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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能否“反哺桑梓”:跨境研发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021-10-21孙元欣

南开管理评论 2021年4期
关键词:母国广度走出去

○ 徐 晨 孙元欣

引言

跨境研发是指境内投资实体在境外地区投入研发资本并开展研发活动的投资行为。欧洲的跨国企业是跨境研发的先驱,最早的实践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1]根据国内文献资料的记载,中国企业的跨境研发实践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2]企业之所以选择跨境研发,主要是因为跨境研发被认为是解决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一剂良药”。

长期以来,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主要依赖在国内开展研发活动或是与外资企业在境内设立合资公司,然而受制于技术发展和人才瓶颈及外资对核心技术的封锁,以上方式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有限。[3]近年来,在“走出去”和“双创”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改变了过去将研发高度集中在国内的传统,纷纷选择“走出去”研发,并意识到全球研发布局的战略意义。比如跨境研发过程中所积累的互补性知识、技术诀窍和尖端人才在全球研发网络的作用下产生协同效应,反哺母国企业提升其长期竞争能力。[4-6]以华为为例,1999-2014年,华为先后在印度、瑞典、美国、西班牙、芬兰等地建立了16 个研发中心和28 个联合创新中心,母公司的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也从1999年的80 个大幅增至2014年的3006 个,①年均增长率高达27.35 %。

不同于华为,如今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尚处于跨境研发的起步摸索和快速发展阶段,此阶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研发的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不断提升。如图1 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强度还是广度都呈现上升态势,并于2014年达到样本区间的峰值。例如,规模强度为平均每家企业拥有2.3 家境外研发机构,地域广度为平均每家企业在1.93 个境外国家或地区从事研发活动。这一数字与华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预示着中国企业的跨境研发之路任重而道远,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图1 2007-2014年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年均跨境研发强度和广度

受制于数据等原因,关注跨境研发的国内文献凤毛麟角,尚有待深化。首先,现有文献主要构造二值选择变量以考察中国企业跨境研发与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7-9]鲜有针对跨境研发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的研究;其次,跨境研发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可能受制于个人、公司及国家层面的特征,现有研究已经探索了母公司的特征,如所有制、[7]研发能力和组织冗余,[9]缺少公司高管和东道国层面的研究;再次,部分文献从驱动力视角阐述了跨境研发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逻辑,[1,10]但实证检验付之阙如;最后,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可能存在潜在内生问题,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化研发实力紧密相关,自主创新能力更强的企业可能具有更高的跨境研发意愿,[11]但内生问题并未受到重视。

本文的研究问题是:第一,跨境研发能否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如果跨境研发的作用是积极的,那么究竟该无限扩张还是有限扩张?是否存在一个最优的强度和广度水平能使创新产出最大化?第二,高管背景特征是否在跨境研发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开展跨境研发的母国企业应当选择具有哪些特质的高管?第三,跨境研发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是什么?

一、相关文献与理论假设

1.跨境研发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跨境研发虚拟变量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跨境研发如何实现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对此问题,现有国内外研究在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投资主体的基础之上,进行了诸多具有启发性的理论探讨,普遍的观点认为,跨境研发活动能够提升母国企业的创新绩效,但实现路径取决于跨境研发的动机。根据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东道国的技术知识和市场潜力是产生跨境研发的两个直接诱因。相关研究也证实了跨境研发等对外投资活动是学习技术知识、招募高端人力资源及进入当地市场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3,12,13]

根据知识基础观,内隐知识是企业赢得长期竞争优势必不可少的战略性资源,[14]也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正是对隐性技术知识的渴望才催生了企业从事探索型跨境研发。相比国内研发和引进外资,探索型跨境研发能够充分利用逆向知识外溢获取异质性的内隐知识,并且能够突破外资技术封锁,对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更加明显。

第一,跨境研发有利于发挥逆向知识溢出效应,帮助母国企业获取异质性内隐知识。知识溢出是知识扩散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但知识溢出的数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接收者与输出源的地理相近度。[15]建立境外研发基地使得母国企业极大地缩短了技术知识的传递距离,防止技术知识的溢出因地理距离的增加而产生衰减和失真。[16]境外研发机构在嵌入当地知识网络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11]不但可以利用发展愿景和优厚待遇来直接吸引当地高端科研人才的加入,也可以与当地企业或科研机构开展境外研发合作来加深双方科研人员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抑或参加当地科学界举办的会议来时刻跟踪和了解领域内最新的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17]境外机构通过知识溢出和逆向传递为母国企业获取自身不具备且在母国范围内难以寻觅的内隐知识,[4,18]提高了母国企业的技术知识储备,[1]而母国企业通过吸收内化并将之与现有技术知识整合再开发,进一步提升了开发新技术的能力[1]和核心竞争力。[19,20]

