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篇章
2021-10-14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鄂尔多斯非遗传承人与游客共同制作奶食品王正/摄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特点和规律,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9年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誉称号。
强化“五个认同”,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思想宣传教育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建党100周年群众性庆典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等教育有机结合,多谋长久之策、多行固本之举,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意识,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使所有宣传阵地、传播途径都成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力量。全市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115期,培训人数达3.6万人次。在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增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创新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卡通人物阿娜尔(汉语意为石榴)及系列宣传产品;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主题动漫;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颁奖盛典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先后打造了鄂托克前旗1+6红色旅游线路等多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践教育基地,每年接待各类研学游近十万人。
二是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进校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团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行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各类学校的创建工作。此外,今年上半年,又安排专项经费290万元,在中小学、幼儿园精心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场所”11处,教育引导各族学生从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认同。把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编辑出版鄂尔多斯古籍文献丛书147部;创作歌颂民族团结、体现时代精神的《森吉德玛》等一批文艺精品。设立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建立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举办民族团结主题文艺汇演,展示鄂尔多斯独具特色的文化魅力,表达了鄂尔多斯各族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坚定信心。扎实开展涉民族领域展陈场馆和文化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鄂尔多斯市强化“五个认同”,全面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起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发展的磅礴力量。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为市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加大保障力度。近几年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各旗区每年也相应安排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目标管理长效机制。从2016年起,市委将创建工作列为市对旗区和部门“五位一体”考核目标,单独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在2021年考核指标中,涉民族工作指标100分,占总分值的10%。市创建办每年举办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和互观互学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共同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截至目前,我市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个,自治区级32个,市级248个。市级以上民族团结模范集体542个,模范个人1022名。
三是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能力和本领,发挥好领导干部先行者、组织者和引领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列为干部培训计划,市、旗区组织部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领导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担当。市、旗区每年从国家民委、中央民干院、内蒙古党校邀请相关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对市直副处以上、旗区副科以上干部进行民族团结进步专题讲座。全市民委系统举办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本领。
四是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工作进社区活动,着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将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为各族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畅通各族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各社区利用重大节假日,广泛开展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群众性文体活动,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纽带平台。2018年,鄂尔多斯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全面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凝聚起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发展的磅礴力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汪洋主席调研内蒙古讲话精神,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创建成果。
展望未来,鄂尔多斯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时代命题,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上级民委的精心指导下,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持续铸牢各族干部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