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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2021-10-20刘媛媛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2期

刘媛媛

【摘要】2018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CAS21)》,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文章在对G有线电视传输企业中存在的租赁业务进行逐项判定基础上,分析了新准则对承租人会计核算的影响,对财务管理指标分析的影响,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对税收方面的影响。并针对G公司现状提出三点建议:正确识别新租赁准则规定的融资租赁范围,区分租金与其他类型费用;合理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以利于融资;重新梳理租赁合同,改进业务模式,降低新租赁准则对利润的影响。新租赁准则的实施,统一了以往租赁业务双轨制的模式,更加注重经济业务实质,改变了企业利用经营租赁方式进行表外融资,也使得财务列报与披露更加详细完整。

【关键词】新租赁准则;有线电视传输;实施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5;F832.49

为了更好地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我国在2018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CAS21)》,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模式,认可了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资本化,有效避免了“表外融资”现象。承租人设置“使用权资产”来核算租入资产价值,设置“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来核算承租人尚未支付的付款额,差额计入“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后续计量中,承租人应对使用权资产提取折旧,并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提利息费用。

一、新租赁准则对G有线电视企业的影响

G公司是一家北京地区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公司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和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核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有线电视注册用户594.5万户,较上年底增长7.7万户;公司家庭宽带用户62.3万户,增加5.4万户。宽带用户分布继续向高带宽转型,22M及以上中高带宽用户占比提高到77%,35M及以上高带宽用户24.4万户,占比39%。

G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业务主要有:办公用房租赁业务、机房租赁业务、裸光纤租赁业务、电力杆租赁业务、管道租赁业务,该五项业务每年支出约为36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办公用房租赁属于新租赁准则范围。有明确的已使用资产,在租赁期内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流入企业,并且供应商不可以随时更换已识别资产,不具有替换权。

机房配套设施属于新租赁准则范围。机房为有线电视信号的传输在空间上提供了物理环境,机柜的放置较为固定,不可以随时挪动,否则会影响信号的传输,在空间上具有不可替换性。

光纤租赁不属于新租赁准则范围。公司通过与供应商签署制式合同,约定光纤地点、芯数、长度,并签订《服务确认清单》,供应商提供日常的維修服务。合同中虽然约定了租赁裸光纤的条数,但并未规定具体租用的是哪根光纤,根据准则对“已识别资产”的规定,该资产无法做到物理可区分,公司无法获得该资产上产生的全部经济利益。而且,供应商可以用同一光缆中的其他光纤替代指定给公司使用的光纤,供应商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因此,光纤租赁业务不属于新租赁准则范围。

电力杆租赁业务与管道租赁业务类似,目前电视信号均通过有线介质传输,一般情况下可通过电力杆架空线传输,亦或是地下管道传输。前者可以降低传输成本,后者可以有效保证信号稳定。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一般有效期都在20~30年左右。协议约定电力杆及管道的位置、长度、使用单价,对其享有控制权,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客观上无法替换合同中约定电力杆及管道,存在已识别资产,属于新租赁准则范围。

二、新租赁准则实施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在现实工作当中,租赁资产的原值数据不易获得。承租人一般情况下无法获得出租房资产的原值数据,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由于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加了资产和负债的金额,所以会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在后续计量中,承租人的折现率应采用租赁内含利率,无法取得时可以采用增量借款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对于承租人一方而言,很难获得出租人一方的内含利率,而且对于一些大型集团公司而言,往往会成立一些独立的物业公司,将位置优越的场地出租给兄弟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租金往往不能真实地反映承租人付出的价值,以此计算出的租赁内含利率也会有所偏离。此外,由于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每期计入利润表的财务费用金额因租赁期限的改变而变化,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进行利润调节。

(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指标分析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会对偿债能力指标产生影响。流动比率是指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短期债务偿还能力。新租赁准则中,“使用权资产”在非流动资产中列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与“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抵减后的净值在“非流动负债”中列示,但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在流动负债中列示。这使得流动比率减少,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新租赁准则会对盈利能力指标产生影响。EBITDA即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是银行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一个基本指标,在几乎不考虑投资的假设下,EBITDA可以清晰反映出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现状。因此,该指标通常用于企业收购时,衡量公司盈利能力。当营运资金净需求不变的情况下,EBITDA等于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新租赁准则使得折旧费用和利息同时增加,EBITDA数值增大,对公司业绩衡量而言是一项利好指标。

