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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型治理的乡村实践与实现维度

2021-10-04张娟

公关世界 2021年18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

张娟

摘要:基层治理是社会重要的支撑。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农村社会发展中,乡村治理创新的探索出现了许多成功的例子。留坝县改善乡村治理形式的案例也引起了我们对乡村治理制度构建的思考。本文借用共生型治理的理論,分析留坝县的成功经验,并对乡村治理的共生型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共生型 治理 乡村

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的《创新村组织管理形式助力扶贫工作——留坝县改善乡村治理形式的探索》,从全球820个案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联合国乡村治理案例之中。留坝县政府对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不但增强了基层治理能力,而且也较好地实施了发展乡村的一系列政策。共生型的基层治理模式在乡村治理中有其意义所在。

一、社会共生论及乡村共生治理模式

“共生”是一个生物学的概念,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1987年提出,其思想为自然界不同种属的物种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如果一方失去生命,平衡便被破坏,另一方便失去了生存的可能。德贝里的思想及“共生”概念在人类社会不断创造文明的发展中愈来愈显示出其价值所在。以至于引起社会学家、政治家、经济学家、管理者还有人类社会学家对其的关注。源于“共生”概念的思想和理论方法也被相继引入各种学科。我党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和谐社会”等是基于此思想而提出的。

(一)社会共生理论的中国实践

在我国社会学领域,早已经有许多学者提出过“共生”的思想。费孝通先生在他的著名著作《乡土中国》中“共生与契洽”就谈到共生这个概念。复旦大学的胡守钧教授首先提出社会共生论。2004年,“和谐社会”的共生理念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旋律,标志着此理论在我国社会学领域的奠定与成熟。胡守钧先生在《社会共生论》一书中提出:“社会共生论以人人平等为前提,每个人生而平等。勿论信仰、阶级、性别、职业、年龄等所有生物性和社会性的不同,只要你尊重他人的公民权利,那么你也拥有同等的公民权利。人与人之间有不同利益,团体之间有不同利益,阶级之间有不同利益,当然有冲突有竞争,但是冲突和竞争并不是要消灭对方,而是以共生为前提。”

(二)共生型治理的乡村模式构建

中国改革开放,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的是社会也在急速的变革,中国基层社会的治理方式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组织方式、功能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政治与经济合一的人民公社的三级治理模式、乡政府组织与村民自治的治理格局到如今的村委会,乡村治理的方式也在不断的地探索与创新之中。

随着农村改革的强力推进,农村社会中的利益矛盾、纠纷等也开始层出不穷,各个系统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构建乡村共生治理系统,以创建农村和谐社会。

1.互斥与互补

处于同一种环境中的人,为寻求个人的发展,势必形成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冲突。所以互斥性的斗争是难免的。但是,为了生存,又必须合作。衣食住行、经济发展、文化交流,都离不开合作,这就体现共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框架,自十八大以来,布局在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中,乡村治理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这就需要资源、环境、社会等各子系统应处于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的状态。

2.发展与改善

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主要在生物相互关系中。同样社会发展是在人的相互关系之中。人的发展,即是改善自身的生存状况、利益集团要确保民众权利,此乃共生关系的改善。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农村发展,要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要赋予个体必要权利,协调、引导农户个体的发展。

3.人类与自然

工业文明之初,人类与自然是对立的,人的发展建立在对地球资源的掠夺。人是自然中的一部分,人的活动必然与所处环境有冲突,因此,建立人际和谐关系要把冲突调节在适度范围内。无度向自然索取,还破坏自然,必然要遭到报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人与自然的共生。乡村的发展利用的是其巨大的生态资源,要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同时,保护好一方水土,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

4.政府与主体(基层)

在传统的农村基层社会的管理模式当中,政府对农村社会是单向管控机制,这就阻碍了至下往上的反馈。政府与基层协同共治,使以前的弊端得以改善。以共生型模式建立政府与社会的交流互动,通过协调和创新形成新的合作与良性关系,相互补充、相互吸引、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从而达到整体优化的状态。乡村基层治理是由政府参与,各个子系统沿着共同优化的路径运行的过程。

