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552—2020《拖鞋》标准解读
2021-10-30季穗青古一君
文/季穗青 古一君
1 前言
拖鞋是鞋子的一种,后跟全空,只有前面有鞋头,多为平底,材质经常是相当轻软的皮料、塑料、布料等。拖鞋种类依穿着场合及性能用途有所区分。例如海滩拖鞋,就不会是布料制,而是塑料,这是为了要防水,好清洗的缘故,鞋头型式也经过特别设计,常被称为夹脚拖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字拖。但冬天的室内拖鞋,则为了保暖,可能使用绒毛布,而不使用塑料,使人们在居室内有更好的享受,还有洗澡穿的防滑拖鞋等等。
随着拖鞋穿着的场合以及款式设计、工艺的不断更新,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国制鞋标准化委员会针对市场上不同款式、不同工艺的拖鞋产品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有GB/T 3807《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HG/T 3086《橡塑凉、拖鞋》、QB/T 1470 《出口皮鞋 皮拖鞋与室内皮便鞋》、QB/T 1653 《聚氯乙烯塑料凉鞋、拖鞋》、QB/T 2977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QB/T 4552《拖鞋》。结合现今广大消费者的爱好以及对拖鞋产品的使用用途、场所可以看出,在以上相关的拖鞋标准中,QB/T 4552 《拖鞋》标准是最为符合并针对性最强的检测标准。因此全国制鞋标准化委员会对QB/T 4552《拖鞋》标准进行了修订,由QB/T 4552—2020 《拖鞋》(以下简称新标准),替代了QB/T 4552—2013 《拖鞋》(以下简称旧标准),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是产品质量与消费品质提升的体现,更加明确地规范和细化了拖鞋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化学性能,不仅增加了“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外底防滑性能”这两项物理性能项目,还更新了“感官质量”“帮带拔出力”“有害物质限量”等项目的检测内容。
为帮助国内鞋类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新标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对新旧标准存在的差异及变化特点进行对比和解析。
2 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
2.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新标准增加引用了“GB/T 251—2008、GB/T 3903.6—2017、GB/T 22049—2019、GB/T 23344—2009、GB/T 33392—2016、GB/T 36975—2018、GB/T 38011—2019、QB/T 2882—2007”标准,并更新引用“GB/T 3903.2—2017、GB/T 19941.1—2019、GB/T 19942—2019”新版标准。新标准的引用规范性文本与旧标准相比更加详尽,反映了新标准对各个项目的要求不断提高,能更好地指导各个项目在检验工作中的精准度,从而更进一步指引和促进拖鞋行业的质量提升。
2.2 术语与定义
新标准中对术语与定义的内容作出了细微的调整,删除了“拖鞋——没有后帮(带)、露趾或不露趾的、日常穿用的鞋”这一定义,新标准的调整不仅扩大了对拖鞋的定义,而且还扩大了拖鞋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旧市场上的拖鞋产品,反而更加贴合现今市场上款式众多的拖鞋类产品。
2.3 通用要求
新标准对拖鞋的通用要求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对拖鞋上所使用的饰配件应符合QB/T 4108《鞋类金属饰、扣件》的要求。国家定期对旧标准进行修订,修订时可能会删除旧标准里原来的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新修订的标准对产品的要求有所下降,这可能是给生产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让生产企业更多地注重产品的各个方面,把产品的每个细节做得更好,从而生产出更加优质的产品投入市场。
2.4 感官质量
新标准修改了感官质量的要求,具体要求修改为:“整鞋端正、平服、清洁。鞋内不露钉尖,无钉尾突出。内垫贴服。子口整齐严实。”这一修改无疑对企业生产者带来了便利,这能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关注产品的感官质量问题,在以前的基础上做得更好,从而使生产出来的产品外观质量上更加美观且更加有所保证,进一步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这一修改也给检测机构带来了便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5 有害物质限量
(1)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
新标准中对甲醛含量的类别描述作出了改动,由原来旧标准的“直接接触皮肤”“非直接接触皮肤”调整为“直接与脚接触的材料”“不直接与脚接触的材料”,这更加直观且能清晰地对产品的原材料作出分类,也能使检验机构对产品的检验更加准确地进行。新标准还更新了产品中皮革和毛皮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19941.1—2019《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检验;同时“不直接与脚接触的材料”增加了“白羊剪绒含量”的要求(详见表1)。
表1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
(2)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
新标准增加了“有害芳香胺染料清单”资料性附录,同时规定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纺织品类再按照GB/T 23344—2009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检验;皮革和毛皮类再按照GB/T 33392—2016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中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检验。同样新标准也更新了产品中皮革和毛皮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进行检验。
新标准中更新的“甲醛含量”以及增加引入“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这一系列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修订,都反映出新标准更加贴合全球对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越发重视的趋势,更严格地监管市场上的产品,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与使用安全。
2.6 物理机械性能