第二,跨境研发有利于突破技术封锁。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企业开始通过引进外资并建立合资公司的形式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然而,由于外资担心核心技术外泄而常常采取技术封锁策略,导致这种以市场换技术的形式未达预期,如今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一项基于2334 家中国工业企业的调查研究表明,技术引进对中国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产生了负面的影响。[21]原毅军等[22]基于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实证研究也发现,市场换技术抑制了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相形之下,跨境研发能够帮助母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搜寻科学发现、技术人才和资产,有助于打破技术封锁,对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也大有裨益。魏江等[23]通过纵向案例比较后发现,与境外企业在母国合作所取得的创新价值相比,“走出去”研发能为母国企业带来更高的创新价值。

第三,跨境研发不仅有助于母国企业获取异质性的技术知识,由于境外研发机构直接嵌入东道国的环境中,也便于了解当地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生活习惯。当东道国具备一定的市场潜力时,母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增加海外销售收入的意愿增强,进而催生利用型跨境研发。[10]相比探索型跨境研发,利用型跨境研发主要服务于母国企业在东道国或地区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即母国企业基于现有技术知识储备和目的地资源条件,研发满足目的地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17]尽管研发成果主要满足东道国和地区的需求,但对母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亦有显著影响。首先,研发机构在改良现有技术和产品来满足当地需求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提升了母国企业的渐进性创新能力;其次,当东道国和地区的市场与母国市场有相似之处时,这些创新想法反过来可能被母国企业的研发团队所利用;最后,当母国企业的现有技术能力无法满足东道国市场需求时,也会迫使境外研发机构寻求技术突破,积累颠覆性创新能力。[7]

上述理论分析表明,母国企业的跨境研发行为能有效地增加自身所缺失的或是互补性的技术知识储备,[24]丰富自身的研发经验,帮助母国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跨境研发能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跨境研发规模强度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强度指境外研发机构的数量,反映了企业跨境研发的规模(Scale)。研发投入强度与创新绩效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比如Scherer[25]证实了研发强度对专利产出的正向影响具有边际效应递减的规律。换言之,研发强度既有促进创新绩效的作用,也有抑制作用。

就跨境研发强度而言,其促进作用的形成机制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首先,研发强度的提高意味着知识获取的渠道增多,有助于快速增加母国企业的知识储备及维持创新活动所需的各项资源;其次,当各研发项目涉及不同的技术领域时,彼此支持容易形成协同效应和范围经济;[11]再次,对境外子公司的管理者和员工而言,从事研发工作是一种无形的激励,象征着他们在集团网络中的重要性,因此当母公司赋予更多境外子公司以创新职能时,有助于增强这些子公司对集团的归属感,促进了其与母国企业的互动交流和技术转移;[26]最后,研发强度越高预示着企业在跨境研发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跨境研发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和障碍有一定的预判,甚至在企业内部已经开发了一套应对各类问题的详尽指南(Routines),这些都有助于企业趋利避害提升创新绩效。

当境外研发机构的数量超过某个门槛值时,可能会产生副作用,主要表现为降低知识传递的效率和增加各类成本。一方面,随着研发强度的提高,各研发机构的工作势必出现重复和趋同现象,由此所产生的饱和状态降低了母国企业对技术知识转移的需求。[4]同时,大量境外研发机构预示着母国企业追求多国战略(Multidomestic)而非全球化战略,在这种情况下,各研发机构常常各自为阵,专注于东道国和地区市场的产品开发,降低了集团企业间知识传递的效率。[4]另一方面,境外研发机构数量的增加需要额外的成本支出,如母公司为了保护境外研发成果所带来的监督和控制成本,[26]由于知识超载所产生的搜寻成本、[27,28]整合成本[23]及与境外主体合作研发所引起的交易成本。Sivakumar等[29]基于美国医药公司的研究证实了成本论,以海外专利的注册数量占比来衡量母国企业的全球创新能力,发现随着跨境研发合作伙伴的增加,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合作伙伴,并且疲于如何让自己与伙伴紧密合作,由此所产生的高昂交易成本不利于母国企业全球创新能力的提升。

