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生活”视角下的城市社会风险治理研究
2021-09-23杨君周自恒
杨君 周自恒
摘要:从风险社会到社会风险,再到城市社会风险治理,传统的研究视角已不能完整解释城市社会风险的生成与治理。以“系统-生活”视角为切入点,将新的理论视角与城市社会风险事件案例相结合,系统阐述城市社会风险的表现特征,探讨系统风险和生活风险的发生机制和作用机制。面对系统风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扩散性以及生活风险的群聚性、传递性和安全性等特征,提出从多方联动机制、双重预防机制、再组织化和共享现实等角度出发,分析如何提高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水平,为城市社会风险防范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系统风险与生活风险是对立统一的,在城市社会风险中系统风险占据主要地位,系统风险导致了生活风险的生成,而生活风险的扩大也会引发新的系统风险的产生。
关键词:系统;生活;现代性;个体化;城市风险;预防机制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1.05.009
一、问题的提出
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变迁过程,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再到现代的后工业社会或风险社会,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发生改变的不仅是生产力的进步,随之而来的是人类难以控制的社会风险,在乡土中国不断被“城市中国”替换的过程中,城市社会正在逐渐风险化。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最早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他认为风险是人为制造的,风险社会中充斥着“有组织化不负责任”的态度,他提出了通过反思现代化来解决风险社会的问题,“我们正在见证的不是现代性的终结,而是现代性的开端,是一种超越了古典工业设计的现代性”。[1]
关于风险社会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工业社会和风险社会。在第一阶段,我们沉迷于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而否认一切风险的存在;在第二阶段我们感知到了风险并且认为风险不可控制。从一定意义上讲,风险社会实际上是现代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一种社会状态,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表征。而对于风险社会是客观的存在或是主观感知的存在,贝克、吉登斯与拉什有不同的看法:吉登斯认为,风险这个概念是随着人们意识到这一点而产生的,即未能预期的后果可能恰恰是我们自己的行动和决定造成的,而不是大自然所表现出来的神意,也不是不可言喻的上帝的意圖。[2]而拉什则认为不是社会风险增多了,而是我们意识到的风险增多了。这些学者在风险社会感知上的意见分歧并不会改变我们的现实处境,由科学技术和理性建构起来的风险社会,在带给我们各种便利和发展的同时,其带来的社会风险也让我们的惊恐与日俱增,这是现代性发展的矛盾所在。
风险社会理论主要从社会结构变迁与个体关系角度出发,从风险社会来理解现代社会的特征。不可否认的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经济、科技和专家系统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可信任、工具理性的盛行、个体选择的多样性等,使得生态环境问题、恐怖袭击、社会涣散和“失范”等问题频频发生,社会本身也存在风险,威胁我们的生存和发展。风险社会虽然带给了我们诸多不确定和危险,但是世界的主旋律依然是发展,现代性的发展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代社会犹如上了一辆高速列车,在发展的道路上飞速奔驰。并且,风险社会理论是以西方社会为研究基础的,中国社会风险的产生有着自身的特点,中国现代性是外发型的,中国的社会风险是基于权力、资本、空间等多种因素向四周扩散的结果。因此,在运用风险社会理论解释中国的风险社会时难免有所偏颇。
现代社会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城市社会风险尤为明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跨越了地域和制度的障碍,聚集到城市中工作、定居和生活。2020年1月17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城乡结构看:2019年城镇常住人口84 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0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55 162万人,减少1239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0.60%,比2018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①。人口的流动和城市人口的增长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但是城市发展也存在很大的脆弱性,城市的快速发展产生了许多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风险,深圳渣土堆滑坡事件、上海踩踏事件、海南滞留事件等,城市在用其特有的方式向我们发出警告,城市风险的危险性之大、延伸范围之广、破坏性之强,让居住在其中的人们的失措感与日俱增。中国只用30多年就完成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城市化进程,中国的城市夹杂着多阶段多结构的社会风险,城市空间的有限性与风险的不断增长,导致现代城市风险密度的增长。而城市作为人工规划和设计的复杂系统,具有一些内在的缺陷,[3]如果不了解城市社会风险作用机制,就盲目进行风险治理,现代城市将面临被风险吞噬的意外后果。
从风险社会到社会风险,再到城市社会风险,改变我们研究方向的不仅是现代社会无处不在的风险,更是由于现代社会风险的特征和作用机制与传统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已大不相同,社会风险已由阶段性风险向结构性风险进一步转变,这导致了社会个体以及群体的心态病化,阶层矛盾进一步加深。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城市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对其研究显得尤为重要,研究城市社会风险治理,不仅有益于加深对于现代风险社会的理解,同时也是人类对现代社会发展反思的进一步深化,在理解现代风险社会的基础上,反思现代性,提高控制社会风险的能力,避免中国社会结构的脆弱性不至于进一步加深,激励我们每个人成为吉登斯所希望的有“道德”的人,让我们的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二、系统-生活:城市社会风险治理的分析视角
