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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形象竞合的类型及发生条件研究

2021-09-28孙根年何志萍

武陵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竞合共生景区

王 华 ,孙根年 ,何志萍

(1.湖南文理学院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2.陕西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引 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地之间的竞争日渐激烈。而旅游地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市场的扩展与接待游客的多少,从而影响、制约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旅游地的竞争形态正经历着从初始的资源竞争、产品竞争向产业竞争、形象竞争的转型,所以地方政府(或旅游主管部门)发展旅游业和旅游企业开发旅游产品(组织旅游线路)时,要思考旅游地形象的空间竞合问题。如果旅游目的地(或线路中)同质化地堆积一起,就会让旅游者产生审美疲劳,导致旅游者留下不利于旅游目的地的差评(口头的、线上的);如果旅游目的地(或线路中)根据旅游审美的规律,科学地串联资源差异化的人文、自然旅游地,让旅游者获得优质旅游体验,使其旅游效益得以提升,那么旅游者就会留下优良的评价(口头的、线上的)。所以,研究旅游地形象的空间竞合,事关旅游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未来发展,事关政府或旅游主管部门的科学决策和资金投入力度,事关旅游者美好预期体验。

目前,大多数学者关注旅游地形象与旅游者关系,少数学者关注到旅游地之间的形象竞合,即便如此,他们也仅仅研究旅游地形象遮蔽和旅游地形象叠加现象。因此,本文借鉴生态学中种群共生与竞争的相关理论,归纳出旅游地形象竞合的6种典型类型及其对应案例,分析其产生的条件,旨在深入揭示旅游地之间形象竞争与合作关系,供业界参考。

一、理论研究及相关文献回顾

(一)旅游地形象与旅游者行为关系的研究

旅游地形象影响游客主观感知,从而使潜在游客根据旅游地形象与其消费行为吻合程度对旅游地进行选择排序[1]。随着国内外学者对旅游地形象与旅游者行为关系研究的逐渐深入,不同的旅游地创造不同的形象满足潜在目标市场的需求,提升其在同类旅游地竞争中的地位[2]。周永博等认为,旅游地围绕本土品牌,可以通过生活状态、生活氛围、生活品质塑造旅游目的地形象[3]。孙九霞认为,旅游者通过凝视大型演艺产品发射形象而获得旅游目的地感知形象;并通过微博等媒介将其感知形象转化为发射形象,政府和项目开发商、居民与旅游经营者借助反凝视接受旅游者发射形象获知其感知形象,从而调整旅游地形象满足旅游者需求,提升旅游地形象[4]。王阿敏等认为,对非特定旅游目的地形象营造旅游者的积极旅游体验,可以提升旅游者认知、情感、推荐和重游意愿等多维旅游地形象[5]。邓宁等认为,借助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对旅游地形象的强大传播功能,用社交图片营造对旅游目的地愉悦的认知、情感形象,能影响潜在旅游市场[6]。蔡晓梅等借用地理想象等相关理论,阐述了旅游目的地的潜在旅游者通过想象旅游目的地形象,旅游目的地管理者、经营方、社区居民等参与者在响应和抵制矛盾中建构旅游地独特的形象[7]。石军伟等认为,为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竞争力,可以借鉴标杆对比分析模型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以优化和完善旅游目的地形象[8]。

(二)旅游地之间形象竞合理论的研究

1993年王衍用在《孟子故里旅游开发战略研究》中首次提出“阴影区”理论,认为低级别的孟子故里笼罩在曲阜孔庙的阴影之下。因此,孟子故里旅游的发展远不及前者[9]。在此之后,保继刚研究云南路南大石林、小石林和乃古石林3个旅游地的空间竞合时指出,知名度小的石林会被知名度大的石林所抑制代替[10]。2001年许春晓探讨了“屏蔽”类型,他指出,所谓屏蔽现象是指景观资源因存在限制因素使其开发价值锐减,甚至难以开发的现象[11]。杨振之在此基础上,结合四川的有关案例,对“形象遮蔽”和“旅游叠加”等概念进行了界定[12]。俞飞认为,在人们的感知中,会经历原生性、决策性、实地性等不同的感知形象屏蔽而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负面作用[13]。此外,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以上概念和理论的实证分析。