二、基于共生型治理的乡村实践--留坝县的案例

留坝县成功入选联合国乡村治理案例,其成功是建立在对本地区的情况有充分的研究,准确把握、精准定位,并在乡村治理上创新探索,积极作为,走出了一条具有“共生”特征的乡村治理之路。

留坝县地处秦岭南麓腹地,4.7万人,1970平方公里,山林面积占 93.6%。辖8个镇,95个行政村,是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十八大以后,依据地域资源优势,以镇、村为单位发展绿色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此时的留坝县的村级组织没有经济实力、没有平台、没有管理手段,更谈不上市场的、民主的、自治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只有从制度层面创新村级组织的管理运营模式,加强经济基础,才能真正强基层政权,让村级组织说话有底气、干事有平台、管理有手段,更好地实现扶贫脱贫。

(一)村级互助合作社的组建

市场化的社会导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乡村空心化的问题,致使在村级组织的管理上出现种种问题。留坝县委、政府精心策划设计了“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以下简称扶贫社),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推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1.理顺村级组织的治理结构,建立集“生产、管理、服务、公益”等功能为一体的村级贫困治理综合体

扶贫社的基本构架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互助资金协会、公益性服务队三部分构成。村支书任理事长,同时兼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村主任担任副理事长,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扶贫社监事长(第三方)。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的构成主要是政府、村集体和村民,承担扶贫社的经济职能;公益性服务队承担村级事务的日常管理;互助资金协会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明确各类制度,对扶贫社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和运营

第一,扶贫社所有资金及收入全部进入集体账户,由镇(街道)财政所统一管理,建立审计监管安全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第二,制定干部行为规范,在项目外包、生产经营等方面确保村级组织的干部廉洁干事。第三,规范资金收益分配,制定《留坝县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收益分配办法》,在扶贫社与群众之间建立起了公平、民主的利益捆绑机制,科学、合理、民主决策分配方法。第四,给扶贫社派驻监事,对扶贫社运营情况实施有效监管,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纠正。

3.注重外部政策支持,促进扶贫社做大做强

首先,统一解决原始资本金问题。留坝县给每个扶贫社注入30万元原始资本金,主要解决群众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其次,还给各扶贫社30万元贷款额度,作为扶贫社经济活动的流动资金,政府5%贴息。再次,推行项目代建制度。将30万元以下、工程技术简单的建设、生产类项目,委托给扶贫社组织实施,增加集体收入,锻炼基层干部。同时,支持扶贫社拓宽经营范围,鼓励扶贫社经营河道采砂项目、承接外包劳务。最后,鼓励发展长效产业。要求农产品龙头企业的销售订单全部与扶贫社签订,由扶贫社组织群众生产,管控质量,提供合格农产品,鼓励各扶贫社培养懂市场、会管理、有技术的专业服务队,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

(二)留坝县共生治理的总体实践分析

1.通过村级组织的建立增强凝聚力和执行力

扶贫社的建立是治理改变的一个转折点。一方面既赋予了村支部一定的经济基础和调动资源的权力,并且让权力在有效的制约之下安全运行。另一方面村支部的日常工作是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增强了农村群众的组织向心力。这样的方式使贫困治理的能力明显提升。

2.通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减贫成效

在留坝的农村社会建设中,一个显著的做法,通过扶贫社,小农户实现了与大市场的对接。扶贫社承担政府发布乡村发展的各种惠农政策,利用这些优惠倾向,在政府的指导下,组织群众实施项目、发展生产,对上承接龙头企业农产品销售订单,对下与农户签订协议、培训技术、管控质量。通过这一模式,把全县82.6%的农户和100%的产业扶贫贫困户全部嵌在“四养一林”产业链上。

3.通过提升农民的个人素养建设美丽乡村

大幅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使其生活宜居、乡风文明。扶贫社除了组织发展生产,下设的公益性服务队还组织村庄人饮工程维护、环境卫生打扫,组织文化活动、张罗红白喜事、倡导文明新风等,村级事务得到了有效管理。

(三)留坝县共生治理的内在治理逻辑

留坝县成功的创新治理模式,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临时举措,而是深入调研、思考分析,严谨科学制定方案并付诸实践的结果。这样的实践方式改变了乡村一盘散沙的局面,扶贫社在政府政策指导下,帮助引领农民走出困境。它的成功有其内生成在逻辑。