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境研发仍处于起步和快速发展阶段,表现为境外研发机构的数量还十分有限,尚未达到门槛值。因此,跨境研发规模强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可能更接近Scherer[25]的研究结果,即跨境研发的净效益为正,但呈现边际效应递减的态势。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2:跨境研发规模强度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存在边际效应递减的正向关系

(3)跨境研发地域广度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地域广度指跨境研发涉及的东道国和地区的数量和分布,反映了企业跨境研发的地理分散性或范围(Scope)。根据知识基础观和组织经济学,地域广度对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既有“知识获取”的正向效益,也有“成本负担”的负向效益。[23]

东道国和地区在科学技术、文化、制度环境上的差异性赋予了各自独特的资源禀赋和技术优势。[30]因此,随着跨境研发地域广度的扩大,跨国企业将嵌入不同的知识网络中,[28]探索新知识的机会增多,所接触到的技术知识具有更显著的异质性、互补性和多样性,相应地,知识冗余和重叠的几率则大幅减少。[29]当母国企业的研发活动遭遇技术瓶颈时,日益多元化的知识储备开始凸显其价值,不仅能拓展研发人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也会增加与组织原有知识领域的关联性,为母国企业的进一步整合开发以提升创新价值奠定基础。[26,27,31]另外,随着跨境研发足迹遍布更多的国家,母公司可以安排地理分散的各研发机构分工协作,并利用时差缩短创新周期。[26]

Chen等[30]认为,母公司为了使境外研发机构更好地融入当地商业环境并获取外部合法性,通常采用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即境外机构采取本土化战略并被赋予充分的自主权。然而,随着地域分布愈趋分散,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会产生巨大的协调和沟通成本。如组织内部的资金、人才和信息在地区间的流动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加剧各类资源的协调难度;又如各地员工在语言、处事风格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也会加剧沟通障碍甚至引发冲突。与此同时,地域广度的扩张也使得母公司面临更多来自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26]如东道国政府的管制、当地员工的罢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企业管理层为此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来排除运营上的障碍,由此也会产生庞大的管理支出。成本负担意味着一旦研发活动的地理分散度达到某个临界值,额外增加新的研发东道国或目的地的边际收益呈递减态势,当边际收益为负时,非但不能提升创新投资回报,反而有损整体研发绩效,[4]产生规模不经济。[11,26,27]

与跨境研发强度的讨论类似,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跨境研发的东道国或地区的数量有限,地域广度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效益(更多异质性知识和技能)一般大于负向效益(成本负担),即净效益为正且呈现边际效应递减规律。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3:跨境研发地域广度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存在边际效应递减的正向关系

2.高管背景特征的调节作用

Hambrick等[32]提出了高阶梯队理论,认为企业的战略决策实质上是高管背景特征的一种映射,同时高管特征也会决定企业的绩效水平。基于这一思路,高管背景特征可能是影响跨境研发决策及其绩效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选取高管境外经历和任期进行详细考察,主要因为以上两个变量与跨境研发的内在机制具有紧密的联系,如提升技术知识的搜寻效率,减少市场开发中的文化冲突等。

(1)高管境外经历的调节作用

既有文献认为高管境外经历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第一,管理者的境外学习、培训和商业实践经历使其成为境外先进技术转移的最佳载体,扮演着“知识经纪人”的角色,管理者将获取的新知识与企业原有知识技能整合重塑,能够提升母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33,34]第二,管理者在境外学习和工作中积累的深厚和广阔人脉拓宽了自身的关系网络,[33,35-37]不但有利于母国企业今后的融资、并购和海外销售,[38]而且能帮助其及时了解技术发展动态,[39]获取更多异质性资源并与原有资源形成互补。[34]第三,境外经历培育了高管的全球领导力和国际化视野,[36]不仅促使企业在面对难题时追求革新,打破原有思维定式,[40]也会促使企业将自主创新能力视为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树立正确的成长观,[38]因此会增加母国企业的创新成果。第四,拥有境外经历的管理者由于受到市场化理念的熏陶和洗礼,具有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倾向于将创新成果专利化,[37,39]因此在同等研发投入的情况下,会增加专利申请量,形成更多的创新产出。

高管境外经历的另一个作用在于削弱外来者劣势,但本文认为这一作用仅当高管任职和留学的境外目的地与跨境研发的东道国或地区相匹配时才会充分显现。因为相比非匹配的境外经历,匹配型境外经历意味着高管对目的地法律和文化的理解更为深刻,熟知当地技术知识特点及市场需求等相关信息,也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本,这些优势不但可以帮助母国企业缓解文化冲突,增强外部合法性,降低应对陌生环境的不确定性所支出的管理成本,也可以提高技术知识的吸收效率,降低技术知识的搜寻成本,进而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组织研发氛围并提高跨境研发效率。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4:当高管的境外经历与跨境研发所在地相匹配时,会增强跨境研发对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