国外形象竞合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国外学者提出了拉力模型、概率旅行模型和价格需求交叉弹性等相关概念[14]。Seyhmus Baloglu与Martina G.Gallarza等虽然提出了明确的概念,但没有对其进行系统辨析。他们虽然揭示了三个问题:相邻旅游地形象在一定地域内相互影响,形象的相互竞争、相互影响是不同旅游地存续与发展的常态,核心旅游地对边缘化旅游地的形象辐射可使该地区受益[15],但他们的研究却忽略了形象互补的协同作用,在这一点上我国的研究还是有所进步的。

(三)旅游地形象竞合相关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旅游地形象竞合研究仍有较大的局限性:首先,研究中只抓住“形象遮蔽”与“形象叠加”两个典型概念,没有厘清其形成的条件,甚至有人提出法国的埃菲尔铁塔对中国的万里长城有形象遮蔽作用。两者不在同一市场域,何谈形象遮蔽?其次,不同旅游地形象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比如有人提出北京故宫对西安古建筑形象遮蔽,其实北京故宫是明清建筑,西安古建筑为汉唐遗风,从历史延续而言是互补。再次,竞合后对参与各方的影响也没有说清,有学者指出,张家界形成很大的旅游阴影区,对周边的桃花源景区造成形象遮蔽,并认为这是投资近200亿元打造的桃花源景区冷清依旧的原因,然而同处大湘西的凤凰古城却与其相得益彰,形象叠加效应突出。看来旅游地形象“遮蔽”和形象“叠加”,远较学者们现有的研究复杂得多,涉及空间距离、景观类型、形成时代等多个维度。

本文借鉴生态学种群共生关系,在辨析旅游地竞合概念的基础上,对各类型竞合的生成条件、相互作用及利害关系进行梳理,以帮助旅游地采取差异化战略,促进形象叠加,避免旅游地重复开发、防止形象遮蔽。

二、生态学种群共生关系理论概述

人们对生态种群间竞合关系的研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可为旅游地形象竞合研究提供借鉴。生态学的种群竞争,是指不同生物种群之间相互有害或有利的影响,该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可分为三大类:无相互作用、正相互作用与负相互作用[16]。生物种群共生类型及参与竞合双方产生的利害关系如表1所示。

(一)中性共生

中性共生是指不同的生物种群生活在同一区域内,种群之间和平共存,且保持各自种群的相对独立性,这叫做中性现象或中立关系,即种群之间没有相互作用,类似于旅游地之间形象不受影响或影响甚微。

(二)正相互作用

按种群间相互正向的作用程度大小,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互利共生、原始协作和偏利共生三种类型。

1.互利共生。两种生物或其中一种,因不能单独生存而共同生活,或一种在另一种体内生存,两者均获益的生态关系,称为互利共生或互惠共生[17]。例如,某些反刍动物胃内的微生物帮助反刍动物消化食物,微生物也获得生存条件。

2.原始协作。两个不存在依赖关系或者说协作非常松散的物种间相互作用,双方都可以从中获得微利,至少双方都没有受到对方伤害;且分离后均能独立生活,这两个物种之间的关系称为原始协作。例如,某些鸟类啄食有蹄类动物身上的寄生虫,当食肉动物来袭时,又能为蹄类动物报警[18]。

3.偏利共生。两种生物种群间,一方获得生存上的利益,另一方既没获益也没受害,仅让对方获益,这种生态关系称为偏利共生(共栖)。例如,兰花附着生长在乔木的枝上更易获得阳光和养分,而不影响乔木的生存[19]。

