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宫素联合米索前列醇治疗剖宫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分析
2021-10-26张艳
张 艳
(太原市太航医院妇产科 山西 太原 030006)
产后出血是剖宫产产妇临床常见并发症,以宫缩乏力性出血较为常见,临床研究指出剖宫产中麻醉、子宫局部手术损伤是主要诱发原因,产妇部分妊娠期疾病、宫内胎儿数量、发育情况可间接增加剖宫产后出血风险,且相较顺产产妇,剖宫产产妇出血量相对较大,如出血未得到及时控制、缓解,或可由严重失血诱发凝血障碍,增加失血性休克并发风险,威胁产妇生命安全[1-2]。本研究纳入93 例产妇就缩宫素联合米索前列醇治疗剖宫产后出血临床效果予以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 年8 月—2021 年4 月本院行剖宫产术后产后出血产妇93 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46 例予以缩宫素治疗,观察组47 例予以米索前列醇+缩宫素治疗。对照组初产妇28 例,经产妇18 例,年 龄23 ~39 岁, 平 均 年 龄(31.02±3.85) 岁,平均孕周(39.51±1.21)周,产后2 h 平均出血量(655.54±82.65)mL。观察组初产妇29 例,经产妇18 例,年龄22 ~39 岁,平均年龄(30.65±3.71)岁,平均孕周(39.55±1.24)周,产后2 h 平均出血量(652.82±82.15)mL。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1)经临床确诊产后宫缩乏力性出血者;(2)剖宫产后2 h 内失血量≥500 mL 者;(2)足月单胎分娩者;(3)无既往产后出血史者;(4)产前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书。排除标准:(1)瘢痕子宫妊娠者;(2)原发凝血功能障碍疾病者;(3)产后2 h 失血量≥1 000 mL 者。
1.2 方法
产妇均在对症宫纱填塞治疗基础上配合药物治疗。对照组予以缩宫素治疗;观察组予以米索前列醇联合缩宫素治疗:(1)缩宫素:胎儿娩出后,取20 IU 单位缩宫素,行子宫肌注射,另取20 IU 持续静脉滴注至产后2 h。(2)米索前列醇:即在完成缩宫素子宫肌注射后,取米索前列醇片200 μg,舌下含服。完成用药后,需密切监测产妇产后出血量变化,如产后出血无改善或加剧,或合并失血性体征后,需及时开展输血治疗,依据出血情况行子宫背带式缝合术或子宫切除术治疗,保障产妇生命安全。
1.3 观察指标
统计治疗期间患者产后出血量变化、止血效果、治疗预后差异。(1)产后出血量监测采用称重法测定,在完成固定时段出血量监测后,更换棉垫进行下一时段内出血量监测措施。(2)止血效果评定标准:显效:用药后12 h,产妇产后出血停止,且无失血相关并发症;有效:用药后24 h,产妇产后出血停止,存在轻微失血性体征及并发症,经对症处理后康复;无效:用药24 h 后,产后出血未停止或用药12 h 后出血未改善或加剧转为手术治疗者。(3)治疗预后:依据产妇治疗期间出血症状平均持续时间、输血治疗开展情况、住院时间及院内失血性相关并发症率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 统计分析软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出血量对比
产后2 h 时,两组产妇出血量组间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8 h 以后患者出血量均呈下降趋势,观察组产妇治疗后各时段出血量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出血量对比(± s, mL)
表1 两组产妇出血量对比(± s, mL)
组别 例数 术后2 h 术后8 h 产后16 h 术后24 h观察组 47 652.82±82.15 112.05±21.36 78.54±25.36 50.25±20.08对照组 46 655.54±82.65 157.35±30.54 119.45±29.65 72.25±32.59 t 0.1416 5.3777 7.1558 3.9286 P 0.8877 0.0000 0.0000 0.0002
2.2 止血效果对比
观察组产妇止血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产妇止血效果对比(例)
2.3 治疗指标对比
观察组产妇治疗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产妇治疗指标对比
2.4 不良反应对比
观察组产妇失血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产妇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例)
3.讨论
产后出血作为导致产妇围产期死亡的主要原因,由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为主要诱因类型,故予以此类临床围产期并发症患者有效治疗,对控制其围产期预后安全性具有积极意义[3]。目前对于产后出血的临床干预主要采取药物干预及手术干预两类,多在患者药物干预无效后,酌情开展手术干预,以实现有效止血,挽救患者生命安全。
现阶段临床治疗研究中指出,产后出血产妇的临床早期干预治疗,对其术后出血量的有效缓解、控制具有积极意义[4]。传统化治疗模式中,各类物理性促自主宫缩恢复措施,如宫纱填塞、子宫缝合术等均有广泛临床应用,但效果局限性明显,多数产妇单一治疗预后不佳。缩宫素的出现则使得上述治疗措施效果得以显著改善、提升,提升患者临床救治效率及效果,但对于部分单位时间内失血量较大产后出血患者而言,缩宫素联合常规物理性治疗措施虽可有效减少患者单位时间内产后出血量,但无法实现快速止血,仍可在失血量较大所致凝血功能异常时导致止血治疗失效,或需采取多联药物治疗模式,综合改善止血效果及止血效率。
本文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产妇出血量均呈下降趋势,且观察组产妇治疗8 h 以后各时段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妇止血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妇治疗指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妇失血性不良预后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缩宫素是产后出血主要临床干预药物,可在胎儿娩出即刻经一定单位量药物子宫肌肌注后,经外源性缩宫素的补充,刺激其产后宫缩的恢复,并提升宫缩恢复速度,以及时关闭血窦,减少产后出血量,控制产后出血风险,但对于剖宫产后出血者单药控制效果不佳,且受不同个体缩宫素敏感性差异影响,或存在部分产妇无效情况,需采取联合方案,提升药物效果;米索前列醇是人工合成前列腺素E1 衍生物,在具有刺激宫颈纤维细胞胶原裂解、软化宫颈效果同时,可刺激子宫节律性收缩,且药物作用时间长,可在联合用药后,积极提升缩宫素治疗效果,促进剖宫产出血产妇宫缩恢复,快速止血。但在上述产后出血治疗措施开展期间还需密切监测患者治疗后产后出血控制效果,以积极评估患者止血效果及止血进展后,及时调整患者临床治疗方案,确保临床治疗有效性及安全[5]。
综上所述,予以剖宫产后出血产妇缩宫素联合米索前列醇治疗,可快速实现止血效果,控制产妇产后出血量,进而在减少产后24 h 内失血量基础上,降低失血性相关并发症风险及相关治疗操作开展率,为产妇术后的临床安全恢复提供基础,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