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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仁的社会性解读

2021-10-26王永灿

今古文创 2021年36期
关键词:社会性理性感情

王永灿

【摘要】仁是孔子思想中最核心的内容,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最内在的本质与根据。从超越性上看,仁作为诸德之首,贯穿于其他诸德之中;从现实性上看,仁的实现要以各种社会关系为根据,具体表现在家庭关系、交往关系及政治实践当中。从家庭关系到交往关系到政治关系,都是以“仁”一以贯之,体现了一种深层的道德意识和自然的道德感情。这种道德感情、道德意识存在于家庭关系、交往关系及政治关系中,通过仁来贯通这三者,体现了仁的感通性特征。

【关键词】仁;社会性;感情;理性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6-0052-04

目前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研究,多侧重于仁的内涵及现代意义的研究,侧重于本体论、价值论层面,忽视了对仁在现实层面尤其是仁的社会基础研究。对仁进行社会性解读,实际上是解释视角的现代转换,从传统本体论、价值论的研究转化为社会性、现实性研究,从形上超越层面转向形而下的社会关系层面。这种转换,不仅体现了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一致性,而且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新的解释路径和方法。

仁这一字在孔子之前早已出现,如在《国语》《左传》等著作中已经出现。其含义多为爱亲之义。如《国语·晋语一》:“爱亲之谓仁”,《国语·周语》:“畜美之谓仁”。但是内涵较为狭窄,仅具有尊亲、爱亲的意义。对此,郑力为先生总结说:“此诸经典里所言的仁,当然是一个具有道德意义的观念,但其为道德是外在的平置着的,是为人所共许的一个‘德称’,既无本质义亦无根源义。”[1]7仁这一思想发展到了孔子,进一步丰富了仁的内涵及外延。仁不仅具有本体和超越意义,而且还和诸德一起,成为诸德之全。仁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命题,虽然具有超越意义,但是仁的产生与实现却是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尤其是在家庭关系、人际交往和政治实践当中。因此,试图通过对孔子思想中家庭关系、人际关系及政治关系的研究,揭示仁的社会属性。在揭示仁的社会属性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讨仁所具有的道德含义。

一、家庭关系中的仁

在孔子思想中,家庭关系体现为父子及兄弟之间的关系。夫妻关系及母子关系在孔子思想中提及较少,只有在《学而》篇,子夏曰:“贤贤易色” ① (《学而》)。杨伯峻先生解释为:“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2]5并且杨先生把夫妻关系作为传统社会的“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2]5。

具体到父子关系及兄弟关系,孔子以孝贯之。对于父母,孔子认为作为子女,在家应当尽孝道。对于孝的解释,孔子解释得非常具体。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撰,曾是以为孝乎?”(《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

对于孝,孔子的见解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对待父母要符合礼的要求;第二,对待父母,不仅仅是养,更重要的是在态度上要端庄、要恭敬;在行为上,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而应当主动去做。第三,通过养、礼、敬我们看到个体对父母朴素的自然感情,这种感情,正是仁的表现。

子女对父母的孝,体现了具体的仁,兄弟之间的悌,也是仁的具体体现。因为从对待自己的父母到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都是以感情为基础,都属于爱人的内容。因此,孔子认为作为后生辈,对父母要孝,对兄长要敬爱和顺从,由此扩大到周围人的爱,就接近了仁了:“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能做到孝悌,就是接近了仁。孔子的弟子有子认为如果一个人做到了孝和悌,就很少有触犯上级的,而对于喜欢造反的更不会出现了。因此,有子把孝和悌看作是仁的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

孝悌属于人最原始最朴素的自然感情,这种自然感情会随着与父母兄弟之间关系的深化而不断加深,人之仁德会逐步深化,形成深厚的德性。因此当宰我认为服丧三年太久的时候,孔子批评宰我“不仁”:“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受与其父母乎。”(《阳货》)按照实际情况而言,三年守丧对于生产生活会造成很大影响,但是作为人而言,父母生子并且抚养成年,作为子女,守丧三年,一则延续子女对父母的感情,二则求得心安理得。孔子骂宰我不仁,也正是在人的自然感情层面而言的。

这种原始朴素的自然感情,不仅体现在父母对子女的生养及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上,而且还表现在处理父子之间的关系上面。如曾经在学界引发讨论的关于“亲亲互隐”的案例。当时叶公告诉孔子:“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但是孔子却否定了这一说法,认为:“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这里的叶公主要强调的是正义性面前,父子之情要服从于公平性原则,这就是叶公所认为的“直”。但是孔子却认为父子之情是一种自然的感情,这种自然感情体现了价值优先性,最终公平性原则需要让位于情感性原则。