在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推动发展的背景下,中国的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城市社会风险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城市社会风险的发生机制研究对于积极改善城市管理,加强城市社会治理,预防城市社会风险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将在梳理已有城市社会风险研究理论视角的基础上,将新的理论视角与城市社会风险事件案例相结合,以期能对现代城市社会风险治理研究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空间理论视角
空间作为城市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推进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制造各种城市社会风险,因而,从空间与治理角度探讨城市社会风险的发生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从空间理论视角来看,陈进华认为中国城市社会风险实质是不成熟的普惠型的城市空间权益体系引发的社会结构性问题。[4]城市空间的不合理利用带来的空间结构功能紊乱及生态失序,导致大量的城市社会风险接踵而至,城市化过程交织着市民权利的空间拓展与冲突。基于“城市风险化”基本影响因子是人、空间、治理及其复杂关系,他提出了一种空间治理的视域,旨在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市民等不同主体在空间生产及其权益分配层面上诉求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生态优化的“空间利益共同体”。有学者基于城市规划学的专业知识,就如何在城市空间规划中做好风险管理与应对,增强城市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韧性,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科学划定各类控制线,为城市应对风险预留弹性空间,守好城市发展的安全底线;第二,做好空间留白和设施配置优化;第三,构建区域和部门协同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5]从空间治理看,创新城市公共治理的空间结构、动力、机制及其文化生态,有利于实现城市空间治理的制度化、复合化及其有序化,战略性地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问题,达到风险时代城市空间配置、增长及其修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空间治理愿景。
(二)资源整合视角
在资源要素越来越向城市集中的背景下,特别是当具有不同特征的多元主体、要素参与到城市风险治理的系统中来时,就需要探讨如何将这些主体和要素进行有机整合。李颖从资源整合的视角出发,认为加强治理资源的协调,形成有力的资源合力,促进社会风险的治理,使其既有利于降低城市风险治理的成本,又有利于增强城市风险治理发展的内生动力。[6]魏华林、万暄等认为在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方面应当基于整体视角,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不能只注重于局部的治理,这样无法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治理体系。[7]在此基础上,他构建了一种“三位一体”视角,认为城市风险治理的主体应当由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方联合组成。政府主要发挥主导性作用,联合社会和市场一起发挥作用,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系统的主体,在城市风险治理中可以发挥基础性作用,而保险业在城市风险治理中可以发挥桥梁性作用。
(三)大数据治理视角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于城市社会风险的治理技术也应与时俱进,大数据的优势或许能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周利敏认为大数据城市风险治理是用大数据的治理技术和治理思维在多方协同、治理过程、环境风险、健康风险、经济风险等六个维度进行治理。[8]利用大数据的庞大性、时效性和优越性等特点,在不同阶段通过不同的机制作用于城市社会风险治理,并且这一治理视角也能够促进非营利组织的积极参与,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治理的新格局。沙勇忠、王超在分析当前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存在结构模糊、过程脱节和价值失衡三种现实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大数据驱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的“结构-过程-价值”三维分析框架。从结构维度看,大数据驱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是以大数据共建共享和风险联防联控为核心建立“政府主導-社会协同-企业参与”的网络型治理体系;从过程维度看,大数据驱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是以双重生命周期为理论逻辑的“情景-数据-决策-行动”一体化过程;从价值维度看,大数据驱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是由“情景价值-治理价值-发展价值”构成的多层价值涌现的活动。[9]新型社会风险的产生需要我们不断借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来有效应对。
