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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语境中的“两个木兰”
——动画电影《花木兰》的故事形态学分析

2021-10-08谭旭东李昔潞

关东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从军花木兰木兰

谭旭东 李昔潞

《木兰辞》是我国古代著名的长篇叙事诗,人们熟知的版本最早存于北宋郭茂倩编纂的《乐府诗集》中,其将《木兰辞》归在“梁鼓角横吹曲”的北朝(386-557)民歌篇目中。经过诸多学者的考证,目前多认为《木兰辞》是一首产生于北魏时期,由民间创作经过文人润饰的民歌,其讲述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传奇故事。《木兰辞》作为“乐府双璧”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在艺术上十分成熟,明代著名学者胡应麟评价道:“杂言之赡,极于《木兰》。”古今中外,“木兰从军”故事的改编作品不胜枚举,在中国古代主要以诗文戏剧为主,到了近现代,“花木兰”已经成为了影视、游戏、文创产业的热门IP。其中1998年美国迪士尼公司出品的动画电影《花木兰》使得“木兰”成为了全球观众所熟知的中国经典女性形象,电影上映后拿下了当年的美国票房冠军,且“当年全球票房收入达3040亿美元”(1)Pomerantz,Dorothy,“Live Action‘Mulan’in the Works as Disney Follows the Money”,Forbes,March,2015.。值得关注的是,动画电影《花木兰》在精神内核上已经与“木兰从军”的中国本土故事大相径庭,本文尝试以俄罗斯民间文艺理论家普洛普的故事形态学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比分析动画电影《花木兰》与《木兰辞》的角色功能项,探究在中美不同文化中“木兰从军”故事的异同,并对跨文化传播中国故事的讲述进行思考。

一、从普洛普故事形态学理论看动画电影《花木兰》

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Vladimir Propp)认为:“从形态学的角度说,任何一个始于加害行为或缺失,终结于婚礼或其他结局的过程,都可以称之为神奇故事。”(2)[俄]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87页。而神奇故事也能够像植物一样通过对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关系的分析来把握其结构规律,因此提出了“故事形态学”的概念。

在《故事形态学》中,普洛普通过对阿法纳西耶夫故事集中的一百个神奇故事的整理分析,详细论证了以形态学手法来探究神奇故事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法,总结出了“功能”这一概念,它表示“在故事中对于行动过程意义角度定义的角色行为”(3)[俄]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故事形态学》,贾放译,第18页。,例如“《冰雪奇缘》中刚成为女王的艾莎无法控制自己的魔法而离开王宫”,“《狮子王》中未来的国王辛巴无法面对间接害死父亲的现实而离开王国”,尽管故事和人物不同,但它们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落难主人公离家开始历险和成长。由此可见“功能”是变化着的故事中的稳定项,且普洛普发现角色功能的重复性是极为惊人的,他将其总结为31项,这些有限的功能结合形成回合,回合再通过无定则的组合构成无限多的故事。因而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故事内容千变万化,但其中的人物身份和目的都遵循着一种可寻的公式。(4)怀宇:《普洛普及其以后的叙事结构研究》,《当代电影》1990年第1期。随着电影叙事学的不断发展,普洛普的故事形态学理论也被运用到电影的具体分析中,这套完整的叙事公式在电影分析中起着重要作用。

1998年迪士尼电影公司发行了动画电影《花木兰》,它改编自民间乐府诗《木兰辞》,讲述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克服重重困难抵御匈奴入侵,拯救皇帝,最终争得荣耀还乡的故事。这部电影作为“花木兰”故事改编中较为成功的作品之一,在角色功能项、情景设置方面都十分符合普洛普的故事形态学理论。下面,本节就动画电影《花木兰》及乐府民歌《木兰辞》的主要功能项进行整理分析。