因此,仁对于家庭关系而言,体现了最原始最朴素的自然情感,而在这种朴素感情的基础上,表现为一种具体的孝和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而孝和悌具体表现在子女对父母的关系上面,除了孔子所说的物质的抚养之外,还有道德性的敬与礼。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在孔子看来,如果单纯从满足父母物质需要这一角度上看,这种事亲与养犬马没有分别,因此要做到行为上的敬重;除了敬之外,还要事亲以礼,孔子认为对于父母要“生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这些都是仁的具体表现,体现了作为人最内在的自然感情。

除了孝悌为仁之表现之外,许多道德规范孔子都认为是近仁的,如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回答他:“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具体说就是:“恭、宽、信、敏、惠”(《阳货》)。

二、人际交往中的仁

在人际关系层面,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道德性的交往。这种交往关系与家庭关系相比,家庭关系的维系,根植于人的自然感情,而仁正是反映了这种朴素的道德情感。因此,无论是在父子关系还是在兄弟之间的关系上面,道德情感都具有优先性原则。但是对于人际交往而言,不仅仅需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意识,更需要道德判断为主导。因此人际交往过程中的仁,则体现了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的统一。

在孔子看来,人际交往的前提是应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这种道德品质,主要以道德情感为主导的,也就是孟子所认为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就是道德的同情心。这种同情心,是仁在人际交往中的表现,因此樊迟问仁,孔子说:“爱人”(《颜渊》)。所谓爱人,首先强调的是对亲人的一种自然情感,其次在爱自己亲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往外推扩,推己及人,爱与自己相关的人,最后扩大到宇宙万物,也正是宋代程明道在《识仁篇》中所讲的:“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3]16-17因此,当马厩失火时,孔子不问马,首先问的是人:“‘伤人乎?’不问马”(《乡党》)。

这种道德感情的具体表现,主要是礼。当颜渊问孔子什么是仁时,孔子回答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而颜渊继续问孔子怎样做,孔子告诉颜渊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即人在交往过程中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礼的要求。而礼的根本,就在根植于人的自然感情。因此林放问礼的根本。孔子回答他:“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八佾》)把这种自然的感情放在了礼的首要地位。

孔子反对那些没有道德感情的,如孔子讲:“乡愿,德之贼也。”(《阳货》)并且那些表面上说得好做得好的,很少是具有仁德的人:“巧言令色,鲜矣仁。” (《阳货》)

在具体的交往过程中,除了这种自然的道德情感之外,离不开道德理性。即在具体的交往实践中,需要道德理性来判断。在孔子看来,真正具有仁德的人,才能做到喜爱或者厌恶某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之所以能“好人”或者“恶人”,就出自道德理性的判断。即便是居住的地方,也应当选择有仁德的地方,所以孔子说:“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里仁》)一个很著名的例子就是宰我问孔子,如果有人告诉有仁德的人说有人落井了,是不是就该听信?孔子说:“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雍也》)即便是有仁德的人说出来的话,我们也应当做出判断之后再做选择,而不应随随便便听信别人的话。

这种道德理性,放到具体的人际交往环境当中,体现出的一种“直”,即对待人与事不是光凭自然感情,而是要依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所以,有人问孔子是否需要“以德报怨”,孔子说:“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宪问》)

道德理性表现在社会交往中,就是一种具体的认识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就需要借助于具体的知识。因此,孔子虽然讲仁,但往往与学联系在一起。孔子认为,一个人如果主动去追求仁德,追求智慧,但是不好學,只会陷入愚昧和轻狂的流弊:“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阳货》)因此,孔子非常强调学:“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述而》)

如果一个人既有这种朴素的道德感情,又具有判断是非的道德理性,那就具备了君子的品格。在孔子看来,君子既具有内在的义,又具备外在的礼及信等特征。

三、在政治实践领域中的仁

政治领域中,主要体现了君与臣、君与民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上下级关系还是治理关系,最重要方式的仍然是德而非刑。所以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

对于君臣关系而言,在孔子看来,虽然主要表现为上下级的关系,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尊卑关系。君作为统治者,是天下的主宰,对天下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力,而臣则是辅佐君王治理天下的人,二者关系的维系,仍然靠道德关系。一是君与臣与臣与君的关系,二是正名关系。君对于臣而言,应当做到以礼相待,而臣事君,首要一点,就是要忠诚于君。定公问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回答他:“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除了忠诚之外,还应当做到敬君:“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作为臣子,不仅要忠诚和尊重,表现在具体行为上,还应当以礼相待,孔子说批评那些不懂得君臣之道的人,所以孔子说:“事君以礼,人以为谄也。”(《八佾》)当然孔子也批判当时那些僭越臣子之礼的行为。如孔子批评季氏僭礼:“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此外孔子还批评管仲不知礼:“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八佾》)这里的礼,不仅作为臣子应当遵循的道德原则,同时还体现了孔子的正名思想:“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这里的“君君臣臣”,就是说君应当有做君主的样子,而做臣下的也应当有臣下的样子,而不能超越各自的职责权限。具体到礼上,就是遵守礼而不逾矩。

