党派的合作,只重视上层的统一战线,忽视下层的统一战线,即使强调了动员和组织民众问题,却提出要接受国民党政府及其党部的领导。鉴于国共两党在下层统一战线工作上的差距,该建议书所指不言而喻。“中共中央书”克服其缺点,强调了下层统一战线的重要性。例如,中共中央书指出要“用最大力量普遍组织”民众的自卫队、联庄队与游击队,给民众自动武装起来的队伍以及全民众的原始武装组织以各方面的援助与指导,各种抗敌后援会和动员委员会“应实际上成为有广大民众参加的民众团体”,并“大量扶植与发展”一切抗日救国民众团体并将其统一起来,颁布“民族统一战线总方针下”的民主法令,建立抗战时期的革命秩序。在这个问题上谈“民族统一战线总方针下”的民主法令而不是“王明书”所言的接受国民党政府及其党部的领导,其实就是强调中共所主张的领导争取千百万群众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全民族抗战时期国民党虽在抗战问题上有所进步,但在发动民众与改革政治等问题上仍然存在极大的缺陷,如对人民抗日运动“依然不肯开放”,不愿对政府机构“作原则的改变”,没有实行改良人民生活的方针,与共产党的关系“也没有进到真诚合作的程度”。由于国民党对抗日的统制政策,抗日救亡运动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广大的群众要起来参加救亡运动,而国民党政府却限制民众的救亡运动;前线作战军队深感缺少群众的痛苦,而国民党政府却对民众运动产生恐惧;许多人想要参加救亡工作而没有工作做,少数人占据抗敌后援会的机关却不做工作。为此,中共拒绝对民众运动采取统制的政策,而是强调“必须坚持民众运动的独立性”,反对无原则的统一;要实行对民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动员群众的力量来改变政府当局的统制政策,中心任务就是把广大的民众争取到民族统一战线,动员、组织、武装起来参加抗战,“这是争取抗战胜利的关键”。张闻天曾指出“取得党对于最大多数基本群众的领导权”和“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层的与上层的)”的重要性,强调还要善于利用与上层分子和当权者的统战;下层统战是上层统战的基础和依靠力量,上层统战“为动员和组织群众,推动下层统战创造有利条件”。毛泽东强调,中共要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努力斗争,他指出努力争取千百万群众在中共领导之下,“我们的努力将确定地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并实现全部的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
总之,“中共中央书”充分表达了中共的主张,围绕全国抗战问题提出中共议题,列举了许多适应持久抗战的具体方案。“王明书”则泛泛而谈,对于许多中共应有之主张绝口不提,其基本精神为“只要与团结抗战有利”,那么以何种方式方法达到目的就“均无不可”。值得注意的是,“王明书”与“中共中央书”均有一些对国民党温和的表述,但“中共中央书”在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方面毫不退却,并通过提出争取民主的具体目标和“民族解放”等话语,间接地提出了中共对于抗战的领导权问题。反观“均无不可”的“王明书”,已经丧失了基本原则,刻意规避国共两党在抗战问题上的原则分歧。
三、王明未将“中共中央书”提交国民党临全大会的理由分析
对于王明未将“中共中央书”提交国民党临全大会的客观事实,国民党临全大会后,长江局曾专门就此问题致电中共中央进行解释。电文称:“我们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所起草的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政治建议书于廿四〈日〉已送去,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昨夜已开[闭]幕,你们所写的东西既不能也来不及送国民党,望你们在任何地方不能发表你们所写的第二个建议书,否则对党内党外都会发生重大的不良政治影响。”该电从“根据政治局会议原则”和时间上的“来不及”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但事实上这两个回答都不足以成立。
(一)“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的“正确”
王明所言“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所起草”,其实是借此证明“王明书”之合法性来自政治局决议。1938年2月底3月初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由王明代为起草会议的总结”。此总结即为王明回到武汉后根据自己的主张写成并公开在《群众》周刊上发表的《三月政治局会议的总结——目前抗战形势与如何继续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简称《总结》)。《总结》包含了王明的错误主张,但在坚持抗战、巩固统一战线等问题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