(一)动画电影《花木兰》的主要角色功能项分析

普洛普认为角色的功能关注的是角色行为的行动意义,它们不依赖于由谁来完成以及怎样完成,它们是故事的基本组成成分,且排列顺序是同一的(5)[俄]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故事形态学》,贾放译,第18-21页。。这三十一种功能项有着特定的名称及性质,并由相应的代码表示,故事由“e外出”发展到结局“C*主人公结婚或加冕为王”,此外还包含着一个重要的要素“Ⅰ初始情节”。对电影《花木兰》的主要角色功能项整理如下表所示。

表1 动画电影《花木兰》的主要角色功能项

通过总结发现,电影《花木兰》的主要情节都能在普洛普提出的31个功能项中找到对应,同时普洛普定义道:“每一次遭受新的加害或损失,每一个新的缺失,都创造出—个新的回合。”(6)[俄]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故事形态学》,贾放译,第88页。电影《花木兰》的故事可以看作三个回合接续发生,说明其完全遵循了一般好莱坞故事的叙事结构,即悉德·菲尔德的“三段式”剧本框架,包含开端、中间和结尾三幕,(7)[美]悉德·菲尔德:《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钟大丰、鲍玉珩、后浪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年,第6-11页。这与三个回合一一对应。

第一个回合从初始情景展开,核心问题是“皇帝征兵而花家无人可去”,这一问题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得到化解,包括“IбbAбabBC↑”十个功能项,而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即木兰需要假扮男人来保全自己和家族。

第二回合关于“男儿身兵营训练及对抗匈奴”,这一回合从单于宣战,木兰来到兵营开始,主要功能项包括“AДГwRЬПCП”,当木兰开炮引发雪崩掩埋匈奴大军时,这一回合的灾难“匈奴宣战”得到了暂时消除,但考虑到单于未死,灾祸仍未彻底解决,此处不属于“Л灾难的消除”功能项。

第三回合紧跟着第二回合的结束降临,“木兰被发现女儿身”因此被驱逐,新的加害带来了新的回合,这一回合关于“战胜单于救皇帝,木兰女儿身获得承认”,包括“yAЗTPyЬПHЛ↓C*”共十二个功能项。

综上,三个回合的具体图示如下:

ⅠIбbAбabBC↑

ⅡAДГwRЬПCП

ⅢyAЗTPyЬПHЛ↓C*

由三个回合组成的经典“三重化”增加了电影的曲折性。困难的“递增性”使得故事在第三回合达到高潮,这一回合开始正是从前两回合的矛盾出发的,因女儿身暴露导致此时的木兰没有了帮助者,因发现单于未死而让木兰无法置国家危难于不顾,在这一回合结束时,前两回合的问题——“女扮男装”和“匈奴入侵”,才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二)乐府民歌《木兰辞》的形态学分析

《木兰辞》是我国北朝的民歌,其勾勒的“花木兰”已经成为了中华女性的代表形象,通过整理,《木兰辞》叙述的故事角色功能项如下表。

表2 《木兰辞》叙述故事的主要角色功能项

如上表所示,《木兰辞》所讲述的故事的主要功能项为“AaB↑RД↓C*Л↓T”,只由一个回合构成。其中值得关注的是“B调停”一项,其属于“B4”情况,即“主人公被允许离家”,其特殊性在于《木兰辞》中的木兰是在获得了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离家开始军旅生活的。这是体现了《木兰辞》“孝”核心的重要证据,《礼记·祭统》中有:“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之谓畜。”(8)[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可见在中国的“孝”文化中“顺”是极为重要的,这说明在中国的木兰故事中不可能出现与父母、君王意见相忤的内容,也奠定了“可汗点爷名”“从此替爷征”内容成立的基础。同时《孝经》中有:“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9)《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木兰的故事也正是从这三个角度出发的,在“阿爷无大儿”的情况下替父从军,这是事亲;在战场上为国而战,这是事君;“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这是立身。可见《木兰辞》中的木兰是极为符合儒家对于“孝”的定义的,“孝”也正是中国木兰故事展开的前提和其体现的核心内容。

