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自主“诊改”机制的实施研究
——以重构学生课程重修制度为例
2021-10-22曲丽秋黄海洋
曲丽秋 黄海洋
(鞍山师范学院,辽宁 鞍山 114011)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简称“诊改”工作,其核心问题主要有三个,即“诊改目标确立、诊改要素落地、诊改方式校本化”,高职院校的“诊改”工作就是通过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教育教学质量要素的全过程控制、日常教学管理的平稳运行三个要素的设计与研究来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当前,基于信息化技术建立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即时采集、分析、诊断、预警,已经成为高职诊改的一个突破点。笔者结合我院学生学业管理中重修制度的体系和制度建设实践分析高职院校自主“诊改”过程中信息化技术手段辅助教学管理的突破与创新。
一、学生课程重修制度简介
重修是指在校学生在大学就读期间,某一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未通过,在下一个学年再次重新学习该门课,并进行期末考试的教学过程。
国内大多数高校都采用的重修制度:当学生在当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中,有一门或多门课程不及格时,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第一教学周给予相应课程的一次补考机会,若该生课程补考成绩及格,则不需要重修该门课程;但如有该门课程补考成绩仍未及格,则必须在下一学年重修该门课程。重修通常分为插班重修和开专门的重修班组两种。
重修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课程学习的补救方法。某门课程第一次学习,因为没有很好的学习,对课程要求的知识点掌握不充分,导致期末考试未通过;通过假期的自学,学生仍未能有效掌握课程知识,达到教学目的,因此在下一学年,需要对该门课程进行重新学习;学生通过第二次课程学习,对第一次学习中未掌握的知识点会有更深、更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学生对课程深度理解,有利于学生对课程整体性的把握,有利于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后续课程的学习。因此,重修这种教学过程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再次学习的机会。
二、高职院校学生课程重修制度建设情况——以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为例
(一)第一阶段:2000 年7~2014 年6 月
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参考国家文件及上级本科院校的文件,制定了我院高职专科层次学生的学业管理管理原则性规定,要求重修适用于在校学生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未获得学分的情况,学生需履行重修申请手续,并需跟随本专业下一年级进行重修。
(二)第二阶段:2014 年7 月~2017 年7 月
2014 年7 月,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布了《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中的“第十五条学生修读的课程若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给予一次二次考试的机会,如二次考试不及格则需要进行重修,其中专业课必须随开课年级重新修读。同一课程允许重新修读的次数不限。重新修读课程不及格,不得参加二次考试。修读成绩已及格的课程,学生也可申请重新修读,两次成绩取高者记载。如果学生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跟随下一个年级重修时,可以单独重修,其规定如下:每门课程重修人数十人以上(含十人)的单独开班;十人以下、五人以上(含五人)的补三分之一课程;五人以下的考前集中辅导。”
明确指出:1.学生某门课程期末考试和二次考试均不及格,则需要在下一学年进行课程重修。2.专业课必须跟班重修。3.重修科目考试只有期末考试一次机会。4.无法跟班重修的学生,可以进行单独开重修班或重修考前集中辅导。5.同一科目重修次数不限。
(三)第三阶段:2017 年8 月至今
2017 年8 月22 日,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鞍山师范学院印发鞍师发〔2017〕93 号《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文件。文件中“第十三条 学生修读的课程若成绩评定为不及格,须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补考。补考成绩计算平时成绩,成绩单须注明“补考”字样。如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则需随开课年级重新修读。各专业中以技能考核为主、全程考核为主、团队考核为主以及专项实训课没有补考,直接对该课程进行重新修读。学生重新修读课程时须随开课年级一起跟班学习,任课教师要进行考勤。如因课程冲突等客观原因,无法跟班重新修读,可以单独重修。成绩单均须注明“重修”字样。同一课程申请重新修读的次数不限。重新修读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可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参加补考。”
本次修改,较2014 年的《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重修课程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1.增加了一次学生重修补考机会,体现了学生学习的公平性。2.技能考核为主、全程考核为主、团队考核为主的课程及专项实训课,没有补考直接进行重修。体现了注重对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的要求,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更加职业化。3.重修课程没有要求必须在下一学年,方便了学生对课程学习和学生更灵活的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
三、基于信息化技术的课程重修流程设计与实施
基于信息化技术构建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优化了课程管理的模块,实现了重修的信息化管理,更好地利用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对学生重修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对不及格课程进行管理,并办理重修业务,使得学生重修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提高了学生办理重修业务的效率,减轻了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也使重修的数据实现了实时、动态的采集。
学生课程重修申请流程如下:
(一)重修申请条件:1.学生在每学期期末,获知自己某门技能考核为主、全程考核为主、团队考核为主以及专项实训课的课程,期末成绩为不及格,可在下一学期申请进行该门课程重修学习。2.学生在每学期初补考结束后,获知自己某课程期末考试和补考成绩均为不及格,可申请该课程重修学习。
(二)学生登录“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统一安排的重修申请时间段,查询所需重修课程本学期开设情况,如课程开设,则可以申请该门课程的重修,否则,不可以申请重修。
(三)原则上,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为跟班学习的方式。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系审核通过,学生必须从“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学生自己留存,一份交给重修任课教师,一份学生所在系留存。
(四)如因重修课程同本学期课程时间安排冲突等客观原因,学生无法跟班重新修读,可以向学生所在系申请单独重修。学生重修课程开设的教学部门,根据本学期重修申请的实际情况,须在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时间的课余时间,单独开设重修课程或考前辅导,并将重修课开课时间或考前辅导时间填到学生的《重修申请表》中。
(五)学生须随开课年级一共参加该科目的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跟班学习的学生,重修课程成绩中必须平时成绩。
(六)教师登录系统后,如果有学生申请重修,在相关课程名称下方,会出现“重修申请审批”链接,点击进入“任课教师重修审批”页面,根据学生申请点击“同意”或“不同意”。如教师同意学生重修,则该生的重修申请不可撤回。
(七)学生经任课教师同意后,须到所在系的系办公室,申请审核重修申请。系办教学秘书,进入重修管理界面,点击“已申请”,进入“重修申请审核系审批界面”。系办教学秘书,根据学生本学期课程表同重修课程对比,如果符合要求,可点击“同意”按钮,然后,点击“打印《重修申请表》”链接,进行打印后,学生本人签字。
(八)若学生重修申请为“本学期已开课程没有适合的,我仍想重修,恳求学校酌情在本学期安排我进行该门课程的重修”,系办教学秘书,可在“重修申请审核系审批界面”根据学校安排将单独授课或重修辅导时间输入到相应位置,然后,点击“打印《重修申请表》”链接,进行打印后,学生本人签字。
教学管理是对教学活动的各方面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控制、指挥协调等的一系列活动,是对教学工作的有效控制,它能促进教学过程优化,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基于信息化技术建立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对宏观管理、行政决策、院校治理、内涵建设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然而高职院校的数据采集与管理却存在诸多短板,教学管理中对于数据的应用和采集还停留在基本操作层面,而对于数据的深层次分析及应用还有待提升。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应通过强化数据意识、完善数据管理机制、构建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平台、善用数据治理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来高职人才培养的精准管理,促进院校治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