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研究
2021-11-01薛晶文
薛晶文
(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农村经济水平显著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其资产结构和消费结构也随之改变。同时,随着物价的不断增长,农村居民希望手中的钱保值增值的想法越来越强,银行储蓄这种传统理财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家庭的理财需求,人们开始选择更丰富的理财产品、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以满足自身与家庭对资产保值或增值的需求。
农村居民在社会主义不断完善的保障体系推动下,可支配的资金与金融素养得到了双重提高。近年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连续大幅度增加在一定程山东省上加大了农村居民对于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需求。山东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省统计局发布的《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显示,山东省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共37 513 199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36.95%;根据《2020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 753元,比2019年增长5.5%,人均消费支出为12 660元,比2019年增长2.9%。主要对2000年以来山东省农村居民的家庭金融资产的选择进行分析,进而对山东省农村居民转变家庭金融观念和优化持有的金融资产结构提出相关建议。
1 山东省农村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现状
据《山东统计年鉴》显示,在进行价格指数(1978=100)的换算后,从1978年到2019年山东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上涨了约6.08倍。山东省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15元上涨到2021年的17 775元。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大幅改善,不但解决了吃穿住行方面的问题,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居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投资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目前我国缺少中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的相关详细资料和统计数据,故笔者参考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并发布的2000—2019年的《山东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将农村居民家庭金融资产分为现金、存款、储蓄性保险和证券4类。由于2011年后,山东省统计局不再对农村居民的期末金融资产余额做具体统计,所以笔者将20年来山东省农村居民金融资产的选择分为两段:2010年前参考农村住户的各项人均期末金融资产余额,2010年后依据农村居民各项财产性收入,来探讨金融资产选择的变化趋势。
2000—2010 年山东省农村住户人均金融资产选择情况如表1所示,由表1可以看出,2000—2010年每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金融资产总量呈增长趋势,由2000年的1 761.47元上升到2010年的9 962.65元,增长了约4.66倍,其中,人均存款方面,由2000年的1 230.58元增长至2010年的8 667.72元,增长了约6.04倍,增长幅度最大。同期山东省的GDP增长仅为4.73倍。现金方面,由2000年的524.90元上升至2010年的1 280.82,整体呈增长趋势。
表1 2000—2010年山东省农村住户人均金融资产选择情况
结构方面,储蓄存款的占比保持着领先的地位且稳步上升,其中2010年山东省农村住户人均储蓄存款达到8 667.72元,占金融资产总量的87.00%,较2000年增加了约17.15%。相反,农村居民的手持现金占比逐年呈下降趋势,从2000年现金占金融资产总量的29.80%降低到2010年的12.86%,居民手持现金占比的减少反映出农村住户开始关注资产的增值。同时,2000—2010间股票、债券等证券类产品在金融资产总量中虽占比较小,但呈现出不稳定状态,说明早期农村住户对于是否参与证券市场缺少个人判断,而是更多依赖于社会走向。
财产性收入是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其中住户通过支配金融资产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和储蓄性保险收益。2011—2019年农村住户人均财产性收入情况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农村住户的人均红利收入的增长幅度较大,由2011年的15.55元增加到2019年的53.00元,增长了约2.4倍。人均利息收入较不稳定,2011—2019年间基本都呈现出一增一减的变化趋势,这是在国家每年的宏观政策下,银行利率产生上下浮动而导致的。利息收入额的增减变动不能明确地反映农村住户储蓄存款的变化情况。储蓄性保险收益虽数额较小,但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说明农村住户逐渐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
表2 2011—2019年农村住户人均财产性收入情况
在结构方面,农村住户人均利息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从2011年的78.99%下降到2019年的58.17%,下降了约20.82%。而红利收入在农村住户财产性收入中的比例逐年上升,从2011年的21.01%上升至2019年的34.64%,上升了约13.63%。这是因为2011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回温和发展,债券、股票等证券类投资逐渐被大部分农村住户接纳,反映出证券市场的高速发展对储蓄存款产生了一定的分流作用。
2 山东省农村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特点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山东省的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金融产品类型多样。随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山东省居民的金融资产总量和选择结构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由单纯且稳定的储蓄存款逐渐发展成了包括债券、股票、保险等金融工具在内的多元化理财投资。山东省农村居民的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包括以下4个特点。
2.1 储蓄存款仍是广大农村居民最重要的投资方式
在山东省金融和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储蓄存款仍在农村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选择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这与储蓄存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是分不开的。从表1可以看到,储蓄存款在农村居民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始终保持着增长趋势,原因在于一方面,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较低,面对变化莫测的金融市场,无风险且有固定收益、变现能力强的储蓄存款仍然是山东省农村居民进行家庭理财的第一选择。另一方面,2006年与2007年是我国证券市场比较活跃的时期,尽管少部分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流向了证券市场,使得当年的储蓄存款占比增幅不明显。但是受到2007年10月证券市场波动和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谨慎的农村居民对未来金融资产的选择变得更倾向于减少股票类的高风险投资,增加存款、储蓄性保险等风险较小的金融资产比例。这也是在银行利率只有3.2%的2019年,存款仍然在山东省农村居民金融资产中处于首要地位的原因。