基于以上论述,上述三种分析视角系统研究城市社会风险可能存在的空间治理、资源整合和大数据治理,深化了对城市社会风险产生机制的系统研究,为我们研究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然而,这些理论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空间治理视角来看,城市的社会风险固然与空间利用不合理有关,但是这一理论视角无法解释诸如“恐怖袭击”等城市社会风险事件,并且将城市社会风险的根源归结为空间结构利用的不合理,这一结论有待考证,其对城市社会风险的解释空间是有限的。资源整合视角为城市社会风险的治理提供了具体的思路,但是其对于动态的城市社会风险的解释力度不足,并且各个风险治理主体之间的界限难以严格划分,不利于城市社会风险的有效治理。大数据治理的优势是为我们提供新的治理手段,但是大数据带有技术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问题,这种技术的有效利用还有赖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伴随着全球化和后工业社会的不断渗透,城市风险的不同类型之间相互交叠复合,现代风险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我们在研究城市社会风险时需要从系统和动态的生活角度深入阐释城市风险的产生原因与预防机制。
笔者认为,对于城市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我们可以从“系统-生活”理论视角来进行分析与阐述。系统-生活理论把社会生活分为活动的主体与制约着主体运动的系统这两部分,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构成了社会生活。对于“系统-生活”理论的理解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释:第一,这里的系统指的是变动的多种层次的制约主体的力量,是无法用个体之间的互动来解释的结构性力量,可以具体到政府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军队等,而生活指的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第二,“系统-生活”理论蕴含了一种时间观念,以社会系统不断的复杂化和日益脱离大众的理解能力为理论的前提,进而探讨系统与大众生活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第三,这个理论视角将生活与系统看成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并认为系统占据了主导地位。[10]在系统与生活有在对立统一关系的前提下,寻求两者之间的一种可能的连接是使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效用最大化的必要途径。本文将会以具体的城市社会风险事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具体的社会风险事件中系统与生活主体之间的影响机制,构建一种新的城市社会风险事件的研究视角与方法,从而弥补上述几种理论的不足之处。
三、系统-生活的视角与城市社会风险治理分析
在全球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现代社会,风险源头日益增加,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风险的密集性、叠加性、圈域性需要我们不断反思处理现代风险的方式。从“系统-生活”理论视角来理解城市社会风险的产生,可以把城市社会风险分为系统风险与生活风险。系统风险与生活风险是对立统一的,其中系统风险占据主要地位,系统风险导致了生活风险的生成,而生活风险的扩大也会反过来引发新的系统风险的产生。
(一)系统风险
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带来了日益复杂的城市社会系统,包括基础设施风险、人口结构、公共卫生、利益冲突、能源资源、环境污染、价值冲突等。[11]从现代性的扩张角度出发,各个国家与社会个体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或是达成目标,将知识当作获取利益的工具,由此进一步切断了传统、现代与未来的关联。在关注现实的背景下,实践、时间与后果的链条中就存在着未知的不确定性,社会系统体现了高度的复杂性特征。[12]系统的不确定性和扩散性使得不同操作主体的责任难以划分,系统风险也在不断通过不同的途径作用于生活主体。
1.系统风险的复杂性。系统风险的复杂性不仅表现为风险来源和种类的复杂性,还表现为系统风险主体的复杂性,系统风险作用于城市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系统-生活”理论视角下,城市风险产生于社会系统的日益复杂化与人民大众的理解能力之间的矛盾,其中又以政府系统操作的复杂化日益超出了市民的理解能力最为显著。政府系统作为社会运行的中心枢纽,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全球化进程,其结构必然会日趋复杂化和精细化,渐渐超出市民可以理解的领域,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政府的行为与人民大众的行为日趋分离化。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得民众有了表达自己意愿、监督政府机关的权利和途径,但是政府的官员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对民众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权利不够重视,在治理权力上形成垄断趋势,并且在应对各种风险事件时,过分依赖专家的知识,不注重对公民自救能力以及利他精神的培养,使得公民形成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加重政府的负担。
2.系统风险的不确定性。城市发展带来的是社会结构的日益复杂,城市越发达,其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就越复杂多样,让人难以察觉和承受,风险总是在人们并未意识到的情况下就已经发生,让人来不及防备。2018年4月26日,上海地铁2号线突发故障,地铁运营方称地铁突发信号故障,已安排工作人员和专家全力抢修,因排查难度大,故耗费时间比较长。地铁作为大中城市上班族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承担着城市交通运行的重要责任。上海市地铁2号线故障导致当天的地面交通陷入瘫痪状态,公交和共享自行车当日的运行量达到高峰。在等待期间,地铁站和地面公交站人流拥挤,极易发生事故。如果发生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上海作为中国特大城市的代表之一,地铁线路建成时间较早,突如其来的地铁故障让人措手不及,也为上海的其他地铁线路以及全中国的地铁线路运营敲响了警钟。系统风险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问题也是突发和不确定的,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也是系统风险治理的难点之一。
