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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轼眼中的“贤妻”形象看宋人心中的女性范式

2021-11-03熊蕊

青年文学家 2021年26期
关键词:贤妻王弗朝云

熊蕊

苏轼是宋代文人的典范,其三位人生伴侣—王弗、王闰之、王朝云,亦为宋代女性之范式,本文拟从苏轼为“三王”所撰之墓志、祭文出发,从苏轼眼中的“贤妻”形象,浅谈宋代的女性范式。

一、“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发妻王弗

王弗是苏轼的结发妻子,其与苏轼共同生活的时间,从至和元年(1054)到治平二年(1065),共12年。其时苏轼的年龄为19~30岁,王弗的年龄为16~27岁。王弗早逝后,苏轼为其所撰墓志云: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苏轼在墓志中,盛赞王弗未嫁事父母,既嫁事舅姑,“皆以谨肃闻”。言其常以苏父之言劝诫自己,死后更是获得苏父的大力肯定,得以葬于苏母程夫人之侧。这一切都是对王弗孝行的肯定。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即重视孝道。《周礼》“以乡八刑纠万民”,首列“不孝之刑”。《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德之本也。”郑氏《女孝经》曰:“淑女之以孝治上下。”《唐律疏议》更是将不孝列为“十恶”与“七出”之一,言妻子不顺姑舅则可将其休弃还家,但妻子若为姑舅“与更三年丧”则不可去。将“孝”这一道德观念纳入了法律范畴。宋代以文立国,以儒兴邦,对孝道更是极为推崇。王禹偁云:“非孝悌不足以敦本。”宋代国家诏令亦明确强调:“厚人伦者莫大于孝慈。”

在重视孝道的影响下,国家大力提倡旌表孝行显著的女性,以“叙人伦,厚风俗”。如仁宗向宰相张知白倡言:“德教之大,莫若孝悌……故宜旌劝孝悌,以厚风俗。”据《宋史·列女传》所载,受到宋廷旌表的14名女性中,因孝行显著而受旌表者即有6人,足见孝道是评判宋代女性贤恶的一个重要标准。苏轼于王弗墓志中首赞其孝,便是宋人这一价值取向的深刻反映。

再者,苏轼于文中对王弗“贤内助”形象的勾勒着墨颇多。其“幕后听言”“慧眼识人”的故事亦为时人与今人所熟知。而在宋代,富于才智、处事果敢的女性,往往会受到乡评与世人的称誉。如建阳江琦妻虞氏,博览群书、处事练达,“族姻内外咸高其行,服其言,有疑必就咨焉。事有难平者,众口方讙呶不解,有告曰‘夫人之言如是,则往往翕然以定”。宋人对这些女性往往赞誉有加,文人墨客亦喜言其事。但此类女性往往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与文化素养,或是跻身于社会中上层,这是众多不通文墨的下层女性所无法比拟的。因而“才识”或为评价宋代女性的一个“充分不必要条件”。

二、“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继室王闰之

苏轼的第二任妻子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她嫁给苏轼时已21岁,这与宋代女子十四五岁便出阁相较,颇不寻常,王闰之是否少时便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姐夫芳心暗许亦未可知。她与苏轼共同生活的时间,从熙宁元年(1068)到元祐八年(1093),共26年。其时苏轼的年龄为33~58岁,王闰之的年龄为21~46岁。王闰之去世后,苏轼为其所撰祭文曰:

呜呼!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从我南行,菽水欣然。汤沐两郡,喜不见颜。……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干。旅殡国门,我实少恩。唯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

何谓“妇职”,何谓“母仪”?“相夫教子”者也。而“相夫”首先要“顺夫”。司马光《家范》卷八云:“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妒,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将“柔顺”列为妻德之首。更有甚者,一些士人在训诫童蒙时,就告诫女子婚后顺适其夫。如史浩《童丱须知》云:“女子年既笈,出适乃从夫”“夫无妇承顺,何以事父母?”

林语堂在《苏东坡传》中这样总结王闰之,“她比丈夫小十一岁,又全心崇拜他,似乎一切都随丈夫的意思。直到老死,她也没办法叫他省钱。她不像他的前妻那么能干,性情也比较温和,始终柔柔顺顺的。她是东坡最活跃时期的伴侣,抚养她堂姐的遗孤和自己的两个儿子,分享他一生所有的起伏荣辱”。王闰之在伴随苏轼的25年间,经历了苏轼元祐还朝的“大起”,与“乌台诗案”贬谪黄州的“大落”,辗转于黄州、徐州、杭州、登州、密州、汝州各地,宠辱不惊、生死相随,“相夫”之义已彰矣。苏轼家族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苏辙在《祭亡嫂王氏文》中例数亡嫂从兄之艰辛,“窜逐邾城,无以自食。赐环而来,岁未及期。飞集西垣,遂入北扉。贫富戚忻,观者尽惊”,赞其“居其间,不改色声。冠服肴蔬,率从其先。性固有之,非学而然”。

与“相夫”随行的便是“教子”之责。于此有为者,往往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如晋陵张宰母王氏“子众而贫窭无资”,王氏抄书教子,严惮若师,大观初,三子同榜登第入仕,王氏与夫随子遍历数郡,“州闾称德善之报”。鄱阳洪皓妻沈氏,丈夫使金十三年间,支撑门户,诸子买书,“捐钱数万不靳”,尝为诸子“迎师千里外,虽隆寒盛暑,不使辍”,其“盛德著于闺庭,放乎乡党,远近戚疏识与不识,讲太夫人(沈氏)贤,以为口实”。

王弗去世时,子苏迈方六岁,三年后王闰之嫁与苏轼,并与其再育二子,如何教养三子便成为王闰之肩头的重担。而最终的事实证明温柔善良的她既是贤妻,亦是良母。苏轼曾多次言及王閏之待“三子如一,爱出于天”,如赋诗云:“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东晋名臣王述之子王坦之,字文度。《世说新语》载其父王述对其疼爱有加,当王坦之都到了嫁女儿的岁数,王述还将其抱于膝上与之商议。苏轼引其典,实是极言王闰之待三子如己出,均疼爱有加、不偏不倚。“教子、育子”之仪于此甚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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