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法官”老姜:35年如一日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2021-09-28任晓宁梁霞孟佳乐
本社记者 任晓宁 梁霞 孟佳乐
老姜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的一名老法官,至今已在法院工作35年。老姜是当地村民对他的称呼,他叫姜泽清,是土生土长的达茂人。他一直工作在基层法庭一线,不畏艰苦、甘愿奉献,以一颗司法为民的炽热之心温暖群众,感化当事人,为一方和谐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近五年来,他每年办理案件均在200件以上,结案率均在90%以上,调撤率达到70%以上。他曾多次荣获达茂旗法院、包头中院“办案标兵”称号,并被内蒙古高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接地气、解心结 做农牧民的贴心人
“他家牛第一次踩完我们的庄稼没几天就又来踩了,我觉得他就是故意放的,去找他说理他还不买账,没办法只能找法院了。”因自家庄稼被同村村民王某某家的牛给踩踏了,李女士气愤地要讨个说法。
“牛踩踏我也不是故意的,赔偿点就得了,要2万元的赔偿费也太高了。想申请个鉴定吧费用更高,想想就憋气。”王某某不服气地说道。
“因为鉴定比较复杂,其实根本不用找鉴定,我去地里一看,数数被损坏的苗数就能算出损失了。他们说白了就是都憋着一口气,互不让步,还是得先化解心结呀。”老姜说。
原来,村民王某某在放牛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牛经常跑到农田中践踏庄户,第一次被发现后经村委会调解,王某某承认错误,并赔偿村民200元,取得村民谅解。可没过几天,这些牛再次进入两户原告田地中践踏,导致部分庄稼受到破坏,原告方认为王某某是故意所为,便找他理论,由于双方都在气头上,矛盾激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原告方遂将王某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王某某赔偿损失2万余元。
老姜接到该案后,在与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的过程中发现,原告提出2万余元的损失并无合理依据,被告亦不认可该损失,要确定损失量还需进行专业鉴定。然而几经询问,得知鉴定费需要2万元左右,这使老姜陷入沉思,如此高昂的鉴定费无论哪方承担,都将会使矛盾更加激化,原、被告双方亦不同意鉴定,但也不愿调解,案件陷入僵局。
>>2019年10月,经过老姜的耐心调解,为11户农民讨回了30余万元“血汗钱”。图为村民领取赔偿金现场。
庄稼的收成关系到农民一年的辛勤劳作,老姜怎么也放不下这个案子,于是他决定去现场看看。在农田边反复查看,他竟发现被践踏的庄稼一目了然:“数数被损坏的苗数不就能算出损失了嘛!”突然思路一转,他立即拿起电话打给原告:“你们尽快拔出损坏的秧苗,看看数量有多少。”两天后,原告方将确切数字告知老姜,老姜立即约上原、被告和村干部一同前往田边,老姜向村干部询问正常葵花的产量及近三年葵花单价,原、被告恍然大悟:对啊,这不就算出损失了嘛!经核算,损失约1000元,原、被告双方均认可该损失,被告当即赔偿了原告方,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都笑盈盈地向老姜竖起了大拇指。
类似这样的案子,时常会在村里上演,老姜办案不是一味地讲理,他更讲温度,所以案件总能办到群众心坎儿上。“我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能把农民的纠纷圆满解决,这是我最自豪的事情。”老姜说。
走村串户察民情 破解难题解民忧
老姜所在的乌克忽洞人民法庭位于达茂旗乌克忽洞镇,辖区面积1300平方公里,所辖乌克忽洞镇和西河乡19个行政村、184个自然村,管辖人口36000人左右。
乌克忽洞人民法庭2008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工作条件相对艰苦,食宿环境较为简陋,加之辖区面积较大,冬季下雪后部分路段通行不畅,工作面临重重困难。但想到每一起案件都深系老百姓切身利益时,老姜便将一切困难抛之脑后,“人民法庭为人民”,如何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到“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成为他迎难而上的不竭动力。
35年来,老姜坚持挨家挨户走访村民,有案子聊案子,没案子唠家常,顺带普普法。有时候遇到难沟通、难理解的问题时,他会用最通俗的语言一遍遍耐心地给村民讲解法律知识,让村民深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服务的贴心,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一来二往,他不仅是主持公道的姜法官,更成为群众身边的贴心人。
“想要办好案子,光靠专业知识可不行,特别是在这村里,真正把自己当成一个村民,走进群众中,才能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多年的办案经验加之深厚的群众基础,使老姜办案总能办到群众心坎儿上。据了解,老姜办理案件的调撤率达70%以上,常常是问题解决了,原、被告都满意而归,所谓“案结事了”如是。
2019年5月初,甲方内蒙古某海商贸公司与乙方薛某某等11户农民分别签订《牧草订单种植回收合同》,约定乙方5月20日前种植青储玉米,甲方于2019年8月25日至9月8日回收。同时,约定乙方不得对外销售订单种植的作物,甲方需按时回收,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农户们按照合同约定种植了农作物,商贸公司却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回收,且农民无法联系到商贸公司。10月份北方气温骤降,眼看着地里的作物被冻坏,农民们着急地来到乌克忽洞人民法庭,找到老姜咨询此事。为最大程度地挽回农民的经济损失,老姜提醒农民及时收割作物,并引导农民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老姜第一时间与被告商贸公司取得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违约金约定高于法律规定,老姜耐心对双方释法析理,农民主动对金额做出让步,商贸公司也考虑到自身过错,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同意一次性向11户农民支付违约金共计30余万元。