(2)高管任期的调节作用

高管任期与风险偏好紧密相关,任期越长越倾向风险厌恶,不利于跨境研发及其绩效的提升。高管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心理风险和有形风险。[41]心理风险的相关研究认为,任期越长的管理者受制于认知刚性和保守心态越容易出现风险规避和安于现状的倾向,不愿推行战略变革,对于通过跨境研发等方式探索新技术知识的欲望也随之减弱。[42,43]有形风险的相关研究认为,管理者长期任职一方面表明其能力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此时对高管而言“保守疗法”可能是最稳妥和最优的选择。[44]而高管做出改变则意味着企业将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甚至危及如今取得的成果,反而得不偿失;另一方面,高管在任期内倾向于招募和晋升认同自己观点的员工,[45]随着任期的加长,高管对企业的控制力逐渐增强,此时的高管也变得更加专制,[46]任何威胁高管地位或挑战其威望的变革都可能被拒之门外,最终导致组织内部同质化。[47]

与之相反,高管中的新鲜血液更愿意接受新事物。一是能为企业带来新的技术知识,增强企业的信息处理能力;[41]二是能打破企业在应对外部环境和组织变化时逐渐形成的惯有思维模式,可以更好地适应技术多变的环境,[42]有利于探索型创新的发展。[48]同时,新任高管在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眼中缺少合法性,亟需通过提高在公司的表现来证明自己的能力。[46]加之新任高管预期自己在未来能够分享到创新投入的滞后收益,[49]因而敢于推陈出新,乐于从事跨境研发活动,并愿意竭尽所能追求更高的创新回报,往往能够更大程度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5:高管的平均任期越长,跨境研发对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越弱

图2 直观地呈现了本文理论模型及对应假设。其中,假设1 至假设3 主要基于知识基础观阐释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为主效应检验。假设4 和假设5 基于高阶梯队理论分析高管背景特征对提升跨境研发绩效的作用,为调节效应检验。

图2 理论模型

二、研究设计

1.数据和变量

本文采用2007-2014年中国A 股高科技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②理由如下:(1)高科技行业具有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活跃度较高的特性,而且中国高科技企业逐渐成为跨境研发的主力军;[2](2)中国于2007年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为了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样本区间始于2007年;(3)研发周期长和创新收益滞后的特点意味着本文不仅要考虑研发投入对当期创新产出的影响,还应探究对未来期的影响。鉴于专利数据截至2016年,同时考虑国内研发周期的实际情况,本文确定样本区间截至2014年。在剔除数据严重缺失的样本后,本研究最终获得由1242 家上市公司共计7309 个观测值组成的非平衡面板数据集。

研究所涉及的变量包括专利、跨境研发情况、公司特征、财务指标、治理结构等。其中,专利授权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缺失值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填补;跨境研发的数据通过手工查阅上市公司年报获得,并利用公司官网或国内外大型门户网站加以补充;高管和其他公司层面的数据主要来自CSMAR和Wind两大权威数据库;地区制度环境的数据取自市场化指数;地理距离的数据来自CEPII 数据库。各变量的测度方案如下:

(1)被解释变量——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上市公司及其国内子公司的专利授权数来刻画自主创新能力,定义如下两个变量:

①专利授权数(PGRANT),等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国内子公司申请且获批的专利总数,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②发明专利授权数(IGRANT),等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国内子公司申请且获批的发明专利个数。

(2)解释变量——跨境研发及其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

①跨境研发虚拟变量(CBRD_dum)

结合现有研究[8,18]和测度可行性,本文所定义的跨境研发(Cross-border R&D)主要包含以下四类:一是母国企业在境外出资新设子公司且该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研究与开发活动;二是母国企业新建独立的境外研发中心;三是母国企业以建立境外联合实验室等形式与境外企业或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发;四是母国企业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境外公司的控制权且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研发活动。本文通过年报、官网等渠道获取上市公司各境外实体的经营范围,当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所拥有的境外实体符合以上四种情形之一时,CBRD_dum 取1,否则取0。

②跨境研发规模强度(CBRD_scale)

境外研发机构的数量[6,50]和境外研发支出占比[51,52]皆是度量跨境研发规模强度的常用变量。由于公司年报尚未完整披露境外研发支出的情况,因此本文构造规模强度变量CBRD_scale等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境外研发机构的数量之和。

