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2021-10-30陶飞
陶飞
摘要:企业在发展中主要是以合约体为主,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是两种制度,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在我国现有的改革实践中,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都存在着一定问题,应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相互融合,完善公司治理方案,提高公司治理层次,形成公司内部的良性循环,以此真正有效解决公司内部缺陷,从而推动我国企业改革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市场经济;良性循环
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向前发展,世界经济环境也产生变化,我国企业正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因此,需要建立以“管理更科学,职责更明确,产权更清晰”的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公司治理环节,公司治理能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是企业后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能保护企业内部利益,确保我国市场经济井然有序,高效运作。本文首先分析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联,依据分析探究公司治理中内部控制的相应策略。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联
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规定公司内部参与者以及责任分布,确立了各项规则和程序,以此保证公司的利润能最大化。内部控制是在公司治理中为了改正缺陷,纠正错误,建立简单的控制制度,但目前我国的权威部门还没有形成统一概念,内部控制的广泛意义是指在内部牵制、协调的基础上,由管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创造完善的自我监督体系。
1.区别
公司治理解决的是各个权力之间的划分问题以及制度安全问题,大多数与法律有关,但内部控制则是指管理所建立的内部制度,是管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控制,属于内部管理问题。内部控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与管理控制之间的关系,其最终目标是确保各类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内部控制在解决责任划分后,经由董事会或高层管理人员决定相应责任,全方位控制,但内部控制并不能约束最高层的管理。从目标上分析,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目标存在不同,内部控制主要目标是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根本作用在于纠正人员活动,确保各方面动态能符合发展计划的基础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价。
2.联系
首先,公司治理与公司内部控制都能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减少虚假信息的汇报,确保企业发展中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性,以此保证企业能实现目标。公司治理目标确保企业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防止各方利益损害企业发展,健全公司发展目标,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其次,内部控制能完善公司治理方案,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规范人员行为,确保资料完整,能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应制度,确立责任,贯彻执行[1]。除此以外,公司治理也能提高内部控制效率,只有完善公司治理环境才能发挥内部控制系统的真正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效果。再次,内部控制能遵循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原则,确保内部控制基本内容能完善公司治理目标,形成各方利益的相互牵制。最后,从内部控制的相关方法分析,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存在相同点,能运用现代化布局控制组织结构、会计系统、资产保护机制、风险管控等。
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控制策略
国有企业总体治理活动与内部控制存在着密切关联,以委托代理关系为基础,规范员工行为,内容相互交叉。因此,在治理中要将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融入到公司治理的方案中,从而解决公司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相互结合,提高控制效率,保证投资回报,实现企业价值提升。
1.股权结构的改进
国有企业中,由于企业内部的持股比例大多是国有,致使股权处于集中状态,这为企业内部控制带来了多种问题。面对这一现状,国有企业必须将传统集中性结构化管理转变为相对集中管理结构,引入除了国有持股的股东外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投资,形成相互制衡关系,改变现有投资现状,从而真正意义上建立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之间的制约体系,为后续完善内部控制方案奠定基础。
2.完善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制度如果存在缺陷,会影响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导致独立董事会无法发挥出真正作用。现有制度体系中,董事会以管理层人员权利重叠,利益重叠,这是制度改进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想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基础性作用,首先,需要保障董事会的权威性、独立性,在聘任董事时,确保各方股东都具有发言权,防止由于持股较大的股东决定时全权处理的问题[2]。其次,要为独立董事会发挥作用提供保障措施,例如,可以任命董事会专门负责委员会的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在委员会中占比达到50%,从而确保董事会权利能有效实施。与此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在约束员工的基础上,明确董事会相关职责,实现董事收入于国有企业经济收入相匹配,以此激励董事会发挥出其重要职能。
3.加强经理层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经理层应设置或授权独立于内部控制执行的专职内部监督机构承担监督检查的职能,该机构多为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配备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内部监督机构应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确保审计人员的权威性与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外部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内控审计等工作。经理层应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给予足够的重视,制定并严格执行赏罚分明的考核制度,尤其对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有足够的惩罚措施。
4.民主监督的完善
国有企业经营者只有完善相关制度,使员工能产生自豪感、认同感,才能发挥员工的积极作用,提高员工创造能力,不断丰富、提高个人决策能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收益才能获得增长。因此,在任命负责人员时,需要采取适合的组织形式,使企业员工能拥有参与企业决策的机会,并以此形成制约制度,使员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职工代会制度,使民主监督发挥最大作用[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仍旧没有统一结论,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并不是同一概念,二者相互关联,存在交叉与重叠。因此,要不断完善公司管理机制,使公司管理能推动内部控制进程,确保获取高质量信息,真正做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于慧萍,谷增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研究热点与前沿趋势——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分析[J].新会计,2021(06):16-19.
[2]许玥.混改背景下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实证研究[J].对外经贸,2021(05):102-107.
[3]吴兴宇,王满.“內部治理”与“外部监管”:国有股东在民营企业并购中的双重身份[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21,18(02):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