(1)帮底剥离强度
新标准中帮底剥离强度试验方法与旧标准保持一致,都按照GB/T 3903.3—2011《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剥离强度》进行检验,其中新标准对试验条件作出了细微的修改,刀口宽度由旧标准的10 mm更新为新标准的(10±0.2)mm,并增加说明了测试部位为“前尖部位”;同时增加了一项“剥离强度达到100 N/cm仍未剥离,可停止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为大于100N/cm”的检验结果描述说明。更新后的试验条件对检测工作来说更加便利于操作,增加说明测试部位和检验结果描述也能更好地指导检验工作,避免了不同检验工作者对标准理解的不统一而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的情况,这一系列的修改同样能更好地引导生产企业的作业生产以及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2)帮带拔出力
新标准对帮带拔出力的要求及试验方法都进行了修改。新标准规定在GB/T 22049—2019《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条件温度下,按GB/T 38011—2019《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帮带拔出力》进行检验。同时细化了此项要求:①不适合测试帮底剥离强度的拖鞋(如鞋底测试部位厚度超过25mm的鞋等)改测帮带拔出力。②缝制、粘缝或铆合(含夹趾带鞋)等工艺的拖鞋应测帮带拔出力,若其帮带宽度均大于25mm且不适合对样品裁切时可不测帮带拔出力。③一次成型拖鞋可不测帮带拔出力。④冷粘、缝制、粘缝工艺的拖鞋帮带拔出力不应小于80N;铆钉等组装工艺的拖鞋帮带拔出力不应小于50N。⑤若材料撕裂而帮底粘合部位帮带未拉出时,帮带拉出强度不应小于30N/cm。
新标准对帮带拔出力的细化修改,进一步考虑到市场上拖鞋产品不断更新的工艺及设计、使用情况,更加贴合实际生活,从而更好地指导检验工作,并更加有利于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管。
(3)外底耐磨性能
新标准更新了外底耐磨性能的试验标准,按照GB/T 3903.2—201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进行检验,并细化规定了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以及织物材料外底(如纳缝布底等)无需检测耐磨性能;对于微孔材料外底测试时不打磨表面,如样品不满足试验要求(如测试时出现磨轮抖动等现象)可不考核耐磨性能;对实芯材料外底若平整处不满足试验面积时试验前应打磨平整。同时更精准地更新了此项的要求:磨痕长度不应大于15.0mm,不应出现外底磨穿现象。此次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根据现今市场上原材料多样及工艺繁多的拖鞋产品,更详尽地制定了外底耐磨性能的适用对象,更加贴合现今市场上的拖鞋产品,并提高了检验的准确度和不确定度,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4)外底防滑性能
新标准物理机械性能里所增加的另外一个项目为外底防滑性能,按照GB/T 3903.6—201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防滑试验》进行检验,并规定浴室拖鞋及标称具有防滑功能的拖鞋应测试外底防滑性能,要求湿态动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40。新标准引进了外底防滑性能这一项目,更为完善地对市场上众多的拖鞋类产品进行监管,且能让各大生产企业重视产品功能标称的重要性,从而做到不乱标、不误导消费者,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使用安全,让广大消费者都能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2.7 异味
新标准对异味的要求与旧标准相比基本保持一致,具体增加了试样数量为1双鞋;评级要求增加了“取2只鞋的最大等级作为试验的结果”。可见新标准对旧标准并无明示说明的地方作出了更为完善的修改,更加明示了检验所需要的产品量以及检验后的判定规则,更好地指导检验工作的同时也避免了检验工作中不必要的差错,让检验结果更为准确,更好地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监管。
2.8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是新标准物理机械性能里所增加项目的其中一个,标准对拖鞋的衬里和内垫所采用的纺织品、皮革、毛皮、人造革及合成革材料作出了相关的检验规定。对绒面革材料,要求湿摩擦沾色等级不小于2级,而对纺织品、皮革、毛皮、人造革、合成革等其他材料,要求湿摩擦沾色等级不小于3级。市场上存在着各种类型的鞋类产品,因此鞋类的产品标准也众多,而众多的鞋类标准中内里摩擦色牢度一直都是最为关注的检验项目之一,这一项目也极其容易不合格,因此是重要考核项目之一。因此新标准弥补了旧标准的不足,增加了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这一项目,这无疑对生产企业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在过去旧标准实施的时间里,许多生产企业往往忽略了产品的衬里以及内垫材料的掉色问题,正是这一问题最受广大消费者的重视,因此新标准增加“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这一项目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2.9 合格判定
新标准提高了检验判定的内容,对产品的检测结果是否合格作出了新的要求,规定所检验的产品全部符合第5章对应要求的,才能判该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由此可见新标准对拖鞋产品的质量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让各大生产企业更加慎重对待所生产的产品,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经得起各方检验和监管。
3 结束语
此次新标准的修订丰富并更好地完善了标准的内容,根据拖鞋产品的用途、使用方式以及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增加了“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和“外底防滑性能”两个物理机械性能项目,大大改进了旧标准所存在的不足,更好地贴合市场上广大消费者对拖鞋产品的使用要求,并且新标准还提高了产品的检验合格判定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更新、修订,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使用安全和消费利益。同时也为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从实际意义上来讲,新标准的实施促使生产企业更加重视消费者的健康使用安全,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同时进一步合理规范拖鞋产品的市场质量监管,促进我国鞋类行业健康发展,迈向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