③跨境研发地域广度(CBRD_breadth)

地域广度的测量主要基于东道国的地理分散性。本文借鉴Wu等[53]的方法计算跨境研发地域广度,具体公式为:

其中,GDjit表示t年企业i 的境外研发机构所在东道国(地区)j 与我国首部的地理距离,GDit表示t年企业i 的所有境外研发东道国(地区)与我国首部的地理距离总和。

(3)调节变量——高管背景特征

①高管境外经历(Overseas 和Overseasm)

本文将境外经历分为两类:不匹配型和匹配型。(不)匹配指跨境研发的东道国或地区中(不)包含高管任职和留学的境外目的地。据此,本文构造虚拟变量Overseas和Overseasm,取1 时依次表示高管具有不匹配型境外经历和匹配型境外经历,取0 时表示高管不具备(匹配型)境外经历。

②高管任期(Tenure)

本文构造变量Tenure衡量董监高的平均任期,等于上市公司在特定报告期内的董监高任期的均值,以年为单位。

(4)控制变量

参考李梅等、[8]Lahiri、[27]Tzabbar等,[28]本文在计量模型中控制了公司和地区层面的要素,具体包括:①成立年限(Age),报告期年份与成立年份之差;②产权性质(State),是否为国有企业;③企业规模(Size),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④吸收能力(Capability),研发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⑤总资产净利润率(ROA),净利润与年末总资产的比值;⑥资产负债率(Leverage),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⑦风险投资(VC),是否受VC 或PE 资助;⑧高管人数(TMT),高级管理人员的总人数;⑨股权集中度(Top),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⑩高管学历(Edu),取1 为中专及中专以下,取2 为大专,取3 为本科,取4 为硕士研究生,取5 为博士研究生;⑪母公司所在地制度环境(Institution),利用樊纲等[54]发布的市场化进程总得分来衡量,缺失值运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预测;⑫母公司所在地市场集中度(HHI),利用营业收入计算各行业逐年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此外,计量模型中还加入了行业、地区和年度虚拟变量,用于控制行业、地区和年度效应。

2.描述性统计

关键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从PGRANT和IGRANT的统计结果来看,样本上市公司的专利授权数存在过度离散的情况,表现为标准差是均值的4.5 倍以上,表明即便同属高科技上市公司,其创新产出仍有较大差异。CBRD_dum 的结果表明,在样本区间中,共有18.4% 的观测值开展跨境研发活动。进一步分析表明,在1242 家上市公司中,共计338 家企业从事跨境研发,占总数的27.2%,这一比例与李梅等[8]的研究相吻合。CBRD_scale 和CBRD_breadth 呈现明显的右偏态分布,表明对大多数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而言,跨境研发仍处于起步阶段。此外,观测样本中高管具有境外经历的比例约为45.7%,而高管具有匹配型境外经历的比例仅为3.7%。

表1 关键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计量模型

样本中不可观测的异质性可能导致专利数据出现过度离散的情形,泊松回归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会低估标准误差高估显著性,[31]而负二项回归放松均值和方差同分布的假设,并且针对不可观测的异质性增加额外参数。[27]为此,本文使用负二项模型估计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此外,研发投入转化为创新产出可能需要时间的积累,除了影响当期创新产出外,还可能产生持续的影响。因此,在综合考虑数据期间、实际研发周期和尽可能不损失有效样本的情况下,本文进行短期动态分析,分别考察跨境研发对当期和未来两期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为了缓解异常值对估计结果的影响,本文对主要连续变量在1% 水平上进行缩尾处理。本研究设定的模型如下:

其中,式(2)用于检验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根据研究假设β1应显著为正;式(3)用于检验跨境研发强度和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根据研究假设γ1应显著为负且γ2应显著为正;式(4)用于检验高管背景特征的调节作用,Z 表示调节变量,根据研究假设δ3应在高管境外经历的模型中显著为正,而在高管任期的模型中显著为负。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1.基准回归结果

