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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表达与文化的文法

2021-10-28王娓娓蔡传喜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1年22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王娓娓 蔡传喜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的表达和文化的文法,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在现代文化语境下,文化的中心和边缘的划分应根据文化发展的具体情况所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动态发展,只有对文化结构进行重组,对运作功能进行革新,才能实现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发出新的生命力。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表达;文化文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达具体包括艺术、音乐、文学、宗教、戏剧以及视觉、听觉、味觉所表达出的文化信息;文化的文法具体包括感觉、心性、历史记忆、无意识的文化认同等。在新时代背景下,保存传统社会的文化表达,能够让人感觉真实与紧迫,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于社会认知发展所带来的艺术创造,与现实生活脱钩。由此,非遗的表达和叙事也面临一些问题,是单纯尊重传统,成为现代语境中的遗产?还是抛开地方性成为社会发展的时代叙事?已经成为现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关注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心”与“边缘”

(一)文化变迁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的表达和文化的文化,非遗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与文化变迁有一定的关联。文化变迁是由本文化内部的发展与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形成,首先是文化涵化,不同族群的长时间接触会使一方或者双方原有的文化体系发生改变。其次是文化传播,在相互持续的接触过程中,文化传播的速度加快,实现文化涵化。涵化主要是强调双方长期的持续互动,全面接触。在涵化的过程中,无法区分主动方和被动方。最后涵化的结果会在双方互动的影响下,从而出现原有文化体系大规模变迁情况。

(二)“中心”到“边缘”

文化变迁通常发生在文化边缘地带之后向文化中心推进。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汉民族文化一直是主导文化,在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重要地位,拥有重要的话语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面,汉民族文化具有一定的话语权,从而会形成汉文化的中心和少数民族的“边缘”,在文化发展的走向上通常是“中心”影响“边缘”。在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中,也应树立从“边缘”看“中心”的意识。尤其是在现代语境下,与汉文化相关的一些非物质文化事项逐渐消失,边缘少数民族聚集区的非物质文化事项能够保留,从而形成富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文化。而在文化变迁的过程中,也会发现文化的分布影响力,出现新的改变。从“中心”影响“边缘”方面思考,已经无法适用。非遗文化事项一直在发展,也是过去、现在交融的结果,渗入了每一个时代的新思想。如果利用传统文化中心和边缘的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利用思考时,要找寻突破口。要注意文化之间的包容性,尤其是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不应机械区分文化的中心和边缘,也不应对中心和边缘进行绝对划分,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对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的创新、重构

(一)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

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束缚人类思想的创造性,从而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也逐渐改变民俗文化产生的原始地理和文化空间。大中城市的城市文化与中小城镇的城镇文化都会通过各种方式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通过新媒体、交通运输、旅游观光等,农村的文化空间不再闭塞。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间社会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施主体一般是下层民众,具有高度世俗化的行为特点,同时也遵奉在传统文化中形成的道德秩序。在文化传播时,通常是以口传心授和口传身教的方式为主,由此也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强的传统性和封闭性,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和已经被列入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多数都是来自于中国各地方、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只有保护好民族文化,才能实现民族文脉的传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形”形态保护

在对非遗的“有形”形态保护时,可以采取静态的方式,深入民间去挖掘、收集之后将其放置在适合的博物馆内进行收藏与保护。通过静态保护的方法,能够对“有形”的物质进行形态固化,但这种方式也会使非遗文化缺乏社会内容的涵盖,缺少文化、文法上的表达。因此,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提高区域的隐形价值。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提升城市的文化竞争力,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走进大众视野。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会一成不变,在适应外界环境的过程中,能够对周边文化进行吸纳,进一步重构,并能够在与各种现代文化互動的过程中进行选择性的创新与组合,能够将有用的内容纳于固有文化中,实现文化重构。文化适应性的改变,需要遵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质,而不是改头换面。在文化重构中,旅游产业的引入最为显著,通过旅游项目能够展现地方的民俗文化,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也能向观众展示当地的传统文化,促使游客能够了解民俗文化。民俗文化融入到旅游业中,通过新媒体网络进一步宣传,也能够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在展示非遗文化时也要分清非遗文化重构的虚假与真实,从文化发展的角度进行真实的重构,才能起到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作用

结束语:综上所述,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种文化保护行为方式,“有形”到“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实行,能将静态的文化融入到动态文化中,能够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实现对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开展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中,也要突破文化中心和边缘的理论,尊重每一种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麻国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表达与文化的文法[J].学术研究,2011(05):35-41.

[2]雷秋玉.文化认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法保护[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02):97-103.

[3]姜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法”理念——对《文化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2(06):131-135.

[4]田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使命与传承途径[J].中华文化论坛,2017(04):130-135.

基金项目:2020年江西省体育局课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智慧的现代表达与运用研究》子课题,项目编号:20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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