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文化的二重性
2021-10-08朱友红
【摘要】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与其文化相伴随而诞生的。回族从诞生之日起就是由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华儒家文化的相融合而形成,因而具有其独特的一面——二重性。主要表现在饮食文化、礼仪文化、服饰建筑文化、语言文学等方面。
【关键词】回族文化;二重性;表现;影响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15-063-03
【本文著录格式】朱友红.回族文化的二重性[J].中国民族博览,2021,08(15):63-64,86.
回族文化是在由外来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华文化(主要是汉文化、儒家文化)经过长期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既具有这两种文化的特点又别于这两种文化的新文化。它约从唐宋时期开始酝酿,元至明中叶两大文化初步融合,到明清之际就作为一支独特的民族文化——回族文化,立足于中华民族。本文主要从饮食文化、礼仪文化、节日、服装、建筑、语言文学等方面研究回族文化。
一、回族文化二重性的表现
“一种文明、文化,只有融入更为丰富、更为多样的世界文明中,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回族文化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吸纳和融合伊斯兰文化和中华儒家文化精髓而形成,其内涵具有二者的特色,即为二重性,表现如下。
(一)饮食文化的二重性
随着回族的形成,发展至现在“大分散,小聚居” 的布局,在與各民族交流交往中,回族在饮食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发生了汉化融合。第一,在主食方面,回族主要往来于经商途中,为方便饮食,主要以面食做成的各种食品为主,如油饼、麻花、馒头。现在由于分散式居住的特点,经商再不用长途跋涉等因素,回族的主食不以面食为主,同汉族一样开始以米饭为主,或米面相配。在肉制品的烹调方式上,按民族习俗规定,回族一般以牛、羊肉为主,将其与其他蔬菜搭配制作成各类可口的菜肴,在烹调过程中,这些菜肴中除不使用回族习俗禁止的猪肉和猪油外,其他与汉族的菜肴制作几乎没有太大差别。另外,回族中的特色食品油香,由于制作简便、可携带,现在在汉族饮食中也很受欢迎。可见,现在回族的饮食文化,除其民族习俗中规定的禁忌外,其他与汉族无大差异。
第二,对酒、烟态度的转变。回族形成以来,一直严格按着习俗规范行事,不但禁戒酗酒吸烟,也反对做烟酒的营生。但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这些习俗规范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这种现象各地有所差别,尤其在东南沿海及大城市,由于社会风气比较开放、思想文化的多样与包容,人们在工作与生活交流中,也会适当抽烟、饮酒。还有一种现象就是零星居住的或远离家乡在外工作的回族同胞,在与其他民族接触和交往中常有抽烟、饮酒的现象,但回到本民族聚居处一般不再食用。另外从事烟、酒营生的回族现在也没有民族习俗中那么严格,烟酒营生中也有回族同胞出现。
第三,茶的发展。茶本是汉文化的代表,中国是茶的故乡,有着悠久的种茶、饮茶历史。从古至今在对外贸易往来中,中国的茶历来是深受外来民族与外来客商欢迎的商品。回族在形成过程中,主要在茶马互市以后,茶文化也开始融入回族的饮食文化,成为回族主要饮料之一。发展至今,形成了回族特色的茶文化和茶产业。如八宝茶,也称盖碗茶,此茶既讲究茶料,也讲究茶具。相传是赡思丁率军途中,天气火热,昏厥,当地百姓用茶、葡萄干泡的茶给其饮用,立即苏醒过来。后来流传民族,百姓用于招待贵宾。茶主要配以冰糖、芝麻、核桃仁、葡萄干、桂圆、花生、枸杞、红枣等八样,俗称“八宝茶”。现在八宝茶成为回族特色品牌饮食业,闻名全国,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回族同胞发展的一项新兴事业。其他茶还有云南的烤茶,湖南的擂茶,西北的奶茶、麦茶等,都是回族与各地方的文化习俗相融合而形成的地方特色的茶文化。
(二)礼仪文化的二重性
