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哪里的官最难做?
2021-10-22流惜子
│文 流惜子
如果翻阅清朝的官员自述,会经常发现一种说法——“某地的官很难做”。清朝全国有一千多个州县,知州和知县——所谓的县太爷构成了地方官的重要部分,而哪里的县太爷好做,哪里的县太爷不好做,官场中人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
晚清同治、光绪时期在广东长期担任知县的浙江人杜凤治,留下一部数百万字的日记,把他任官14年中的施政经历和仕宦想法心得,记载得巨细无遗。在日记中,杜凤治曾经不止一次地表达过广东官是天下最难做的,又特别提到了广东省内特别难做官的一些县。他对“广东官员最难做”提出的理由有三点:一是广东民风彪悍,民间武装众多,难以征收赋税;二是广东经济发达、物价高昂,做官需要的费用往往支绌;三是广东洋人众多,受风气开化影响,往往会面临一些特殊问题。第三点是晚清社会巨变引发的新情况,暂且不去讨论,其它两点,则是清朝地方官判断一地知县是否容易做的主要标准。
催征与抗税
明清时期的地方政务,无非就是“钱粮”与“刑名”两件事,朝廷判断地方官优劣与否的标准,就是看这两件事做得如何,如果连赋税都不能按规定收完,那官也就做到头了。所以,一个地方收税是易还是难,才是官员们最操心的事。
广东在晚清曾经发生过粤西土客械斗这样死伤百万人的“民间战争”。当时广东宗族发达、组织力强大,宗族男子一经号召组织,便是一支强悍的民间武装。这就使得广东人并不怎么畏惧官府,以宗族为核心,抗税事件屡屡发生。仅凭一个县太爷能指挥多少衙役捕快?哪怕他亲自下乡去征税,面对成百上千人的宗族武装,对面不开枪已经是给你面子,更别说主动纳粮了。这种情况下,想要足额征收赋税可谓难于登天,无怪乎有不少官员抱怨广东官员难做了。
而在武装抗税普遍的广东,有一些州县情况尤其严重,所以这些州县的地方官就成了人人都不愿去的畏途。粤东的潮阳县,就是一个典例。
潮阳位于潮州府的核心地带,虽然十分富庶,但宗族势力尤其强大,多在村庄外围修堡架炮,动辄来次武装游行,故而去潮阳当知县很可能会把自己的仕途彻底搭进去,根本没人愿意去。杜凤治日记里就记载了这么一件事,两广总督瑞麟指派官员袁祖安当潮阳知县,袁祖安拒不接受,在总督面前下跪哀求,闹得沸沸扬扬。瑞麟以罢官相逼,袁居然当堂顶撞瑞麟,体统尽失,宁可放弃仕途也不去做难做的地方官。由此可见,难做的地方官是多么令清朝官员恐惧。
值得一提的是,抗税事件屡次发生,官府在催征时也不可避免地使用一些暴力和威胁手段,这在晚清广东算是普遍。杜凤治就曾焚烧欠粮逃匿及抗粮者的房屋,或以“焚村”为威胁。通过这些非常手段,光绪元年(1875),杜凤治在罗定州的征粮比上年多征了80余石,他不禁感叹“人言粤人知威不知恩,信然”。这样一来,在一定程度上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极大地破坏了政治生态。
难算的经济账
清朝有句俗话叫做“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指地方官的灰色收入之巨。然而不可能所有地方官都能拿到如此多数,能拿到多少陋规(即灰色收入),成了衡量一个职务好坏的重要标准。不过,陋规不是到自己手里就算完了,事实上大部分陋规都用于打点关系,送给了上司,一级送一级,该送多少礼在私底下都有不可逾越的规矩,这是在清朝做官万万不可少的。
广东作为全国经济数一数二的省份,豪绅遍地,物价也随之居高不下,连普通百姓的排场都十分大,那官员更要追求穷奢极欲,因此官僚之间的打点、送礼费用标准也就高于别处。难怪都说广东的官难做,因为需要的银子远比经济不发达的省份要多。为了必要的应酬交际、把自己掏空甚至负债累累的例子,在广东官场屡见不鲜。
除了打点应酬,广东州县官的正常开支也是巨大的。作为地方官员,他们理政需要延请协助工作的幕友,即俗称的师爷。清朝有名的“绍兴师爷”汪辉祖曾提到,“州县幕友,其名有五,曰刑名,曰钱谷,曰书记,曰挂号,曰征比。剧者需才至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无论繁简,负责刑名和钱谷的幕友必不可少,也就是说,一个县官至少需要二三名幕友。
清朝乾嘉时期的官员张鹏展记过一笔账,“福建之漳浦侯官,广东之番禺南海等缺,每缺须用幕友四五人,每人束脩至千五六百、千八九百不等,一缺之束脩已近巨万,即小缺亦不下数千”。可见付给幕友的束脩便是一大笔开支,更别提其他支出。袁祖安拒绝就任潮阳知县的理由,除了此地民情刁悍外,就是“费用浩繁”。
杜凤治曾经记载过好几个入不敷出的例子,这些人为了填补债务,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营求陋规更高的职位,而当他们上任后,会如何对百姓敲骨吸髓、亏空公款也就可想而知了。
明清时期的地方政务,无非就是“钱粮”与“刑名”两件事,朝廷判断地方官优劣与否的标准,就是看这两件事做得如何。
打不完的官司
其实判断一地地方官好做与否,还有一条很重要的标准,那就是这里的百姓爱不爱打官司。作为一名知县,他要应付全县内所有的官司,如果官司不多还应付得过来,若是爱打官司,那地方官就难做了,会被无穷无尽的诉讼淹没,而且自身也容易卷入事端。
明清两代把民间喜欢打官司的风气,叫做“健讼”,徽州和江西人健讼尤其厉害。明清史上,徽州人爱打官司是出了名的,这里无家不经商,且宗族强大,涉及土地、山林、祖坟等财产性官司无穷无尽。并且徽州人也不差钱,经常为了诉讼不惜血本,使官司旷日持久,历来让地方官头疼不已。
江西是另一个著名例子,早在明朝,官场就有“命运低,得三西(山西、陕西、江西)”的说法。江西地方官难做,老百姓太爱诉讼是重要原因。前面提及人人都不乐意去的潮阳,也是广东省内著名的健讼之县。清朝前期的潮阳地方官蓝鼎元曾提到,潮阳县三日一收诉状,每次都能收到一两千份,那么一个地方官一个月将要面对上万桩案子,这根本是人力不可能应付的事情。也就难怪袁祖安敢当场给总督甩脸子,打死也不去潮阳赴任了。
归根结底,古代官场对做官难易的判断,都是从地方官自身的利益来考虑的,风险小、油水多的官缺才是容易做的。越到清朝后期,官场上类似的潜规则越多,也就越说明吏治之腐败。官员们人人都只为贪腐牟利,根本无人肯实心用事,为国计民生分忧,这样的政权,自然也就离覆亡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