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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的3.21亿元电费,清退!

2021-09-23欧阳吟子

党员生活·下 2021年9期
关键词:终端用户电费红利

欧阳吟子

一度电直接由电力公司供应只需0.6907元/千瓦时。而当同样的一度电由转供电主体转供后,费用则可能达到1.20元/千瓦时,有的甚至超过1.80元/千瓦时。这是因为,转供电主体收取电费层层加价,国家制定的降电价红利无法落实到终端消费者。

“电价红利”岂容蚕食?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扎实推进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大力服务中小微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护航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中间商”截留降电价红利

转供电形成有历史现实原因。2019年7月前,湖北省一般工商业转供电主体大约8000个。当时转供电收费情况较为复杂,存在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价外加价、捆绑搭车收费等行为,一般收取费用在0.9~1.20元/千瓦时,最高的收到2.00元/千瓦时。按2019年7月1日省发改委最后一次降低电价标准,应该执行0.6907元/千瓦时的政府定价,那么每千瓦时差价普遍在0.5093元左右。这意味着相关企业承担了数额巨大的不合法、不合理的用电成本。

何为转供电?转供电行为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并抄表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并代收电费的行为。承担转供行为的主体,则被称之为转供电主体。

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他们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为区域内用户转供电并代收电费,转供代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收费行为。如有的物业公司以低租金、低物业费招来商户,待商户入住后,通过在电价上加收各种费用,用以弥补低租金、低物业费不足;或是将应在物业费中收取的正常电损、公摊照明、电梯用电等费用计算在电费中向商户收取。

凡此种种,转供电主体通过电费名义将上述费用、转供电经营者办公等用电费用分摊到租户,层层加价,造成降电价政策红利流失,抬高了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破坏了营商环境。

破题:源头规范,终端监管

转供电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为激发市场活力,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转供电费清理规范工作。

2019年初,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不久,局党组便将转供电清理规范工作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其政治任务、政治要求属性。

2019年7月,该局制定了《全省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邹贤启明确要求“对2018年4月1日以来的5次降价执行情况逐次清理,确保每次降价落实到位。”

为了从源头上规范转供电行为,该局联系供电部门,着重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摸排调研,梳理转供电主体名单,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并根据摸排情况明确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对涉及面广的武汉铁路局、天河机场、6家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跨区域管理的转供电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上门送达整改函。

“太感谢了,这次电费清退让我们获得了12万余元的退款,以后每个月仅电费就可以降低近万元,对我们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在该局会议室里,专程送来印着“热忱服务、尽职尽责”锦旗的CGV星聚会影城负责人激动地说。

除用电量多的大商户外,许多小微企业也在转供电清理规范工作中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红利。据统计分析,转供电终端用户中,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体经济是就业之本、发展之基、民生所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其融入党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之要,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根据政府定价标准,我司需退还贵方自2018年4月1日起电费差价款167.26元……”这是一张武汉市某公司和内部商户签订的电费差价退还通知单,通知单上明确写明了退款金额、退还费用计算起止时间。通知单的下方,还有商户认领退还电费的签名及手印。

这样的电费差价退还通知单,在武汉市某公司退费情况文件夹中,有足足1200多张。收到退费的商户中,既有仍在经营的商户,也有已经撤场的商户。退款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几千元不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转供电清理规范上统一量尺、一视同仁,退款的金额不一,体现的却是国家降价红利的统一精准落实。

从2019年开始清理整治以来,截至今年8月31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查转供电主体23424家,组织清退多收电费3.21亿元,立案823件,罰没金额1706.91万元,惠及70多万转供电终端用户。

市场公平有序、充满活力

“将国家的降价红利落实到位,不仅仅能够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更深层次的意义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栋材说。

经过两年多的持续推进,转供电清理规范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今年以来,该局再次围绕转供电收费问题部署了专项治理行动。

“经查,某市某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标准,按照1.2元/度标准向6户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多收电费金额54900元,现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全额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罚款549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刊登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上的一则案例。截至今年7月底,这样的《工作简报》已经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刊发了10期。

2020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发改委、国网湖北电力公司,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充分利用电力大数据,在“网上国网”APP开发“转供电费码”应用功能,对转供电主体违规收费实时在线监控,及时警示。

2021年,该局还将进一步推广“转供电费码”应用功能,切实做到终端用户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转供电违规收费难以发现的监管难题。

据介绍,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转供电主体台账,严防加价收费行为反弹。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将失信行为纳入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转供电收费长效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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