表2 报告了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其中奇数列以PGRANT为被解释变量,偶数列以IGRANT为被解释变量,第(1)-(2)列估计跨境研发对当期创新产出的影响,第(3)-(4)列和第(5)-(6)列分别估计对t+1 和t+2 期的影响。列(1)的结果表明,跨境研发对专利授权数的增加产生显著的影响,具体而言,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开展跨境研发能够帮助母国企业平均增加约20 个专利产出,这一增加量与样本企业平均专利产出的比值高达44%,说明跨境研发对专利增长具有较大的贡献。相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更能体现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列(2)将发明专利授权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单独考察。结果表明,跨境研发对发明专利授权数的增加产生显著的影响。具体而言,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与非跨境研发的企业相比,开展跨境研发的企业平均多出约8 个发明专利,与样本企业平均发明专利数的比值为72%,也说明跨境研发对发明专利的增长具有较大的贡献。列(3)-(6)的结果与t 期相仿,表明跨境研发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具有持续性,但注意到系数的绝对值略微减小,表明当自主创新能力达到一定的高度时,未来提升的空间随之压缩,提升幅度相应减小。综上,假设1 得到了验证。

表2 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

表3的PanelA报告了跨境研发规模强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列(1)-(6)的估计结果高度一致,CBRD_scale2系数显著为负,而CBRD_scale 系数显著为正,意味着单从回归系数上看,跨境研发规模强度与自主创新能力之间是倒U 型关系。进一步分析发现,绝大多数样本企业仍位于倒U 曲线中边际效应递减的上升阶段。图3a 是依据表3 列(3)和(4)结果绘制的曲线图,其中阴影部分标记了PGRANT 曲线拐点左侧的区域。经计算,约99.6% 的样本企业位于阴影区域内,即对绝大多数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而言,跨境研发规模强度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实质上是边际效应递减的正向关系,假设2 得到部分支持。

表3 的PanelB报告了跨境研发地域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从列(1)-(6)的估计结果来看,CBRD_breadth2系数在1% 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而CBRD_breadth 系数则在1% 的水平下显著为正,回归系数意味着跨境研发地域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之间是倒U型关系。与规模强度的分析类似,图3b 是根据表3 列(3)和(4)的结果绘制的曲线图,其中阴影区域的标记方式同图3a。经计算,约99.4% 的样本企业位于阴影区域内,亦即对绝大多数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而言,跨境研发地域广度与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实质上是边际效应递减的正向关系,假设3 得到部分支持。

表3 跨境研发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

图3 跨境研发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

表4 的Pa n el A 报告了高管境外经历的检验结果,交互项CBRD_dumx Overseas 的系数不显著,表明即便高管具有境外经历,但与研发东道国或地区不匹配时,境外经历很难有用武之地,对跨境研发的帮助不大。交互项CBRD_dumx Overseasm的系数在t 期和t+1 期中显著为正,表明只有当高管的境外经历与研发所在地相匹配时,才会显著增强跨境研发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验证了假设4。然而,这一增强效应仅在跨境研发初期发挥作用,后期随着企业对东道国或地区的技术、文化、市场已经相当熟悉,并建立了知识转移的成熟机制,增强效应不复存在。Panel B 报告了高管任期的检验结果,交互项CBRD_dumx Tenure 的系数至少在5% 的水平下显著为负,与预期一致,说明任期的增加显著弱化跨境研发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影响,验证了假设5。

表4 高管背景特征的检验结果

为了更直观地考察高管背景特征对假设2 和假设3的影响,本文依次以Overseasm和Tenure 作为分组依据,将总样本划分成两个分样本,分别对分样本进行回归并绘制各自的曲线图,如图4所示。

图4 高管背景特征、跨境研发强度和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

Overseasm的a 图至d 图依次考察CBRD_scale/CBRD_breadth与PGRANT/IGRANT 的关系,图中实线代表高管具有匹配型境外经历(Overseasm=1),虚线代表其他情形(Overseasm=0)。a和b图的结果显示,实线顶点位于虚线的上方,表明匹配型高管境外经历会强化跨境研发规模强度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c 图和d 图的结果显示,匹配型高管境外经历能持续延长跨境研发地域广度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并消除负面影响,与高管境外经历提高技术知识的吸收效率同时减少搜寻和管理支出的理论预期不谋而合。

Tenured以Tenure为基础构造,当样本中高管的平均任期小于Tenure 的中位数时,Tenured取1,否则为0,因此图中实线和虚线分别表示任期短和任期长的情形。结果显示,实线顶点均位于虚线的上方,表明企业高管的任期越短,跨境研发强度和广度对自主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越明显。但是注意到,随着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的提高,长任期的经验效应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过度扩张所带来的副作用。

综合图形结果,高管背景特征对跨境研发地域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关系的调节作用较强,对规模强度与自主创新能力关系的调节作用在扩张初中期较为明显。

