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IPP模式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
2021-10-26楚芳芳
楚芳芳
(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方针。2018 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校企融合的措施和对策。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1]。无论国家、地方还是高校层面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校企深度融合,在此形势下,湖南高职校企融合的层次和成效不断提升,然而依然存在着政府层面的政策调控机制不全面,制度标准不够规范、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校企融合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缺乏一套科学的理论指导体系,基于 CIPP 模式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势在必行。
1 构建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理论模型
高职校企融合是一个多维度的系统工程,在横向对象上,和政府、高职院校及企业行业互相关联;在纵向时间轴上,贯穿高职校企融合启动、发生、发展的逻辑主线。根据高职校企融合的特点,融入CIPP模式,把高职校企融合的评价分为高职校企融合的背景评价(需要和机会)、高职校企融合的输入评价(资源和条件)、高职校企融合的过程评价(实施和监督)、高职校企融合的结果评价(对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所带来的结果和效应)。
高职校企融合的每一种评价都有其核心要素,背景评价的目标是核心,输入评价的资源是核心,过程评价的任务是核心,结果评价的满意度是核心。为了准确评价高职校企融合的状况,每一种评价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度量,背景评价用目标的适应度进行度量,输入评价用条件的保障度进行度量,过程评价用任务的有效度进行度量,结果评价用发展的满意度进行度量。
根据高职校企融合的背景、输入、过程和结果评价,结合高职校企融合的关键因子和核心要素,融入高职校企融合度量方法,构建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理论模型[2](见图1)。
2 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理论模型架构及其内涵解析
通过对高职校企融合的背景、输入、过程和结果四个发生发展环节的全面考察,构建目标的适应度、条件的保障度、任务的有效度、发展的满意度等评价标准及相应观测点组成的指标体系, 形成基于核心目标、核心资源、核心任务和核心满意度的结构逻辑连贯、系统化的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
1)背景评价的内容和度量。背景评价是校企深度融合的基础,决定校企深度融合发展背景的生态环境建设,政府在校企融合的背景中起到了关键的调控作用,需要对校企深度融合进行高瞻远瞩,明确其深远目标。
背景评价是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前提。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目标是让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成为符合企业行业岗位需求的合格人才,判断高职教育院校和企业在校企深度融合过程中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是否符合企业行业需要是一项重要因素。因此,高职教育校企深度融合目标的适应度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符合企业需求;第二,高职院校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紧紧围绕企业行业发展需要;第三,企业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第四,社会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
2)输入评价的内容和度量。输入评价是校企深度融合的保障,它是在背景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背景评价的目标,所需的条件、资源等所做的评价。也就是说,输入评价是针对背景评价目标确定后,分析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目标所需的资源条件,使之能够达到校企深度融合的资源配置最优化。输入评价是评价高职校企融合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校企深度融合输入评价度量的指标是校企融合的条件保障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校企融合的政策环境、学校定位与战略规划、校企合作规模、校企融合经费投入、校企融合模式等。
3)过程评价的内容和度量。过程评价是校企深度融合的关键。校企深度融合的过程评价是对校企融合方案实施过程中进行连续不断地监督、检查和反馈。过程评价是对校企融合中的高职院校和企业所做的连续的动态的跟踪式的评价,它的关键指标是校企融合任务实施的有效度,主要是针对校企深度融合的实施、执行和使用高效性的评价。过程评价注重校企融合的质量,是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核心。
4)结果评价内容和度量。结果评价是校企深度融合的效果。结果评价是对校企融合目标达到程度所做的评价,包括:校企融合的判断、解释校企融合的成就等等。结果评价的关键指标是发展满意度,主要度量校企融合实施和执行,对于高职和企业所带来的结果和效应,包括毕业生就业率、企业对于高职院校学生的满意度、高职院校学生对于企业的满意度、社会满意度等形成性指标。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结果评价是校企深度融合评价根本目的落脚点及效果。
3 基于CIPP模式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高职校企深度融合评价的系统思想,深入系统地剖析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结构,把高职校企深度融合评价进行横向对象和纵向时间轴的分解,在对背景、输入、过程和结果评价属性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反映每一种评价的度量关键指标,然后把这些指标组合起来构成基于 CIPP 模式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基于CIPP模式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
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一级指标A、二级指标B、三级指标C和对应的主要观测点。校企融合的评价等级是指学校和企业双方都能在相关的领域获得具体的进步和发展,合作的双方获得的合作满意度的等级,评价等级有五个:A,B,C,D,E。任何合作关系都会产生一种效果,只是程度不同,分别记为:1,0.8,0.6,0.4和0.2。
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一级指标A,它在四个评价维度的基础上,构建了四个评价指向和四个评价标准。高职校企深度融合的二级指标B分为:校企融合的目标建构(B1)、校企融合资源配置(B2)、校企 融合运行实施(B3)和校企融合成果绩效(B4)。
4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提出校企融合实施路径
1)从目标的适应度指标出发,完善校企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3]。政府制定高职校企融合的相关政策,建立刚性的校企融合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鼓励校企双方参与到深层次的融合中来,达成校企融合的核心目标。
2)从条件的保障度指标出发,整合校企深度融合资源。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三位一体,保障校企融合的经费投入与联动机制,整合校企深度融合资源,形成多元化的校企合作模式,促成条件的保障度。
3)从任务的有效度指标出发,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联动机制。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等将“产、学、研、用”结合在一起,建立多元化的校企融合联动体系,将“高校的发展,政府的推动、企业的联动”作为校企合作的工作机制。
4)从发展的满意度指标出发,完善校企融合的评价与监督体系。完善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三个对象的评价和监督,实行多维度立体的评价体系,调查研究校企融合发展的满意度,把脉和诊断校企融合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以使校企合作双方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校企融合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