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之发展赋能研究
——基于知识产权运营与赋能方式
2021-11-02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
文/刘 军 范 文[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学技术档案馆)]
20 世纪50 至80 年代,国外特别是美国提出了企业孵化的概念。2014 年9 月,在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众创空间的概念应运而生。2015 年3 月,国家颁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后,众创空间快速发展。截至2020 年,全国众创空间的数量超过9000 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各地区的众创空间发展良莠不齐,从2017 年起,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对我国的众创空间总体发展状况进行了规范统计,基于这些基础性的资料,许多学者进行了众创空间发展综合研究,并揭示其运行与赋能机制。
几年来,北京、上海、武汉、杭州、深圳、广州、苏州等创新创业氛围较为活跃的地区涌现出众多众创空间。这些众创空间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类生态体系型、投资促进型、培训指导型、媒体平台型、专业跟踪服务型和创客孵化成长型。有一些机构研究众创空间的运行实践,对其赋能方式与影响因子进行了深度探索,如服务赋能因子、市场赋能因子、政策赋能因子、效益赋能因子等因子及其协同运作程度。本文重点是从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促进众创空间良性发展,并增加其赋能潜力,即从知识产权运营赋能因子方面对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的系统进行理论研究,目的是为众创空间的相关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与指导,在促进创意向成果转化与众创空间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运营与众创空间
知识产权运营是需要运营主体的,对于知识产权运营的不同主体,学术界认为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即权属人、专业运营机构。很多研究都是从这两个角度进行研究的,本文也是从专利运营角度进行研究的。专利运营将知识产权运营模块划分为专业运营机构、高等院校、集团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运营模块,除上述主体外,还包括各地政府部门等。目前,提供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内容大致包括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价值专利培育(挖掘、评估)、知识产权战略布局、营销策略与合同交易促成等,不同运营主体的知识产权运营具体方式也有所差异。
国内学术界对众创空间的知识产权运营问题的研究还较少,众创空间的概念源自西方国家的“创客空间”等,创客个性化制作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风险等,需要合理管理与保护创客们的创新动力,因此便有了众创空间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并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员工和创客的相关权利,以及众创空间的知识(专利)产权服务方式,主要是打击创意恶意抄袭、抢注成果等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等方面的实践,从而保证创客的创新工作动力源。
众创空间能为创客提供知识(专利)产权运营服务,是辅助创客更好创新创业的成功之路。接下来还需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发展水平,并给予新的赋能方式。
二、 尝试构架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的框架体系
目前,我国的众创空间是政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承担部分宣传与推进科技创新方面的政府职能。众创空间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别于市场主体并具有一定公益性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因具有一些政府职能的特征,众创空间需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一是在需要加强政府扶持和政策引导方面给予建言献策,二是对市场的需求即时把握,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发挥众创空间作用,促进众创空间成为市场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此同时,众创空间也要积极与市场主体合作,为创新主体、创客们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专利)产权运营服务。
框架体系的主体是众创空间,这个主体是知识产权运营的核心。众创空间将自身与外部的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阶段,为创客整合知识产权规划、培训、咨询、资本对接等资源,并提供相应知识产权服务,孵化创客创意,将创意成果予以知识产权化,通过知识产权运用,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促进创客进行知识产权融资创业。
运营的模块组成,大致可分为创意筛选与保护、培育与孵化、引导知识产权、资本对接等模块。
在创意筛选与保护模块中,创意筛选主要注重创新主体的创意的创新性、可操作性、科技含量与市场前景等,创意保护是在其关键环节的重点保护内容。
培育与孵化模块主要侧重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知识产权布局与规划、技术孵育服务等,可帮助创新主体积极寻找创新领域的技术空白点,并在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规划、布局等,在技术孵化阶段,对试验仪器、设备通过共享平台引导使用,有的众创空间还可帮助创客在申请政府补贴方面做些工作,如指导项目申报工作、帮助创客撰写技术研发费用申请书等。
引导知识产权模块主要侧重业务代办与教育培训等方面,如申请、注册、软件著录登记等。教育培训有理论+实务的培训方式,以及知识产权导师方式。