生物种群的以上三种关系,可以解释旅游地之间形象得以整体提升或部分提升、其中没有任何一个旅游地受到形象遮蔽的情形。

(二)负相互作用

负相互作用包括竞争共生、捕食共生、寄生共生和偏害共生四种类型。

1.竞争共生。共同生存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两种生物,为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营养和其他共需物质而发生争斗,主要有种内争斗和种间争斗两种方式,竞争主要产生两种结果。第一种是偏强方开始也受微弱伤害,但最终受益,而偏弱方被淘汰或被替代;第二种是对参与竞争的双方均有抑制作用。为此,我们可用具体案例来说明。比如,将双核小草履虫与大草履虫混养,16天后只剩下双核小草履虫。该实验说明具有相同需要的两种生物,不能永久地生活在同一环境中,即一个生态位只能被一种生物所占据,这种现象被称作高斯原理[20]。再比如,潮间带生活的Chthamalus stellatus(小藤壶)和Balanus bal-anoides(藤壶)的竞争,藤壶在其生长和增殖的过程中,常覆盖、压挤和窒息小藤壶,从而剥夺了小藤壶的生存机会;但干燥缺水的环境限制藤壶生长,而小藤壶能生活得很好。

2.捕食共生。A种生物以B种生物为主要食源且共存同一空间,会直接影响被捕食者B种群的数量,食物的增减也影响捕食者A种群数量的变化。这种对抗性关系称为捕食共生。例如,兔和草、狼和兔是捕食关系[21]。

3.寄生共生。在A种生物的体表或体内生活着B种生物,且B种生物从A种生物摄取营养以维持生活,A、B两种生物间的种关系,被称为寄生共生关系。A称寄主,B称寄生物。通常A生物受害,B生物受益,甚至导致A生物患病或死亡。同时,具有寄生关系的A、B两种生物相互制约,互为条件,共同进化。生物界的寄生关系普遍存在,几乎每一种生物都承担寄主角色,即每一种生物被其他生物寄生,连细菌也被噬菌体寄生[22]。

4.偏害共生。生活在同一空间的A、B两个物种,A物种的生存抑制B物种生长,而B物种对A物种不影响,这类种间关系称为偏害共生。异种抑制作用和抗生素作用都属此类。异种抑制如胡桃树下的土表层中没有其他植物,是因为该树分泌一种物质(生物学名叫做胡桃醌),能抑制其他植物生长。一种微生物产生一种化学物质来抑制另一种微生物的过程称之为抗生作用,如青霉菌所产生的一种细菌抑制剂(医学名叫青霉素),也称为抗生素,注入病人体内能够抑制其他细菌生长繁殖[23]。

生物种群的以上四种关系,可以解释旅游地之间形象整体争夺市场份额、至少某个旅游地形象被遮蔽的现象。

三、旅游地形象竞合的生成条件分析

生态学中种群间的竞争与共生关系启发我们,旅游地形象竞合的前提是参与竞合的双方必须在同一市场域。这个市场域可以是一个省市、一条旅游路线或一个国家,当两个旅游地不在同一市场域时则不存在竞争关系,例如,长城的八达岭与嘉峪关虽是长城上的两个关口和景点,但不属于同一市场域,分别位于京津唐地区和大西北地区,2018年嘉峪关接待游客超过1 000万人次,收入突破70亿元,八达岭接待游客也超过990多万人次[24],可见二者没有形成竞争关系。

(一)旅游市场域的概念与范围

市场是拉动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识别旅游地市场的空间范围可预判其发展前景[25]。“市场域”的概念是由英国学者Martin和Williams(1992)首先提出的。他们指出,由于空间相互作用的存在,以空间中的一个设施、一个企业等作为供给中心形成主要供应的市场范围,叫做市场域(Market area)[26]。从广义上说,市场域可以是无穷大的;而从狭义上说,市场域是有限的,它的大小就是其周围地区的空间相互作用强度大于某一阈值的市场范围[27]。所谓旅游地的市场域是指受该旅游地吸引大于某一阈值的所有城市及村镇的市场集合。旅游地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城市群及村镇对其所处空间位置产生的“出游力”等因素共同决定其市场域的大小[28]。

(二)旅游地形象竞合的生成条件

在对全国部分旅游地进行为期3年的实地调研和通过社会公报、景区网报系统等途径获取的数据分析基础上,我们对各旅游地数据及形象进行归类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共处同一市场域(省区或旅游线路)、彼此之间产品性质异同(同类产品)、旅游品质层次有差异(等级高低)是旅游地间产生竞合关系的三个主要条件。

