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预防问题分析
2021-10-25邱岩
邱岩
摘 要:森林防火对森林资源破坏、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森林火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但及时有效的预防措施还是必要的。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强化,做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的统一,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森林防火;强化;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现状
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林业局设有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林业局局长任总指挥、党委书任政委、林业主管局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林场(所)均设有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建有“两队”(护林队、扑火队)。现有森林消防扑火专业队8支120人,半专业扑火队8支350人, 以林场(所)职工群众为主的义务扑火队8支400人。但是,林场(所)的巡护员对防火护林组织较涣散,人员配备还不足,管理及待加强。野外用火巡查制度不够落实,查处野外违章用火力度不夠,处罚不严。安全扑火教育不够全面深入,有待进一步提高。
2.防火基础设施具有一定规模。现有防火林带网222.8公里;以高山瞭望为主要任务的瞭望塔4座;以地面巡护为辅的护林员76人,摩托手50人,实现了以程控电话和对讲机为主,车载台和手机为辅的森林防火通讯指挥网络;现有指挥、宣传、督查相结合的森林消防指挥车8辆,灭火器具5000台(把、套),其中油锯80台、风力灭火机200台。但是,也存在防火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森林防火林带比例不足,瞭望覆盖面小,通讯网络不够完好,扑火机具简单配备不足等问题。
3.野外用火的特点。野外用火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点多、面广、线长,管理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一是用火主体发生变化。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经营主体已由以前的集体经营转向个私经营,用火主体相应由以前的集中用火转向分散用火。二是用火时间发生变化。随着种植结构的调整,野外用火由以前的季节性用火转为常年性用火。三是用火方式发生变化。随着农民耕作习惯的改变,由以前的堆烧用火,转为随意点火。以上三个变化,给森林防火带来困难。为此,要认真分析新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森林防火工作的发展思路
1.遵循的原则。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大美龙江、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总体部署,按照全省森工2013年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野外火源管控、林火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防控森林火灾,全力以赴做到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因森林火灾烧毁林场、村屯现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7%以上,为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做出应有的贡献。
2.奋斗目标。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为宗旨,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为目标,以全面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科学防火,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军事化、体能、扑火技能和火场安全自救能力,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素质。积极引进科学适用的先进技术,加强林火监测、防火通讯、林火阻隔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预测预报,及时掌握林火信息,提高森林防火的整体科技水平;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与专业扑火队伍,实现科学调度、指挥和决策,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3.具体措施。建立与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必须形成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的局面。以省政府下达的四项指标为依据,层层分解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到林场(所)及有关单位。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层层部署抓落实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测预报体系和指挥系统。
充分运用高科技的林火监控技术和网上指挥系统,建立较先进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包括指挥室硬件系统、通讯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省、市、县、林场四级联网,建立信息数据库,建立具有文本、防扑火资源、人力资源、图形图像等内容的数据库,实现上下数据共享。做好森林防火信息化的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整体管理水平。配合瞭望台(哨),随时掌握辖区内的林火状况,提供最新、快捷、准确的信息,为正确判断和科学决策与指挥奠定基础。林业局、林场(所)要健全严格的值班调度制度,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巡山查火护林队,在野外用火戒严期起到查禁用火和火情报告作用,对审批后的用火,起到监督护林作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程序,明确指挥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做到先电话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确保各级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调度及时、信息畅通。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由于气候的异常变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农田承包、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农、林事活动已从过去集体集中用火转向千家万户用火,从季节性用火转向常年用火,造成野外用火点多、面广、线长。因此,必须坚持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理审批规定。探索野外火源管理规律,根据农、林事活动情况,养成有禁有放、疏堵结合的用火习惯。从根本上管好野外火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强化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与管理。要达到森林消防总队关于专业队建设的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2013年训练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扑火队员体能、技能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员的实战技能和安全避险能力。二是要做好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在进入防火期前及时检修运兵车辆、灭火机具和通讯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三是要认真落实好物资储备,配齐配足扑火工具、食品、药品及扑火一袋装等相关物资,做好扑大火的准备。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实现扑火队伍专业化。防火紧要期队伍集中守候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