同时,通过对比发现《木兰辞》中所有功能项在电影《花木兰》中均有对应,且出现的顺序也极为相似,这说明尽管在回合和角色上电影进行了丰富和扩展,但《花木兰》的改编注重“木兰从军”原本的故事情节。同时电影在水墨点染和充满东方色彩的古典音乐中拉开序幕,大量使用传统建筑、龙凤图腾、祖先崇拜等文化符号,以更为亲切的姿态讲述了中国人熟悉的传统故事,这正是1998年版的《花木兰》受到中国观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从角色功能项出发探究跨文化语境中“木兰从军”精神内核差异

根据上文表格整理对比可以看出,动画电影《花木兰》比《木兰辞》多出了“б禁令”“b破禁”“C最初的反抗”“Г主人公的反应”“w获悉”“Ь主人公与对头正面交锋”“П战胜”“y主人公被认出”“З难题”“P解答”“H敌人受到惩罚”共十一个功能项。这些功能项的安排使我们能清晰地看出迪士尼公司对“木兰从军”的改编注入了鲜明的美国文化元素,以下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一)反抗中消弭的“孝”文化

典型的是“б禁令-b破禁”这对功能项,这在中国“木兰从军”故事中是不存在的,而在电影中这对关系却反复出现,当家人叮嘱木兰千万不能在媒婆面前失仪时,木兰却把相亲搞砸而打破禁令;宰相征兵,母亲下了“千万别出去”的禁令,木兰却冲出家门阻止父亲而打破禁令。在细节的情节中,这种反叛更是数不胜数,功能项“C最初的反抗”的出现也是重要的佐证。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美国文化的显著差异。在中国的木兰故事中,“孝”是核心,在上文中已经提到“孝”的重要内涵则是“孝顺”“孝敬”,是对亲、君、制度的“顺”和“敬”,《木兰辞》中,花木兰所有勇敢、坚韧、不求名利,都是建立在“从此替爷征”的“孝”之上。而对于“君”的“敬”即为“忠”,它是个人与国家、君主的关系和中国传统社会对于民众的要求,因此当“可汗大点兵”时,无论出于“孝”还是“忠”,木兰都有踏上征途的必要性。可见《木兰辞》中木兰“替父从军”为的正是“忠孝两全”。而电影《花木兰》中,木兰冲出家门当面和宰相对峙、反对父亲应征、擅自换上军装偷偷离家等情节已经与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相去甚远,此时她已经不再是东方的木兰,而是充满“女性主义”和“反叛精神”的迪士尼公主,原本故事中“忠”“孝”的底色已然被消解。

(二)离开集体的个人式成长

“主人公与对头正面交锋”也展现出个人式英雄的特点。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可以说是中美文化的核心差异所在。东方的木兰从军一是为家庭,二是为国家。传统观念认为家庭是社会中最小的集体单位,家庭成员都应该为维护家族利益而努力。中国的木兰比起拯救国家的英雄,她更是一个为保护家庭而挺身而出的家庭成员。同时“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集体意识也一直烙印在中华民族的灵魂深处,因此中国的木兰从军故事不会展现出木兰以一己之力改变战局的内容,她是作为集体中的一员而存在的。在电影《花木兰》中,木兰走的却是个人式的成功道路,这体现了美国文化中的“个人中心主义”,即个人至上、追求个人利益和个人享受,强调通过个人奋斗最终实现个人价值,这也正是人们津津乐道的“美国梦”。电影中被赶出军营后的木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也许我不是为了我父亲,也许我只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当我揽镜自照时,看到的是一个有价值的人。”由此可见,木兰从军不仅是为了家族,更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个人英雄主义的体现,也消解了中国木兰的行动动机。中国的木兰是在集体的战斗中展现勇敢,而美国的木兰则是以一人之力改变战局的关键人物,她更像好莱坞的“超级英雄”,满足了西方普世价值观的要求。因此“Ь主人公与对头正面交锋”功能项只会出现在美国的木兰故事中。

