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数字化新思维增强数字经济发展能力
2021-09-29赵丹
赵丹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数字化发展战略思维与组织能力不足问题,提出把数字经济发展上升到战略高度、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加紧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统计、坚持政策先行等一系列有效措施。
关键词:数字经济;新思维;发展能力
数字经济是打造新优势、引领新发展的新动能。解放思想,主动作为,积极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拥抱数字化浪潮,对全方位赋能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一、数字化发展的战略思维与组织能力面临的挑战
一是对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在发展理念和路径上,依然停留于传统大工业思维,习惯于用传统理念和办法来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严峻挑战,没有真正树立起数字经济和互联网时代的战略思维,数字赋能的价值性仍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数字经济仍未上升至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数字经济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十四五”时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但从一些地方的具体情况看,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对数字经济相关工作的部署一般性布置多、文件(方案)多,中长期发展规划还没有出台,缺乏方向性指引的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
三是缺乏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统计体系。数字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渗透和深度融合,对传统经济核算体系带来全新挑战。目前国家刚刚出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很多地方还没有一套关于数字经济的统计标准和测算方法,统计监测分析尚未纳入统计工作体系,导致各地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基础条件,数据不全、家底不清,党委政府决策缺乏重要参考,无法准确判研,这也是调研中遇到的一个难题。比如,各产业、行业的数字化率,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设备联网率等等。
四是缺乏统一管理。目前地方政府大数据管理部门刚刚成立或者还没有成立,很多地区涉及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职能分散在发改委、经信委、服务业委、农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管理相对孤立化、碎片化,缺乏总体组织和协调。另外,数据资源管理分散,长期以来垂直的信息化体系,形成了各部门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由于数据开放缺乏至上而下的执行标准、开放标准,各部门不知道应该开放什么,开放到程度等,数据开放仍需层层审批,严重阻碍数据的开放与共享。
二、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一)树立数字化发展新思维。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充分认识到数字化发展,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要进一步增强坚定性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下决心全力做好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这篇大文章,推动经济发展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加强学习,提升政府驾驭数字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自觉性和整个社会的数字化素养。
(二)把数字经济发展上升到战略高度。“十四五”时期,要把发展数字经济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作为“十四五”时期地方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做好战略部署,举全力整体推进。要建立数字经济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大数据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统筹力量协同推进。要优化顶层设计,找准切入点,高水平整体谋划和布局数字经济发展,从局部规划和设计向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转变,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数字经济发展指明方向,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建立深化数字经济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重大工程建设、资金安排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或项目专员制度,帮助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当好企业“娘家人”。
(三)深入开展数字经济转型大调研活动。把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调研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谋划,面向重点行业,组成若干调研小组,确定调研题目,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间,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听实话、摸实情,坚决杜绝“经典调研线路”。全面了解掌握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摸清找准各行业在实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中的短板问题,挖掘总结发展数字经济的鲜活经验,积极探索路径和有效举措,最终转化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方案。
(四)加紧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统计工作。6月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成为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统计标准。各地应由统计等相关部门尽快依据国家标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形成一套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与测算方法,开展数字经济全产业核算工作,提供准确的官方统计数据,,摸清数字经济的“家底”,强化运行监测, 实施动态跟踪以便及时纠偏和引导。
(五)坚持政策先行。要建立产业政策协调审查机制,尽快梳理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及时审查新政策的创新包容性,严格废止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要加强政策创新,充分运用地区的政策功能优势,围绕主导产业,以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创新政策、绿色政策、开放政策为主要内容,制定专属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六)纳入业绩体系。评价创新评价办法,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和分类排序,动态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制定发展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和分类排序,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情况与成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地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
(七)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强化政府“立信”机制,培育企业“讲信”环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择优培育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机制。要持续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用地、用能、环境容量、创新、司法保障等要素資源优化配置和重点保障。提升服务能力,构建数字化发展新生态。
参考文献:
[1]仲瑜.关于加快关于加快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思考[J]. 现代经济信息;2019年05期。
作者简介:
赵 丹(1967-),女,辽宁营口人,中共营口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部,职称: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