2.稳健性检验结果

本文设定了三类稳健性检验。首先,参照He等[55]的做法,对被解释变量PGRANT和IGRANT加1后取对数,构造变量lnPGRANT和lnIGRANT,并采用Tobit 模型进行估计。其次,考虑到巴拿马、维京和开曼群岛等国家和地区具有避税属性,中国企业前往这些目的地开展研发活动并不是为了技术获取或市场开拓,而是以避税为目的,因此在构造跨境研发变量时剔除了此类避税型投资,并构造变量CBRD_dumR、CBRD_scaleR和CBRD_breadthR重新估计。最后,企业自选择可能产生潜在的内生问题,可能高估跨境研发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鉴于此,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以期缓解内生偏差。在匹配过程中,我们需要为处理组寻找与之相似的控制组,本文选择回归模型中12 个控制变量作为匹配变量,利用Logit 模型估计倾向得分,并采用最为常用的近邻匹配法进行配对(k=1,卡尺=0.01)。最终的匹配结果不仅满足共同支撑假设,同时也通过了平衡性假设检验。(稳健性检验结果及数据备索)

四、进一步研究:内在机制的检验

前文的回归结果证明,跨境研发具有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但其中的内在机制仍有待检验。本文通过构造技术多样性和海外业务收入来刻画探索型技术获取和利用型市场开拓,运用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加以验证。图5 是检验示意图,括号内为变量名称。

图5 跨境研发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

技术多样性反映了企业吸收、储备、整合和利用异质性技术知识的程度,[11,27,31]因此考察“跨境研发→技术多样性→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能够说明探索型技术获取是否是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路径。现有研究主要利用专利分类号信息来测量企业的技术多样性,[11,27,31]本文借鉴此做法,构造了以下两个技术多样性变量:(1)Diver sityipc。中国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均采用国际通用的IPC 分类标识,由部、类、子类、主组(Main Group)和子组(Subgroup)构成。本文细分至子组层级,视每一个子组为一个技术领域,定义Diversityipc等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中IPC 去重复后总数的对数;(2)Diversityw。中国的外观设计型专利采用洛迦诺(LOC)分类标识,由类和子类构成。本文细分至子类层级,将之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合并,定义Diversityw等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IPC或LOC去重复后加权总数的对数,其中权重根据专利的技术含金量依次确定为0.5、0.3 和0.2。

利用型市场开拓是跨境研发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另一路径,其内在逻辑是:母国企业在境外针对当地市场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中所习得的研发经验对培育自身创新能力大有裨益。根据这一逻辑,境外研发机构针对东道国市场所开发的新产品数量或销售收入可能是理想的中介变量,但尚无公开资料提供类似数据。本文选择海外业务收入进行近似替代,考察“跨境研发→海外业务收入→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以检验上述机制是否成立。海外业务收入至少包含两部分收益:一是母国企业的境外研发机构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开发定制化产品所带来的收益,二是母国企业开发并面向东道国市场销售的标准化产品所带来的收益。本文通过提取海外业务收入与母公司研发费用回归的残差来剥离第二种收益,并将残差作为检验这一作用机制的中介变量。本文最终构造两个变量:(1)OS,即上市公司海外业务收入与母公司研发费用回归残差的对数形式;(2)OSreplace。部分上市公司没有报告海外业务收入,可能是因为该项收入为0 的缘故。本文筛选出CBRD_dum 取有效值的样本,将海外业务收入中的缺失值赋值为0,并按照变量OS 的构造流程提取残差的对数形式进行敏感性测试。

中介效应的检验参照Baron等[56]提出的分步法,由以下三个回归模型组成:

其中M 为中介变量,包括Diversityipc、Diversityw、OS 和OSreplace。本文还报告了Sobel 检验的结果,见表5。

表5 的Panel A 和B 报告了技术多样性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比较列(2)和(3),在控制了中介变量Diversityipc或Diversityw后,CBRD_dum 对lnPGRANT的影响显著减弱,系数下降幅度高达50% 以上。比较列(4)和(5),CBRD_dum 对lnIGRANT 的影响亦显著减弱,系数下降幅度也在40%以上。Sobel 检验的结果显示,统计量Z 均大于5,在1%的水平下显著。以上结果表明,技术多样性在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关系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即母国企业通过跨境研发获取了更多异质性技术知识,继而提升了自己的创新能力。

