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分析与风险控制
2021-10-09黄利宏
作者简介:黄利宏(1986-),男,泽族,广东惠州人。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上市、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等。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成熟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在各大商业银行中的授信业务中占比越来越大。在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由于参与各方的利益不同,随着该信贷业务的发展壮大,存在的金融风险也逐步显现,因此,必需加强供应链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本文从供应链融资模式的概念及价值入手,探讨供应链融资的三种模式运行原理及风险点,结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实践,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策略。通过对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现状和风险控制点进行系统研究,为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顺利发展提供一些参考与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融资模式;风险控制;
企业供应链融资不仅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得问题起到了缓解作用,同时,也促使商业银行等一些业务单一的金融机构其信贷格局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同时,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有效融入供应链结构特点以及商品交易,能够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由此可以看出,供应链市场的发展空间不容小觑。现阶段,供应链融资产品和业务逐渐向成熟化和体系化发展。但随着该信贷业务规模的增大,风险也在逐步显现。在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由于参与各方的利益不同,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引导下,风险波动也随之加剧。基于此,本文探讨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及其风险控制,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顺利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一、供应链融资模式概述
(一)基本概念
供应链当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真实的交易合同作为供应链融资的主要依据。其中,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是融资的核心对象,贷款模式主要使用自补偿贸易金融模式,控制风险的主要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物流监管。通常以商业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作为主要是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然后把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之间的节点企业实施链式资金信贷服务为主要内容,该融资模式通常建立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之上,最终使得整体供应链的众筹信贷得以实现。传统金融机构的信用地位得以突破,逐渐演变成为较为单一的企业主体,通常中心主要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为主,过程涵盖了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以及销售环节,使得制造商、分销商以及供应商进行连接,并呈现整体化特点,综合融资服务将会为供应链中的“n”多个合同企业所服务。因此“n+1”模式同样作为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另一种名称。
(二)特点及优势
基于传统的信贷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与传统信贷融资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因为在供应链中,实力雄厚的企业凭借自身优势对上游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比如付款在发货后实现,而针对下游商家而言,其只有在缴纳定金的层面上才能收到货。不仅如此,部分核心企业还要求上下游中小企业具备严格的交易条件,从而导致上下游企业资金困难。在上下游企业当中,中小企业占据了较大部分,因缺乏抵押资产、规模小,致使其在银行中很难实现融资,在此情况下,供应链中资金分配极有可能会出现失衡状况,严重的话,还会中断供应链。所以,若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存在于相同的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会在一定程度上占用其扶持资金。可见,企业要想扩大盈利空间,应先将部分资产进行激活,比如应收账款、库存等,只有这样才能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价值分析
供应链融资主要以核心企业为主,就当前时代来说,其是一种最新的金融业务,且形成了完整的链条网络组织,其中包含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掌控等等。通过建立良好的调控协调控制机制,使整个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充分发挥其优势,使战略合作各方以更低的成本运作,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供应链上的商业银行和企业构成良好成功循环,有效形成了最新的信贷金融业务。在供应链中,供应链融资业务在整个企业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供应链融资业务而言,企业凭借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在将部分资源转变为股份的情况下,转让于一些具有优势的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样,不仅是对闲置资源的高效处置,使之更有效率,更重要的是各方之间的协作关系,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价值。
二、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及其风险点
(一)融通仓融资及其风险分析
在供应链融资的业务链条上,供应链从上游的生产企业到下游的商业企业,都有一定量的商品仓储,利用这些仓储的存货就可以进行融通仓融资。这对于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具有融资层面的优势,通过仓储存货,变动产为抵押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授信许可。金融机构对这种类型的信贷行为即为融通仓融资,它是以存货融资为基础的。在“现金支付”到“销售存货”期间,商业银行接受对动产的质押,融通仓融资在资金方面为中小型企业能够提供很大的便利。融通仓融资基于物流活动链条,还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监督流动资产的走向,必要时还可以与中小企业所在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签订质押式回购协议,降低授信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融通仓融资模式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分别是客户企业的资质、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首先是客户企业的资质方面,从商业银行角度出发,融资企业与物流监管企业构成了客户企业。承诺货物的监管风险通常由物流流程的优化、物流企业规章制度以及物流企业管理而决定。对于第三方物流监管机构而言,通常会从事一些仓储融资业务,合作过程中会涉及到商业银行,这就使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就物流行业而言,现阶段的发展正处于初期,因此导致融资业务的发展受到影响,加大了新风险的发生几率。大中型企业的经营风险往往要小于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一般作为融通仓的主要使用者,受经营风险的影响,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较强的危机应对能力以及风险抵御能力。因此,融資服务把中小企业作为服务对象时,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点应集中在企业市场份额、经营情况、资金用途以及盈利能力等问题中。其次为操作风险,对于融通仓而言,合作方通常会涉及到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因此增加了业务流程的难易度,增加了合作过程中出现错误的可能性,如同业业务融合失误、物流企业监管操作失误以及银行内部操作失误等。因此,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都尤为重要,能够起到降低损失的作用。最后,法律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仓储业务的合同条款和抵押权。对于仓储业务而言,参与其中的企业人数通常较大,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证券的所有权会随着主体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此过程中会增加所有权纠纷的概率。存货承销业务方面的法律制度在我国还不够明确,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