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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生态保护:“鲁豫有约”背后

2021-10-15郭煦

新华月报 2021年19期
关键词:省际黄河流域流域

郭煦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华夏文明的摇篮,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今年6月,由民进中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办的“2021·黄河保护与发展论坛”在山东济南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在开幕式上如是表示。此次论坛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嘉宾们交流的主题。

就在此次论坛举办前不久,河南、山东两省政府正式签署《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最高补偿资金规模为1亿元,实施期限为2021—2022年,黄河流域首份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诞生。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明确各级政府以及各环保管理部门间的责权,摸索省际之间的区域利益协调关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追求各区域的共同利益,对于黄河治理异常重要。

额度1亿:黄河流域首个补偿协议

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发源于青海,途经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九省区。黄河流域是兼具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碳汇与碳储存、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功能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但是同时,黄河流域也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随着近年来环保攻坚战的打响、对生态治理方面要求的逐渐提升,水质已成为沿黄各省区新的博弈点。

山东与河南是黄河流域相邻的两个省份,河南在相对上游,山东在相对下游。此前,为了黄河水,两省没少“打架”。

上世纪70年代起,由于降雨减少,叠加上游用水增加,黄河出现过数次断流,处于最下游的山东省工农业遭受了巨大损失。但实际上,河南省也因断流受到过损失。黄河断流最严重的一次,河水流到开封就没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小浪底水利枢纽完工,以及对各省区从黄河取用水量实施调配管理才有所改善。新世纪以来,黄河实现了稳稳当当的“入海流”。

黄河流域省区还面临着另一个问题。上世纪90年代起,黄河流域水质不断恶化,主要支流几乎均遭严重污染,干流总体中度污染。作为相对下游省份,河南省和山东省深受其害。一方面,谁都不愿意喝别人的“洗脚水”;另一方面,两省自身也有排污需求。上游来水都是黑水、臭水了,如果下游再排,河水可真就没法看了。

于是,互相扯皮的情况出现了。“下游一边排污,一边说不行啊领导,你看不是我们不保护,是上游来水太糟糕;上游同样一边排污,一边把水质责任再往上段推。一段推一段,反正都是上游的‘锅。”有业内人士形象地对此进行了描述。

为解决这种问题,在各省区市的重要河流交界断面上,国家设立了“在线水质监控系统”,对每个断面设定考核目标。其要求是,无论上一个断面的实际来水是什么状况,下一个断面的水质都得达到考核要求;省区市内部的小斷面也执行这套考核方法,层层压实责任。

此次《补偿协议》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协议将补偿划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河南、山东两省间1亿元的生态补偿额度。

刘庄国控断面是河南、山东两省的跨省界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刘庄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类别达到Ⅲ类标准,山东、河南两省互不补偿;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则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

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刘庄国控断面年度关键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数每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上限为4000万元。

《补偿协议》还明确了补偿资金清算程序,即每年4月底前测算确认补偿资金额度,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资金清算工作。山东、河南两省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共同对保护补偿机制运行、水质改善、补偿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记者了解到,由于面临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方面污染,流经九省区的黄河污染问题突出。2019年,黄河137个水质断面中,劣V类水占比为8.8%,高于全国3.4%的平均水平。

事实上,山东省和河南省此次签订的协议,并非全国首例流域补偿协议。早在2011年,为保护新安江水源,浙江、安徽两省就开始了国内第一例生态补偿试点。浙江省和安徽省约定,在监测年度内,以两省交界处水域为考核标准,上游安徽提供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由下游浙江补偿安徽1亿元,劣于基本标准,由安徽补偿浙江1亿元。此后新安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

新安江之后,汀江—韩江流域、东江流域也出现了跨省流域的补偿协议,但是涉及黄河流域的补偿协议,尚属首次。

继续探路跨省际流域生态补偿

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河南省、山东省签订的《补偿协议》,是黄河流域第一份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2020年4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出台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补偿为主,推动邻近省(区)加快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通知中明确,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为沿黄九省区,包括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意味着,沿黄流域邻近省区都将签订相应的生态补偿协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相继出台。考虑到长江、黄河生态保护都涉及大流域治理,需要跨区域协同保护,近些年来,跨省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从点到面渐次铺开。

保护黄河三角洲湿地,既是山东省“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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