新租赁准则会对资产营运效率指标产生影响。总资产周转率一般用来衡量企业资产的管理效率,是总收入和总资产的比率。当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时,会使总资产周转率下降,从而看似削弱了企业的销售能力。

(三)新租赁准则对列报与披露方式的影响

在列报方面,新租赁准则更加符合经济业务实质,也更有利于投资者理解和使用报表。

对于资产负债表而言,旧租赁准则中,对于经营租赁无需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资产或负债。而在新租赁准则中,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同时所计提的利息和折旧在利润表中反映。对于承租人而言,无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是在一段时间之内占用资产并需负担一定的租金,符合确认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对于利润表而言,在旧准则中,承租人经营租赁的金额每年相等,对利润表的影响也是每年相等的。新租赁准则中,每年利息费用对利润表的影响呈现前大后小的趋势,这也更加符合资产的实际耗用状况。

对于现金流量表而言,旧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是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列示。而在新准则中,每期支付的租金和确认的利息费用是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中列示。也就是说,新租赁准则并不影响现金流出的总额,只是影响现金流量内部结构,即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多。

在披露方面,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负债、简化处理方式、可变租赁付款额、转租使用资产、租赁总现金流出、售后回租交易等均进行披露;要求出租人对融资租赁信息和经营租赁信息进行详细的披露。披露的信息越公开透明,越有利于报表使用人抉择。

(四)新租赁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在确认使用权资产原值时,承租人需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现值以及初始直接费用、租赁激励等;税法上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总额和签订合同时支付的相关费用,确认资产原值。一般而言,会计确认的资产原值会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随之而来的折旧处理,也会因资产原值不同,而产生税会差异,但是整个租赁期间,会计允许扣除的总金额和税法允许扣除的总金额保持一致。在后续计量中,会计处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财务费用;而税法中对会计上确认的租赁期内利息费用不予抵扣。因此,在整个租赁期间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且前期较大后期较小。

三、新租赁准则下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准确识别新租赁准则适用范围

新租赁准则的实行,第一步就是需要准确判定准则适用范围,但是租赁合同的识别,不仅仅是企业财务人员的责任。实际工作中,应由财务人员牵头,联合物资采购部门、法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部门共同完成。财务人员应该深入了解租入资产的性质、使用时间、使用方式,并且研读合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确判断租赁业务范围。

此外,财务人员应该认真梳理每项租賃业务,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将租赁费用与其他费用区分。比如,在重新梳理G公司2020年管道租赁合同时,发现其中存在大量的管道维修费用。经测算,在470万元的管道租赁费中,管道维修费用高达300万元左右。为了更好地在2021年适用新租赁准则,准确计量最低租赁付款额,财务部应联合法务部、资产使用部门等共同梳理所有管道租赁合同,有必要时重新签署协议,将租赁费和维护费分离。

(二)优化资本结构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末,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自此,各国有企业纷纷推动“降两金、降杠杆”的行动。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会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企业可以选择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从央行修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到上交所、深交所、报价系统同步出台《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在降杠杆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主要优势在成本较低,运用灵活。

自2018—2020年,G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基本控制在15%左右。对于多数国有企业而言,现金流大多都比较充裕,因此,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压力基本来自于上级单位的指标考核和上市公司的对外披露要求,而非出于企业自身生存发展考虑。

(三)改进业务模式

企业可以重新梳理租赁合同,提高短期租赁合同的比重,采用简化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新租赁准则规定,租赁期限低于1年的资产可以采用简化方式进行处理,基本保持原经营租赁的方式。因此,企业可以选择对资产进行短期租赁,降低资产负债率。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出于成本的考虑,不是所有租赁合同都适合每年一签的模式。在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中,合同期限越短,意味着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越低,使用权资产的价值越低,每年资产折旧的金额就越低。因此,企业可以适当缩短租赁年限,从而降低了新租赁准则的影响程度。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有红,双荣. 新租赁准则对电信行业经营租赁业务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9,(23):78-80.

[2]赵菁.新租赁准则调整及会计处理实务分析[J].财会通讯,2020,(05):90-93,98.

[3]张英.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资产负债计量与会计处理[J].当代会计,2019,(17):18-19.

[4]余光瑞.浅析新租赁会计准则对承租方的财务影响[J].财务管理研究,2020,(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