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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青少年媒介素养提升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探析

2021-10-11姚雅晴

教育传媒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媒介素养困境青少年

姚雅晴

【内容摘要】本文探讨了互联网时代青少年媒介素养提升的现实困境及提升青少年媒介素养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青少年;媒介素养;困境;路径

根据2020年5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①

同时,新媒介不断涌现,社交媒体、短视频等平台娱乐内容丰富,且各媒体平台能够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对用户进行内容推送,青少年沉迷网络的可能性持续增大。此外,青少年认知和行为能力还未发展成熟,容易面临网络暴力、隐私泄露等多重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编写的《社会蓝皮书:201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的数据显示,28.89%的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②

随着21世紀初电视选秀节目的流行,粉丝群体逐渐形成,他们多数是十几、二十几岁的青少年,其对偶像的崇拜造就了追星文化。社交媒体的兴起使得粉丝群体将追星行为转移到线上,该群体频繁地通过媒介获取信息、进行社交互动、表达观点。因此,青少年粉丝群体能否正确分辨信息真伪、科学判断自我行为、理性参与网络讨论等,都反映了他们在追星行为中的媒介素养。

一、新媒体时代青少年媒介素养的基本内涵

“媒介素养”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学者列维斯和汤普生于1933年提出,他们在著作《文化与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中指出要对媒介信息进行批判和辨别。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众多传播学者对媒介素养的外延和内涵进行了拓展。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波特在《媒介素养》一书中指出,媒介素养具有不同的层次,包括获取信息、知识整合、批判性的理解、经验拓展等,而更高阶段的媒介素养是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培养。③媒介素养能帮助公众廓清真实世界与媒介塑造的虚拟世界之间的边界,整合碎片信息,拓展个人认知,而不被信息浪潮所席卷,同时培养公众的求证意识、批判精神、质疑态度等。④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交互传播的背景下,青少年除了应具备正确选择和使用媒介信息、辨别谣言和防止网络侵害的自我保护能力外,还应培养信息生产能力,从而能更深入地参与信息表达,更好地在媒介场景中学习和生产全媒体产品。

(一)正确选择、使用媒介和信息

新媒体时代,接触信息不再是难题。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中拥有属于自己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 74.0%。⑤但是,随着海量信息的涌入,青少年选择并合理利用信息的能力面临着更大的考验。近年来,青少年的学习、互动场景逐渐媒介化。在网络课程学习时,需要自行搜索、选择、使用信息。此外,自媒体的兴起使海量真假未辨的信息涌入互联网,给青少年正确选择信息制造了更多障碍。很多自媒体披着权威的外衣,实则良莠不齐,不仅容易使青少年在芜杂的信息面前茫然失措,而且容易使他们的信息摄取习惯趋于碎片化、娱乐化。青少年不应沉溺于低俗化、商业化的碎片信息,而应该对信息的来源、传播渠道和内容进行充分的甄选,做好自己的“把关人”。

(二)提升谣言辨别能力,加强自我隐私保护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大多缺少直接的社会生活经验,网络便成为他们认识世界的中介。但由于网络信息生产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互联网也成为谣言的“重灾区”,青少年则越来越容易成为网络诈骗、隐私侵害的受害者。能否有效分辨谣言等不良有害信息,成为青少年媒介素养的重要内容。同时,青少年也应培养个人媒介使用和网络行为的基本伦理,在避免个人遭受网络侵害的同时,也能做到不传播有害信息、不侵害他人隐私,在具备批判反思能力的同时,能够合理约束自己的媒介使用行为。

(三)加强生产媒介信息的能力

新媒体技术赋予了青少年在信息传播中“受者”和“传者”的双重身份,这两种身份也正逐渐趋于融合。生产、传播信息的能力是媒介适应化的更高阶段,也对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教育与技术的结合日益紧密、网络课程的迅速普及,青少年在信息环境中的融入程度愈发深入。创新性地制作、生产信息产品已经成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成为青少年在进行自我表达与社会交往时必不可少的技能。

目前,青少年对于信息生产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内容涵盖文字、图片、音频、短视频、直播等,其中不少青少年已在哔哩哔哩、抖音、快手等平台上拥有了一定数量的粉丝。

二、从粉丝群体来看青少年媒介素养存在的问题

粉丝文化是互联网亚文化的重要分支,青少年粉丝群体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交媒体在逐渐大众化的过程中加剧了其娱乐化的倾向,对于青少年粉丝群体来说,追星的需求使得他们对媒体平台的使用较为频繁和深入,因此,他们的媒介素养在众多群体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目前来看,多数青少年粉丝尚未能养成良好的媒介使用习惯,也没有完全具备信息辨别的能力,易出现不理智追星行为。