作为君对臣的礼,臣对君的忠与敬与礼,都体现了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并且道德理性占据了君臣之间的道德关系,因为对于君而言,要具有做君王的风范,而做臣子的,也应当具有做臣子的节度,尤其不能超越君臣之间的界限,否则就是君不君,臣不臣了。

除了君臣关系之外,另一种关系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在孔子思想中,仍然是以德治为主要原则。在具体的治理当中,首先是统治者自身的道德要求,孔子强调统治者要“正”。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在《子路》篇中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认为政治首先是和统治者自身的德性有关系,自身应当先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才能做好政治。其次,统治者对于老百姓的治理要讲求信用。子贡问政,孔子回答他:“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又接着问,如果在这三者中要去掉一项,应当是哪一项,孔子说先去食,如果再去,孔子接着讲去兵,但是不能失掉信用。所以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最后,在孔子看来,作为统治者,最高的价值取向就是公义,也就是孔子所讲的“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这种大公无私的境界。在孔子眼中,管仲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孔子虽然多次批评管仲不知礼。但是管仲的功绩却是:“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宪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极力称赞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宪问》)但是,孔子主要讲的是统治者怎样统治和治理国家,把统治者看作是国家的主体,而把民众看作是被统治的对象。而民众在统治者面前,没有主动性的一面。这也表明了在孔子思想中尚未看到民众在国家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这一点发展到了孟子,在继承孔子基础上提出仁政,并且在君民关系上,明确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这无疑是对孔子仁政思想的进一步推进。

从君臣之间的礼、义、敬、忠,还是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信、义等具体的道德准则上看,都体现了仁这一最根本的道德原则。如果没有仁德的话,也就不会有君臣之间的礼、义、敬和忠。只不过是孔子将家庭和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落实到具体的政治实践当中。如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为政,孔子回答他说:“书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为政》)在孔子看来,在家庭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把这种风气影响到政治上面,就已经是在参与政治了。因此从根本上讲,政治实践中的道德准则,仍然是仁的具体表现。

四、小结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19在马克思看来,人之所以为人最根本的特性,就在于其存在的社会关系。包括德性、理性、能动性等特征。因此,从我们上述对孔子之仁的社会性考察,可以看到孔子的仁虽然是一种深层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属性,但是其表现仍然要依附于各种社会关系。同时也能看到以仁为主导的诸德性,都是以各自所存在的社会关系为依据的,如果社会关系不存在,那么产生诸德性的基础和根据也就不复存在了。这一点在孔子之前对仁的解释中已经体现了仁的社会性特征了。但是以往的研究者,却恰恰忽视了仁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一基础,而单纯强调仁的超越性、本体性等方面,抛弃了仁的社会性、现实性及实践性等特征。

从上述对仁的考察可以看到,仁体现了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的统一。在家庭关系中,道德感情几乎占据了全部地位,包括道德判断仍然以道德感情为依据,这种关系具体体现为孝与悌;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主要体现了道德感情与道德理性的统一,更多强调的是一种道德的理性。这种理性判断,主要是通过直表现出来;而在政治实践中,虽然仍然存在道德感情,但是道德情感已经下降到次要地位,而道德理性则占据主要地位了,道德理性的主要表现为信与义与公。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虽然道德感情和道德理性所产生的基础是各种社会关系,但是对于道德感情而言,却含有先天的本能的成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仁体现了先天性与后天性的统一。

从家庭关系、交往关系及政治关系中,都包含了具体的道德关系,体现各种社会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仁德及各种德性。仁德作为人类最深层、最普遍的德性贯穿到各种社会关系中,而其他诸德则表现在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作为社会关系中具体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因此,不仅从孔子对仁与其他诸德之间关系的论述上我们可以看到仁为诸德之全,而且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也能看到仁与诸德之间的具体关系——同样为诸德之全,在具体社会关系中体现和表现众德。而以往的研究者往往只注意从孔子对仁与众德之间的论述去研究两者间的关系,而忽视了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仁与诸德之间的关系。

从家庭关系到交往关系到政治关系,都是以“仁”一以贯之。因为从根本上来讲,仁体现了一种深层的道德意识和自然的道德感情。这种道德感情、道德意识存在于家庭关系、交往关系及政治关系中,通过仁来贯通这三者。体现了仁的感通性特征。

总之,通过對孔子之仁的社会性考察,使我们从原来对仁单纯从超越、本体层面去寻找仁的本质转变到从社会性角度去考察仁的本质与内涵。为大家对仁的全面认识,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注释:①所引《论语》皆出自朱熹《四书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参考文献:[1]郑力为.儒学方向与人的尊严[M].台北:文津出版社,1987.

[2]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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