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业扶贫政策效应研究
2021-09-29董才生
董才生,栾 添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产业扶贫政策对农户脱贫影响的研究有很多,学者们的观点不一。王志涛等对大别山片区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116个贫困县进行了调研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产业扶贫能够对农民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准起到正向的推动作用,但效果不显著。[1]颜华等对黑龙江省8个地市512户贫困户的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效果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主要对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产生显著的影响,贫困户参与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对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影响不显著。[2]孙伯驰等借助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利用PSM-DID方法探讨非农就业对农村家庭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结果表明:非农就业在总体上可有效降低农村家庭在未来陷入贫困的概率。特别是暂时性贫困家庭可通过从事非农就业降低贫困脆弱性,而慢性贫困群体则受限于自身的禀赋无法从非农就业中获益。[3]王萍分析了电商扶贫对农民增收产生的作用,开辟了产业扶贫新渠道,研究后认为电商扶贫通过互联网传播手段,能够加强贫困地区资源整合能力,其也是破解贫困问题的有效手段。[4]张磊等利用彝区237户贫困农民的调查数据,以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为考察指标,分析了劳动力转移是促进还是抑制了贫困户脱贫的情况,结果表明:“内轻外重”的收入增长态势、指标化的绩效约束和农村公共服务的缺失,造成了劳务推动脱贫的双重悖论。[5]穆维博等认为目前我国关于就业扶贫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对于就业扶贫主体规定的不够明确,且存在单一责任主体问题。[6]郭敏艺在研究精准扶贫视域下的农村人力资源转移就业问题时指出,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存在着一些问题,他认为贫困人力资源转移就业工作可以进一步优化农村富余的人力资源,使人员得到更优化的配置,满足城市产业发展需求。但是农村贫困人力资源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是一股脑地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胡伟斌等分析了产业精准扶贫的作用机理、现实困境及破解路径后认为,在现实困境中的基础设施与配套仍然滞后,某些地区对产业精准扶贫的认识和经营方式不到位,产业精准扶贫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产业精准扶贫的区域资源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7]王志涛等认为产业扶贫对增收的效果不显著,解释为产业扶贫项目投资周期长、时刻面临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以及贫困户尚未深度嵌入到产业扶贫的链条中。[1]赵晓峰等认为扶贫产业的参与门槛较高,贫困户难以融入进来,农民合作社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不合理的根本原因在于普通农户无股权,使合作社与普通农户之间难以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8]李玉山等利用脱贫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实证考察了产业扶贫政策对脱贫农户生计的影响。研究认为生计模式与致富意愿有关,研究的对象因贫困程度不同,结果也不同。[9]林万龙等认为真正的贫困户缺乏足够的生产要素,而且真正的贫困群体在产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参与度很低。[10]胡伟斌等认为,有些地区的产业扶贫实施方式简单粗放,没有考虑到如何提升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没有考虑技术的扶持,简单地为贫困户发放种苗或分红,难以形成贫困户的真正造血能力。[11]还有的地方为了完成扶贫任务而使用强制性的统一措施,损害了农户原本相对稳定的生活,造成了贫困户心理的不安定现象。[12-13]