(一)沉迷追星行为,媒介依赖严重

利用新媒体进行娱乐社交已经成为青少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青少年缺少自制力、新媒体易上瘾的特征,不少青少年出现了新媒体使用过度的倾向,这一点在粉丝群体中尤为显著。

近年来,“云追星”在粉丝群体中成为普遍现象,其具体行为包括选秀节目的网络投票、参与粉丝网络论坛、观看明星网络节目等。由于拥有较多时间和精力的富余,一些中小学生成为打榜投票的主力。这些相对低龄的粉丝熟悉新浪微博等各大社交平台的使用方式和数据流量榜单计算规则,他们之中不少人自嘲道,“建立多个账号,从早到晚不停切换账号投票”就是他们的日常生活。

例如在一些明星的网络后援会中,粉丝每天都有固定的打榜投票任务,这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不可避免地使青少年陷入追星狂热,造成对手机的过度依赖,甚至出现与家庭成员关系紧张、厌学等现象。从这一点来看,青少年粉丝对于媒体平台的使用,既存在过度关注娱乐、获取的信息种类单一的问题,也存在缺少自制力、无法合理分配媒介使用时间的问题。两者叠加,导致粉丝群体成为青少年手机依赖的突出代表。

(二)“饭圈”群体情绪极化现象明显

“饭圈”是“粉丝圈子”的简称,在“饭圈”中,粉丝群体常常在网络上为自己喜爱的明星发声,或集中打榜投票、集资购买应援礼物,甚至与其他明星的粉丝互相进行言论攻击。因此,“饭圈”中的各个粉丝小群体之间极易出现过激或极端言论和行为。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一是与新媒体的信息过滤有关,算法推荐等人工智能技术使得受众获得的信息更加个性化,也容易陷入窄化的“信息茧房”中。时间越长,他们获取的信息内容就越单一,相似的观点与情绪也更易聚集,从而造成“群体极化”;二是青少年粉丝年纪较小,社会阅历较少,容易偏听偏信。他们认为明星是完美的,不愿意接受负面信息。因此,当网络中出现他们认为对自己喜爱的明星不利的信息时,他们就很有可能对信息发布者进行攻击,而面对一些带有营销性质或者误导性的信息时,他们难以独立分辨,因此容易被从众心理支配;三是青少年熱爱交往的心理,使得粉丝更愿意“抱团”参与追星活动,个体一旦缺少判断力,便容易被群体中的不良信息所误导,以至于作出非理智的甚至极端的行为。

(三)以“饭圈”互撕为代表的网络暴力

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年12月发布的《“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指出,2019年1月至11月,以青少年为案件被告的公众人物网络侵害名誉权案件有125件,最低龄的被告只有19岁。青少年正陷入网络暴力施加者和网络暴力受害者的双重身份中。⑥

在微博、贴吧、论坛中,粉丝之间的对骂、互撕已经成为常态。利用媒体平台为明星发声,是粉丝作为用户的权利彰显。而追星行为的排他性和盲目性,使得粉丝会通过制造舆论热点或对骂引战来互相攻击,以期寻求自身行为的合理性。

为支持自己追的明星,不少粉丝甚至通过造谣、人肉搜索等突破法律底线的方式,对其他明星及粉丝进行攻击和诋毁,这种网络暴力已经成为各社交平台上的严重问题。在匿名发言的“保护伞”下,很多粉丝认为自己并没有真正地伤害别人,这体现出他们对于个体在媒介使用中的社会责任认知不足。有的青少年粉丝,因为一句评论就遭遇持续攻击。考虑到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网络暴力很有可能给他们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从而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四)参与社交平台集资时遭遇诈骗

随着粉丝经济兴起,为明星应援也成为青少年的消费热点。从购买歌手专辑与代言商品到进行“打投”再到集资应援,粉丝购买行为越来越呈现低龄化、高额度的特征。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21年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仅24.4%的受访青少年从不在追星上花钱。具体说来,42.2%的受访青少年会购买专辑、写真、书籍,41.2%的受访青少年购买代言、周边产品,20.2%的受访青少年为偶像集资,16.5%的受访青少年送偶像高价礼物。⑦