1.旅游地共处同一市场域。参与形象竞合的旅游地必处同一市场域。空间地理研究中旅游形象吸引力的距离衰减规律表明:现阶段,铁路客运中,60%~90%的客流集中在700~2 000km范围内;航空客运距离较长,60%~90%的客流集中在1 300~2 000km范围内;公路客运相对较短,60%~90%的客流集中在150~300km之间,300km之外客运量会缓慢减少。随着交通工具的提速,这种吸引力半径会逐渐扩大。由此可知:旅游地吸引半径,在500km范围内分布着2/3的客源,在900km范围以内分布着4/5的客源。旅游地A、B共处同一市场的含义,指旅游地A与B相距不超过500~900KM范围,对于游客则指A、B同处一国;A、B共处同一市场域,A与B产生竞合的距离随着A、B级别降低而缩短。若旅游地A或B中级别高的是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知名旅游地,同一市场域即同一省域或者某一自然区域(例如武陵山区)的距离则相对较远。当然,同处一条大交通联线的旅游地,市场域的距离相对更远。例如,丝绸之路中的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旅游地之间尽管距离远,但对国内外游客仍存在竞合关系。

2.旅游地形象性质的异同。形象性质是区分旅游地核心吸引物的类型,例如,凤凰古城的形象性质是历史文化名城,而张家界是世界独一无二的石英砂岩峰林地貌。同一市场域内(含同一大交通联线上)有多个不同形象的旅游地,这些旅游地彼此间结成一个旅游圈。形象性质相异的旅游地之间相互促进,且差异越大促进越强;形象性质相近或相同的旅游地之间相互抑制,且性质越相近,相互抑制越剧烈。

3.旅游地形象品级的高低。形象品级是区分旅游地形象地位高低的等级,例如,世界自然遗产比国家级自然遗产地位高。旅游景区的品级由低向高依次为1A、2A、3A、4A、5A级旅游景区。在空间区位、开发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市场域内,旅游地之间形象品级层次的差距越小,相互促进或抑制的作用就越大;旅游地之间形象品级层次的差距越大,相互促进或抑制的作用就越小,即旅游地之间形象品级层次的差距大小与相互之间竞合作用的大小成反向关系。

4.旅游地形象竞合的其他条件。空间区位、开发条件也是影响旅游地形象竞合的重要因素[12]。在同一市场域内,形象性质相同、品级层次接近的条件下,空间区位、开发条件越好的旅游地竞争力越强;空间区位、开发条件越差的旅游地竞争力越弱。

(三)客源区位和层次对景区级别的响应

一个旅游地的市场域并不完全取决于其资源等级,还由其客源区位决定,因为游客可支配的“钱”与“闲”有限,他们首选近客源地旅游。无论从等级还是品质上看,上海旅游资源与黄山旅游资源,广州、深圳旅游资源与湘桂旅游资源不具有可比性,但上海相对于黄山,广州、深圳相对于湘、桂的知名旅游地,其旅游活动更加火爆。此外,旅游地的形象还与其面向的客源市场等级相关,国际景区之间,对国际客源有形象遮蔽,但对国内游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例如,对国际游客而言,敦煌莫高窟对天水麦积山石窟构成形象遮蔽;对国内游客而言,两个地方都有吸引力。国家级景区之间,对外省游客有形象遮蔽,但对本地游客形象遮蔽不强,例如,北京故宫与沈阳故宫对东北人均有吸引力。依次推演,都是如此。

四、旅游地形象竞合类型的再探讨

(一)传统旅游地形象竞合的类型

1.形象遮蔽。旅游地形象遮蔽即在一定区域内分布着若干旅游地,某一个旅游地由于自身的旅游资源级别高、特色突出、产品品牌效应大,或者交通区位好、市场竞争力强,从而覆盖其他旅游地的形象,或者对其他旅游地形象形成遮蔽效应[12]。

2.形象叠加。旅游地形象叠加即在某一地域空间范围内存在多个旅游地,每个旅游地都树立与其他旅游地差异化的特色形象,以各自特色形象在旅游市场产生各自的吸引力,从而使该区域空间旅游形象产生一种叠加的整合性影响力,这种合力助推区域旅游发展[12]。

3.形象替代。同一区域范围内,一个或多个旅游地被与其背景形象和资源禀赋相似但资源级别高、更具特色或先占市场的其他旅游地占据市场的现象称为形象替代。其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高级别的景区遮盖低级别的景区;二是先树品牌的景区的外溢形象覆盖了所在区域,后开发景区的同类形象难以树立。

