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2021-10-01徐鸣华
徐鸣华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乡村全面振兴,书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三农”事业的新篇章。
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吹响乡村全面振兴号角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之一。浙江历来以改革为先导,充分发挥体制机制和制度优势,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步伐,努力建设数字乡村。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就是要通过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环境改善、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政务服务、乡村文化繁荣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乡村朝着农业产业多样化、农业技术信息化、农田耕作机械化、农场经营规模化、农村管理网络化、农民服务智能化、农村建设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持续推进数字场景设计,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
在生产管理方面,加快生产管理数字化改造,充分运用5G、物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建设智能观察、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的智慧农业新模式,把过去看天看田变成看数据看屏幕。在行业监管方面,大力推动农业监管数字化,利用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等技术,建立全程监管、提前预警的监管服务平台,提高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管监测能力。在流通营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为乡村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乡村电视直播室的作用,建立从生产到销售的直播带货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营銷,加快农副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在公共服务方面,加快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做到村民不出村就能办成事,为乡村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在乡村治理方面,通过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创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动党务、村务、财务信息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助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乡村整体智治、文明乡村建设。
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建设,助力美丽乡村迭代升级
浙江的乡村振兴经历了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数字乡村建设的迭代升级。新农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通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解决了农村脏乱差、交通不便、农民增收渠道少等突出问题,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良好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是在新农村建设基础上的迭代提升,就是要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农业强起来,重点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通过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数字乡村建设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的高级形态,乡村振兴的未来应当由智慧乡村来呈现,智慧农业、智慧水务、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管家、智慧生活等场景将会极大地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出门动动手,在家动动嘴”的数字乡村场景,将会变成现实。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数字化引领、法治化保障、多跨场景运用。一方面要加大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统计评估等制度,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另一方面要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业生产的保障力度,运用数字赋能,履行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