未成年粉丝大多没有收入,主要依靠父母给的生活费来支持自己的追星行为;部分粉丝甚至由于节衣缩食追星而影响到正常生活;而有的成年粉丝虽然已有收入,但每月追星消费也使其入不敷出。由于有些青少年粉丝缺少分辨力和社会经验,使他们更易成为网络诈骗和后援会管理者卷款跑路的受害者。近年来,“11岁女孩追星被骗11万”“13岁追星族遭遇粉丝群诈骗”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在尚未建立正确的消费观、金钱观的情况下,部分青少年粉丝“一掷千金”的追星行为需引起关注,并加以正确引导。

三、青少年粉丝群体媒介素养缺失背后的原因

(一)青少年心理特点的原因

粉丝群体遭遇和参与网络暴力、追星行为出现群体极化的背后,暗含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特点。近年来,以对骂、说脏话为特征的“祖安”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流行”。一些青少年处于叛逆期,为排解社交焦虑,意图通过这种出格的行为实现个性解放。而青少年粉丝群体将这一“文化”更大范围地扩展到各大社交平台上,仅仅是因为对方粉丝群体对自己追捧的明星的一句质疑,就能引来脏话连篇的对骂、互撕,甚至不惜诉诸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

作为“网络原住民”,青少年的日常生活行为与媒介使用行为已经有了深度融合,但他们对于秩序、规范的认知模糊不清,对于社交媒体中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亦所知甚少。这种心理与偶像崇拜相结合,极容易出现小圈子中的意见和情绪极化,过度的抱团行为也容易使青少年粉丝群体丧失基本的判断力。此外,“法不责众”的心理让一些粉丝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参与群体网络暴力无须承担现实中的法律责任,从而在言语表达中更加肆无忌惮。

(二)媒介素养教育缺失的原因

目前,开设媒介素养教育尚未成为社会共识,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仍处于小范围探索阶段。现阶段,只有北京、广州、成都等大城市开设了针对中小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试点课程,有的是作为选修课程,有的是作为当地少年宫的课外课程。其存在的问题:一是媒介素养教育未与现有的义务教育课程融合,课程教育的衔接性、持续性难以保证;二是媒介素养课程的开展缺乏长期性与持久性的规划,而更多地取决于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一时决定,如一些地方是以媒介素养教育课题项目的形式开展为期三至五年的试点工程,课题一旦结束,后续的开展情况无法保证;三是作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主体,家庭在媒介素养教育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很多家长仅采取限制媒介使用的方式对青少年的媒介使用行为进行规制。这种“保护主义”的教育方法与新媒体时代已经有所脱节,所起到的效果也极为有限,因其未能聚焦青少年个体的媒介使用能力和思辨能力,以及媒介使用行为中的道德感、责任感培养等根本性问题。有的家长也反映,他们自己对于媒介素养都是一知半解,更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引导。

此外,网络语境下青少年粉丝所使用的网络语言有自己的特点,容易与父母、教师以及其他群体产生交流隔阂,也较容易对社会、学校和家庭加诸自己的媒介素养教育产生抵抗情绪。因此,针对亚文化群体的媒介素养教育也面临与时代脱节、无法通过新技术手段来提升教育效果的问题。

(三)社交平台引导力度及法律监管方面的原因

青少年已经成为社交媒体平台的重要使用者,而很多社交媒体平台在扩大用户群的同时,并未将产品功能中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时告知用户,也没有积极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分辨媒介和信息。比如微博等平台设置了诸多方法和规则,引导粉丝参与针对明星的打榜活动,但并未对参与活动的粉丝的年龄、使用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得不少低年龄段粉丝将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投入到虚拟追星活动中,却无法认识到个体追星行为对自我生活和学习的影响。一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在防止网络沉迷中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

还有不少社交平台将青少年粉丝作为重要的盈利来源,导致很多青少年在蓄意引导之下陷入过度消费、铺张攀比的漩涡,无法形成正确的金钱观和消费观。热搜实时排名、各类榜单排名、明星周边虚拟产品,如电子刊物等,都成为粉丝进行竞争的内容。社交平台不仅没有进行积极规制,反而刻意引导这种竞争排名,以此来“收割”粉丝的经济价值。

过度娱乐化也是社交平台的趋向。⑧这些社交平台热衷于报道明星的一举一动、穿着打扮、社交动向等无实质价值的内容,使得青少年粉丝沉迷于这种无意义娱乐中,转移了本应集中于现实社会真正问题的注意力,不利于青少年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社会责任感的培育。

