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对重度骨盆骨折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DIC和MODS发生率的影响
2021-10-12张志刚
张志刚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急诊外科,广东 深圳 518067)
骨盆骨折是一种严重外伤,多由高能外伤引起,可引起大量出血,且止血较为困难,常伴有失血性休克,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1]。早期临床多采用常规液体复苏疗法进行治疗,可进行快速、大量的液体复苏,尽可能将血压恢复至正常水平。但近年来有研究[2]表明,大量补液会加重出血甚至会导致患者死亡。因此,需探寻新的治疗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基于此,本研究旨在探究重度骨盆骨折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中实施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对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多器官功能衰竭综合征(MODS)发生率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回顾性分析本院2014年1月至2020年2月收治的60例重度骨盆骨折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的临床资料,按照治疗方式的不同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对照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21~54岁,平均(37.56±8.56)岁;受伤至就诊时间15~55 min,平均(35.21±6.45)min。观察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22~55岁,平均(37.45±8.26)岁;受伤至就诊时间20~45 min,平均(34.61±6.55)min。两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所有患者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入院时损伤严重程度(ISS)评分≥16 分;无精神疾病;临床资料完整。排除标准:非创伤失血性休克者;伴有心、肝、肾等脏器疾病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方法 所有患者在入院后均先进行血压、体温、血氧饱和度等常规检查,并开放气道。保持呼吸通畅。
1.3.1 对照组 对照组行常规液体复苏治疗,建立两条静脉通道,将0.9%氯化钠溶液、平衡液快速输入体内,迅速恢复有效血容量,保持患者的收缩压>110 mmHg,舒张压在60~80 mmHg。
1.3.2 观察组 观察组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建立2条静脉通道,其中1条一次性加压输入6%羟乙基淀粉,输入速度30 mL/min,最大输入量<500 mL,之后用500 mL 0.9%氯化钠溶液维持。另外1条输入乳酸林格液,输液速度控制在1~1.5 mL/(kg·min),具体可根据患者的血压、心率变化情况进行调节,保证收缩压上升至90 mmHg,并维持血压水平。
1.4 观察指标 两组患者在液体复苏前及复苏后,采集空腹静脉血2 mL,采用109 mmol/L 枸橼酸钠0.2 mL 抗凝,3 000 r/min离心15 min,在4 h内完成测定,采用全自动血液凝血分析仪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比较两组患者DIC、MODS发生情况。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凝血功能比较 复苏后,两组PT、APTT 及TT 均低于复苏前,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凝血功能比较(x±s,s)
2.2 两组DIC、MODS 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DIC、MODS 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DIC、MODS发生率比较[n(%)]
3 讨论
骨盆骨折是由撞击、碾压或高空坠落等外部因素所致,而其中创伤失血性休克的发生率高达30%以上,且受伤后机体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会明显增加患者的病死率[3-4]。骨盆骨折出血的原因主要有骨折端出血、盆腔静脉丛出血和盆腔内脏器出血等,出血一般为非控制性活动性出血,出血速度较快,严重威胁者患者的生命安全,故需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5-6]。早期临床中采用常规液体复苏疗法,但治疗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为常规液体复苏疗法大量输液时,液体中有1/2~2/3 并未参与有效循环,而是丢失在血管外周,且大量液体进入体内,会过度稀释血液,扰乱机体对失血的代偿,从而减少机体组织器官的氧供,造成酸中毒[7]。
常规液体复苏疗法中大量输液会降低氧的输送量,可能扩大原有血灶,且大量液体复苏时凝血酶原和部分凝血激酶时间会明显延长,增加DIC 及MODS 的发生风险。本研究结果显示,复苏后,观察组PT、APTT及TT均低于对照组,且DIC、MODS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重度骨盆骨折并创伤失血性休克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的治疗效果优于常规液体复苏疗法,能进一步减少DIC、MODS 的发生,改善凝血功能。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是指创伤失血性休克早期特别是合并活动性出血时,通过控制液体的速度,使机体血压维持平稳,直至原病灶彻底止血[8]。该治疗方法在失血休克期能尽快查明是否有活动性出血,从而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且在止血前输入的液体较少,能有效维持重要器官的灌注压。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能避免机体的代偿机制和内环境紊乱,改善休克期组织脏器的灌注和氧供,且能维持血压平稳并减少出血量,有利于预防再次出血,减轻酸中毒,并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尤其是减少DIC、MODS 发生的效果显著,从而有效改善患者预后[9-10]。但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中应根据重度骨盆骨折并创伤性休克患者的损伤程度、部位、基础状况、休克程度及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变化情况综合判断血容量的丢失程度,之后决定其限制性输液量、临界血压、输液速度及控制时间。
综上所述,重度骨盆骨折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实施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可降低DIC、MODS发生率,改善凝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