回族在人生礼仪方面主要有诞生礼、满月礼、命名礼、见面礼、婚礼、葬礼等。在这些礼仪文化方面变化最大的就是婚姻,回族在婚姻方面按其习俗有很多的规定和禁忌。回族的婚姻实行“族内婚姻制度”,以只许娶进、不许嫁出为典型特征。迄至今日,这种现象在西北回族地区仍然表现得比较明显。随着生活空间、交流范围的扩大,这些现象有所变化,尤其是散居在东南沿海的回族,回汉民族之间相互嫁娶比较自由、普遍。还有在举行婚礼仪式时,回族习俗中忌拜天、拜人;新婚三天内忌公公、大伯子或男性长辈进人新房:忌嫌生男生女的行为,回族认为生男生女不是人的意志所决定的;忌女方离婚后三个月之内再婚。近年来这种禁忌有所改变,在婚礼仪式上,除保持民族习俗的主要方面外,也开始简化,尤其是现代城市中大多数婚礼在举行婚礼仪式方面也都已经开始西方化了。
在回族丧葬方面,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回族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没有太大的变化。按着民族习俗规定,在一个人即将亡故之际在耳旁念清真言,然后报丧,停尸、着水、开凡(白布)裹身,埋体。丧葬方式上,实行土葬。时间上主张速葬,“三日必葬”,最多不能超过三日。个别特殊情况除外。在处理丧事上,提倡俭省节约,主张薄葬,反对铺张浪费。还有就是有民族的葬地圈,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三)回族重大节日、服装和建筑的二重性
重大节日方面,回族因民族风俗规定,每年要过三个重大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这此节日时间都是从伊斯兰教历中计算。每年的教历九月为斋月,按习俗要求,男生满12周岁、女生满9周岁以上的回族,都要封斋,期间一般是一个月。封斋期满,即开斋节。时间是伊斯兰教历10月1日。这一天回族同胞从拂晓开床,需要沐浴净身,换上新衣,到清真寺会礼。参加“会礼”、庆祝活动,互道节日快乐,并馈赠礼品。一般在开斋节后的70天,即为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尔德节。习俗规定节前家家要打扫卫生,做回族特色的油香、麻花、馓子等小吃。当天黎明,需要沐浴净身,换上新衣赴清真寺参加会礼。结束后,按民族风俗由阿訇主持举行隆重的宰牲典礼,所宰的肉以三份分发,一份自食,一份送亲友邻居,一份济贫施舍。圣纪节,是真主穆罕默德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相传他的诞辰与逝世都在同一天,在伊斯兰教历3月12日。这天回族同胞需要集中到清真寺听阿訇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迹,以教育人民牢记教诲。然后回族做讨白(忏悔),仪式结束后,开始会餐。在与汉民长期杂聚的回族中,有的节日仪式已经淡化,也融进不少汉人的风俗习惯,有的地区也开始过起了农历新年。例如:在春节期间,和汉族风俗一样休春节假期,吃汤圆、水饺,与亲戚朋友走亲访友,但却绝不贴对联、放鞭炮。还有在中秋节、元宵节也会随汉文化习俗吃月饼、逛灯会,这些现象在东南沿海及西北的大城市现在比较普遍。
服饰方面,除在伊斯兰的祭祀、節日和礼拜的时候穿回族特定的服装外,回民日常装束与汉民几乎一样。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身穿汉服,男的喜戴无舌的小圆黑帽或白帽,女的戴黑、白或绿色的盖头或头巾,这与阿拉伯人所戴阿拉伯式小帽子十分相似。同时身穿汉服又是汉族服饰文化的表现。这种回族服饰的搭配正是中国汉文化与阿拉伯文化和谐融合的结果,体现了中阿文化融合的典型特色。
建筑方面,全国各地的清真寺建筑,主要融合了中国古典建筑艺术与阿拉伯伊斯兰的建筑艺术。各地清真寺将中华古典宫殿式建筑特征融合于阿拉伯艺术之中,形成内容实质古色古香,在建筑外表上如楣、墙壁、穹顶的图案雕饰搭配阿拉伯艺术的特色,形成独特的回族清真寺,别有一番风味。如扬州仙鹤寺、南京净觉寺、北京牛街清真大寺,无不如此,成为中国与阿拉伯建筑艺术融合的明显象征。
(四)回族语言、文学二重性
在语言方面,回族普遍讲汉语,用汉字,而且随聚居地的不同,分别使用当地方言,但是中国的回民,在宗教活动上,诵念《古兰经》与阿拉伯人毫无两样,普遍使用阿拉伯文。日常生活中虽然讲汉语,但还留有不少阿拉伯语的痕迹,例如回民见街面时的礼节是右手抚扶胸,微微躬身,说:“阿萨拉姆两来孔姆”,答礼的时候也右手抚胸微微躬身,答:“阿来孔姆萨拉姆”。说的是标准的阿拉伯语,行的是阿拉伯礼节,与汉人见面相互问候的礼节大相经庭。再如日常生活中许多词语也都习惯用阿拉伯语,如长者叫 “筛海”,去麦加朝觐过的叫“哈吉”,孤儿叫“耶梯目”,异教徒叫“卡斐儿”等。