(三)抽离封建社会背景的女英雄

“y主人公被认出”功能项的出现也值得探究。《木兰辞》发生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男权社会,故事能够成立是建立在“替父从军”“女扮男装”基础上的,即木兰是以男性身份建功立业的,一旦木兰身份被认出,这个中国的木兰从军故事将不再成立。而《花木兰》中木兰的身份两次被认出:第一次因受伤使得木兰恢复女儿身;第二次木兰梳起头发使得单于认出木兰是引发雪崩的小兵,最终以女性的身份获得了众人的认可。这种主人公以真实面貌成为英雄的情节正是美国价值观中宣扬的人权、平等、女性主义的体现。

同时,在功能项的排列顺序上二者也有所差异。《花木兰》以“李翔示爱”这一“C*举行婚礼”功能项作为结束符合普洛普的故事形态学理论,而《木兰辞》并没有以“C*举行婚礼”或其变体为结局,甚至“Л灾难的消除”都在“C*举行婚礼”的变体之后才出现。笔者认为这一现象一方面源于《木兰辞》作为诗歌,其修辞和抒情成分影响着故事的叙述,而另一方面则也是中外文化差异造成的。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英雄主义背景下,迪士尼公主花木兰能够以女儿身接受世人的认可,以回乡完成婚礼结束西方语境下的女英雄故事;但是《木兰辞》中的花木兰只有保证“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以男性身份建功立业才能保住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并且最终还是要回归家庭,回归女子身份,回归到中国传统男权社会的伦理中去。因此在《木兰辞》中最大的灾祸并不是“抵御匈奴”,而是隐瞒自己在封建社会中“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事,所以当“木兰不要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10)袁世硕:《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第204-205页。时灾祸才算消除。

通过对《花木兰》与《木兰辞》中功能项的对比,我们很容易发现电影《花木兰》按照好莱坞经典叙事结构进行叙事,中国传统思想和君主专制背景被弱化,尽管木兰从军的故事被保留,但传达出的是美国的价值观,即用美国主流文化中的英雄主义、个人主义、女性主义置换了中国木兰故事中蕴含的“忠”“孝”内涵。

三、“两个木兰”及其对跨文化传播的启示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如何讲好中国故事,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是当下最受关注的课题。通过普洛普的故事形态学分析对比《花木兰》与《木兰辞》,不难发现,不同文化语境下的木兰在相似的故事结构中演绎出意义关联而又不同的精神内核。

(一)相似的故事结构和中国风的文化符号

根据上文分析我们能够得知,《花木兰》保留了《木兰辞》中的角色功能项,这使得电影把握住了中美两个木兰的稳定连接;在内涵方面,事亲、事君、立身的“孝”在电影《花木兰》中也有所体现。木兰不忍心体弱的父亲上战场而女扮男装,这是事亲;为国而战,闯入皇宫保护皇帝,这是事君;证明自己,获得众人的认可,这是立身。与此同时,电影中对“家族观念”的着重刻画,龙、祠堂、福建土楼等文化表象为电影增添了浓郁的中国风味。可见,电影通过角色功能项、文化符号上的把握使得迪士尼公主木兰成为了世界各国观众知晓的中国文化代表,虽然在形象塑造和场景呈现上有“刻板化”之嫌,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华文化的传播。

(二)相异的精神内核

需要看到的是,动画电影《花木兰》是基于西方人的艺术理念和文化观念改编出来的作品。从功能项分析上可以看出,尽管同样是“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但是其中已经构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木兰。

《木兰辞》中的木兰从头到尾都认同自己的女性身份,讲述的是一个温婉贤淑的女子尽忠尽孝的古典故事,她除了“替父从军”这一件“出格”的事外,其他所有言行都符合传统封建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她是中华“忠孝”文化的化身,体现着儒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传统思想,打着深刻的集体主义烙印,服从于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是个完完全全的中国古代传统人物形象。

