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众解难题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业主代表送锦旗表示感谢
2021-10-17郑勇
● 郑 勇
近日,钦州市梁先生等3 位业主代表把一面绣有“情系民众解难题 高效规范办实事”的锦旗送到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代表年年丰广场200 多位业主对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大力推动该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表示感谢。
“买房多年,终于拿到了不动产权证,全体业主非常高兴。感谢政府的关心、重视,感谢有关部门对我们小区办证的协调和推进。拿到不动产权证,不仅产权有了保障,还解决了小孩的入学问题。入住了这么久,今天心里终于感到踏实了、放心了,我们三位代表全体业主感谢你们!”梁先生说。
年年丰广场位于钦州湾大道与新阳街交界,处于市区繁华地段。2015 年,梁先生等业主购买了年年丰广场A 区五号楼的住宅,但不久之后,开发商因资金困难,无法继续正常开发建设,停工了很长时间。在市政府工作组的积极协调下,2019 年底,五号楼最终得以建成并竣工验收。但年年丰广场项目存在土地抵押并被查封,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税费等问题。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后,协调相关部门,于2020 年12 月办理了年年丰广场A区五号楼的首次登记。五号楼住宅共248套,在首次登记完成后,有209 户业主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但根据“先税后证”的相关规定,办分户登记也遇到了难题。
针对年年丰广场项目5 号楼不动产权证的问题,钦州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后,及时拟文报请政府,请求先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税务部门同步按程序追缴税款。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该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联系业主代表,指导业主代表收集办证材料。2021 年8 月12 日至17 日,该局为209 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8 月19 日发放不动产权证。
下一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让利于民”的原则,加快推动其他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业主代表到窗口提交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业主代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业主代表送锦旗到钦州市自然资源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