表5 的Panel C 和D 报告了海外业务收入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在回归模型中控制了OS 或OSreplace之后,CBRD_dum 对lnPGRANT 和lnIGRANT 的影响显著减弱,系数下降幅度在25%-42%。Sobel 检验的统计量Z 也在2-3,均在1% 水平下显著。以上结果表明,境外研发所引致的海外业务收入在跨境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关系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即母国企业汲取境外子公司在开拓市场过程中所积累的研发经验,进而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

表5 内在机制的检验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从回归系数还是Sobel 统计量来看,技术多样性的中介效应相对更强,与中国企业跨境研发的实际诉求相关。因为对于尚处技术追赶阶段的中国企业而言,技术获取仍是跨境研发的主要动因,投资目的地也多以技术领先的发达国家为主,机制检验恰好佐证了这一点。至此,图5 的内在逻辑得到了验证。

五、结论与启示

现阶段,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聚焦价值链的中后端,如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在东道国或地区开展生产和销售活动,仅有少部分企业真正走向价值链的前端。跨境研发作为中国企业回应“双创”和“走出去”号召的一种战略选择,具有全球范围内搜寻和获取互补性知识,紧跟海外科技领域最新动态,降低研发人力资本及满足海外庞大市场需求的收益和优势,[51]是中国企业迈向全球价值链前端和摆脱“低端锁定”的勇敢尝试。不过从样本企业的实践情况来看,仅有27% 的企业开展了类似活动,低于早期Feinberg等[4]及Penner-Hahn等[18]针对发达国家企业的调研结果,说明中国企业“走出去”研发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本文选取中国科技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跨境研发对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并发现高管背景特征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结论包括:第一,跨境研发能够显著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绝大多数的中国企业而言,跨境研发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与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呈现边际效应递减的正向关系。第二,当高管境外经历与研发地相匹配时,跨境研发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越强;高管任期越长,跨境研发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正向作用越弱。第三,探索型技术获取和利用型市场开拓过程中所积累的研发经验,是跨境研发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

本文的贡献可能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以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同时探索了跨境研发及其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不但从理论上揭开了跨境研发强度和广度与创新绩效之间的黑箱,也为中国企业今后的跨境研发扩张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决策建议。其次,基于高阶梯队理论,选择与跨境研发内在机制密切相关的高管境外经历和任期,实证检验了高管特征对跨境研发与创新绩效关系的调节作用,丰富了跨境研发绩效影响因素的理论成果,揭示了管理者背景特征在跨境研发实践中的重要性,为开展跨境研发活动的中国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管理者提供理论参考。再次,揭示了跨境研发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作用机制。理论上,跨境研发的动因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阐释跨境研发提升母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1,10]本文基于此提出探索型技术获取和利用型市场开拓两种内在机制;实证上,本文构造技术多样性和海外业务收入指标进行验证。最后,除Rahko[11]外,现有研究几乎忽视了跨境研发与创新绩效的内生性,导致研究结论的效度降低。本文在扩充样本容量的基础上,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缓解了因企业自选择和遗漏变量所造成的潜在内生偏误,通过提前被解释变量的方法也有效缓解互为因果问题,增强了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本文结论所蕴含的管理和政策启示如下:首先,中国企业应勇于“走出去”研发,把握逆向技术知识外溢的契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中国企业跨境研发的现状来看,除华为等已初步形成全球研发网络外,绝大多数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这些企业的跨境研发活动对自身创新能力的提升空间仍旧很大。正因为如此,中国企业更应该积极“走出去”建立境外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使之成为汇聚海外先进技术和高端科技人才的世界级平台。与此同时,企业决策者通过科学布局使境外研发活动形成一定的规模强度和地域广度,但在扩张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各境外主体之间的协作问题,如共享价值观的培育,技术知识传递的通畅程度等,[26]以期最大限度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其次,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研发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高管背景特征的重要意义。董事会应选择个人境外经历与企业研发投资地一致的高管,提高境外机构高管的本土化率,避免企业在跨境研发初期因对当地法律、文化和制度环境不甚了解而支付更多的成本。同时,企业应充实新鲜血液,充分利用年轻高管的创新思维和热情,并运用境外实训等方式提升年轻高管的国际化运营能力。[57]

最后,政府部门应当从政策上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同时发挥中介平台的作用,如在境外搭建产业园区或建设海外科技孵化器,为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搭建桥梁。[50]此外,回归结果还表明拥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有更多的创新产出,这是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降低跨境研发中所遇到的逆向选择问题。因此,政府应当利用政策工具,使企业更方便地获得声誉良好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助。[50]

注释

①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专利申请人检索词。

②高科技行业的认定借鉴Todo等[52]的划分标准,共计12 个行业,涵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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