(二)新旅游地竞合类型的划分与整合

传统的旅游地竞合研究存在诸多不足。首先,没有厘清这些现象形成的条件,其次,没有弄清楚旅游地竞合双方产生的利害情况,最后,还有更多的关系没有辨析清楚。传统的旅游地形象竞合研究只涉及类似于生态学中种群间竞合的捕食共生、互利共生、偏害共生3种类型,没有界定类似于种群间的竞争、寄生、偏利、中性、原始协作关系。旅游地形象竞合究竟有哪些类型?以下就借助种群共生关系对旅游地竞合类型进行逐一辨析。

1.形象攀附。形象攀附针对的是同一旅游市场域内的旅游地A与B,“景区”可以视为“旅游地”的一种(微观)层次或形态。一是自身资源品质不高的旅游地(景区)A与资源品质高的某一个或几个旅游地(景区)B距离相近,且A与B旅游性质相异,旅游地(景区)A借用其相邻的高品质旅游地B的高知名度,提升A的旅游形象,在旅游市场里获得很高的知名度从而获益,此种现象为形象攀附;二是依靠知名景区人为打造景观A,尽管A与B旅游性质相似或相近,因A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高品质旅游地(景区)B游览通道之间,低品质旅游地(景区)A借用其相邻的高品质旅游地B的高知名度、高美誉度来提升A的旅游形象,在旅游市场里获得很高的知名度从而获益,则称资源品质低的旅游地(景区)A攀附资源品质高的旅游地(景区)B,也称B被A攀附。第一种现象是A与被攀附旅游地(景区)B旅游性质相异,则攀附的旅游地A受益,被攀附的B受益不明显,对应表1中的偏利共生。例如,西安市临潼区自然山体景观并非突出的骊山(A),因为毗邻国内外知名文化景观华清池和兵马俑(B),也蜚声国内外。第二种现象是人为打造景观A与被攀附旅游地(景区)B旅游性质相似或相近,则攀附旅游地A受益,被攀附旅游地B受害,对应表1中的寄生共生。例如,张家界景区人为打造的空中观光索道(A)攀附张家界世界自然遗产(B),A每天游客爆满,张家界B航拍景观受到影响;处于张家界和凤凰古城中间的德夯峡谷(A)攀附张家界和凤凰古城(B),仅2019年“五一”黄金周德夯峡谷就接待游客26.62万人次。

2.形象遮蔽。形象遮蔽也称形象替代,指旅游地(景区)A与B共处同一旅游市场域,旅游地(景区)A与B旅游形象性质相似或相近。第一种情况是二者旅游形象级别都高,旅游地(景区)A形象级别略高于旅游地(景区)B或级别差不多,A的综合条件(交通、经济、开发条件)优于B,如果B不受A的影响,也会获得很大的市场份额。外地游客受计划出游的时间和资金限制,一定选择形象级别高的旅游地(景区)A,而很少选择旅游地(景区)B。第二种情况是A的旅游形象级别高,B的旅游形象级别(影响力)远低于A。对外地游客来说,即使旅游地(景区)B没有受A的阴影覆盖,B的旅游形象也不高,其获客市场份额也很小。以上两种情况可称为旅游地(景区)A遮蔽旅游地(景区)B,或称旅游地(景区)B被旅游地(景区)A形象遮蔽,也可以说是旅游地(景区)B被旅游地(景区)A替代。第一种情况对应于表1中的捕食共生,虽然B对A的形象提升没有帮助,但能扩充整个旅游市场容量,所以A获利,B受害。比如,云南省石林县2018年春节大石林景区接待游客209 413人次,乃古石林景区接待游客6 841人次,仅占大石林景区的3.26%。又如,曲阜三孔(A)与邹城的三孟(B)形成旅游形象捕食共生关系,二者同处山东济宁市的两个世界级文化圣地,曲阜旅游红火,仅2018年“国庆”节中的3天,曲阜三孔旅游区接待游客7.4万人次,旅游收入262万元;而邹城三孟旅游区潜在的外地文化朝圣游客被三孔旅游区吸纳,日常游客稀少。为了摆脱三孔文化圣地的形象遮蔽,三孟旅游区依托“孟母三迁”故事开发了“教子有方”研学旅游产品。第二种情况对应于表1中的偏害共生,虽B对A的形象提升没有帮助,但B受A的旅游形象覆盖,更让公众忽视。比如,北京城里一处普通的四合院(B)与北京故宫(A)的情况,即使没有故宫形象覆盖,普通四合院旅游吸引力也不大,因为北方的四合院比较普遍。