3.系统风险的扩散性。在传统社会,人们活动的范围较为固定,面对更多的是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且风险的影响范围也是相对固定的。然而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生态风险也具有扩散性,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各国经济增长的同时,其负效应不仅仅是局限在本国范围内,因为各国的地理位置、经济交流等因素,气候变暖、雾霾等生态风险事件影響到更大的范围。系统风险的扩散性不仅包括空间位置上的扩散,也包括时间维度上的扩散,系统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会为以后风险的发生埋下伏笔,从未来的向度增加了人类生存的不确定感。深圳渣土堆滑坡事件中城市渣土的违法堆放不仅会给周围民众的生命安全造成直接的威胁,还会污染地下水、土壤乃至空气,间接威胁着民众的生命安全。
在系统风险的扩散性中,新闻媒体扮演了重要的传递机制。北京“大兴火灾”发生之后,北京市针对安全隐患展开了大规模的整治运动,但是由于一些基层政府的做法过于简单粗暴,整治运动通过网络的发酵最后演变为“驱逐低端人口”事件,激起了全国民众的愤怒。尽管北京市政府一再解释,但是还是不能平息民众的怒火,产生了一系列不良后果。在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社会风险事件的发生会通过网络渠道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尤其是生态风险会产生一系列衍生风险,系统风险的扩散性不仅要求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改变社会发展方式,也要求社会理性的增强。
(二)生活风险
在系统-生活视角下,系统作为制约主体活动的一方,其产生的风险也牵制生活主体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风险的群聚性、传递性等也在不断作用于城市系统风险,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1.生活风险的群聚性。生活风险来自个体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当个体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个体的活动所带来的风险也会增加,发生生活风险的几率大大提高。生活风险会随着活动人群的聚集不断深化,直至爆发,生活风险的群聚性使得其风险后果更加严重。北京大兴火灾就发生在人群高度密集的建筑中,由于居住密度过大,加上设施老旧,造成了严重伤亡。居住在其中的大多是生活困难、没有保障的弱势群体,这样人群的聚集使得生活风险产生的概率提高,并且波及范围也有所扩大。随着现代城市人口的不断聚集,群聚性所带来的生活风险的增大在理论上是难以避免的。
2.生活风险的传递性。生活风险发生在个体和聚集的人群中,但是它并不是静止和固定的,而是会不断感染别的人群,激发起相同的社会情感。生活风险的传递性使得风险事件能够在短时间内发酵起来,带动更多的群体参与到风险事件中,扩大风险的影响范围。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宗教活动、节日庆典中民众们感情上的共鸣使得社会个体在脱离了传统社会形式庇护的情势下,集体欢腾被置于一种“悬浮”的状态,原有的社会秩序不复存在,集体欢腾进而演变为一触即发的社会风险。[13]在这种集体欢腾的气氛下,踩踏事件极易发生,在参加这样的活动时,人群的兴奋状态会有传递性,增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厦门PX事件中,在手机短信和传播媒体的作用下,群众在抵制事件中的愤怒情绪被不断推向高潮,街头游行和民众的抵抗使得PX项目最终被叫停。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生活风险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而民众经常会受到不法群体的挑拨,成为替罪羊,公民理性的增强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3.生活风险的安全性。个体化时代的来临让生活在系统中的人从性别、家庭、团体、组织等束缚中解脱,但是这个时代并没有带给个体实质性的自由。[14]个体化时代的来临使得个体开始严重分化,并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分析的基点,许多社会问题直接体现为个人问题,[15]需要我们回到个体和生活层面去考虑。个人生活和行动的生活系统因为个体化而不断萌发出新的风险,生活风险的安全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由此造成的收入和分配的不均等、阶级和群体的差异性导致人们对于风险的感知和处理能力的不同,进一步产生了生活风险安全性的阶级差异。
从系统-生活的视角下分析城市社会风险,系统风险和城市风险各自的特性促使我们思考怎样才能够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和应对机制,深入研究系统风险和生活风险各自的发生机制和作用机制,他们的相遇与相互作用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观察和解释。
四、城市社会风险治理的优化路径
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化城市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近年来中国城市发生的重大突發事件如深圳渣土堆滑坡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新冠肺炎疫情等事件都暴露了城市社会风险治理还存在许多漏洞。为有效应对系统风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扩散性以及生活风险的群聚性、传递性和安全性等特征,优化城市社会风险治理路径,本文将从多方联动机制、双重预防机制、再组织化和共享现实等几个角度出发,分析如何提高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水平,为城市社会风险防范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技术治理、政府回应与专家介入的多方联动机制
针对系统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建立健全技术治理、政府回应与专家介入的多方联动机制,为提高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提供科学化路径。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深圳渣土堆滑坡等突发事件暴露出城市风险预防研判不准、现场应对处置不力,应急统筹体制不完备等问题,归根到底是系统风险的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等导致的。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衍生了以科技应用为依托的“技术治理”,技术治理强调从“管人”“管物”到“管数”转变,借助信息科技将参与主体微缩为虚拟数字,动态监控管理队伍和社会风险,可有效降低系统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推进城市复杂性的精准梳理和高效治理。[16]技术治理要求社会运行的理性化,尤其是治理活动的科学化,用专家治理来保证科学管理的实施,因此必然强调专家系统的功能和作用,专家的介入必不可少。在强调技术治理之外,政府作为技术治理的主体,应具有回应性、能动性、自主性和灵活性,结合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决策方案、政策措施等,形成技术治理、政府回应与专家介入的多方联动机制。