2.2 储蓄性保险类产品占比呈上升趋势
保险方面,我国银保监会规定储蓄性保险的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的2.5%。而2019年我国国有银行2年定期利率的平均值为2.8%,也就是说保险类金融资产的利率低于银行储蓄存款的利率,居民从保险中获得的收益要低于储蓄存款。但储蓄性保险在山东省农村住户的金融资产选择占比总体仍呈现上升趋势。一是因为储蓄性保险具有一定的累积性,住户可以采用年交或月交保费的方式,在当下储蓄一部分钱,用于以后可能面对的养老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这种细水长流的储蓄方式既能为应对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准备,又不需要一次性投入较多的资金,相较于富余资金的一次性大额定期储蓄,这种逐年逐月累积的方式更易被农村住户接受。二是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保险在社会上的认知度也逐渐提升,这使得农村住户改变了过去“保险就是骗钱、推销”的错误观念,开始接受并尝试通过购买储蓄性保险来理财。
2.3 证券类理财产品占比起伏明显但总体呈上升趋势
相较于储蓄存款和保险,证券类产品风险较高。农村居民对于证券市场的参与度主要取决于社会风向和个人能力两个方面。对于偏好于低风险的农村住户来说,早期购买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的需求主要取决于社会风向,但随着近年来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关注和了解证券市场,不断增强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逐步成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证券市场度过2008年金融危机产生的波动后,于2015年回到高峰,这期间农村居民作为该市场的主体之一,人均红利收入从2014年的19.40元上升到了2015年的39.70元,增加了约104.64%。
2.4 供农村居民参与的投资渠道较少
从2000年至今,储蓄存款仍然是农村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配置的首选。在剔除对未来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受教育程度、年龄等的差异的条件下,没有丰富的金融投资渠道是目前山东省农村居民面临的首要问题。一方面,在山东省现有的投资方式中,农村居民进入证券市场的程序烦琐且市场波动不定,而房地产业面临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保险业的发展刚刚起步且利率低于银行。另一方面,2019年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2.9%,接近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3.2%),通货膨胀的风险加大,储蓄存款的增值效果也大打折扣。但由于金融投资的渠道较少,所以即使目前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较低,农村居民家庭也不得不将大部分的富余资金存入银行。
3 山东省农村居民家庭资产结构优化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指出展望未来,在继续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保持宏观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通过20年来的数据可知,山东省农村居民作为金融微观主体之一,其金融资产规模不断增长,金融资产多样化的社会逐渐完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健增长,山东省农村居民的家庭金融想要跟上国家金融发展的整体趋势,还需要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同时相关部门应为他们营造适宜的金融市场环境,提高农民自身竞争力。
3.1 金融机构需创新家庭金融投资组合,提高自身竞争力
一方面,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所推广的投资理财产品种类较少,农村居民的家庭金融投资渠道有限,面对缺乏投资经验、不擅长投资组合的普通居民家庭,金融机构应不断研发和推出风险和比例分配都能够满足农村居民偏好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生活状况的家庭,金融机构可以推出理财产品组合的个性化定制,通过量身定制的服务机制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对年轻家庭可添加与未来子女教育支出相关的投资组合,对中年家庭则可定制有储蓄功能的养老型金融产品。最后,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金融机构还应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职业素养,以在竞争气氛浓厚的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
3.2 政府需加强社会保障,规范市场监管机制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近几年发展较快,覆盖人群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整体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但随着社会进程的前进,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农村的基础建设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这导致了农村居民在收入、支出和资产增值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居民更偏好持有国家信用担保的无风险金融资产,而不是尝试各种创新性理财组合。这就要求政府要更加注重保障公平,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另外,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监管透明度和公平性不足,可学习其他国家成功的监管案例,积极制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居民的金融参与度越来越高,提高金融机构的职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降低市场中侵犯投资者利益事件的发生率迫在眉睫。
3.3 居民个人应转变投资思维,提高自身投资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山东省农村居民过度依赖储蓄存款,认为其是最为稳妥和安全的理财方式,而忽视了保险和基金的重要作用。实际上随着我国CPI的不断增长,在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后,储蓄存款的利率带给居民的收益较小,这就要求居民转变和拓展家庭资产配置思维。保险种类繁多,针对各年龄层和家庭条件都有合适的险种,居民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在充分考虑未来潜在风险的条件下,购买一份既具有储蓄功能又有防范功能的保险是农村居民的明智选择。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市场也在逐步完善,居民的金融资产可以更多地参与到其中,这既能改善农村居民的投资结构,也可以对社保进行保值增值,从而实现富余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相关部门应提高农民的投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更多的金融市场知识,提高农民对金融产品的鉴别能力,避免其盲目跟风产生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