就回族文学方面讲,也不难看出汉民族与阿拉伯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特点。流传在陕甘地区的回族民间故事关于人类起源创世神话《人祖阿旦》等作品中说,人类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名安拉,上帝造人,一男一女,男名阿旦,女名好娃,起先住在天堂乐园。后来违背上帝旨意,受魔王撒旦诱惑,贪吃禁果,被贬到人间受苦云云。基本情节与《古兰经》所述完全一样,表明这则神话的前半部分是在《古兰经》的影响下创作而成的。后半部分叙述阿旦、好娃来到人间以后,阿旦“劈山引水,开荒造田”,好娃纺纱织布、畜养牛羊等情节,如一幅牛郎织女的行乐图,像是汉民族农业社会男耕女织生活情节的再现,是阿拉伯民族沙漠里游牧生活所不可能设想的。又如关于神灵崇拜,阿拉伯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只崇奉唯一真主安拉,排斥其他宗教的多神信仰。仅民族的古老神话及民间传说则明显表现出多神信仰倾向。在回族的民间故事中既有对真主安拉的崇敬,也有一些故事出现了大阳、龙神蛟龙等。汉民族故事中常见的神祗,如《李郎降龙》《插龙牌》《锁蛟》等,典型地表现出了融合阿拉伯文化和汉文化的回族文化的特点。
二、回族文化二重性的影响
一方面,丰富了伊斯兰文化和中华儒家文化。回族文化是由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相交织、相融会而成的。汉文化是古代世界的先进文化之一,有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文明,矗立在地球的东方。回族先民来到中国,即与中国儒家文化广泛交流交融,他为中国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多方面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如哲学、历法、火炮、灌溉、医药、建筑、航海、音乐、饮食、贸易和手工业等。任何时代、任何国度发生的民族文化融合都是双向的。如元代涌现出一大批用汉文创作的回族诗人、曲作家,正是回族早期文化的标志之一。在明代进行了以儒诠经的运动,诞生了王岱舆、刘智等思想家及其思想。他们使以儒、释、道鼎立的中国发生了变化,将伊斯兰教的种子撒入了中国广袤的大地。
另一方面,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回族人民在历史进程中,与各民族形成了生死相依的血肉关系,促进了中华民族的统一与发展。回族先民是因经商而在中国生根,从唐宋时期,与中国就有大量的珠宝、香料、名贵药材等货利往来,促进了唐宋时期中国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交流,为回族的发展壮大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明代,为使回族文化适应时代发展,开启了“以儒诠经运动”、经堂教育,涌现出许多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诗人等,他们的著述丰富了祖国的文化宝库。近代回族同胞与汉族人民在民族危亡之际,一道积极投身于救亡图存的爱国运动,赢得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回族文化的二重性并不是伊斯兰文化与儒家文化的简单相加,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回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回族文化在不违背民族习俗的规定下,不断吸纳、融合以先进的汉文化主,包含各分布地区当地的社会文化习俗,从而有利于回族的生产、生活,及回族的发展壮大,进而形成特色的回族文化。构成了中华文明的瑰宝,构建了和谐的中华文化,增强了中华文化的自信,推动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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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朱友红(1983-),女,江苏盐城,讲师,研究方向为近现代史、中国少数民族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