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以支付宝推出的健康码为代表的技术治理手段,以钟南山团队为代表的专家介入和武汉封城、湖北封省等一系列政府决策,都彰显了技术治理、政府回应与专家介入的多方联动机制的优势。而针对疫情前期所暴露出的专家误判、政府决策滞后等多方联动机制不完备的问题,也应当做出完善。第一,专家团队应不断提高自身科学知识储备,避免出现判断失误,政府决策不应依赖于专家系统,应把专家系统作为风险预警的一个重要渠道,而非唯一渠道。第二,应改变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权、不对称的依存关系,扩大地方政府的应急权限,加强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实现分级响应和应急决策重心下移。[17]
(二)双重预防机制:风险提前预防与媒体传递规范机制
针对系统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扩散性,建立风险提前预防与媒体传递规范机制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为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提供优化预防路径。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政治、文化造成极大影响,暴露出我国风险预防机制的不完善和媒体传递机制的不规范,如医疗资源紧缺导致感染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网络虚假消息传播造成社会恐慌。政府应当根据系统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扩散性,建立针对风险发生前的预防机制和针对风险发生后媒体传递规范机制的双重预防机制。做好风险预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机制。利用科学的风险识别技术和方法,标示风险出现的征兆。第二,完善社会风险研判机制。发现风险后对风险程度进行判断,衡量重大事项整体风险的社会影响力。第三,完善风险决策机制。在做重大社会决策前注重风险规避和预防,调整可能导致利益群体不满的项目方案,对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可能发生的影响,做好充分的预判。第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在防范各类风险的过程中,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时,要注重统筹协调政府、市场、社会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第五,培养社会大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演习训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除此之外,当风险产生后,由于系统风险的扩散性,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及时性非常重要,虚假消息、滞后消息都将引发社会恐慌,导致危机升级。因此除上述常规风险预防机制,预防风险还需要注意规范媒体报道。新闻媒体一定要坚守客观真实报道新闻的原则,深入调查后把经过核实的实际情况及时高效地传递给公众。同时,媒体应察觉公众舆论变化,收集民众意见,及时预知其发展方向,制定出相应的报道策略,设置民众关注的议题,对于民众关心的内容集中报道,根据民众需求进行整合发声,让民众的意见被政府听到。[18]做好风险提前预防机制和媒体传递规范机制,形成双重预防机制,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三)再组织化:应对城市高流动性风险治理的组织机制
针对系统风险的复杂性和扩散性,通过再组织化的方式应对城市高流动性造成的风险,为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提供组织化路径。随着高铁、高速公路、航空、移动互联网等一系列基础设施条件的提升,中国近年以约2.5亿流动人口的规模展现着“大流动社会”的震撼与繁荣。我国开始进入大流动社会时代,高流动性这意味着深层次的社会结构转型,意味着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大幅下降,旧的治理体系无法适应现有的社会环境,更多始料未及的社会问题和风险将逐渐浮现。社会的高流动性和低组织化将给社会治理带来以下挑战:第一,新事物层出不穷,政府无法适应、应对;第二,区域发展不均衡,地方改革冲击统一结构;第三,人口无序大流动,管理服务财政成本极高;第四,网络突破科层制,负面事件舆论力量巨大。[19]因此,再组织化无疑应成为治理城市社会风险的重要手段。第一,以区域化党建推动再组织化。增强党组织在城市基层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凝聚力,将基层党组织从封闭、各自为政的单位模式,转向开放、有机联系的网络化模式。第二,以公共性构造推动再组织化。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构建以国家、市场和社会为主体的新型公共性构造。第三,以社区制发展推动再组织化。将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至基层,提高居民社区参与意识,建设有认同感、归属感的社区,培育社区自治能力。[20]通过再组织化降低社会的高流动性带来的种种风险性,提高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水平。
(四)共享现实:以沟通机制为桥梁的社会心态控制
