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应注意“和而不同”
2021-10-09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37期
近期有媒体报道,长三角的一个村庄建了标准化的网球场,但由于不贴合村民需求,球场基本闲置,成了摆设,造成了很大浪费。
近年来,类似因乡村建设项目盲目追求“高大上”、因不符合农村实际而造成浪费的案例还有不少。2017年,福建省曾公布了一批负面案例,展示在一些乡村建设中糟糕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日前,福建省再次公布了在乡村建设中的另一些负面案例。其中,就有不少因在村里修建大广场、修建城市化景观池导致乡土特色不足、利用率不高的案例。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中央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这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那么,应该如何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开展乡村建设呢?首先,要把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如供水、通信信息网络、交通网络等)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如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必须充分挖掘、紧密结合农村独特的文化、资源、自然特色,充分考虑乡村的人口特征,重视乡村的多样性,正视城乡的差异性。
对上述统一性和差异性的把握,是乡村建设的核心。鄉村建设的目标是使农村居民跟城镇居民一样,过上美好的生活,这是乡村建设行动的出发点。在乡村建设中,凡是符合这个出发点的,就是适当的、必要的行动。简单地以建设城镇的思维、模式来建设乡村,表面上实现了城乡的无差异,但实际上是对城乡融合的最大误解。一言以蔽之,乡村建设行动应该“和而不同”。(摘自《光明日报》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