3.形象叠加。形象叠加指针对同一旅游市场域内旅游地(景区)A与B,或者旅游地(景区)A与B旅游形象性质迥异,或者旅游地(景区)A与B旅游形象级别均较高。A与B因为旅游形象性质迥异而产生1+1>2的旅游综合效应,A、B均获利,其综合旅游效益一般远远大于旅游地(景区)A与B的简单相加。这就称为旅游地(景区)A与B形象叠加,对应表1中的互利共生。这种叠加有自然形成的专性文化遗产与自然风光组合,也有后天人为打造的兼性文化旅游与自然风光叠加。例如,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A)与专性(即其核心吸引物仅属于自然、文化景观或演艺中的一种)文化旅游资源凤凰古城(B)同处湖南西部,张家界以独特的自然风光享誉世界,凤凰则获誉中国两个最美的古城之一,自然景观与文化古城交相辉映,成为湘西世界黄金旅游圈上的两大龙头。仅2018年凤凰古城接待中外游客近1 200万人次,旅游收超160亿元,张家界武陵源景区接待游客1651.89万人次,旅游收入262亿元。此外,还有依托自然或历史文化遗产而开发的异质旅游吸引物(兼性即旅游地拥有自然、文化或演艺等2种以上性质的核心吸引物)。例如,印象刘三姐实景演出(A)与桂林山水景区(B),能形成形象叠加效应。

4.形象竞争。所谓形象竞争,是指同一旅游市场域内两个不同的旅游地(景区)A与B,或者旅游地(景区)A与B旅游形象、性质较为相似或相近,或者旅游形象级别或综合条件(交通、经济、开发条件)难分伯仲,A与B会对场域内的共同客源进行争夺,类似于生物圈中种群A与种群B的竞争共生关系。旅游地(景区)A与B双方的客源市场份额均下降,即旅游地(景区)A受害,旅游地(景区)B也受害,对应于表1中的竞争共生,因此称为旅游地(景区)A与B形象竞争。比如,毗邻中国最大客源市场长三角的黄山景区因与同一市场域的九华山、齐云山景区竞争共生,2018年接待游客量只有338万人次,远低于武陵山片区的张家界(1651.89万人次)和凤凰古城(1200万人次)的旅游人次。再如,购物天堂香港与新加坡,它们对亚洲游客的争夺就属于形象竞争共生关系。

5.形象中性。A与B旅游地(或景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A与B旅游地(景区)处于同一市场域;第二,A与B旅游形象性质相异或针对目标客源市场不同;第三,与A、B之间旅游形象级别高低无关。A与B二者并没有从对方获得明显的利害关系,即在竞合中A和B均没有获得利益也没有受到损害,对应表1中的中性共生,可称之为旅游地(景区)A与B形象中性。比如,湖南永州宁远县九嶷山舜帝陵朝拜(A)与江永县女书文化科考(B),两地相距不到100公里,但很少有游客同时旅游这两个地方的,它们主要呈现中性共生的关系,但有部分互利共生(叠加旅游形象)效应。针对特定的范围,旅游地(景区)A与B不在一个市场域,没有共同的客源,旅游地(景区)A与B相互之间不受影响,那么针对特定的市场域,旅游地(景区)A与B之间的关系也可称为形象中性。比如,就区域性客源市场而言,西安兵马俑(A)与张家界世界自然遗产(B)就是旅游形象中性,但对国际客源市场而言则属于互利共生(传统称为形象叠加)的关系。