而动画电影《花木兰》中的木兰在成长过程中发现、接受真我,最终实现了个人价值。她与父亲的感情不再是“孝”和“顺”,而是一种双向的“爱”。从军、报国也不再是她的义务,而是她实现个人价值的途径。她在战斗中展现自身的重要性,在小人物成长中追寻真我,在现代西方观念中追求自由、平等,是“美国梦”的化身,带着明显的成长故事的特征。

因此,即便迪士尼公司邀请了大量中国人加入电影制作,通过画面设计和“家族观念”等传统思想的植入来试图接近中国文化,也必须认识到,对于美国文化来说,中国文化是并未被平视的“他者”,其只是站在自身本来的立场上,以“他者”身份在外部观照中国故事,这决定了迪士尼公司不可能还原出一个纯粹的东方木兰。因此迪士尼公司只是通过故事框架和文化符号为一个美国故事披上了具有中国色彩的外衣,《花木兰》早已从其原初的母体文化语境中抽离,而被置入了美国文化的框架之中。也就是说,《花木兰》中的木兰已经是一个经由美国文化建构出来的形象。

(三)发扬文化自信,构建文化形象

无疑,“两个木兰”的差异的背后是在国际电影市场中不同文化话语权力的不平衡,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经济强势国家以自身的判断对其他文化进行修改和替换,从而造成全球认知的偏差。无疑在世界电影市场中,中国形象和声音的自我表达处于话语主体失语的状态。(11)张琪:《“他者”的眼光——迪斯尼动画电影〈花木兰〉中国元素研究》,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为世界所熟知的迪士尼木兰公主成为了中国女性形象的代表,乃至我们自身对于木兰形象的认知也深受此电影的影响,而她实际上是在西方凝视下的、非真实的中华文化典型。《花木兰》并不是个案,以迪士尼公司为例,源自阿拉伯《一千零一夜》和印第安真实历史的故事最终都离开了原本的文化土壤,而成为了美国的“茉莉公主”和“宝嘉康蒂公主”。这也体现出在目前受到全世界观众广泛关注的好莱坞电影的改编模式中,无论被改编的作品原初的精神如何,最终都会走上西方普世价值的道路。从这个角度看,《花木兰》在改编中没能平衡好“文化内核本土化”和叙事策略的关系,忽略了被改编作品的“文化性”。自《花木兰》上映以来,诸多国内观众和学者对此持批评意见,也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可见在改编作品的过程中无论基于什么原因忽视了作品内核的“本土文化性”,都必然会受到被改编作品的母体文化受众的质疑。

无论如何,动画电影《花木兰》的大热为我国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提供了启示,有助于我们在“他者”的视角下辩证地看待自身文化。在我国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想要世界真正了解中华文化,显然不能指望徒具中国外貌而诠释西方灵魂的作品,而是应该回望自身历史,在取其精华中结合现代精神,构建全新的、真实的中华文化形象。

结语

动画电影《花木兰》是一个故事形态学分析的典型文本,其在对中国民间故事的改编中加入了鲜明的美国文化元素,它构建的极具现代精神的木兰赢得了全球上亿观众的喜爱,通过荧幕将“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中国故事传播到了世界各地,也通过对传统建筑、封建官僚体系、祖先家族观念等的刻画,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其他国家对于中华文化和历史的了解,是一部值得关注的影视作品。同时,它在我国对外传播方面的价值和启示不可忽视。公主木兰实际上是西方对于中国的幻想,在“木兰从军”的躯壳下传递着西方的价值观,中国故事的底色在改编过程中逐渐被掩埋。因此,要在跨文化、跨媒介、跨形式的语境中传播具有包容性的中国故事,应该更加审慎地回望自身的历史文化,恰当地参考“他者”的视角,结合时代精神,革新自身存在的局限,在国际化中保留原初的中华优秀文化内核,抛开西方对中华文化的“凝视”,消除文化误解,讲好真正的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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