领钱这天,乌克忽洞人民法庭里充斥着欢快的笑声,农民们拿到辛苦钱后激动地握着老姜的手连声道谢。这个建在农民家门口的小法庭,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为农民带来了阵阵暖意,暖到了农民的心坎儿里。
建立法官工作站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在老姜(左二)的努力下,乌克忽洞人民法庭在辖区19个行政村分别建立了法官工作站,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乌克忽洞人民法庭属于“农区法庭”,法庭虽已建在镇上,可因辖区面积较大,每年春耕秋收时节,农户前来法庭开庭依然存在困难。如何让法庭离群众再近一点,让群众足不出村、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诉讼服务,成了老姜的新任务。
近年来,在包头中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积极落实“一村(嘎查)一工作站”工作目标,延伸司法触角,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老姜的努力协调下,乌克忽洞人民法庭建立与辖区各村委会联动机制,在辖区19个行政村分别建立法官工作站,做到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站,开一次庭、普一次法、教育一村人,不断提高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质效,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熟悉当地风土民情的优势,增强案件调解及释法析理力度,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联合办案机制,加强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姜法官多次奔波,为我讨回了货款,这可为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了!”2021年4月,老姜一行深入达茂旗西河乡西河法官工作站,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当事人因忙于务农而无法来到法庭开庭的问题,减轻群众诉累。
经了解,被告刘某某从原告西河乡某种子化肥农资站多次赊购籽种、化肥等物品,累积货款五千余元。因收成不好造成损失,被告怀疑原告出售的籽种存在质量问题,故长期拖欠货款。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双方矛盾激化。庭审现场双方针锋相对,气氛比较紧张。
老姜在审查证据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后,确定原告有相关资质,被告未提供籽种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且因年限较长已无法对籽种进行鉴定,于是老姜转变办案思路,将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紧张的气氛逐渐缓和下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被告当场给付所欠货款。
群众事,无小事。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是一次生动具体的以案说法教育活动,让旁听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也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真真切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作为乌克忽洞人民法庭庭长,老姜数十年如一日,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他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连续数年未休年假。常年超负荷的工作,加之多年的糖尿病缠身,使他身体逐渐消瘦。
2021年3月,院里的领导和同事们发现他工作时表情略显凝重,多次提醒他去医院看看,可他总说:“没事儿,可能是糖尿病并发症,问题不大。”在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反复叮嘱下,老姜终于到医院做了体检。然而体检结果并不乐观,显示他患有脑梗,还有数项指标不符合健康标准,医生提出建议卧床休息的医嘱。而此时,正值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期,在这关键时刻,老姜深知责任重大,仍然带病坚持工作。院领导得知情况后出于对其身体状况考虑,要求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安心养病,但老姜仍坚持一边到医院治疗,一边完成工作。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他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他敬业奉献的精神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凝聚起磅礴的奋进力量。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民有一份天然的感情,我既然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就要用公平正义回馈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回馈我的父老乡亲。”老姜说。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法官,正是凭着这份对农村的深厚感情,老姜始终坚守在司法审判第一线,35年如一日,在街头巷尾,在田间地头,或送达、或调解、或开庭、或普法……他用爱心、耐心和细心,滋养着深爱着的土地,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情怀。
面对成绩和赞誉,老姜说:“人民法官只有融入人民,心中时刻装着人民,才能秉持坚定的信念和崇高的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