6.原始协作。所谓原始协作,是指至少两个旅游地(景区)彼此互动,参与各方均不会有害或均获利甚微,其显著特点是合作不够紧密,二者之间没有依赖关系,相互独立,但可以树立各自形象,独自吸引公众。比如,建在张家界大峡谷景区内,号称世界最长、最高的全透明玻璃桥与张家界景区就是原始协作关系。玻璃桥和张家界景区互利,但如果把玻璃桥建在任何一个大峡谷都会有吸引力。当然,没有玻璃桥,张家界景区也很有吸引力,玻璃桥更多地属于张家界景区内的一个吸引物。再如,同处浙江金华市的东阳横店影视城和义乌小商品市场也属于原始协作关系,中国内地70%电视剧和电影都在横店影视城拍摄,疫情前其年均接待游客1 500万人次;义乌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围绕深化中国国际商务旅游目的地建设,2018年接待游客2130.6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64.6万人次,国内游客2 06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5.6亿元,创旅游外汇36 889.1万美元,国内旅游收入240.4亿元。义乌游客中有少量游客来自横店影视城。旅游地(景区)形象竞合错综复杂的关系如表2所示。

五、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借用生物学成熟理论研究旅游地形象的空间竞合关系,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处于同一旅游线路(或同一旅游市场域)的两个旅游性质相异的旅游地,当旅游地A与旅游地B的级别都很高时,就会产生形象叠加效应,两个旅游异质性越大,形成的“1+1≥2”的旅游吸引效应越强;当旅游地A级别高,旅游地B级别低时,旅游地B攀附旅游地A而获得超出旅游地B的旅游吸引力而获益。

2.处于同一旅游线路(或同一旅游市场域)的两个旅游性质相同或相近的旅游地,当旅游地A与旅游地B的级别相同时,就会争夺游客市场份额,形成旅游形象竞争,旅游效益都会下降,且两者同质性越强竞争越激烈;当旅游地A级别高于旅游地B时,旅游地B的市场份额就会部分或全部被旅游地A占有,旅游地A的形象就遮蔽了旅游地B的形象,旅游地B的效益就会下降甚至会被淘汰。

3.处于同一旅游线路(或同一旅游市场域)针对两个不同游客市场群的旅游地A(舜帝陵朝拜游客群)与旅游地B(女书科考游客群)属于中性共生,笔者把旅游地A与旅游地B不在同一旅游线路(或同一市场域)也划入中性共生范畴。

4.同一旅游线路(或同一旅游市场域)旅游地A与旅游地B彼此互动,参与各方均不会有害或均获利甚微,二者之间没有依赖关系,相互独立,还可以树立各自的形象,独自吸引游客,因此,旅游地A与旅游地B属于原始协作关系。

(二)讨论

旅游地形象空间竞合研究在实践层面可以为开发旅游地或串联旅游线路提供决策参考。政府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开发某一旅游地时,应思考如下问题并作出相应对策:若该旅游地形象被同一线路(或同一市场域)的其他旅游地形象遮蔽,那么继续开发失去了价值,就应果断放弃开发或另辟蹊径、差异化开发;若该旅游地与其他旅游地形成形象叠加,就会取得事半功倍效果,应该全力开发;如果该旅游地形象与其他旅游地形象形成竞争关系时,就应考虑取舍或科学安排开发时序等。旅游规划机构(或旅行社)对旅游地规划设计(或串联旅游线路)时,应尽可能使旅游地之间形成形象叠加效应,规避形象遮蔽和形象竞争。旅游从业人员选择旅游地就业时,应选择形象级别高的旅游地或者与形象级别高互补的旅游地,这些旅游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就业相对稳定,旅游就业还应考虑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潜在的旅游者为提高旅游效益,也会选择旅游形象叠加或原始协作的旅游线路,等等。

(三)展望

笔者借鉴生态学中成熟的物种间共生竞争关系理论研究旅游地形象空间竞合关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缺乏对旅游地形象空间竞合强度的定量研究和建立在数学模型上的动态分析。比如,在研究三孔旅游地对三孟旅游地形象遮蔽中,三孔旅游地从三孟旅游地究竟分流了多少游客,这种形象遮蔽的趋势如何,旅游地之间的形象竞争,对每一旅游地旅游收益的影响几何,值不值得开发和继续经营等问题,需要业界同人和理论工作者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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