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设为抓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1-09-27■王勇罗迪
■王 勇 罗 迪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中央在特殊时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特殊举措,资金使用“一竿子插到底”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缓解市县财政收支压力的“及时雨”,也是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工具。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财政资金管理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是完善中央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方式,是发挥财政资金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手段。
一、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背景和发展
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对经济社会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基层财政收入下滑明显,困难群众和企业急需政府纾困。2020年5月22日,财政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第一次提出,要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同年6月22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监控系统对每笔直达资金从资金源头到末端进行记录,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系统的顺利运行意味着全链条、全过程的直达资金监控机制也已建立。2021年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财政直达资金的分配、调拨、使用和监管工作,更好地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传递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继续完善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二、财政直达资金成效
(一)整体效果明显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建立,让资金直达减少了中间环节,在时间上可以及时将资金下达,在效果上可以有效确保资金直达地方,提高财政资金的下达效率和使用效益。
2020年晋中市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86594.22万元,已分配379256.04万元,支付354559.70万元,支付率达93.5%。其中社保支出31645.54万元,包括养老保险17185.03万元,医疗卫生9462.7万元;教育支出4026.01万元;县级可以统筹使用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203836.61万元;特别抗疫国债支出115051.54万元。直达资金的高效使用,有力保障了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项目实施,缓解了县级财政压力。
(二)地方保障有力
1.健全组织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骨干力量为小组成员的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各科室间的协调配合,有力推动直达资金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制度保障。先后制定了《晋中市财政局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晋中市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从直达资金预算下达、预算执行、跟踪监控全链条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市县两级切实压实支出责任、规范资金分配,明确使用方向,强化直达资金公共财政属性。同时做实做细直达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到最困难的地方、最亟需的领域。
3.深化指导工作。召开全市财政局长座谈会,进一步部署全市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各县精准把握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将特殊转移支付用于支持基层应对疫情影响,增强县级“三保”能力。通过一把手面对面交流讨论,发现和纠正基层在分配使用资金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将“重基建、轻抗疫”、“安排资金用于无预算的项目”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防治资金跑偏和空转。
4.合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配财政直达资金。积极分析资金性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要求,及时确定符合保民生、保基层运转、保市场主体等为主的“六保”工作要求的项目,确保资金投向准、见效快。
5.及时支出使用。为加快直达资金完成支出和形成实物量,切实保障资金支付及时顺畅,按时高效规范使用,在收到直达资金后,立即下达相关指标。同时,在原支付系统基础上新增直达资金模块,对直达资金指标单独标识、单独下达。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将资金拨付到最终受益方,直接惠企利民,确保了资金投得准、发得快、用得早、管得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强化日常监督。为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防止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采取建立反馈制度,编印工作通报等方式,安排专人对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系统警报事项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具体操作人。同时,定期对各县及局内各科室直达资金分配情况、支出进度、明细等进行通报,督促直达资金按时、按量拨付到最终受益人。
三、财政直达资金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一)项目准备不扎实支付进度慢
直达资金下达进度快,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出现了部分资金到位,项目还未完成的情况。如晋中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原计划用直达资金购买三辆负压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因原定省级统一采购,市级结算的购买模式变成市级独立采购模式,造成相关采购工作未完成,直达资金未能按计划拨付的问题。出现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不扎实,因项目未实施原因未完成支付,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选取更为成熟的项目以及如何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审批工作。
(二)项目条件变化支付未完成
财政直达资金分配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进行。省级按照因素和项目法对直达资金进行分配,但在实际中也存在一些无法预估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条件改变的情况。如晋中市卫生监督所预计使用该项资金购买防疫物资,但因去年市防疫形式有所缓解,该单位防疫物资充足,无需再购置相关物资,因此造成该项直达资金暂时难以支付的问题。如何将无法支付的资金统筹利用,确保资金尽快用在刀刃上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三)直达资金范围扩大相关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未理顺
今年财政部扩大了直达资金范围,将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初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机制范围。但目前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仅完成了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等8个领域,我省、市及市县之间相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仅完成了教育、医疗、基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和科技5个领域,其他领域中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和地方事权的界定和划分不清晰,延缓了直达资金使用效能释放。理清相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项目库建设为直达资金打好基础
为杜绝“钱等项目”的问题,地方要深化项目库建设,做好直达资金项目储备。在项目库申报、评审、储备、项目推进个环节要加强各部分协作,及早筹划项目。建议中央能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指导地方加强项目库建设,明确相关部门在直达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责任和要求。同时,给地方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提前告知相关要求,以达到扎实开展项目库储备等前期工作的目的,为直达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发挥作用搭好基础。
(二)建立盘活机制提高直达资金下达效率
因项目条件变化造成资金无法支付的问题,亟需通过资金统筹再分配解决。将资金调剂用于同一类级支出项目,即可不改变资金使用目的,又可加速资金下达。如当下疫情防控效果显著,防疫物资准备充足,购买防疫物资条件一直无法实现,资金无法支出,但通过盘活资金等手段,将资金调剂用于防疫方面的其他项目,能更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需要中央出台相应机制,增强基层预算执行的自主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统筹使用资金。这样,既能调动地方积极性,又能加快直达资金下达效率。
(三)健全财政支出事权机制合理配置直达资金
今年财政部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28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了直达资金范围,因此加快廓清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必要性凸显。建议中央层面在已完成的8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础上,加快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省、市继续明确相关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尤其是要廓清固定事权、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精准财政资金直达受益对象,实现资金科学合理配置。
(四)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直达资金项目全周期绩效评价必不可少。目前直达资金绩效评价仅停留在事后评价环节。建议中央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直达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研究制定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到指标具体化、可量化,统一规范和评价“量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体系,强化预算部门和单位自评价为主体,财政再评价是关键,第三方评价为补充。全方位做好财政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推进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能,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对扩大地方总需求、救助纾困、优化产业结构、拉动有效投资和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