针对生活风险的传递性和安全性,通过政府与公民、市场和其他组织共享现实的方式,形成以沟通机制为桥梁的社会心态控制机制,为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提供健康、良善的社会心态。在天津“8·12”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信息发布滞后,引发社会恐慌、愤怒等一系列社会心态变化,事故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其中社会心态是指社会成员在风险事件发生后普遍反应出的情绪言论、心理状态、行为倾向的总和。[21]而社会心态是由共享现实来构建的,共享现实指的是个体通过人际沟通,获得对共同经验的感知。[22]在天津“8·12”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人们通过线上线下的人际沟通,传递了恐惧、愤怒等一系列情绪,最终产生恐慌、愤怒的社会心态,而群体恐慌心理会严重影响群体行为,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造成损害。根据上述传导路径,我们可以建立以沟通机制为桥梁的社会心态控制机制,提高民众的社会参与度。恐慌源于无知,而社会参与可以增进群众对事件的了解、认知,实现政府与民众共享信息,促进城市風险治理中政府、市场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达成社会心态的有效控制。关于如何完善沟通机制,政府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变:第一,细化政府回应制度,明确规定政府回应义务的具体要求,从而使社会大众通过政府的回应了解风险事件以及政府为应对风险所做的决策;第二,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质询权,保证政府在风险事件的处理中得到充足且有效的监督,促进市民、社会参与到风险治理过程中,对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起到积极作用。[23]
五、结论
从风险社会到社会风险,再到城市社会风险,在新的城市社会风险接踵而至的时候,传统的研究视角已不能完整解释城市社会风险的生成。
本文从“系统-生活”视角理解现代中国城市的社会风险,面对系统风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扩散性以及生活风险的群聚性、传递性和安全性等特征,提出从多方联动机制、双重预防机制、再组织化和共享现实等角度出发,分析如何提高城市社会风险治理水平,为城市社会风险防范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在一个整体的运行环境中,系统风险和生活风险的相遇与相互作用,促使着我国政府与民众去思考如何在城市结构立体化的时代促进城市相应基础设施的跟进、建立稳固的精神世界与国民素质、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现代社会风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面对现代社会风险,我们要反思科学发展的逻辑,打破技术专家对风险评估和判断的垄断局面,培养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处理能力。风险社会理论作为基于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提出的理论解释,其理论观点既有普遍性一面,又有特殊性一面。而其关于风险社会内涵、风险根源、风险分配、风险治理等论述则具有西方中心的局限性,并不完全适合解释我国的风险社会现实状况。[24]我们应该结合我国风险社会的本土特点、自身的发生与运行逻辑,进行风险社会理论的本土化研究,可以尝试从系统-生活新的视角推进城市社会风险的系统研究,以期能够对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风险社会概念体系和理论范式有所推动。
说明: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城市社区治理的公共性重构研究”( 项目编号: 16CSH0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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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Governance of Urban Social Risk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stem -Life"
Yang Jun, Zhouzihen
(School of 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ECUST, Shanghai 200237,China)
Abstract: From risk society to social risk, and then to urban social risk governance, the traditional research perspective can not fully explain the generation and governance of urban social risk. This paper attempts to take the perspective of "system life"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combine the new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with the case of urban social risk events, systematically expounds the 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social risk, and explore the occurrence mechanism and action mechanism of system risk and life risk. Amid the complexity, uncertainty and diffusion of system risk, and the clustering, transmission and security of life risk, this paper analyzes how to improve the governance level of urban social risk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multi-party linkage mechanism,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re organization and sharing reality, so as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urban social risk prevention. System risk and life risk are the unity of opposites. In urban social risk, system risk takes the main position. System risk results in the generation of life risk, and the expansion of life risk also activates the generation of new system risk.
Key words: system; life; modernity; individualization; urban 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
■責任编辑:王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