综上可见,虽然目前关于产业扶贫政策的研究有很多,但是对产业扶贫政策效应定量分析还不充分,本文对我国七省(区)八个市县入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拟采用广义精确匹配法(ECM),消除混杂因素对产业扶贫政策效果的影响,对产业扶贫政策效应进行定量分析。
二、数据与方法
(一)研究方法
精确匹配法(ECM)的目的不是估计,而是为了使两组数据具有可比性,减少对模型的依赖程度,从而减少偏差,必须使两组协变量保持平衡。为了确保处理组和对照组比较的有效性,Lacuss等人提出了L1为[0,1]取值范围,若L1=0表示两组数据完全平衡,若L1=1说明两组数据完全不平衡,越接近1则说明不平衡程度越大。[14-15]再匹配后的数据小于匹配前,则说明匹配的效果较好。CEM匹配后两组数据的样本量可能会不相等,导致CEM匹配过程中会产生权重变量,以此来平衡每层中参加产业扶贫和未参加产业扶贫的样本。仿照刘卫柏等关于广义精确匹配法的描述,[16]设Di=1代表i农户享受了产业政策,为处理组,Di=0代表农户i没有享受产业扶贫政策,为对照组。Y1t作为处理组的农户收入,Y0t作为对照组的农户收入,则产业扶贫的平均干预效果(ATT)可以表示为:
ATT=E(Y1t|Di=1)-E(Y0t|Di=0)
(1)
(二)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调研组于2020年1月~2020年12月针对吉林省的镇赉和汪清、黑龙江省克东、河南省鲁山、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辽宁省朝阳、河北涞源、山西临高等七省(区)八个扶贫市县的入户调研数据,共计调查了12个乡镇的58个行政村,最后获得了有效问卷1365份,在问卷中参与产业扶贫的农户为886户,占有效样本的64.91%,没有参与产业扶贫的农户有479户,占有效样本的35.09%。
(三)变量选取
为了使两组数据具有可比性,减少对模型的依赖程度,从而减少偏差,必须使两组协变量保持平衡,因此,从两个方面选择变量:一个是匹配变量,另一个是结果变量。
1.匹配变量。本文分别从户主基本特征、生活基本特征、家庭人口结构等三个层面选取匹配变量。参与产业扶贫农户与未参与产业扶贫农户在类似于户主民族、受教育程度等变量中存在显著差异,不能准确得出农户收入增长是由产业扶贫政策影响的结论。因此要在分析产业扶贫政策对农户增收效应之前,先利用广义精确匹配法(ECM)对参加产业扶贫和未参加产业扶贫的农户进行匹配,结果显示:除了打工人口占比和生病人口占比两个变量外,其它变量都不存在显著差异。另外通过计算,匹配前L1=0.45,匹配后L1=0.24,这说明匹配效果有了明显的提高,匹配效果较好。(1)由于篇幅限制, 参加产业扶贫和未参加产业扶贫的贫困户CEM匹配计算未予列示,资料备索。
2.结果变量。本文选择产业扶贫带来的人均收入和家庭总收入的变化来反映产业扶贫的效应。家庭收入可以分为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四种。结果变量的描述详见表1。
表1 结果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1中可以看出,参加产业扶贫农户与没有参加产业扶贫农户所获得的收入有显著性差异。
三、实证分析
(一)产业扶贫的基础回归分析
我国产业扶贫主要是针对贫困户的种植、养殖、经商等方式来进行,还有的贫困户享受到了危房改造、金融扶持、转移就业等扶贫政策帮助。通过调研发现这些贫困户均未享受到异地搬迁的政策帮助,所以,本文对匹配变量进行匹配后需要对危房改造、金融扶持、转移就业等扶贫政策影响因素进行控制。直接考虑产业扶贫政策对贫困户增收的平均处置影响,详见表2所示。
表2 产业扶贫政策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平均处置影响一览表
通过对贫困户产业扶贫的调查问卷进行平均处置效应分析可知,产业扶贫政策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总收入等都有一定的影响,只是有些影响比较显著,有些影响不显著。
1.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可以使贫困户经营性收入提高14.82%的增长效应,但是并不显著。究其原因为所调查地区的产业扶贫在提高农业种植收入、畜禽养殖收入、经营商业收入上狠下功夫,采取不同的扶贫模式直接带动贫困户增加经营性收入。这些地市通过推动玉米、黄豆、水稻、小麦、红薯等种植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实现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为产业扶贫提供了可行性思路。例如,吉林省汪清县大兴沟镇以兴帮牧业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每年按7%回馈给贫困户,为贫困户提供了就业机会。吉林省镇赉县以嫩江湾、益健、吉光、嫩康等大型稻米加工企业为龙头,全力打造“镇赉大米”品牌,采用“企业(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17],贫困户通过合作组织把水稻销售给龙头企业,同时可以享受低息贷款、贴息和项目补贴等优惠政策,解决了贫困户卖粮难和卖不上价的问题。黑龙江省克东县昌盛乡翻身村采取“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通过农民自愿的土地流转加入“便民粮食种植专业农场”,不但给予贫困户高于市场的流转价格,年底还给予贫困户30%的分红。由于这些帮扶政策实施的时间不长,尽管对贫困户的增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并不显著。
