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又有新变化
2021-10-17张英考
>>>张英考
(本文责编:崔欢欢)
经过高校、中学的教学实践,又组织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省市、高校及中学等有关方面进行专题调研,教育部对2018年1月发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 和2019年3月发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进行了整合优化。于2021年7月19日发布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简称为《教育部指引(通用版)》)。本文对此简要梳理如下:
1.《教育部指引(通用版)》的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适用于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江苏、河北、辽宁、湖南、湖北、重庆、福建,以及后续启动高考改革的省份。即“3+3”选考模式和“3+1+2”选考模式都适用。
2.在哪些大学必须实施
《教育部指引(通用版)》文件下发的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1)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校,两大类高校普通本科专业肯定要遵照执行。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教育部指引(通用版)》,制定所属高校、高职(专科)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指引。
3.“3+1+2模式”适用省份更多
以本科专业大类为单位,设定科目范围一和科目范围二。科目范围一包括物理、历史两科,高校可提1科或不提;科目范围二包括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浙江省可增选技术),高校最多提2科或不提。
4.同一专业大类内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如哲学大类下,某高校的哲学专业可以提“历史”“政治”2科要求,逻辑学专业可以提“物理”要求。
5.2021年后新增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其科目要求参照所属专业类的科目范围及要求
部分专业按试验班或专业类招生的,其选考科目要求应与该试验班或专业类包含的专业要求一致。
同一高校的同一专业(类)在所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应当一致,一经公布不得擅自变更。
6.有关数据统计
(1)首选科目可报专业种数百分率
(2)首选科目专业覆盖百分率
7.选考要求新变化
(1)首选科目要求的变化
经济学类(经济统计学、经济工程、 数字经济),金融学类(金融工程、金融数学、精算学、金融科技),统计学类,纺织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类,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经济林),草学类,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化妆品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类(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类专业,由原来的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变为仅物理可报。
植物生产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由原来的仅物理、物理或历史均可变为仅物理可报。
(2)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选考科目变化最大,物理、化学两科对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至关重要
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的394种专业中,要求必须选择物理、化学两科的专业有374种,所占比例为94.92%。可见要想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专业,差不多就必须要选物理和化学。
工学中的纺织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教育、丝绸材料与工程)三种专业,首选科目没有要求,再选科目要求化学、生物至少选一科。工学中的建筑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没有要求。农学中的林学类(园林专业),要求必须选生物。医学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专业)、护理学类专业,对首选科目没有要求,再选科目要求化学、生物至少选择一科。
(3)公安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的40种专业,要求必须选考政治
将来各高校按《教育部指引(通用版)》制定各自专业选考要求上报汇总后,我们再对大学的具体专业选考数据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