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2021-10-14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各族群众唱赞歌颂党恩韩冷/摄
呼伦贝尔市是全国最为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地区之一,具有历史悠久且底蕴深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于2013年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2018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坚持以创建促发展、惠民生,着力在深入细致上用功,求实求效上发力,绘就了欣欣向荣的民族团结进步壮美画卷。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切实扛起民族工作重大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派出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和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督导组,对各旗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了6轮次督查;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专题汇报各2次,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健全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市旗两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均完成了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和任务分工;市旗两级民委均建立了民委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制度,全市各苏木乡镇均配备了副科级统战委员。三是整改民族工作存在问题。市委办公室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等4份涉及民族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人大常委会、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对涉及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了全面梳理,正在稳慎推进“立改废”工作。四是压实民族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联合出台《全市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群众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涉民族领域社情民意搜集、隐患排查防范、信息动态报告、舆情正面引导等工作。五是解决民族工作部门实际困难。市委编委会为市民委增设1个行政科室,增加5个事业编制和2个行政编制,14个旗市区为民族工作部门增加27个编制。市政府在大幅压缩各部门经费的情况下,对民族工作给予最大限度的保障。六是开展民族工作领域课题研究。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了《呼伦贝尔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法与路径研究》等5个民族工作领域课题研究,现已进入评审环节,力争形成有质量的成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呼伦贝尔市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发展、惠民生,着力在深入细致上用功,求实求效上发力,绘就了欣欣向荣的民族团结进步壮美画卷。
紧扣主题主线,提升创建水平。一是注重统筹推动。在市委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坚持重心下移、提质扩面,积极选树培育各类示范典型,形成了四级联创、部门联动、递次培育工作格局。2019年以来,有1个旗和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有2个旗市区、6个单位、3个嘎查村被命名为全区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嘎查村,有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联合命名了5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二是推动提质增效。以迎接国家民委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开展调研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查,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三是强化社会协同,市民委、总工会、妇联、团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了“民族团结工人力量”“民族团结巾帼行动”“民族团结青年担当”活动品牌,联合市关工委在14个旗市区设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儿童之家”,推动创建工作与群团组织工作有机融合。
深化宣传教育,注重思想引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内容,推动形成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媒体宣传常态化机制。干部教育方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旗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基本课程。2019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宣讲活动3655场次,参加人员达到6.4万人次,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常态化。学校教育方面,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三进”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个一”活动,着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进自治区级和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今年6月份举办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社会教育方面,通过采取主题图片展、电影巡映、群众文艺演出、征文比赛、专题宣讲等“滴灌式宣传”方式,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2019年以来,市旗两级民委结合“一周两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宣传宣讲活动9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培训、在线竞答等活动2400余场次。媒体宣传方面,在呼伦贝尔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和“三微一端”媒体设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刊发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事迹宣传报道800余篇,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为补充、线上线下同时发力的宣传格局。
多措并举齐发力,呼伦贝尔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一是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工作社会化,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二是有效地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进一步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全社会“五个认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三是极大地促进了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呼伦贝尔将继续深入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要求,认真查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思路和举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工作,积极培树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努力开创呼伦贝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守护内蒙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