2.产业扶贫对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的平均处置效应为-0.5136,但是却通过了1%的置信水平的检验。说明产业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对贫困户的触动很大,原来由于资源有限和知识水平较低,致使许多贫困户外出打工,而且工资性收入也不高。自从产业扶贫政策实施以来,许多贫困户放弃了外出打工,而选择参与扶贫项目进行创业,也有的贫困户参与到合作社和帮扶企业中实现就业,获得了一定的工资收入,但与大多贫困户外出打工的纯工资收入相比数额不高也是正常的。
3.产业扶贫对促进贫困户财产性收入的平均处置效应达到了161.6%,而且也通过了1%的置信水平检验。这说明自从产业扶贫政策实施以来,采用类似于吉林省图们市月晴镇水口村模式的有很多,大多扶贫政策将自然资源、财政扶贫资金以及所在村庄的集体资产量化为贫困户所拥有的股份,使农户通过分红和利息收入获得财产性收入,降低了贫困户的生产风险。
4.产业扶贫对贫困户转移性收入的处置效应有了一定的提高。河北省来园县蛋鸡养殖产出扶贫模式承担了收入补差和兜底保障功能,为贫困户增加了转移性收入。[18]除此之外,政府采取的医保扶贫、社保扶贫、危房改造等扶贫项目也对贫困户提高转移性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正好印证了产业扶贫对促进贫困户转移性收入的平均处置效应仅提高4.05%,作用并不显著的原因。
5.产业扶贫对促进贫困户家庭总收入的平均处置效应提高了3.94%,作用并不显著。通过前面分析可以看出,产业扶贫对家庭总收入的影响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的集成。从短期来看,产业扶贫对贫困户收入增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却不明显;但是从长期来看一定会获得提高家庭收入的更大效应,发挥促进家庭增收的长效机制。
表2中的控制变量整体情况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平均处置效应反映了产业扶贫对家庭收入的影响。从户主的基本特征来看,户主的年龄、性别对家庭收入有着显著的影响,这也符合实际情况。从家庭生活的基本特征来看,贫困户的吃肉频率、饮水便利度与拥有房子的数量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显著,也说明了农户家庭的贫困程度。从家庭人口结构的特征来看,贫困户家庭的劳动力比例、外出务工人口比例、患病人口比例与残疾人口比例等均对收入产生显著影响。进一步分析可知,产业扶贫对深度贫困户的效应高于边缘贫困户的效应。
(二)产业扶贫的异质性分析
本文依据孙巍等从异质性角度研究区域式精准扶贫的方法分析产业扶贫政策对异质性农户收入增长的平均处置效应。[19]首先把扶贫对象的农户分为一般农户、低保户和五保户三种。根据宁静等对三种农户的阐释,[20]一般农户是指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低保户是指由于年老体弱、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对家庭经济来源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所谓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本文探讨的是参与产业扶贫的农户,在886户参与扶贫的农户中一般农户、低保户、五保户分别为377户、460户、49户。由于农户具有异质性,通过产业扶贫对贫困户的各项收入带来的差异性平均处置效应如表3所示。
表3 产业扶贫政策对异质性农户收入增长的平均处置效应
由表3可知,实行产业扶贫政策对异质性农户的收入增长效应不同,产业扶贫对一般贫困户家庭的总收入和人均收入的促进作用高于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是因为产业扶贫政策是面向贫困户居民的,而且一般农户比低保户和五保户的身体条件、家庭条件都要好一些。国家实施了产业扶贫政策,一般农户对政策的利用和理解会比低保户和五保户更充分,对于一般农户来说相对门槛低,所以对一般农户的家庭总收入和人均收入的促进作用更显著。产业扶贫对低保户经营性收入的促进效应要高于一般农户和五保户,但是促进作用并不显著。产业扶贫对五保户工资性收入的促进作用要高于低保户,低保户又高于一般农户,特别是高于一般农户的现象较明显,这是因为一般农户的劳动力原来依靠外出务工可以增加工资性收入,但是实行了产业扶贫政策后,一般农户的劳动力就会留下来进行创业或者是加入合作社,这就抑制了一般农户的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在产业扶贫政策对财产性收入的促进作用方面,五保户要高于低保户和一般农户,这是因为五保户依靠自身创业的可能性不高,大多采用加入合作社的方式获得股份,从而增加五保户的财产性收入,而且这种促进作用非常明显。产业扶贫政策对低保户转移性收入的促进作用要强于一般农户和五保户,但是促进作用并不显著。