1.以人和制度这两大关键因素形成良好的共生治理次序

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人以及人构成的群体。在以往治理制度体系下是人治社会治理,不能唤起个体人的能动性以及责任心。留坝县扶贫互助社的建立,就是立足当地乡村实际,分析了此时、此地农民的现状、认知水平、思想觉悟,形成的扶贫制度既要体现上层的推动、引领作用,又能够得到基层的乡村民众的认同和响应。通过共同认可的理念,推进乡村社会发展,提升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2.以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建设的引领作用带动民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离不开党员干部的努力奋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创新性工程,党员干部是这项工程的主力军。留坝县乡镇党委、村支部在扶贫互助社充当着决策者、领头人,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破解矛盾,协调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和谐共处,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治理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3.以多元化的组织参与形成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

目前农村社会面临着村庄空心化、農民老龄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发展滞后以及利益主体、社会阶层多元化等问题。这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扶贫社上对接政府组织的指引,又要凸显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获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的自身感受,朝下还承担对接外部市场。因此治理的形式也呈现多个维度,政府、社会、市场、个人的状态。以此也保证了党在乡村治理中的中心地位,也使社会组织、民众参与形成相互约束、相互合作,从而达到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三、新时代乡村共生型治理实现的维度

社会共生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方式,任何人都生活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共生系统之中。乡村社会的发展已是当今中国基层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用“共生型治理”模式建设发展乡村,让乡村社会形成必有的次序,从而实现人们的美好生活,创建美丽和谐的乡村。

(一)建设乡村社区以实现基层群众自治的共生

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社区是居民和村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区、个体的结合点。为了实现乡村社会的自治,必须要改革乡村社会的治理模式,构建社区为生活、生产、情感共同体。在社区与自治的共同体里,首先,拓展与延伸乡村社区的自治结构与自治机制。农村社区建设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在实质意义上,村民自治就是在一个行政村辖区内的社区建设,在时序上,村民自治则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先导,因此,农村社区建设涵盖广泛的服务内容、多元化的社区组织体系、以及社区建设的主体。其次,建立村民自组织网络。良好的社区,要让村民融入社会,享受到社会生活的幸福感。成立各种兴趣网络,鼓励村民参与自治。最后,开发村社区的公共事务。当前,我国基层农村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由于利益主体、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各类组织活动和诉求也明显增多。还有涉及社会保障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等这些公共问题。所以,村民必须要组织在一起,共同参与到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治理之中。

(二)政府与社区互动共生推动乡村治理发展

政府与社区互动的共生型治理就是改变政府对基层下达指令的传统做法,同时也改变社区的一切事务都依赖行政,把政府工作与社区融入一个共生体,从而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首先,政府与农村社会融合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利益。政府是社会中的管理者,镇、村级政府通过使用社会政策来引导村民发展经济并分享发展成果,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培育社会组织为乡村社会发挥更多的公共服务职能。其次,政府管理于与村民服务融合以实现多元个性化要求。社会治理不仅是管理,政府的服务功能在其中的比重分量加重。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最后,群众自治与合作共治相结合以保障群众的权益。这就是要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的选举、决策、监督、管理的权利。

(三)建设三治融合的共生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所谓三治,是自治、法治、德治。为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应当创新乡村治理的制度。第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要建立解决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制机制,二是依法建立村民有序参与自治的主体行为,三是要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第二,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因此要搭建村民自治平台,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同时还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第三,强化道德的认同。首先,建立要利用各种形式、方式培养村民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以及社会公德,比如,开展多种形式文化、评比、娱乐等活动。其次,德治在乡村治理中歷史悠远,利用这些文化资源,强化村民对乡土人情和道德规范的认同,传承我国农耕文明的优秀风俗、习惯,使村民精神层面得以升华。最后,建立崇尚道德激励机制。政府和社会组织可建立道德奖励基金,以此为引导,营造做模范道德人的氛围。

参考文献:

[1]胡守钧.社会共生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

[2]徐勇.民主与治理:村民自治的伟大创造与深化探索[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8,(4).

[3]柯红波等.共生型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凯旋模式.[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6年.

[4]徐勇.民主与治理:村民自治的伟大创造与深化探索[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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