(四)明星、“网红”等意见领袖对于粉丝群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原因

明星的示范效应本应体现于对粉丝心理和行为的正向引导,但有些明星非但没有对粉丝的网络行为进行正确的指导,反而鼓动他们参与各种打榜、消费行为。一些社交平台中的“网络红人”,为吸引流量常发表低俗、打擦边球的信息,也给青少年粉丝群体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在粉丝群体中有一种特殊的少数群体被称为“大粉”,他们掌握更多的信源,有的与明星团队有深层的关系,能够接触到一手信息。有些明星、“网红”“大粉”,利用青少年涉世未深、缺少社会经验的特点,将他们引向过度消费和网络成瘾的“深渊”。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应成为青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顶层设计方面,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课程研究与创新,探索媒介素养教育与义务教育有机结合的方式,让青少年尤其是青少年粉丝群体在新技术背景下,更好地进行媒介使用和媒介信息生产。

针对中小学阶段媒介素养面临的师资、课程、教材等方面的短板,应加快课程、教材研发,同时对中小学相关授课教师开展培训,提升教师的媒介素养教育水平。对目前在全国各地开展的一些有创新性意义的探索,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在大学中,开设面向各专业学生的媒介素养通识课程。其中,尤其注重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高校可以与主流媒体、社交网络平台等合作,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媒介素养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参与性和互动性。

(二)主流媒体要积极承担引导责任

新媒体环境下,主流媒体已经开始转型。因此,各大主流媒体可以通过全媒体矩阵,加强对青少年追星行为的积极引导。一是制作有关青少年媒介素养的教育节目,根据青少年的接收习惯,以深入浅出、轻松易懂的方式,使青少年愿意看、看得明白,并能够“看”以致用;二是对“饭圈”的不良风气,及时加以批评和制止,使青少年对自我行为有准确的认知与评价,帮助他们形成合理的追星观、消费观;三是提高主流媒体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亲切感、传播力,加大对于青少年关心的内容的報道力度,引导他们辩证地看待“追星”等亚文化。

(三)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提升青少年媒介素养、保护其不受不良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的伤害,还需要清晰界定媒体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关部门一是应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媒体平台虚假信息、营销炒作、网络暴力的监管和追责力度,并督促各个社交媒体平台加速推出和完善“青少年模式”,帮助他们避免媒介沉迷、过度娱乐和信息接收的单一片面化;二是针对某些社交媒体平台、自媒体等内容浅薄、低俗娱乐的倾向,应加强监管引导,通过算法过滤和事前把关等措施,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和精准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是应加大对于明星、“网红”和意见领袖的监管和引导,要求他们作出良好示范,对粉丝群体中出现的网络暴力和不合理消费行为进行劝导。

(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在媒介素养教育上的合力

追星已经成为父母和青少年的重要矛盾来源,由于互不理解导致关系破裂的案例屡见不鲜。青少年有着偶像崇拜的需求,且接触媒介信息已不可避免,单纯的“围追堵截”不仅不利于对青少年的正确引导,反而有可能适得其反。父母、老师应尊重青少年在媒介使用过程中的经历和体验,倾听他们的困惑和面临的问题,超越单纯自上而下的说教模式,以更平等、理性、创新的方式和语态,成为青少年科学、健康使用媒介的助力者。针对家长反映的自身缺乏媒介素养相关知识的情况,相关单位应积极开展针对家长的媒介素养和青少年心理的教育,使他们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并对其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作出及时应对。此外,还应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定期举办讲座、趣味活动、实践项目等,以多样化的渠道让全社会都参与到青少年媒介素养的培育中。

注释:

①⑤《〈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发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_7057/202005/t20200512_70992.htm,2020年5月13日。

②朱迪、郭冉:《中国青少年网络使用与网络安全调查》,转引自李培林、陈光金、张翼:《社会蓝皮书:201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89页。

③〔美〕詹姆斯·波特:《媒介素养》,李德刚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3页。

④董小玉、金圣尧:《青少年媒介素养的内涵与培育——基于新媒体时代的讨论》,《青年记者》2019年第25期。

⑥《“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百家号,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3423567374971980&wfr=spider&for=pc,2019年12月20日。

⑦黄冲、茅诗意:《73.4%受访青少年指出粉丝团会道德绑架强迫粉丝“氪金”》,《中国青年报》2021年5月20日。

⑧于丽:《传媒公共领域青少年媒介素养研究》,《中国报业》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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