总之,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对一般农户、低保户、五保户的促进作用不同,对家庭收入和人均年收入的促进作用较明显,对一般农户的促进作用大于低保户和五保户。这种促进作用主要来自于财产性收入,对经营性收入也有促进作用但是并不显著,对转移性收入的促进作用不显著,由于产业扶贫使得一般农户的劳动力回流,减少了工资性收入,因此对工资性收入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调研组2020年对我国七个省(区)的八个贫困市县的入户调研数据,运用广义精确匹配法识别出产业扶贫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可以增加贫困户家庭总收入和人均收入,对人均收入的促进作用比较显著。进一步分析可知,通过直接带动可以增加农户的经营性收入,但作用不明显。通过增加就业岗位实现一部分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增加,却减少了一大部分身体条件较好的农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而且非常显著。通过将土地、资金等入股的方式实现农户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效果显著。通过提供兜底保障和政策性补贴的形式实现农户转移性收入的提高,效果不明显。通过对贫困户的分类,将贫困户分为一般农户、低保户和五保户,进行异质性分析可知,产业扶贫对低保户经营性收入的促进效应要高于一般农户和五保户,对五保户工资性收入的促进作用要高于低保户,对五保户财产性收入的促进作用要高于低保户和一般农户,对低保户转移性收入的促进作用要强于一般农户和五保户。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精准扶贫要切实把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到应该扶贫的对象,缩小贫困差距。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首先要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其次要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确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再次要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要向需要扶贫的贫困户进行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鼓励贫困户和处于贫困户边缘的准贫困农户自主创业,特别要关注深度贫困群体,对于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的不同类别的贫困户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
2.要依靠本地特色、特有优势,加大特色产业扶贫力度。要加强政策引导,贫困地区要根据本地区优势,深入挖掘当地的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特色产业,[21]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使农户收入稳中有进。学习推广内蒙古科左后旗巴嘎塔拉苏木刘金山养牛合作社的扶持经验,以及白城市镇赉县以嫩江湾、益健、吉光、嫩康等大型稻米加工企业为龙头,全力打造“镇赉大米”品牌的经验,发展“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全方位的扶贫协作,扶贫项目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市场的供需平衡和产销衔接。
3.降低产业扶贫门槛,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政策的落实。产业扶贫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产业扶贫是一种内生发展机制,目的在于促进贫困个体(家庭)与贫困区域协同发展,根植发展基因,激活发展动力,阻断贫困发生的动因。其发展内容为:在县域范围,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增加资本积累能力;在村镇范围,增加公共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环境;在贫困户层面,提供就业岗位,提升人力资本,积极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所以,从这一角度看,产业扶贫可看成是对落后区域发展的一种政策倾斜。通过前面分析可知,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可以带来贫困户家庭和人均收入的显著增收。因此,应减少传统的单一外出务工模式,一是鼓励贫困户将劳动力和土地等以入股的方式投入到公司或合作社中来,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二是加强贫困户的技术培训,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产业扶贫项目,自主创业,实现新时代下新农民的快速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