资本对接模块有质押与融资方面的指导,以及项目对接资本等内容。
三、 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的运营系统初探
上面分析出运营的模块组成,这是静态组成,但在众创空间中运营知识产权一定不是静态结构的,它是在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动态运行系统。下面我们将尝试从动态模式下揭示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的运营系统。
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的多元参与者包括众创空间、创客、政府、外部机构等。参与者身份不同,他们各自拥有的长项也不同。例如,众创空间的长项在于知识产权整合规划、咨询培训与教育、将成果对接资本等公益性服务;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市场主体的长项是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非公益性的服务;政府则是多元主体管理者,是创新主体、众创空间、市场主体等之间公共利益的协调者,通过运营方式,可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我们将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视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动态复杂系统,在动态模式下进行协同作用。该复杂系统包括众创空间的内部管理系统、众创空间的外部合作系统、基于宏观调控的政府系统等。不同的参与主体通过相互协助,形成动态模式下子系统间协同。政府宏观调控系统处于整个系统的顶端,对众创空间的内部管理系统、众创空间的外部合作系统的运行具有指导与保障作用。进行市场引导、政策优惠发布等方式多由政府主导,政府的有效政策可规范众创空间的内部管理流程,扩大并引来更多外部优质资源流入众创空间系统内部,为众创空间打造优质的外部合作网络提供丰富的渠道。
四、 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模式与赋能
众创空间一般可分为内向型的“服务与投资”叠加模式与外向型的“引导与整合”叠加模式。对于不同类型的众创空间,我们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给予积极的赋能。
内向型的“服务与投资”叠加模式主要体现在由投资公司、龙头企业共建的众创空间。这种运营模式下的众创空间的内部资源非常丰富,资源配置能力强,空间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与股东配套投资基金,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的众创空间,如国家级众创空间等。这类众创空间最明显的特征是其内部拥有较好的“服务与投资”多种资源,能够利用内部机制与资源,为创客提供创意规划与孵育、成果转化、融资创业的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其知识产权运营模式,主要采取“入驻项目筛选(主要选择与投资股东相似的领域或创意)——内部运营资源调动(提供优质创新环境与协作团队)——知识产权孵化培育(知识产权运营团队与专业技术导师等)——项目资本对接(内部项目评估、优化;空间资本投资倾斜)——成功融资创业(空间资本投资,未申请到本空间内部投资的项目给予推荐到合适的合作投资机构)”的运营路径。这种运营模式大多数以优质龙头企业、投资方与内部股东为核心,在知识产权运用阶段,提高资本对接效率,加快成果转化速率,促使创客创业成功。但是,这种运营模式也有弊端,即对创意筛选非常严格,严苛的筛选制度会使许多创客错失机会。
至于外向型的“引导与整合”叠加模式,目前国内许多众创空间都是采用这样模式进行运营,经常组织各类非营利性的活动,多是服务型众创空间。此时,众创空间就要承担各种知识产权运营资源整合角色,一是自己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二是外部资源引入的知识产权运营,即将优质外部知识产权运营资源导入众创空间内部,为创客提供收集、分析、优选资源、团队供给、平台共享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空间主要通过“需求收集与分析(定期收集创客需求、给创客提供匹配度高的信息)——内部资源盘点(例如,利用内部资源或相关资源提供基础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外部机构筛选(筛选、匹配外部服务团队或合作的外部力量)——交流平台搭建(创意与资本对接,促进创客与投资者对接)”等工作流程,为空间内部的创客提供各阶段所需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重点是要打通众创空间的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让内外部资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相互融会贯通,从而发挥资源供给的叠加效应。
外向型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整合内外部知识产权运营资源,使空间内创客能在不同阶段获得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但是,我们要以打通与活化众创空间的内部资源为重点,加强自身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建设;在加强外部资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时,特别是在匹配外部服务团队、促进创客与资本对接等运营服务时,要注重众创空间自身孵化能力的提升。因此,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以及自身素质的提高是众创空间得认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之源。
五、结论
对于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品质的提高,笔者认为需将文中提出的“四大模块”(创意筛选与保护、培育与孵化、引导知识产权、资本对接)和“三个子系统”(内部管理系统、外部合作系统、政府宏观调控系统)进行充分理解并加以协同运用,从而提升众创空间高效率与深度运营能力。
新形势下,许多众创空间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产权运营模块的重要程度越来越高,因此需要加强众创空间服务人员知识产权方面的培养与建设,同时借助各专业性知识产权机构、知识产权创新平台,采用专业化、精准化的具有知识产权特色的孵化手段等,不断增加众创空间新的赋能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