“王明书”反映了《总结》关于“国内政治中几个迫切问题的意见”中的一些主张:遵照孙中山的精神建立某种形式的“民族革命联盟”,各党派团体共同拟定统一战线纲领,并保持其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统一战线组织形成的方式“只要与团结抗战有利,中国共产党均愿与国民党及其他一切抗日党派诸同志共同计议和执行”。在建立健全民意机关问题上,民意机关的形式“均无不可”。在动员和组织民众的问题上,将工农学商各界组成各种职业的联合团体,将青年、妇女、文化界组织成各种统一的群众团体,并成立统一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领导机关,此种团体须向政府机关登记,接受政府的领导,“以达到群众运动和群众组织的统一”。然而,《总结》在五个国内政治问题的意见中,“王明书”却没有反映其他两个迫切问题的意见:一是在对国民党的关系和希望上,国民党应肃清贪腐分子,吸收进步青年,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其政治与组织团结,严肃其纪律;二是在统一政府问题的意见上,厘清陕甘宁边区和国民政府的关系,保持中共应有的独立性,同时为坚持团结抗战,亦要保证统一。
与之相比,“中共中央书”对《总结》里的正确原则和主张反映更为彻底。如“中共中央书”所强调的切实加强军队中的政治工作,建立有权力有威信的政治机关,“严紧军队纪律,进一步使军民打成一片”“认真改善征兵制度”“加紧新兵的军事政治训练”等反映的是《总结》中对军事问题的一般意见中的主张:“立即在军队中普遍地建立起有系统的政治教育制度”,恢复北伐军队重视政治工作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参照八路军的政治工作经验”,在军队中设立政治工作机关,遴选政治工作人员,加强政治教育工作;“军官与士兵共甘苦共死生,达到官兵一体的地步”;“迅速普遍地改善征兵制度”。“中共中央书”其他一些意见,《总结》均有迹可循。
总之,尽管“王明书”声称“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可事实上却主观片面地截取《总结》的一部分主张,而未能完整反映决议的原则,即便《总结》出自其手,仍拒绝强调其正确部分。“中共中央书”与《总结》相呼应的部分则克服了《总结》里的错误主张,“中共中央书”在此显然更能代表“政治局决议原则”。
(二)时间上“来不及”与国民党的复杂情况
至于王明所言的“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昨夜已开[闭]幕,你们所写的东西既不能也来不及送国民党”,学界普遍认为此种说法站不住脚,长江局收到中共中央這个电文的时候,国民党临全大会还未召开,完全可以将“中共中央书”送交国民党的同时收回“王明书”。
关于这条理由,王明后来解释:“因怕K闭幕,所以就发出去。”“而延安中央提出的八条是在国民党临时大会开会第二天才收到,来不及交国民党。”此种补充解释,显然也是说不通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虽然国民党在1938年2月初就决定了召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时间,但会议地点是在3月10日才确定,此间还出现了一些插曲。据陈布雷回忆:“三月举行临时代表大会于武昌
〔先时议决开会地点后,林(森)主席等尚怀疑,以为应在国府所在地开会,盖误以为汪(精卫)所主张也,及知为蒋公意,乃欣然赞同〕。”对此,国民党临全大会召开时亦有解释:“其后以晋冀豫方面军情紧急,其他各方面亦有同样之顾虑,军事负责同志分身赴渝开会,恐有碍于军事之进行,经国防最高会议电请在武汉开会,以便就近调度。”“此种抗战时期移地开会,自有必要。”“但开幕典礼仍在重庆举行,议事则在武昌,以期法律事实两可兼顾。”大会召开的情况亦表现此次会议的紧急状况,每一次会议,除去因病不能出席会议者外,有许多军政要员均因要事不能出席。但国民党内部关于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及其开幕闭幕时间的争议,显然不至于让身处武汉的王明过度担忧,其完全有条件将“中共中央书”送交国民党。况且,国民党临全大会闭幕近一个月,《新华日报》仍发表“王明书”,对“中共中央书”竟毫无反馈。
总之,王明的两条解释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王明之解释,不足以证明其未将“中共中央书”送交国民党临全大会的真实困难,也印证了王明没有执行中共中央决定的“困难”绝非来自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是主观意愿上的抗拒起了最大的作用。
四、余论
全民族抗战初期,王明将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指示“神圣化”,并根据自己的认知进行取舍和发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强调国民党的作用,把中共的活动规定在国民党限制的范围,忽视中共独立自主原则,否认争取抗日领导权的重要意义。“王明书”的基本精神是:只要“与团结抗战有利”,那么方式方法就“均无不可”。“中共中央书”坚持独立的政治原则和军事路线,并通过设立具体的民主目标和“民族解放”等话语间接提出中共对于抗战的领导权。王明在武汉的错误言行,成为中共党内政治生态向好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为此后清算其右倾错误埋下了伏笔。
由于王明的干扰,“中共中央书”没有提交国民党临全大会,但是国民党临全大会所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与《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有着许多相似相近之处,中共亦表示要以极大的热情和实际的行动支持其实现。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在中共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王明的干扰是有限的,其不良影响实际上仅存在于一定范围之内。
[邵彦涛,历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研究员;麻潇,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